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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作为一种直接的融资方式,在其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为人们提供融资的便利的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风险。本文就短期融资券的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风险管理的建议。
短期融资券;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F83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0-0026-02
一、前言
短期融资券是我国融资方式的重大突破,是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其首次推出到现在已有20多年的历史,其间,由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社会上出现的乱集资、乱提高利率、乱拆借的三乱现象,于是央行停止了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审批工作,到2005年5月,央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才得以重启。重启后,首批5家企业的7只短期融资券109亿元的发行量被一扫而空,而后续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也受到了同样的追捧,短期融资券无疑已成为了企业融资的新宠,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虽然目前信用评级机构对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均为A—1(最高信用评级),但这并不意味着短期融资券的风险低,如2006年福喜事件的发生就给迅速扩张的短期融资券敲响了警钟。因此,对短期融资券风险防范的分析研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短期融资券的风险
短期融资券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伴随着显著或潜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风险,就是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风险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核心风险就是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产生信用风险的因素主要是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违规成本低,与企业财务状况紧密相连的风险提示处于空白阶段。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当债务提取突然增加,有可能迫使机构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价格出售资产。短期融资券的推出,使流动性风险按其分类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表象:一是银行自销自买短期融资券的行为,很容易导致兑付风险的产生。二是隐性担保蕴含的风险,即承诺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当利率发生变化时,投资者除了有可能受到再融资或再投资的影响之外,还面临着市场价值或现值的不确定性。短期融资券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按其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投资者而言,其风险变现为市场价值或现值的不确定性对其投资收益的影响;二是对发行者而言,则是指当利率发生变化时,对其再投资、再融资的影响。
4.评级风险
评级风险是指信用评级服务专业机构对评级对象不公正的信用评级,而隐藏了潜在的有可能造成的信用缺失、市场混乱无序乃至发生经济危机的现象。一是评级缺乏时效,短期融资券发行时的评级容易终身化。二是评级手段滞后,没有体现短期融资券的特殊性。三是评级标准不统一,目前企业短期融资券评级尚没有相关统一指标,给评级公司开展短期融资券项目信用评级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四是监管主体缺位,目前,《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并未涉及对评级机构如何进行监管。
三、我国短期融资券风险管理的建议
为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金融经济的发展,我们在发展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必须完善其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规范信用评级市场
信用级别是投资者评判短期融资券风险最主要的指标,评级机构的公正性、其采用的评级制度的合理性及评级结果的公正性大都成为短期融资券风险控制的基石。因此,要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监管部门就必须规范信用评级市场,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评级机构服务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具体措施包括,一,统一规范评级制度,解决我国信用等级与国际的接轨问题,明确两者之间的平衡与差异。二,充分体现短期融资券评级的市场化,监管部门应下力气改革和完善目前的评级体系,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整顿信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水平。三,我国信用评级应坚持自主创新为根本,同时将国际先进的评级技术和合理经验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与我国来信用经济建设相联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体系,保证我国自身对信用评级业的主动权提高我国国内信用评级水平。四,培养高水准的业务水平、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五,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保证央行对其在发行短期融资券方面的监督处罚权,并把处罚具体化,监管当局也应加强对评级公司的监管,在短期融资券的评级工作中可采用类似股票发行中采用的准入制度,严格要求只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评级公司才可以开展此项业务。
2.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制度化的监管合作框架是确保短期融资券市场低风险的有效措施。政府对各方的制度监管可以包括以下方面:规范发展第三方信用评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主体的监控;建立对发行主体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强调信息披露不实的责任;细化主承销商负责制;扩大机构投资者群体,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持券等级;营造社会舆论监督的氛围。
3.提高发行主体的质量
短期融资券的品质是由发行主体的信誉、实力所决定的。为了提高发行主体的实力,除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外,确定合理的融资策略以及建立有效的现金管理制度,才能发行高品质的短期融资券,从而从根本上控制短期融资券的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4.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首先,应加强发行企业信息批露方面的处罚力度,对照《信息批露规程》把企业违反信息批露规定应受到的处罚具体化;其次,和专业的商业诚信机构充分合作,协调建立与其他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平台,以避免不充分尽职调查,达到信息的公开、透明;第三,在定价和配售过程中充分贯彻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充分沟通,严格遵守定价不等式,提升信息的透明度。
[1]时文朝.短期融资券市场理论与实务[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2]金陶岚.对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0年第2期.
[3]尹航.发展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的策略探讨[J].财政监督,2010.7.
[4]高绍福,陈旻.我国短期融资券——历史、现状及发展建议[J].会计之友,2010年第10期.
李志英(1987—)女,四川自贡人,硕士,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证券与投资研究。
短期融资券;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F83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0-0026-02
一、前言
短期融资券是我国融资方式的重大突破,是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从其首次推出到现在已有20多年的历史,其间,由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社会上出现的乱集资、乱提高利率、乱拆借的三乱现象,于是央行停止了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的审批工作,到2005年5月,央行颁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才得以重启。重启后,首批5家企业的7只短期融资券109亿元的发行量被一扫而空,而后续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也受到了同样的追捧,短期融资券无疑已成为了企业融资的新宠,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虽然目前信用评级机构对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均为A—1(最高信用评级),但这并不意味着短期融资券的风险低,如2006年福喜事件的发生就给迅速扩张的短期融资券敲响了警钟。因此,对短期融资券风险防范的分析研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短期融资券的风险
短期融资券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伴随着显著或潜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风险,就是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风险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核心风险就是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产生信用风险的因素主要是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违规成本低,与企业财务状况紧密相连的风险提示处于空白阶段。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当债务提取突然增加,有可能迫使机构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价格出售资产。短期融资券的推出,使流动性风险按其分类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表象:一是银行自销自买短期融资券的行为,很容易导致兑付风险的产生。二是隐性担保蕴含的风险,即承诺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当利率发生变化时,投资者除了有可能受到再融资或再投资的影响之外,还面临着市场价值或现值的不确定性。短期融资券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按其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投资者而言,其风险变现为市场价值或现值的不确定性对其投资收益的影响;二是对发行者而言,则是指当利率发生变化时,对其再投资、再融资的影响。
4.评级风险
评级风险是指信用评级服务专业机构对评级对象不公正的信用评级,而隐藏了潜在的有可能造成的信用缺失、市场混乱无序乃至发生经济危机的现象。一是评级缺乏时效,短期融资券发行时的评级容易终身化。二是评级手段滞后,没有体现短期融资券的特殊性。三是评级标准不统一,目前企业短期融资券评级尚没有相关统一指标,给评级公司开展短期融资券项目信用评级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四是监管主体缺位,目前,《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并未涉及对评级机构如何进行监管。
三、我国短期融资券风险管理的建议
为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金融经济的发展,我们在发展短期融资券的过程中,必须完善其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规范信用评级市场
信用级别是投资者评判短期融资券风险最主要的指标,评级机构的公正性、其采用的评级制度的合理性及评级结果的公正性大都成为短期融资券风险控制的基石。因此,要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监管部门就必须规范信用评级市场,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评级机构服务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具体措施包括,一,统一规范评级制度,解决我国信用等级与国际的接轨问题,明确两者之间的平衡与差异。二,充分体现短期融资券评级的市场化,监管部门应下力气改革和完善目前的评级体系,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整顿信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水平。三,我国信用评级应坚持自主创新为根本,同时将国际先进的评级技术和合理经验与我国经济发展实际相结合,与我国来信用经济建设相联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体系,保证我国自身对信用评级业的主动权提高我国国内信用评级水平。四,培养高水准的业务水平、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五,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评级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保证央行对其在发行短期融资券方面的监督处罚权,并把处罚具体化,监管当局也应加强对评级公司的监管,在短期融资券的评级工作中可采用类似股票发行中采用的准入制度,严格要求只有符合资质要求的评级公司才可以开展此项业务。
2.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制度化的监管合作框架是确保短期融资券市场低风险的有效措施。政府对各方的制度监管可以包括以下方面:规范发展第三方信用评级,强化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主体的监控;建立对发行主体的市场约束机制,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强调信息披露不实的责任;细化主承销商负责制;扩大机构投资者群体,提高机构投资者的持券等级;营造社会舆论监督的氛围。
3.提高发行主体的质量
短期融资券的品质是由发行主体的信誉、实力所决定的。为了提高发行主体的实力,除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外,确定合理的融资策略以及建立有效的现金管理制度,才能发行高品质的短期融资券,从而从根本上控制短期融资券的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4.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首先,应加强发行企业信息批露方面的处罚力度,对照《信息批露规程》把企业违反信息批露规定应受到的处罚具体化;其次,和专业的商业诚信机构充分合作,协调建立与其他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平台,以避免不充分尽职调查,达到信息的公开、透明;第三,在定价和配售过程中充分贯彻信息披露制度,和投资者充分沟通,严格遵守定价不等式,提升信息的透明度。
[1]时文朝.短期融资券市场理论与实务[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2]金陶岚.对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发展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0年第2期.
[3]尹航.发展我国短期融资券市场的策略探讨[J].财政监督,2010.7.
[4]高绍福,陈旻.我国短期融资券——历史、现状及发展建议[J].会计之友,2010年第10期.
李志英(1987—)女,四川自贡人,硕士,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证券与投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