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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曲式分析;教学;技术性;意识;作品;人才培养
曲式分析课程在不同院校又称之为音乐分析、曲式、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名称,无论称谓如何,该课程的内容都是以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为研究对象,对各音乐元素的组织逻辑与方式、程序进行分析,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结构的辨识能力以及了解音乐的构建方式。音乐结构之于音乐表演关乎着主题的处理、音乐的呼吸、音色的处置、力度的控制、节奏的把握、情感的表现等音乐意义表达的多方面,又是音乐学术研究与教学的形态学观照:对于欣赏者而言,音乐结构被称为“听者的地图”,是对音乐作品发展脉络与逻辑的把握,可见音乐结构是整个音乐活动中的重要环链。正因如此,培养学生对音乐结构的分析能力显得格外重要,是培养良好音乐表达能力的前提,是理解音乐内涵与意义的重要基础,使得几乎在所有的院校中,曲式分析都被列为核心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又是大多数院校研究生入学初试的必考科目。然而,这么重要的一门课程,却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
一方面,无论是校方还是教师、学生的意识问题,都将曲式分析划定为纯理论课程范畴,忽略了它的技术性因素。同时,诸如基本乐理、和声等曲式分析先修课程的基础薄弱,或并没有与之产生关联,使得在学习曲式分析过程中感到步履维艰。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教师没有理解、吃透本校的培养方案与目标、定位,在教学方式与作品内容的选择方面有失偏差.导致学生并没有将课堂学习的内容进行实际应用转化。以上是很多综合类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并非个案现象,且长期存在,对学生专业的培养与发展造成较大的障碍。
一、提高教与学的意识
多数综合类高校音乐专业主要招收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音乐学等方向的学生,从整体的培养方案来看,主要以培养上讲台、登舞台的音乐人才为目标,这种人才培养方式为学生未来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相对重视技艺性、表演性及与课堂教学方法相关的课程,这些课程使得学生付出了绝大部分时间进行学习,而忽略了理论文化内涵的塑造。同时,曲式分析课程是作曲技术理论系列课程的分支,其实施内容是分析作曲家创作的逻辑与程序,是作曲技术的分析与研究。相比史学、美学、民族音乐学、艺术概论等理论性课程,该课程在具备理论课属性的同时还兼有一定的技术性,因此,无论是教授方还是学习方都应该提高曲式分析的技术性学习意识与能力。
同时,从客观角度讲,由于该课程学习过程难度大,显性实用性差等特点,使得许多学生对其避而远之,形成只求“考试及格”的心理状态,只有打算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才采取“临时抱佛脚式”的学习态度。同时,有些高校的音乐学院(系),虽把曲式分析课程设置为核心必修课程,但并未采取实质性的手段对其进行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如果想要更好地提高曲式分析课程的教学质量,达到对学生的全方面培养,就要从多方面提高对其重视的意识。
首先,校方要加强专业师资配备的意识。曲式分析课程的“技术性”因素需要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知识背景的教师承担此课。然而,在很多院校中,由于早期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毕业生缺口大、教师编制短缺等因素,导致此类课程只能由诸如钢琴、声乐、史学等其他专业方向的教师担任,而由于这类教师专业背景的限制,并不能更深入的、透彻的从作曲技术本身的特质进行教授,使得学生的学习只能浮于表面,缺少从作曲技术视角的分析与理解。虽然在这部分教师中,有的经过多年的学习、教学已经成功转型为作曲理论技术专业,成为该门课程的专任教师,但此类教师毕竟尚在少数,绝大多数仍是以担任自己本专业课程为主,仅以兼任的方式教授曲式分析课程,并不能从作曲技术的维度进行教学。因此,校方在引进师资时,如果能重点考虑具有扎实作曲技術理论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此课,那么师资的专业性将会得到有效的保障。
其次,教师要提高教学方式的意识。曲式分析课程的教学目标不能仅是以划分作品结构为目的,唯结构而论结构,将主要教学方式集中在结论得出,而忽视、淡化结构构建的过程与程序的分析。传统作品的曲式结构是以西洋大小调或民族调式为音乐语言:以和声为标点符号:以主题材料发展为主线;以织体形态为框架。作品的曲式结构就是记录音乐从其乐思的萌芽、发展至结束的过程,是一种带有逻辑性的有机发展过程“曲式框架就是对音乐有机发展过程的一种逻辑限定”。可见,曲式结构的构建过程是结构结论的依据,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传授学生怎样观察、梳理、分析作品的逻辑组织方式与程序,而不是简单的以现有的曲式结构范式与类型套用在分析的目标作品中。同时,由于音乐作品的抽象性,使结构具有多意性、多解性、多重性,不同作品由于视角的差异其结构类型的判定可以有多种结论,并非一定要遵照教师给出整齐划一的“标准”答案。教师在教学中应鼓励学生遵循音乐材料发展的逻辑与轨迹,而得出合乎逻辑的、令人信服的、有理有据的不同结论,从而增强学生的独立分析与创新能力。
最后,学生要提高学习方式的意识。在实际教学中,学生主要反映两个问题:1.已经将教材中的理论性概念倒背如流,但仍不会或较难进行实战分析。2.在课堂的学习中,教师对作品的结构组织方式讲解虽然能够理解,但是在课下面对陌生的作品却仍没有独立分析能力。以上两个问题的出现,部分原因由于学生重理论轻实战分析的问题而导致。教材中的理论概念是由理论家以不同风格的作品为依据,做大量的分析研究而得出的结论与定义。如果仅关注理论化的概念学习,会导致分析技术性研析的缺失,从而导致实战分析能力差的结果。同时,曲式分析课程的理论性、技术性等因素使之在学习过程中既要重视概念的学习,更要加强对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不同时代作品的分析,在分析大量作品中积累经验,以达到“见多识广”的目的,进而能够提高对作品结构组织样态判定的能力。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教材中的理论化概念可以引导作品的实践分析,相反,大量的分析经验也可以帮助激活、理解抽象的理论化概念,二者相辅相成。然而,该课程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对作品具有独立的分析能力,所有学习方式最终都指向实践的分析方法,因此,学生需有意识地提高实操性的学习方式,最终提高作曲技术的分析能力。 二、重视各课程之间的关联
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建设是根据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来设定,是以学生未来的发展为根本。各课程之间具有一定的逻辑性与关联性,是相互补充、相互合作的关系。因此,孤立的强调、重视曲式分析课程自身的学习与建设,而忽略了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关联,是不科学、不恰当的。曲式分析课程是对音乐作品组合逻辑的整体性评价、是对各元素程序化发展的把握。学习曲式分析之前需要经过乐理、和声等课程的学习。基本乐理、和声等是关系到曲式分析学习的重要基础音乐理论课程,诸如对主题材料特征的判断:调式、调性的分析:结构段落的终止等曲式分析的重要方面,都是需要有前期基础知识的学习做保障。笔者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了解到,综合类高校很多学生在分析作品结构过程时,对调式、调性的判定以及段落终止的观察方面都有很大的困难,尤其是面对多声部织体形态较为复杂的作品,更是不知如何着手进行分析。这其中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前期基本乐理与和声课程知识掌握得不牢靠,失去了对音乐结构判断的最基本能力。因此,无论怎样强调曲式分析课程意识的提升,但如果前期基本理论课程的基础薄弱,将会导致空中楼阁的建立,学习起来也会举步维艰。因此,根据学校的不同,一般都是在打牢基本音乐理论知识基础的前提下.在大二或大三学年才开设曲式分析课程。
同时,音乐作品是声音的艺术,音乐听觉的训练是整个学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美的感知与欣赏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整个学习阶段的重要任务:是专业欣赏者与业余听众间产生差别的重要方面。在对作品的曲式文本(乐谱)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专业的聆听,体会声音的情绪、感知材料的发展、认知结构的布局。因此,音乐听觉课程的学习与训练是学习曲式分析的重要保障与基础,如果仅是对音乐文本进行解读而忽视对作品听觉的考量,就失去了对音乐美的把握、丧失对音乐意义表达的感知。
课程之间的联系不是单方的,而是双向互动式的关联。对于演奏专业而言,首先要对目标作品进行必要的曲式分析,从而观察主题材料的发展、结构段落的划分,断句与呼吸等方面。如果是多声部音乐,还需分析各声部层之间的关联与发展,对重要音型进行提炼等工作,然后才能进入到人文方面的解读,从而进行情感与意义的表达,可以说曲式分析是音乐表现的重要基础。相反,良好的演奏技术可以有效地感知各材料的性格特征,能够对作品有良好的情感体验,并帮助学生对作品进行深度的剖析。由于曲式分析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方式是透过音乐文本深度分析音乐作品的构造,使之与诸多相关联的课程联结在一起,对学生理解音乐、表现音乐作用斐然。因此,重视各课程之间的关联是学好曲式分析的关键,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才能够加强对音乐作品更深层次的智性感知。
三、注重教学作品的择取
专业院校与综合类大学的人才培养定位有所差别,前者较多的是以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为方向,培养专业的音乐表演、创作、管理、理论研究人才。而多数综合类高校是以服务地方(或大区域)的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类人才为主,是地方音乐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地方音乐师资培养的基地。如笔者曾任职的浙江省某二本院校为例,他们将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非主城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以此目标为依据。而人才培养的定位不仅体现在培养方案与课程的设置方面,也是教学内容选择的主要依据。
目前,现行主要使用的曲式分析课程教材多由专业音乐学院的作曲家、理论家编写,如中央音乐学院吴祖强教授编写的《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学院高为杰教授与中央音乐学院陈丹布教授合编的《曲式分析基础教程》、上海音乐学院钱亦平教授编写的《音乐作品分析简明教程》等。这些教材主要选择了多声部器乐作品为教学范例,尤以钢琴作品居多,同时辅以单线条的民歌,循序渐进,由淺人深,对曲式结构的样态、构建原则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但是,教材的使用是曲式分析教学实施的一个方面,仅以教材中的谱例进行教学远远不够,如果要加强对作品分析的实战性训练,还要根据学生的培养目标与定位引入其他作品进行研究,从而为学生积累分析不同风格作品的经验。
面对着综合类高校主要的就业方向为基础教育阶段的现实,教师需要平衡教学内容作品的选择。在中小学等基础教育的课堂中,教学内容是广泛的,既有中西方的严肃音乐、也有世界经典民歌,还有我国的戏曲音乐:教唱与欣赏的教学方式并举。因此,学生未来的教学内容作品多样,就使得在学生目前的学习过程中,适当地将单声部歌曲的作品形式引入到教学内容中,增强学生对单线条作品的曲式分析能力。同时,还可以引入其他方面的内容进课堂。如绝大多数学生需要面对教师资格证的考试,而将教资复习内容引入课堂,既能够增强课程教学的应用性,又能够加大作品分析的数量。另一方面,针对音乐表演类专业的学生,还可将各种器乐表演的经典曲目作为教学内容,如民乐合奏、独奏作品:西洋管弦室内乐、独奏类作品等都可以作为分析的对象。同时,声乐表演的经典唱段同样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习内容,而不仅是单纯的分析钢琴作品。这样的做法,能够加强曲式分析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提高曲式分析课程的应用性,促进学生的专业发展,从而锻炼学生独立分析的能力。
曲式分析课程关乎着学生未来专业发展,而教学内容的选择是学生未来专业发展的关键,如果仅以教材中的作品为授课内容,则使学生失去了训练分析更多风格、体裁作品的学习机会。同时,在选择分析作品内容时也要有的放矢,使曲式分析的基础性与目标性学习同时兼顾。
结语
对曲式分析课程所引发的思考并不是涵盖所有高校,也不能全盘否定,本文仅是就大多数院校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探讨。同时,曲式课程单方的问题犹如蝴蝶效应般已经引起诸多专家学者的注意,如很多学生进入到更高阶段的学习与研究,由于对作品的形态特质缺乏了解,对作品的构造与组织逻辑知之甚少.导致对音乐意义的理解只能浮于表面或缺乏根据.对音乐作品几乎无法做出更深层次的判断与解读,使自己的专业发展陷入窘境。这也说明对曲式分析课程的多方面建设迫在眉睫,亟待需要具有针对性、目的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的实施办法进行解决,从而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与理论内涵,为后续的专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曲式分析课程在不同院校又称之为音乐分析、曲式、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名称,无论称谓如何,该课程的内容都是以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为研究对象,对各音乐元素的组织逻辑与方式、程序进行分析,培养学生对音乐作品结构的辨识能力以及了解音乐的构建方式。音乐结构之于音乐表演关乎着主题的处理、音乐的呼吸、音色的处置、力度的控制、节奏的把握、情感的表现等音乐意义表达的多方面,又是音乐学术研究与教学的形态学观照:对于欣赏者而言,音乐结构被称为“听者的地图”,是对音乐作品发展脉络与逻辑的把握,可见音乐结构是整个音乐活动中的重要环链。正因如此,培养学生对音乐结构的分析能力显得格外重要,是培养良好音乐表达能力的前提,是理解音乐内涵与意义的重要基础,使得几乎在所有的院校中,曲式分析都被列为核心课程或专业必修课程,又是大多数院校研究生入学初试的必考科目。然而,这么重要的一门课程,却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
一方面,无论是校方还是教师、学生的意识问题,都将曲式分析划定为纯理论课程范畴,忽略了它的技术性因素。同时,诸如基本乐理、和声等曲式分析先修课程的基础薄弱,或并没有与之产生关联,使得在学习曲式分析过程中感到步履维艰。另一方面,由于部分教师没有理解、吃透本校的培养方案与目标、定位,在教学方式与作品内容的选择方面有失偏差.导致学生并没有将课堂学习的内容进行实际应用转化。以上是很多综合类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并非个案现象,且长期存在,对学生专业的培养与发展造成较大的障碍。
一、提高教与学的意识
多数综合类高校音乐专业主要招收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音乐学等方向的学生,从整体的培养方案来看,主要以培养上讲台、登舞台的音乐人才为目标,这种人才培养方式为学生未来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都相对重视技艺性、表演性及与课堂教学方法相关的课程,这些课程使得学生付出了绝大部分时间进行学习,而忽略了理论文化内涵的塑造。同时,曲式分析课程是作曲技术理论系列课程的分支,其实施内容是分析作曲家创作的逻辑与程序,是作曲技术的分析与研究。相比史学、美学、民族音乐学、艺术概论等理论性课程,该课程在具备理论课属性的同时还兼有一定的技术性,因此,无论是教授方还是学习方都应该提高曲式分析的技术性学习意识与能力。
同时,从客观角度讲,由于该课程学习过程难度大,显性实用性差等特点,使得许多学生对其避而远之,形成只求“考试及格”的心理状态,只有打算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才采取“临时抱佛脚式”的学习态度。同时,有些高校的音乐学院(系),虽把曲式分析课程设置为核心必修课程,但并未采取实质性的手段对其进行课程建设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如果想要更好地提高曲式分析课程的教学质量,达到对学生的全方面培养,就要从多方面提高对其重视的意识。
首先,校方要加强专业师资配备的意识。曲式分析课程的“技术性”因素需要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知识背景的教师承担此课。然而,在很多院校中,由于早期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毕业生缺口大、教师编制短缺等因素,导致此类课程只能由诸如钢琴、声乐、史学等其他专业方向的教师担任,而由于这类教师专业背景的限制,并不能更深入的、透彻的从作曲技术本身的特质进行教授,使得学生的学习只能浮于表面,缺少从作曲技术视角的分析与理解。虽然在这部分教师中,有的经过多年的学习、教学已经成功转型为作曲理论技术专业,成为该门课程的专任教师,但此类教师毕竟尚在少数,绝大多数仍是以担任自己本专业课程为主,仅以兼任的方式教授曲式分析课程,并不能从作曲技术的维度进行教学。因此,校方在引进师资时,如果能重点考虑具有扎实作曲技術理论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此课,那么师资的专业性将会得到有效的保障。
其次,教师要提高教学方式的意识。曲式分析课程的教学目标不能仅是以划分作品结构为目的,唯结构而论结构,将主要教学方式集中在结论得出,而忽视、淡化结构构建的过程与程序的分析。传统作品的曲式结构是以西洋大小调或民族调式为音乐语言:以和声为标点符号:以主题材料发展为主线;以织体形态为框架。作品的曲式结构就是记录音乐从其乐思的萌芽、发展至结束的过程,是一种带有逻辑性的有机发展过程“曲式框架就是对音乐有机发展过程的一种逻辑限定”。可见,曲式结构的构建过程是结构结论的依据,要求在教学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传授学生怎样观察、梳理、分析作品的逻辑组织方式与程序,而不是简单的以现有的曲式结构范式与类型套用在分析的目标作品中。同时,由于音乐作品的抽象性,使结构具有多意性、多解性、多重性,不同作品由于视角的差异其结构类型的判定可以有多种结论,并非一定要遵照教师给出整齐划一的“标准”答案。教师在教学中应鼓励学生遵循音乐材料发展的逻辑与轨迹,而得出合乎逻辑的、令人信服的、有理有据的不同结论,从而增强学生的独立分析与创新能力。
最后,学生要提高学习方式的意识。在实际教学中,学生主要反映两个问题:1.已经将教材中的理论性概念倒背如流,但仍不会或较难进行实战分析。2.在课堂的学习中,教师对作品的结构组织方式讲解虽然能够理解,但是在课下面对陌生的作品却仍没有独立分析能力。以上两个问题的出现,部分原因由于学生重理论轻实战分析的问题而导致。教材中的理论概念是由理论家以不同风格的作品为依据,做大量的分析研究而得出的结论与定义。如果仅关注理论化的概念学习,会导致分析技术性研析的缺失,从而导致实战分析能力差的结果。同时,曲式分析课程的理论性、技术性等因素使之在学习过程中既要重视概念的学习,更要加强对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不同时代作品的分析,在分析大量作品中积累经验,以达到“见多识广”的目的,进而能够提高对作品结构组织样态判定的能力。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教材中的理论化概念可以引导作品的实践分析,相反,大量的分析经验也可以帮助激活、理解抽象的理论化概念,二者相辅相成。然而,该课程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对作品具有独立的分析能力,所有学习方式最终都指向实践的分析方法,因此,学生需有意识地提高实操性的学习方式,最终提高作曲技术的分析能力。 二、重视各课程之间的关联
高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建设是根据学校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来设定,是以学生未来的发展为根本。各课程之间具有一定的逻辑性与关联性,是相互补充、相互合作的关系。因此,孤立的强调、重视曲式分析课程自身的学习与建设,而忽略了与其他课程之间的关联,是不科学、不恰当的。曲式分析课程是对音乐作品组合逻辑的整体性评价、是对各元素程序化发展的把握。学习曲式分析之前需要经过乐理、和声等课程的学习。基本乐理、和声等是关系到曲式分析学习的重要基础音乐理论课程,诸如对主题材料特征的判断:调式、调性的分析:结构段落的终止等曲式分析的重要方面,都是需要有前期基础知识的学习做保障。笔者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了解到,综合类高校很多学生在分析作品结构过程时,对调式、调性的判定以及段落终止的观察方面都有很大的困难,尤其是面对多声部织体形态较为复杂的作品,更是不知如何着手进行分析。这其中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前期基本乐理与和声课程知识掌握得不牢靠,失去了对音乐结构判断的最基本能力。因此,无论怎样强调曲式分析课程意识的提升,但如果前期基本理论课程的基础薄弱,将会导致空中楼阁的建立,学习起来也会举步维艰。因此,根据学校的不同,一般都是在打牢基本音乐理论知识基础的前提下.在大二或大三学年才开设曲式分析课程。
同时,音乐作品是声音的艺术,音乐听觉的训练是整个学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对音乐美的感知与欣赏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整个学习阶段的重要任务:是专业欣赏者与业余听众间产生差别的重要方面。在对作品的曲式文本(乐谱)分析之前,首先要进行专业的聆听,体会声音的情绪、感知材料的发展、认知结构的布局。因此,音乐听觉课程的学习与训练是学习曲式分析的重要保障与基础,如果仅是对音乐文本进行解读而忽视对作品听觉的考量,就失去了对音乐美的把握、丧失对音乐意义表达的感知。
课程之间的联系不是单方的,而是双向互动式的关联。对于演奏专业而言,首先要对目标作品进行必要的曲式分析,从而观察主题材料的发展、结构段落的划分,断句与呼吸等方面。如果是多声部音乐,还需分析各声部层之间的关联与发展,对重要音型进行提炼等工作,然后才能进入到人文方面的解读,从而进行情感与意义的表达,可以说曲式分析是音乐表现的重要基础。相反,良好的演奏技术可以有效地感知各材料的性格特征,能够对作品有良好的情感体验,并帮助学生对作品进行深度的剖析。由于曲式分析课程的教学内容与方式是透过音乐文本深度分析音乐作品的构造,使之与诸多相关联的课程联结在一起,对学生理解音乐、表现音乐作用斐然。因此,重视各课程之间的关联是学好曲式分析的关键,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才能够加强对音乐作品更深层次的智性感知。
三、注重教学作品的择取
专业院校与综合类大学的人才培养定位有所差别,前者较多的是以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为方向,培养专业的音乐表演、创作、管理、理论研究人才。而多数综合类高校是以服务地方(或大区域)的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类人才为主,是地方音乐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地方音乐师资培养的基地。如笔者曾任职的浙江省某二本院校为例,他们将音乐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非主城区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方案的制定都是以此目标为依据。而人才培养的定位不仅体现在培养方案与课程的设置方面,也是教学内容选择的主要依据。
目前,现行主要使用的曲式分析课程教材多由专业音乐学院的作曲家、理论家编写,如中央音乐学院吴祖强教授编写的《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学院高为杰教授与中央音乐学院陈丹布教授合编的《曲式分析基础教程》、上海音乐学院钱亦平教授编写的《音乐作品分析简明教程》等。这些教材主要选择了多声部器乐作品为教学范例,尤以钢琴作品居多,同时辅以单线条的民歌,循序渐进,由淺人深,对曲式结构的样态、构建原则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但是,教材的使用是曲式分析教学实施的一个方面,仅以教材中的谱例进行教学远远不够,如果要加强对作品分析的实战性训练,还要根据学生的培养目标与定位引入其他作品进行研究,从而为学生积累分析不同风格作品的经验。
面对着综合类高校主要的就业方向为基础教育阶段的现实,教师需要平衡教学内容作品的选择。在中小学等基础教育的课堂中,教学内容是广泛的,既有中西方的严肃音乐、也有世界经典民歌,还有我国的戏曲音乐:教唱与欣赏的教学方式并举。因此,学生未来的教学内容作品多样,就使得在学生目前的学习过程中,适当地将单声部歌曲的作品形式引入到教学内容中,增强学生对单线条作品的曲式分析能力。同时,还可以引入其他方面的内容进课堂。如绝大多数学生需要面对教师资格证的考试,而将教资复习内容引入课堂,既能够增强课程教学的应用性,又能够加大作品分析的数量。另一方面,针对音乐表演类专业的学生,还可将各种器乐表演的经典曲目作为教学内容,如民乐合奏、独奏作品:西洋管弦室内乐、独奏类作品等都可以作为分析的对象。同时,声乐表演的经典唱段同样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习内容,而不仅是单纯的分析钢琴作品。这样的做法,能够加强曲式分析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联系与互动,提高曲式分析课程的应用性,促进学生的专业发展,从而锻炼学生独立分析的能力。
曲式分析课程关乎着学生未来专业发展,而教学内容的选择是学生未来专业发展的关键,如果仅以教材中的作品为授课内容,则使学生失去了训练分析更多风格、体裁作品的学习机会。同时,在选择分析作品内容时也要有的放矢,使曲式分析的基础性与目标性学习同时兼顾。
结语
对曲式分析课程所引发的思考并不是涵盖所有高校,也不能全盘否定,本文仅是就大多数院校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探讨。同时,曲式课程单方的问题犹如蝴蝶效应般已经引起诸多专家学者的注意,如很多学生进入到更高阶段的学习与研究,由于对作品的形态特质缺乏了解,对作品的构造与组织逻辑知之甚少.导致对音乐意义的理解只能浮于表面或缺乏根据.对音乐作品几乎无法做出更深层次的判断与解读,使自己的专业发展陷入窘境。这也说明对曲式分析课程的多方面建设迫在眉睫,亟待需要具有针对性、目的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的实施办法进行解决,从而提高学生们的综合素质与理论内涵,为后续的专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