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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被赋予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等政府改革期望。什么是中国特色的社区建设?
接受《瞭望东方周刊》专访时,南开大学教授唐忠新强调,虽然多元治理是当前社区治理的共识,但这种趋势不应该是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之间的一退一进、此消彼长。
“如何寻找平衡点,特别是全都实现‘增量’,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共赢,是未来社区治理需要重点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他说。
社区治理升格
《瞭望东方周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社区管理问题上,如何理解治理能力现代化?
唐忠新:无论是之前所说的社会管理创新,还是现在所说的社区治理,都和传统的社会管理不同,和“统治”有本质区别。传统的管理、统治是自上而下的,而且只有政府一个主体,而治理则是上下结合,多个主体参与。
中国的社区治理,和西方的治理理论既有一致之处,更有本质区别。西方治理理论的一部分鼓吹者认为治理结构是多中心的,否认政府的主导作用,这和中国国情不符,和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的现实也不符。
没有一个现代国家的社会治理不是政府主导的,各主体之间从来都不是完全平等的。
关于社区治理,以前的讨论更多是在学术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城乡社区治理纳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之中,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成部分,社区治理问题就“升格”了。
中央强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这16个字试图解决的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性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共同治理。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管理创新或社会治理要求,在此基础上强调了法治保障,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不是一进一退
《瞭望东方周刊》: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尝试,民政部正在推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你认为这个尝试具体要解决什么问题?
唐忠新:主要是解决两大问题:谁来治理、如何治理。
按照中央文件的精神,社区肯定是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但是几大治理主体之间到底是什么格局?
我认为,一是党委政府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社会力量如何更“多”地发挥作用。
有人认为社会力量要进,党委、政府就要退。党委、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关系绝不是一进一退。就像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关于经济改革的表述,在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还强调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实际上是都“进”,市场要发展,国有经济也要发展。
社区治理和政府、市场的关系是一样的,绝不是以党的退缩换取社会力量的强大。但是党委、政府不能像以前那样,忙活半天成效不大。我们总说加强党委领导,具体到基层党组织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重点在于优化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而不是一味地大包大揽。
我们的基层社区自治属于社区里的群众性自治,是基层社区里的居民、村民这些自然人就某些公共事务、公共行为进行自治。而且法律规定驻社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不参与居委会、村委会,但应该参与社区的共驻共建,发挥社会责任。
在社区治理中,政府不能包办,但要发挥主导作用。在城市里,发挥这种主导作用的主要是街道办事处。
现在关于街道办事处至少有两类观点,一类认为应该加强,比如上海等大城市这些年实际上都是在加强街道办;另一类认为应该撤销,比如安徽的铜陵、贵州的贵阳。
看法虽然不同,但大家也越来越明白,所谓“撤销”往往是假撤销,撤销后搞的社区服务中心等组织,实际上是小街道办事处。如果不加强街道办,基层的社会治理就难以保证,连保一方平安都做不到。
社区治理中的政府主导,和媒体经常讨论的行政改革问题一致,关键是如何建立服务型政府。
为老百姓服务有很多方式。比如,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上发挥主导职责。提升基层公共服务,一些地方作了探索,比如南京,建立服务中心,搞一站式服务,还有一些地方搞“一门式”服务、“一口受理”,都是积极的思路。
服务是治理的基本手段
《瞭望东方周刊》:前面谈得比较多都是谁来治理的问题,那么应该怎么治理?
唐忠新:多元治理是现代化的表现,怎样治理也应该体现现代化。关键是要服务为先,通过服务化解矛盾,促进社区治理。服务是社区治理最基本的方式和手段。
社区服务有几大块构成:一是政府公共服务如何覆盖到社区;二是志愿服务和群众互助性服务如何发挥作用;三是市场便民利民服务等有偿服务的提供。在志愿服务中党组织也可以发挥作用,比如很多社区搞的党员先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同时要注意的是,如何通过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提升服务水平。这几年各地都在搞社区信息化网络建设。以前,不少地方政府建网络花了冤枉钱,因为网络平台都没有打通,重复建设。上海提供的一门式服务,是信息化做得比较好的。
还有就是社区网格化。网格化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和居民自治有机结合,通过类似居民小组的形式,促进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就可以提升社区治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