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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10月8日,长江海事局开展长江汛期百日安全活动,旨在全面排除隐患,做到防汛责任区万无一失,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汛期百目安全活动期间,长江海事局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成立各级防汛组织机构,完善防汛、应急抢险等工作预案,切实做到组织、责任、预案、队伍、物资“五到位”;结合“非法码头”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要求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关停;以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为载体,突出客船、渡船、危险品船、砂石船、自用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