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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学内容是教学过程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尤其是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内容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使学生能够形成法治观念,提升法律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
关键词:教学内容 优化 原则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9-0210-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是高校培养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观念的主要渠道和主要载体。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已经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教学内容是教学过程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因此,对于《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内容优化研究势在必行。本文对《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教学内容优化的原则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符合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
《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优化,要符合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今天,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的发展会促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更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这种环境就像人对空气的需要一样,对于吸引外资极其重要。然而,良好的社会环境的营造,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和谐社会营造的主要途径就是广大人民能够把法律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只有把法律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才能够理性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用理性的方式解决而不是暴力的甚至是违法的方式解决,才能够营造良好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现在的大学生是实现现代化强国的主力军,他们有幸的会经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以及实现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这一时期的大学生被称为“强国一代”,他们承载着国家发展、民族富强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应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促使大学生形成法治观念。大学生一般年龄都在18~22岁之间,这一群体有明显的特征,他们接受新事务的能力较强,知识更新较快。但是,这一群体因为缺乏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对于问题的思考与解决缺乏较强的理性分析能力以及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学的学习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学习的方法,在知识更新较快的这样一个时代,只有掌握了方法才能够实现终身学习的目标,才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中国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对大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生应勇于承担,主动发展和提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接受国家、社会的考验,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只有当全社会形成理性思维并且能够用理性的方式和手段解决问题,才能够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和社会和谐环境的营造,而这种理性的思维方式仅仅是法律的方式和手段,只有這样才能够避免生活、工作以及学习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莽撞”“冲动”等,才能够有效避免不和谐现象和问题的出现。
二、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优化,还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高校需要为社会提供合格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够承担起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于课程内容的设计还应该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大学生走出校园、进入社会,他们会走进各行各业,肩负起自身的重任。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自身社会阅历的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大学生必将走上不同级别的领导岗位。因此,对于大学生《基础课》内容的优化,不仅仅要考虑大学生的需要,还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尤其是在城市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农民工群体的需要。因此,要二者兼顾,更有利于大学生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开展。当然二者对于法律知识的需要有共通的地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在这些方面大学生与农民工有着共性。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具有极强针对性的部门法律中,又体现出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因此,应该在知识优化时进行简单的介绍和讲解,不仅使大学生能够更好的地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为这些大学生走向社会进行良好的铺垫。
同时,大学生群体中本身就有一部分是来自于农村,这些从农村出来读大学的大学生本身就承载着另一个历史使命,就是把国家法律在农村范围内广泛传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离不开广大农民的支持。但是,农民群体却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他们接受新事物较慢甚至有些人是排斥的,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改革开放40年的进程中,对于城市建设农民工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当前农民工群体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样一个庞大群体的素质对于城市的稳定、社会的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而农民工群体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有关于劳动合同以及工伤赔偿的,有关于“临时夫妻”的,还有关于非法讨薪的,等等,这些都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一定的冲击。因此,要从道德与法律两个角度对农民(农民工)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这一群体的整体素质,从而推动国家法治治国的进程。
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农村大学生承载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无论是从家庭和谐还是社会稳定的角度而言,在对《基础课》进行内容优化时应考虑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使大学生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三、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
高校《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优化,要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家风的建设尤为重要,家风影响着一个人的品质和行为。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灿烂的民族文化。但是,这些传统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其中,糟粕的部分对于一些学生的家长影响较深,形成了不利于学生成长、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家庭风气,如“攀比型”的家风、“享乐型”的家风、“家长制”的家风,等等,这些家风会阻碍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甚至是法制观,甚至会导致一些孩子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因此,高校《基础课》的内容优化,要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 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家长的不良思想观念、不良生活习气的影响下,使一些大学生也沾染上了不好的习气。因此,要对有错误思想观念的学生进行“修理”,使这一部分人改掉错误的认识和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并且去影响和改变自己的家庭成员,从而帮助家庭树立积极向上的、健康的家庭风气。而对于农村籍的学生而言,因为父母长期为生活而奔波,往往忽略了家庭风气的建設,有的家长甚至认为“孩子吃饱穿暖就可以了,就不应该有其他的想法”。所以,往往忽略了子女的心理和情感的需要,家风建设更是无从谈起。良好家风的建设,每位家庭成员都要有责任。而现在的大学生在大学毕业后逐渐将组建自己的小家庭,孕育自己的下一代。所以,要使大学生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在高校的《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还应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使大学生明确尊老爱幼不仅受道德的约束,还受法律的保护。
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大学生不仅要承担起原生家庭家风的纠正和建设的任务,还要承担起即将建立的小家庭的家风建设任务,才能够为社会的安定团结、为自身的安定生活作出贡献和创造条件。
四、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
高校《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优化,要符合大学生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对于大学生而言,法律素质的培养、法治观念的形成是客观的需要,是大学生必不可少的素质和能力。大学生进入社会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
然而,大学生群体对于法律的认识和了解还不深刻,所以在大学生群体中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如,近几年,在高校大学生中有一个畸形的现象,即有的学生到了大学后变得爱慕虚荣,自己没有经济实力,就通过网络平台去贷款,也就是进行所谓的“校园贷”。近几年,校园贷款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有目共睹,有的学生不仅欠下了巨额的外债,甚至断送了自己的生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校园贷中的“当事人”对于法律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并不了解。还有大学生毕业后连续跳槽,说明大学生还缺少“契约意识”,甚至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置之不理。更有大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如以开玩笑为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同学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中,看似玩笑,但是当转账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时就构成了犯罪,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存在问题,应引起关注和重视。因此,针对上述现象的出现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在课程内容的优化方面更应该具体且有针对性。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与低、法治观念形成与否,影响的不仅仅是学生个体,对于家庭、社会、国家都会产生影响。因此,高校对于《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优化势在必行,在优化时应遵循符合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等原则,才能够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提升其法治观念,从而才能够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何冰.中国梦视域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着力点研究[J].黑河学院学报,2016,7(2).
[2]李正梅.中国梦视野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探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6(50).
[3]马晓.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开封大学学报,2018(1).
责任编辑:赵慧敏
关键词:教学内容 优化 原则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19-0210-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简称《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是高校培养非法学专业学生法治观念的主要渠道和主要载体。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已经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教学内容是教学过程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因此,对于《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内容优化研究势在必行。本文对《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教学内容优化的原则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符合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
《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优化,要符合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今天,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经济的发展会促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变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更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而这种环境就像人对空气的需要一样,对于吸引外资极其重要。然而,良好的社会环境的营造,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和谐社会营造的主要途径就是广大人民能够把法律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只有把法律当作一种生活方式,才能够理性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用理性的方式解决而不是暴力的甚至是违法的方式解决,才能够营造良好的、和谐的社会环境。
现在的大学生是实现现代化强国的主力军,他们有幸的会经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以及实现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这一时期的大学生被称为“强国一代”,他们承载着国家发展、民族富强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应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促使大学生形成法治观念。大学生一般年龄都在18~22岁之间,这一群体有明显的特征,他们接受新事务的能力较强,知识更新较快。但是,这一群体因为缺乏丰富的生活经验和社会阅历,对于问题的思考与解决缺乏较强的理性分析能力以及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大学的学习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播,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学习的方法,在知识更新较快的这样一个时代,只有掌握了方法才能够实现终身学习的目标,才能够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中国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对大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生应勇于承担,主动发展和提高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大学生,接受国家、社会的考验,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只有当全社会形成理性思维并且能够用理性的方式和手段解决问题,才能够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和社会和谐环境的营造,而这种理性的思维方式仅仅是法律的方式和手段,只有這样才能够避免生活、工作以及学习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莽撞”“冲动”等,才能够有效避免不和谐现象和问题的出现。
二、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优化,还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高校需要为社会提供合格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够承担起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于课程内容的设计还应该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大学生走出校园、进入社会,他们会走进各行各业,肩负起自身的重任。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自身社会阅历的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大学生必将走上不同级别的领导岗位。因此,对于大学生《基础课》内容的优化,不仅仅要考虑大学生的需要,还要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尤其是在城市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农民工群体的需要。因此,要二者兼顾,更有利于大学生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开展。当然二者对于法律知识的需要有共通的地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在这些方面大学生与农民工有着共性。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等具有极强针对性的部门法律中,又体现出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因此,应该在知识优化时进行简单的介绍和讲解,不仅使大学生能够更好的地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也为这些大学生走向社会进行良好的铺垫。
同时,大学生群体中本身就有一部分是来自于农村,这些从农村出来读大学的大学生本身就承载着另一个历史使命,就是把国家法律在农村范围内广泛传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离不开广大农民的支持。但是,农民群体却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他们接受新事物较慢甚至有些人是排斥的,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改革开放40年的进程中,对于城市建设农民工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当前农民工群体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样一个庞大群体的素质对于城市的稳定、社会的和谐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而农民工群体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有关于劳动合同以及工伤赔偿的,有关于“临时夫妻”的,还有关于非法讨薪的,等等,这些都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一定的冲击。因此,要从道德与法律两个角度对农民(农民工)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这一群体的整体素质,从而推动国家法治治国的进程。
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农村大学生承载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无论是从家庭和谐还是社会稳定的角度而言,在对《基础课》进行内容优化时应考虑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使大学生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三、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
高校《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优化,要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家风的建设尤为重要,家风影响着一个人的品质和行为。在中华民族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灿烂的民族文化。但是,这些传统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其中,糟粕的部分对于一些学生的家长影响较深,形成了不利于学生成长、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家庭风气,如“攀比型”的家风、“享乐型”的家风、“家长制”的家风,等等,这些家风会阻碍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甚至是法制观,甚至会导致一些孩子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因此,高校《基础课》的内容优化,要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 父母是孩子的榜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家长的不良思想观念、不良生活习气的影响下,使一些大学生也沾染上了不好的习气。因此,要对有错误思想观念的学生进行“修理”,使这一部分人改掉错误的认识和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并且去影响和改变自己的家庭成员,从而帮助家庭树立积极向上的、健康的家庭风气。而对于农村籍的学生而言,因为父母长期为生活而奔波,往往忽略了家庭风气的建設,有的家长甚至认为“孩子吃饱穿暖就可以了,就不应该有其他的想法”。所以,往往忽略了子女的心理和情感的需要,家风建设更是无从谈起。良好家风的建设,每位家庭成员都要有责任。而现在的大学生在大学毕业后逐渐将组建自己的小家庭,孕育自己的下一代。所以,要使大学生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在高校的《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还应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知识,使大学生明确尊老爱幼不仅受道德的约束,还受法律的保护。
通过以上的分析,说明大学生不仅要承担起原生家庭家风的纠正和建设的任务,还要承担起即将建立的小家庭的家风建设任务,才能够为社会的安定团结、为自身的安定生活作出贡献和创造条件。
四、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
高校《基础课》法律基础部分的内容优化,要符合大学生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对于大学生而言,法律素质的培养、法治观念的形成是客观的需要,是大学生必不可少的素质和能力。大学生进入社会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大学生的整体素质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都至关重要。
然而,大学生群体对于法律的认识和了解还不深刻,所以在大学生群体中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现象。如,近几年,在高校大学生中有一个畸形的现象,即有的学生到了大学后变得爱慕虚荣,自己没有经济实力,就通过网络平台去贷款,也就是进行所谓的“校园贷”。近几年,校园贷款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有目共睹,有的学生不仅欠下了巨额的外债,甚至断送了自己的生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校园贷中的“当事人”对于法律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并不了解。还有大学生毕业后连续跳槽,说明大学生还缺少“契约意识”,甚至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置之不理。更有大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如以开玩笑为由,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同学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中,看似玩笑,但是当转账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时就构成了犯罪,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存在问题,应引起关注和重视。因此,针对上述现象的出现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在课程内容的优化方面更应该具体且有针对性。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与低、法治观念形成与否,影响的不仅仅是学生个体,对于家庭、社会、国家都会产生影响。因此,高校对于《基础课》的法律基础部分内容优化势在必行,在优化时应遵循符合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符合优良家风建设的需要等原则,才能够更好地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提升其法治观念,从而才能够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何冰.中国梦视域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着力点研究[J].黑河学院学报,2016,7(2).
[2]李正梅.中国梦视野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探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6(50).
[3]马晓.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开封大学学报,2018(1).
责任编辑:赵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