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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设立的新罪名.但是从十余年的司法实践中,不难看出本罪的适用面临着许多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立法上的模糊和理论上的重大分歧造成的.尤其在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司法实践中,问题显现得更加突出.本文通过对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及司法实践中区分两罪的普遍做法提出质疑,进而明确界定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