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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解《论语》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而言"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只是分别对"义"与"利"作出界定,并没有将义与利完全对立起来之意,同时又通过进一步引述程颐、杨时所言,表明君子和小人对于义利的所喻、所好以及取舍之完全不同,讲的是"喻于义"与"喻于利"的相互对立。尤其是,朱熹多讲义与利的相互联系,继承程颐讲"君子未尝不欲利"、"仁义未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