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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共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刑事诉讼法律的修改,党和国家机关办理贪贿案件面临着法律政策和机构调整的诸多挑战,一方面推动反腐败体系融合,在法律政策上需进一步推进纪法衔接、司法解释的体系化运用和强化司法审查,另一方面工作支撑上需要转变侦查模式和改善绩效评价,以取得打击和保障之间的有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