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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当有证据表明其所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