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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4月5日大清早,雷震接到王云五派人送来的亲笔函,函中指责雷震是“忘恩负义之徒”,宣布与他绝交!一向言语谨慎并且“极好面子”的国民党红人王云五,要与早已跌入人生谷底的雷震绝交,这事非同小可。巧合的是,与两人命运相关的蒋介石,在这一天去世了。
一
事情的起因是早前由美國的“台湾独立运动”分子彭明敏主编的《台湾青年》杂志全文刊登了雷震撰写的《救亡图存献议》(以下简称《献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之后,中美关系急剧升温。台湾国民党当局惶恐不安。雷震认为台湾政治改革迫在眉睫,撰写《献议》,秘送蒋介石等五位国民党要人。由于内中有“从速宣布中华台湾民主国”的内容,台独分子如获至宝。可是,既然是秘件,又怎会落入外人手中?
此时的雷震,早已成为国民党的叛徒,大号的政敌。1960年,雷震以“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和“进行有利于叛徒之宣传”两项罪名,被台湾军方以军法判处入狱十年。坐牢十年,国民党当局以种种威逼利诱,企图使雷震屈服。不过没啥效果,雷震以撰写回忆录自励。1970年,雷震刑期服满,国民党深恐其出来后依然故我,除要求雷震承诺“出狱之后,不得有不利于政府之言论和行动,并不得与不利于政府之人士往来”之外,还要王云五(无党派)、陈启天(时任青年党主席)、谷正纲(时任国民党中央常委)、于斌(时任天主教枢机主教)签字担保。实际签名的是王云五、陈启天和谷正纲三个人,于斌当天未到场,王云五讥讽他“洋和尚怕事,洋和尚靠不住!”
雷震果然“死性”不改,起草《救亡图存献议》万言书,秘密送交蒋介石等五位国民党高层,《献议》一如既往对国民党当局进行严厉批评,并且提出一系列离经叛道的政治改革建议,如开放政治,组建在野党;宣布台湾独立建国,等等。《献议》一经公布,台湾当局极为震怒,舆论也沸沸扬扬。王云五怀疑是雷震故意泄露,以达到宣传其政治主张的目的;而他作为“担保人”之一,当然处于极度尴尬 的位置,因而一怒之下,宣布与雷震绝交。
不料,王云五的冲冠一怒,反而更加激起了雷震的斗志!因为坐牢十年而郁积的愤恨(当局在他出狱前夕竟烧毁其三易其稿的四百多万字的回忆录),因为政治主张得不到重视而造成的不满,因为被人误解(他也不知道经他亲手寄出的秘件怎么会无缘无故泄露)所受的种种委屈,汇聚成一股强烈的情绪。这个时候,王云五自动送上门来,不幸成为他的讨伐对象。
让雷震愤愤不平的是,十年刑满,理应释放,所谓“担保”,法理何在?而且担保过程充满蹊跷:王云五、陈启天、谷正纲三人未出“保证书”,而只在雷震具名的保证书上签署“见证”字样;事后王云五解释说,保人是不合法的,也根本无法保证,所以用“见证”二字。“担保”之时,给他看的是“不得有不利于国家之言论和行动,并不得与不利于国家之人士往来”,正式签署时却玩“掉包计”,“国家”二字替换成了“政府”,使一个奉行自由主义的独立知识分子竟不能公开批评政府!
王云五的“绝交”逻辑是:当初如果不将你保出来,你还要在监狱里呆下去;出狱之后,我还要为你的言行负责,整天担惊受怕;你不好好表现,害我受累,因此你是“忘恩负义之徒”。雷震则说,这与友情无关。“此次出狱及出狱以后,我公之种种帮忙,我内心除了感激之外,实无法以言语来形容的,今生亦无以报答于万一。”关键在于:当年王云五以行政院副院长之位,对“雷案”这样明显的冤案不过问,不作为,这是明显的落井下石。
雷震自感“生平尚未接过这样严厉谴责之信函也”。而且是在他入狱十年,出狱后还备受摧残,冤案未平,误解不断之际!他尤其反感王云五以司法独立的理由为自己辩解的行为。“当‘雷案’发生时,我公正为行政院副院长,查军法机构属于行政院国防部管辖之下,按理依法来说,我公对‘雷案’的判决结果有无责任,历史家当不会忽略吧!”“依照《行政院组织法》第七条之规定,行政院对于‘雷案’之不依法审判自应负有监察之责任,则毋待深论矣。”明明是政治陷害,却以“司法独立”相标榜,妄图置身事外,你这不是明显在推卸责任吗?
显然,王云五的“绝交”唤醒了雷震深藏十几年的怨恨。王云五自认的“好心”,在雷震看来纯属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其实是他一如既往地被国民党利用为国民党效忠,并非是真心在帮他。王云五的所谓“帮忙”,不是因为友情,而是为国民党遮羞!王云五以“司法独立”做武器为自己在“雷案”中的不作为辩护,显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二
事实上,1950年之后,雷震与王云五在政治上就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了。如果说,在此之前,因为胡适这面自由主义的旗帜,两人在主义与信仰上虽有不同而仍有交集的话,在此之后,随着王云五在国民党当局的得宠和雷震被国民党开除党籍,“绝交”的伏笔早已埋下。
胡适在赴美留学之前的少年时代,曾在中国公学师从王云五,且在少年困顿迷惑之时,得到过他的帮助。1921年5月,已经在新文化运动中名满天下的北京大学教授胡适,创办努力会,意在团结同道,宣传其政治主张。王云五是最早加入的会员之一。不久,胡适推荐王云五到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任所长,使得在文化界名不见经传的王云五一下子登堂入室,“鲤鱼跳龙门”。到了商务印书馆之后,王云五开始秉持“政治中立”的办馆宗旨,与政治保持一定距离。胡适要办《努力周报》倡言时政,王云五还力劝胡适不要办报,“免为梁任公之续”。1922年5月,《努力周报》正式创刊,第2号《我们的政治主张》共有16人签名,多为“努力会”成员,王云五已不在列。
1938年,王云五以“社会贤达”当选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随后连选连任,由一般参政员而驻会参政员,再到主席团成员。国民参政会是为抗战服务的民意机构,由各方民意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团结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之思虑及识见,以利国策之决定与实行。”包括国共两党在内的各界代表平等协商、共议国事。可是无党无派的“社会贤达”王云五却以反共而知名,被誉为国民党的“前哨”。早年曾加入国民党的王云五誓言:“虽因未重新登记而丧失党籍,仍将永为党的友人。”他在参政会以及后来的政治协商会议、国民大会上,“以无党之身为党相助”。因此有人借用李健吾的剧作“一个未登记的同志”来讥讽王云五,可谓精妙之极!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大搞政治民主秀,王云五欣然入瓮,加入国民政府,接连担任国府委员、经济部长、行政院副院长、财政部长等要职,成为蒋介石在党外招募的头号“政治花瓶”。王云五在国民参政会、政治协商会议和国民大会上有如此“优异”的表现;在国民党政坛拥有如此显赫的履历,其成为中共宣布的第一批国民党战犯(位列第15位),可一点儿也没冤枉他。
雷震(1896—1979)比王云五年轻八岁,政治资历却比王云五要深。他在20世纪20年代就加入国民政府,先后出任法制局编审、编译局编纂、教育部总务司司长等职。全面抗战爆发后,雷震与王云五在国民参政会、政治协商会议、国民大会以及行宪后的政院组阁,工作上多有交集。1938年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时,雷震任议事组主任;1940年,参政会成立宪政期成会,雷震任秘书长;1946年任政治协商会议秘书长;1947年,参加国民大会,并加入张群内阁任政务委员。可以说,在推动国民党从“训政”向“宪政”的“民主”进程中,两人目标一致,并且都对西方宪政民主制度有一定程度的认同。
1949年11月,《自由中国》半月刊创刊,以时在美国的胡适为发行人,参与者有王世杰、雷震、毛子水、傅斯年等。王云五名列《自由中国》社论委员会委员和常务编纂。《自由中国》的办刊宗旨,一是反共,二是反独裁。1950年,王云五联合著名报人成舍我,在香港创办《自由人三日刊》。“自由人本系超党派立场。只知民主、自由、反共,不知其他。”其骨干成员除王云五之外,还有程沧波,黄雪村、王新衡、楼桐孙、吴俊升、陈石孚、陶百川、雷震、阮毅成等人。《自由人三日刊》的办刊宗旨与《自由中国》大同小异。两刊成员互有交集,互为对方供稿。《自由人三日刊》经常刊登胡适、雷震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文章,王云五也经常为《自由中国》写稿。这是王云五与雷震在自由主义政治信仰上的最后交集。
在1950年前后和移居台湾初期,政治失意、前途未卜的王云五以出版为主业,操笔墨为生,大量发表反共和有关国际关系的文章,偶尔也会批评国民党,但大多不痛不痒。很明显,王云五是在给自己日后重返台湾政坛留后路。
有两个因素直接促成了王云五逐渐远离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朋友圈:一是1950年底的暗杀事件,事件中王云五并未受伤,但他怀疑是中共派人对他下手,实际上毫无根据,倒是有借机将自己塑造成为中共“眼中钉”形象的嫌疑。二是在甩“沦落”香港期间和定居台北之后,蒋介石对其生活多有关照,又是资助他创办华国出版社,又是聘他为“总统府”资政(以虚衔领取国民党津贴),使得本已心灰意冷的王云五颇有枯木逢春之感。
这一推一拉的两种力量,加快了王云五进入台湾政坛和退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朋友圈的速度。
与此同时,随着国民党假民主、真独裁的面目逐渐暴露,雷震主持下的《自由中国》杂志对国民党的揭露和批评越来越不留情面。而王云五则早早地见风使舵,完全撇清了与《自由中国》的关系。1951年6月1日,《自由中国》发表社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得罪国民党军方,自此国民党下令禁止军中订阅,并派特务暗中监视。在雷震宣称要组建反对党(中国民主党)以制衡国民党之后,1960年10月,台湾当局将雷震判刑入狱10年。
雷震与王云五都是胡适的朋友,两人的不同之处在于:雷震是胡适的信徒,信奉自由主义。王云五自谓与胡适“同学同工亦同志”,同学同工有其实,同志则未必,两人亦师亦友,其交往主要限于工作与生活,思想上并无太多共通之处。王云五信奉的是实用主义。当胡适远赴美国,雷震就接过了胡适在大陆时期高举的自由主义旗帜,将批判矛头对准了台湾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与此同时,王云五则成了蒋介石的座上宾,国民党的“国之大宝”。1954年,王云五正式重返国民党政坛,任台湾当局考试院副院长,1958年再度荣升,获任行政院副院长,由于院长由“副总统”陈诚兼任,王云五实际主持日常工作。王云五一方面享受着国民党的高官厚禄,一方面充分利用“国民大会”的平台,竭力为国民党的威权统治和蒋介石连选连任(按中华民国宪法,蒋的“总统”职位最多只能连任一次)吹拉弹唱、摇旗呐喊。两人的命运由此注定:雷震因反体制而与国民党格格不入,最终入狱;王云五因做体制的吹鼓手而“壮游”,在政学商各界名利双收。
三
源自民国时期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一脉,在1949年之后的台湾政治中得以沿续。自由主义的精神领袖胡适虽然仍是国民党拉拢的对象,但深感绝望的他远赴美国,雷震遂接过胡适的自由主义大旗,并且一改胡适的书生意气,更加猛烈地抨击国民党的独裁统治,甚至更进一步,宣布组建中国民主党,公开与国民党分庭抗礼。王云五则充当了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吹鼓手,为蒋介石连任总统寻找所谓法理依据,营造舆论氛围。在“永不落幕”的台湾“国民大会”一届N次会议上,王云五被国民党封赠为“最佳代表”“最佳主席”“国之大宝”,蒋氏父子担任“總统”竟然都是由他颁授当选证书!难怪其自翊为蒋介石的“第一知己”了。
自由主义在台湾政治的漩涡中浮沉,注定了卷入其中的各色人物的命运。胡适依然不改书生本色。1959年6月4日,胡适致陈诚、王云五(当时分别担任行政院院长和副院长),为因翻印斯诺《长征二万五千里》被国民党当局拘押入狱的沈志明夫妇打抱不平:“我也是追随两公制定宪法第八条的一个人。所以我把这件事在百忙之中写成简单报告,提供两公注意。”雷震入狱后,胡适也曾向蒋介石求情。当然,秀才还是秀才,兵还是兵。胡适长期患有心脏病,最后急火攻心,无奈气死,也是历史逻辑演进的必然结果。
20世纪70年代,面对日益严峻的局面,蒋介石提出以“庄敬自强,处变不惊”应对。而王云五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加上台湾局势严重“恶化”,使得王云五的最后时日颇为悲苦,曾有“处此世局,有心无力,与其偷生,曷若早逝”之慨。这是王云五与雷震笔墨官司的时代背景。
1975年4月5日,蒋介石病逝。正是在这一天,王云五向雷震送去“绝交信”。这“绝交信”于雷震而言无异于是王云五给他下的“战书”。在随后拉锯的笔墨官司中,王云五的“有心无力”和雷震的越战越勇形成鲜明对比。一向精明过人的王云五,看来连“强自庄敬,处惊不变”都无法做到了。
两位八十多岁耄耋老人的笔墨官司,王云五谈的是友情,雷震谈的是主义;一个要自证“好人”,一个要宣示信仰。谁对谁错,孰高孰低,历史自有公论。
1979年,雷震(3月7日)与王云五(8月14日)先后离世,前者凄清冷落,后者备极哀荣。而历史的吊诡在于,当时光渐渐远去,我们却发现,王云五竟然在自己的回忆录之中,没有片言只字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录,对于记忆力惊人而且事无巨细喜欢罗列的王云五,这真是让人惊异!反观雷震,其在生前就已编订《与王云五的笔墨官司》(后收入《雷震全集》第28卷《雷震特稿:与王云五的笔墨官司》,约二十余万字),将两人笔墨官司的来龙去脉、相关文献全部收录。王云五的晚年,实践了他“再留不值半文钱”的承诺。2002年9月,台湾当局公开宣布为“雷案”平反。
一
事情的起因是早前由美國的“台湾独立运动”分子彭明敏主编的《台湾青年》杂志全文刊登了雷震撰写的《救亡图存献议》(以下简称《献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之后,中美关系急剧升温。台湾国民党当局惶恐不安。雷震认为台湾政治改革迫在眉睫,撰写《献议》,秘送蒋介石等五位国民党要人。由于内中有“从速宣布中华台湾民主国”的内容,台独分子如获至宝。可是,既然是秘件,又怎会落入外人手中?
此时的雷震,早已成为国民党的叛徒,大号的政敌。1960年,雷震以“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和“进行有利于叛徒之宣传”两项罪名,被台湾军方以军法判处入狱十年。坐牢十年,国民党当局以种种威逼利诱,企图使雷震屈服。不过没啥效果,雷震以撰写回忆录自励。1970年,雷震刑期服满,国民党深恐其出来后依然故我,除要求雷震承诺“出狱之后,不得有不利于政府之言论和行动,并不得与不利于政府之人士往来”之外,还要王云五(无党派)、陈启天(时任青年党主席)、谷正纲(时任国民党中央常委)、于斌(时任天主教枢机主教)签字担保。实际签名的是王云五、陈启天和谷正纲三个人,于斌当天未到场,王云五讥讽他“洋和尚怕事,洋和尚靠不住!”
雷震果然“死性”不改,起草《救亡图存献议》万言书,秘密送交蒋介石等五位国民党高层,《献议》一如既往对国民党当局进行严厉批评,并且提出一系列离经叛道的政治改革建议,如开放政治,组建在野党;宣布台湾独立建国,等等。《献议》一经公布,台湾当局极为震怒,舆论也沸沸扬扬。王云五怀疑是雷震故意泄露,以达到宣传其政治主张的目的;而他作为“担保人”之一,当然处于极度尴尬 的位置,因而一怒之下,宣布与雷震绝交。
不料,王云五的冲冠一怒,反而更加激起了雷震的斗志!因为坐牢十年而郁积的愤恨(当局在他出狱前夕竟烧毁其三易其稿的四百多万字的回忆录),因为政治主张得不到重视而造成的不满,因为被人误解(他也不知道经他亲手寄出的秘件怎么会无缘无故泄露)所受的种种委屈,汇聚成一股强烈的情绪。这个时候,王云五自动送上门来,不幸成为他的讨伐对象。
让雷震愤愤不平的是,十年刑满,理应释放,所谓“担保”,法理何在?而且担保过程充满蹊跷:王云五、陈启天、谷正纲三人未出“保证书”,而只在雷震具名的保证书上签署“见证”字样;事后王云五解释说,保人是不合法的,也根本无法保证,所以用“见证”二字。“担保”之时,给他看的是“不得有不利于国家之言论和行动,并不得与不利于国家之人士往来”,正式签署时却玩“掉包计”,“国家”二字替换成了“政府”,使一个奉行自由主义的独立知识分子竟不能公开批评政府!
王云五的“绝交”逻辑是:当初如果不将你保出来,你还要在监狱里呆下去;出狱之后,我还要为你的言行负责,整天担惊受怕;你不好好表现,害我受累,因此你是“忘恩负义之徒”。雷震则说,这与友情无关。“此次出狱及出狱以后,我公之种种帮忙,我内心除了感激之外,实无法以言语来形容的,今生亦无以报答于万一。”关键在于:当年王云五以行政院副院长之位,对“雷案”这样明显的冤案不过问,不作为,这是明显的落井下石。
雷震自感“生平尚未接过这样严厉谴责之信函也”。而且是在他入狱十年,出狱后还备受摧残,冤案未平,误解不断之际!他尤其反感王云五以司法独立的理由为自己辩解的行为。“当‘雷案’发生时,我公正为行政院副院长,查军法机构属于行政院国防部管辖之下,按理依法来说,我公对‘雷案’的判决结果有无责任,历史家当不会忽略吧!”“依照《行政院组织法》第七条之规定,行政院对于‘雷案’之不依法审判自应负有监察之责任,则毋待深论矣。”明明是政治陷害,却以“司法独立”相标榜,妄图置身事外,你这不是明显在推卸责任吗?
显然,王云五的“绝交”唤醒了雷震深藏十几年的怨恨。王云五自认的“好心”,在雷震看来纯属狗咬耗子多管闲事,其实是他一如既往地被国民党利用为国民党效忠,并非是真心在帮他。王云五的所谓“帮忙”,不是因为友情,而是为国民党遮羞!王云五以“司法独立”做武器为自己在“雷案”中的不作为辩护,显然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二
事实上,1950年之后,雷震与王云五在政治上就不可避免地分道扬镳了。如果说,在此之前,因为胡适这面自由主义的旗帜,两人在主义与信仰上虽有不同而仍有交集的话,在此之后,随着王云五在国民党当局的得宠和雷震被国民党开除党籍,“绝交”的伏笔早已埋下。
胡适在赴美留学之前的少年时代,曾在中国公学师从王云五,且在少年困顿迷惑之时,得到过他的帮助。1921年5月,已经在新文化运动中名满天下的北京大学教授胡适,创办努力会,意在团结同道,宣传其政治主张。王云五是最早加入的会员之一。不久,胡适推荐王云五到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任所长,使得在文化界名不见经传的王云五一下子登堂入室,“鲤鱼跳龙门”。到了商务印书馆之后,王云五开始秉持“政治中立”的办馆宗旨,与政治保持一定距离。胡适要办《努力周报》倡言时政,王云五还力劝胡适不要办报,“免为梁任公之续”。1922年5月,《努力周报》正式创刊,第2号《我们的政治主张》共有16人签名,多为“努力会”成员,王云五已不在列。
1938年,王云五以“社会贤达”当选国民参政会参政员,随后连选连任,由一般参政员而驻会参政员,再到主席团成员。国民参政会是为抗战服务的民意机构,由各方民意代表组成,其职责是“团结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之思虑及识见,以利国策之决定与实行。”包括国共两党在内的各界代表平等协商、共议国事。可是无党无派的“社会贤达”王云五却以反共而知名,被誉为国民党的“前哨”。早年曾加入国民党的王云五誓言:“虽因未重新登记而丧失党籍,仍将永为党的友人。”他在参政会以及后来的政治协商会议、国民大会上,“以无党之身为党相助”。因此有人借用李健吾的剧作“一个未登记的同志”来讥讽王云五,可谓精妙之极!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大搞政治民主秀,王云五欣然入瓮,加入国民政府,接连担任国府委员、经济部长、行政院副院长、财政部长等要职,成为蒋介石在党外招募的头号“政治花瓶”。王云五在国民参政会、政治协商会议和国民大会上有如此“优异”的表现;在国民党政坛拥有如此显赫的履历,其成为中共宣布的第一批国民党战犯(位列第15位),可一点儿也没冤枉他。
雷震(1896—1979)比王云五年轻八岁,政治资历却比王云五要深。他在20世纪20年代就加入国民政府,先后出任法制局编审、编译局编纂、教育部总务司司长等职。全面抗战爆发后,雷震与王云五在国民参政会、政治协商会议、国民大会以及行宪后的政院组阁,工作上多有交集。1938年参政会一届一次会议时,雷震任议事组主任;1940年,参政会成立宪政期成会,雷震任秘书长;1946年任政治协商会议秘书长;1947年,参加国民大会,并加入张群内阁任政务委员。可以说,在推动国民党从“训政”向“宪政”的“民主”进程中,两人目标一致,并且都对西方宪政民主制度有一定程度的认同。
1949年11月,《自由中国》半月刊创刊,以时在美国的胡适为发行人,参与者有王世杰、雷震、毛子水、傅斯年等。王云五名列《自由中国》社论委员会委员和常务编纂。《自由中国》的办刊宗旨,一是反共,二是反独裁。1950年,王云五联合著名报人成舍我,在香港创办《自由人三日刊》。“自由人本系超党派立场。只知民主、自由、反共,不知其他。”其骨干成员除王云五之外,还有程沧波,黄雪村、王新衡、楼桐孙、吴俊升、陈石孚、陶百川、雷震、阮毅成等人。《自由人三日刊》的办刊宗旨与《自由中国》大同小异。两刊成员互有交集,互为对方供稿。《自由人三日刊》经常刊登胡适、雷震等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文章,王云五也经常为《自由中国》写稿。这是王云五与雷震在自由主义政治信仰上的最后交集。
在1950年前后和移居台湾初期,政治失意、前途未卜的王云五以出版为主业,操笔墨为生,大量发表反共和有关国际关系的文章,偶尔也会批评国民党,但大多不痛不痒。很明显,王云五是在给自己日后重返台湾政坛留后路。
有两个因素直接促成了王云五逐渐远离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朋友圈:一是1950年底的暗杀事件,事件中王云五并未受伤,但他怀疑是中共派人对他下手,实际上毫无根据,倒是有借机将自己塑造成为中共“眼中钉”形象的嫌疑。二是在甩“沦落”香港期间和定居台北之后,蒋介石对其生活多有关照,又是资助他创办华国出版社,又是聘他为“总统府”资政(以虚衔领取国民党津贴),使得本已心灰意冷的王云五颇有枯木逢春之感。
这一推一拉的两种力量,加快了王云五进入台湾政坛和退出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朋友圈的速度。
与此同时,随着国民党假民主、真独裁的面目逐渐暴露,雷震主持下的《自由中国》杂志对国民党的揭露和批评越来越不留情面。而王云五则早早地见风使舵,完全撇清了与《自由中国》的关系。1951年6月1日,《自由中国》发表社论《政府不可诱民入罪》,得罪国民党军方,自此国民党下令禁止军中订阅,并派特务暗中监视。在雷震宣称要组建反对党(中国民主党)以制衡国民党之后,1960年10月,台湾当局将雷震判刑入狱10年。
雷震与王云五都是胡适的朋友,两人的不同之处在于:雷震是胡适的信徒,信奉自由主义。王云五自谓与胡适“同学同工亦同志”,同学同工有其实,同志则未必,两人亦师亦友,其交往主要限于工作与生活,思想上并无太多共通之处。王云五信奉的是实用主义。当胡适远赴美国,雷震就接过了胡适在大陆时期高举的自由主义旗帜,将批判矛头对准了台湾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与此同时,王云五则成了蒋介石的座上宾,国民党的“国之大宝”。1954年,王云五正式重返国民党政坛,任台湾当局考试院副院长,1958年再度荣升,获任行政院副院长,由于院长由“副总统”陈诚兼任,王云五实际主持日常工作。王云五一方面享受着国民党的高官厚禄,一方面充分利用“国民大会”的平台,竭力为国民党的威权统治和蒋介石连选连任(按中华民国宪法,蒋的“总统”职位最多只能连任一次)吹拉弹唱、摇旗呐喊。两人的命运由此注定:雷震因反体制而与国民党格格不入,最终入狱;王云五因做体制的吹鼓手而“壮游”,在政学商各界名利双收。
三
源自民国时期中国大陆的自由主义一脉,在1949年之后的台湾政治中得以沿续。自由主义的精神领袖胡适虽然仍是国民党拉拢的对象,但深感绝望的他远赴美国,雷震遂接过胡适的自由主义大旗,并且一改胡适的书生意气,更加猛烈地抨击国民党的独裁统治,甚至更进一步,宣布组建中国民主党,公开与国民党分庭抗礼。王云五则充当了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吹鼓手,为蒋介石连任总统寻找所谓法理依据,营造舆论氛围。在“永不落幕”的台湾“国民大会”一届N次会议上,王云五被国民党封赠为“最佳代表”“最佳主席”“国之大宝”,蒋氏父子担任“總统”竟然都是由他颁授当选证书!难怪其自翊为蒋介石的“第一知己”了。
自由主义在台湾政治的漩涡中浮沉,注定了卷入其中的各色人物的命运。胡适依然不改书生本色。1959年6月4日,胡适致陈诚、王云五(当时分别担任行政院院长和副院长),为因翻印斯诺《长征二万五千里》被国民党当局拘押入狱的沈志明夫妇打抱不平:“我也是追随两公制定宪法第八条的一个人。所以我把这件事在百忙之中写成简单报告,提供两公注意。”雷震入狱后,胡适也曾向蒋介石求情。当然,秀才还是秀才,兵还是兵。胡适长期患有心脏病,最后急火攻心,无奈气死,也是历史逻辑演进的必然结果。
20世纪70年代,面对日益严峻的局面,蒋介石提出以“庄敬自强,处变不惊”应对。而王云五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加上台湾局势严重“恶化”,使得王云五的最后时日颇为悲苦,曾有“处此世局,有心无力,与其偷生,曷若早逝”之慨。这是王云五与雷震笔墨官司的时代背景。
1975年4月5日,蒋介石病逝。正是在这一天,王云五向雷震送去“绝交信”。这“绝交信”于雷震而言无异于是王云五给他下的“战书”。在随后拉锯的笔墨官司中,王云五的“有心无力”和雷震的越战越勇形成鲜明对比。一向精明过人的王云五,看来连“强自庄敬,处惊不变”都无法做到了。
两位八十多岁耄耋老人的笔墨官司,王云五谈的是友情,雷震谈的是主义;一个要自证“好人”,一个要宣示信仰。谁对谁错,孰高孰低,历史自有公论。
1979年,雷震(3月7日)与王云五(8月14日)先后离世,前者凄清冷落,后者备极哀荣。而历史的吊诡在于,当时光渐渐远去,我们却发现,王云五竟然在自己的回忆录之中,没有片言只字关于这件事情的记录,对于记忆力惊人而且事无巨细喜欢罗列的王云五,这真是让人惊异!反观雷震,其在生前就已编订《与王云五的笔墨官司》(后收入《雷震全集》第28卷《雷震特稿:与王云五的笔墨官司》,约二十余万字),将两人笔墨官司的来龙去脉、相关文献全部收录。王云五的晚年,实践了他“再留不值半文钱”的承诺。2002年9月,台湾当局公开宣布为“雷案”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