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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制度在我国古已有之,在吸收国外经验和国内实践成果的基础之上,我国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实属水到渠成。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建立对于宣誓主体乃至整个社会宪法信仰的建立都具有深远的意义。相较于宣誓仪式的程序表现,宪法宣誓制度的效力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内在的心理约束。宪法宣誓的制度设计使得其无论在理论抑或实践中都招致诘难和质疑。我国传统仪式中的政治性和社会性特点,为我国宣誓制度提供了效力来源。我国宪法宣誓制度的效力需要通过提升国家公权力实施的规范性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实用性加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