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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每个孩子都有创新的潜能和要求,但如果没有恰当的后天培养,就會逐渐消失。培养孩子的创新能力,决不能放任自流,须敬畏生命,尊重孩子的天性,从多方面入手,悉心培养和教育。
关键词: 孩子 创新能力 培养
《教育理论与实践》2003年11期所载张将星同志的文章《孩子的创新是可以培养的吗》(以下简称张文)读完令人感叹作者看问题角度之新,但文中观点实在不敢苟同,故有愚文愿与之商榷,以求教于大方。张文认为“孩子的创新不是可以人为培养的,相反,来自于孩子的缪斯本性,顺应创新的本然应该是‘让歌者唱’、‘让思者想’和‘让行者走’”。言外之意,我们没有或不懂这样做就会压抑甚至扼杀孩子的创造性,鉴于创新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将日益显出它的重要性,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洪流,各个国家都在推进教育改革以求创新,所以“创新可以培养吗?创新是外力的教育所致吗?”的问题确有必要辨明。由于创新是当今探讨的焦点,范围之广之深决非一文尽述,本文仅限于孩子即受教育者在学习过程中的创新培养。
一、“培养”与“创新”相洽——从概念辨析到判断
张文从运动角度给“创新”和“培养”下了定义,虽声称“对这些不同指向分析并非绝对化,而且也不能绝对化地解读”,然其定义不免机械绝对而让人难以认同,对“培养”的理解如此狭隘以致很容易引起误解。首先,培养是“把孩子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手段组织起来加以某种规范的活动”吗?我们说教育的质的规定性在于培养人,如果培养仅仅在于“某种规范”,那我们的教育就实在没多大重要性了,我们的目的不在于“增进人的知识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增强人的体质”[1],而在于规范,有谁会乐于受教育呢?更别说发挥受教育者的创造性了。事实上,培养是把孩子按照一定目的和手段组织起来进行启迪引导的过程,使其由不知到知、不会到会、不懂到懂,而每个小小的前进和提高对孩子来说都是小小的创新,“它打破既有的规范和受规范约束的一切限制”,而这种既有的规范来自不懂不会不知的茫然无措,不培养,能打破吗?张文称:“(培养)要把孩子圈在规范的藩篱内,使孩子成为规训化的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孩子在课堂上学到了知识,掌握了某种技能,提高了能力,说得具体点,孩子学会了认读陌生的字,掌握了二项式定理就是被圈在规范的藩篱内了吗?
张文的结论为:“‘培养’是制度生成并回归于制度,‘创新’是人性生成并回归于人性。创新活动的人性色彩恰恰是培养活动所不能给与的,很难从‘培养’中找到创新的特性和所需要的条件,很难找到两者充分而必然的联系。”首先必须明晓制度和人性的含义,培养是制度生成却并非回归于制度,而能超越和反作用于制度。创新由天性生成却需后天培养。张文后面用来作例证的所谓“培养”恰恰是“限制与束缚”,决非本原意义的创新,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现实当中确有打着培养创新能力的旗号,做着压抑甚至扼杀孩子天性的“勾当”。他们为了各种各样的功利目的,也为了追赶改革的潮流,以致形成所谓的“改革”哲学,认为凡改必对必好,不改就是保守落后,以致形式主义满天飞,倒是坑苦了学生。
从创新的本意讲,它是在创造活动中反映出的个体所具有的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想象的智能品质或能力,表现为思维和想象的流畅性、灵活性和独创性[2]。它完全可以培养并且必须通过培养才能发展和提高,否则就会慢慢消失,就像王安石的《伤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孩子是有创新的“本能的缪斯”,但不经培养而自生自成成为创新型人才,可能吗?
二、如何培养孩子创新能力——从判断到实践
既然孩子的创新完全可以培养,就应该在教育实践中既谨慎细心,又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在于努力探索培养创新才能的规律,使每个学生都能全面而自由地发展,发挥自己独特的创新潜力;有所不为就在于不要打着创新旗号盲目乱干,对学生不负责任。仅仅所谓“让歌者唱”,“让思者想”和“让行着走”是远远不够的,甚至有误导之嫌,试问孩子能“唱”能“想”能“走”,不是培养得来的吗?康德讲:人只有经过教育,才能成为人[3]。卢梭说: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由教育赐予我们[4]。包括创新在内的智慧和能力都决非“本能的缪斯”自然而来。那么面对当今时代的现实,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什么办法才能最好地培养孩子的创新呢?现实中每个孩子所具有的复杂性、独特性、多维性使我们不可能三言两语就给出明确的答案,相关的研究也在蓬勃开展,取得了不少的阶段性成果。本文虽参考了别人的研究,但也可能只是一管之见,挂一漏万。
我们建立的原则是:首先,教育的起点是人的生命,而生命是一种向上向前的冲动,本质是创新和探索。创新决不神秘,他来源于孩子们对生活和自然的好奇心,每个孩子都有创新的潜能和要求。教育中所谓的后进生只是相对的,他们在学习上不优秀,无法取得良好的成绩,绝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平庸之辈。相反,他们在其他方面可能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潜力,教师要善于观察,因人施教,在培养孩子创新的坦途上并无“差生”。
其次,活动和交往是创新培养的生命和灵魂,如果教师只是把课本上的内容一点一滴地“喂”给学生,而没有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和交往,没有学生自己的探索和钻研,谈何创新呢?
再次,关注孩子的精神生命,孩子的天性当中确有创新和学习的“种子”,要想成长为参天大树就需要获得良好的培养和教育,要让孩子的童年既有欢乐幸福,又能开发智慧,培养创新,即长知识有本领。
最后,要有自由民主、和谐宽松、互相理解的育人环境。孩子不是固定在自己座位上的木偶,而是有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权利,可以随心所欲不逾矩,是为自由;不是教师说了算,而是由包括学生在内的大多数决定,是为民主;大家在欢快中通力合作,共同成长,是为和谐;做错了不是怒声呵斥而是悉心帮助,是为宽松。有研究表明,具有创造性的个体的主要人格特点是:具有审美特点;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偏好复杂的事物;具有充沛的精力;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偏爱直觉;高度自信和轻松感;对自己的创新能力有较强的意识;具有较高的积极的自我形象;看重独立性,不太追求群体的赞同。
三、创新是生命天性和后天培养的共同作用——来自实践的反思
张文认为,因为我们所谓的“培养”,造就了统一的声音,机械般的鼓掌,毫无个性的校服,从而消解了孩子本能的缪思——创新。不过谁会认为这是培养呢?这是典型的约束和控制。这里没有孩子的声音,没有他们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有的只是驯服的机器和木偶。两百多年前那愤怒的声音“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要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数目的果实;它将气候、风雨、季节搞得混乱不清;……他不愿意事物天然的那个样子,甚至对人也是如此,必须把人像练马场的马那样加以训练”,[5]你会认为这是培养吗?但在我们的教育中,这种现象并没有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所以,我们不仅要学会敬畏生命,尊重天性,不强求和压迫孩子,还要探求孩子认知和创新的规律,因势利导,积极培养。培养应当以人的天性为前提,顺应儿童的天性,采择符合儿童天性的内容并以适当方式传递给儿童。这就像一粒种子可以长成参天大树,石头是不行的,可是,没有合适的土壤、充足的水分、适宜的气候,这粒种子就会慢慢失去活力而死亡。我们的成人社会有时会作出令人遗憾的选择,这就是像张文中提到的压抑甚至扼杀孩子创新天性的主要原因。在培养人的过程中,人的天性非外力所能改变,应改变的是我们的培养方法和体系,以使这种培养适合人的创新天性的发展和成长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41.
[2]胡卫平.青少年的科学创造力研究[J].教育研究,2002(7),44.
[3]康德.判断力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98.
[4][5]卢梭.爱弥儿[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原序,1.
关键词: 孩子 创新能力 培养
《教育理论与实践》2003年11期所载张将星同志的文章《孩子的创新是可以培养的吗》(以下简称张文)读完令人感叹作者看问题角度之新,但文中观点实在不敢苟同,故有愚文愿与之商榷,以求教于大方。张文认为“孩子的创新不是可以人为培养的,相反,来自于孩子的缪斯本性,顺应创新的本然应该是‘让歌者唱’、‘让思者想’和‘让行者走’”。言外之意,我们没有或不懂这样做就会压抑甚至扼杀孩子的创造性,鉴于创新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将日益显出它的重要性,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洪流,各个国家都在推进教育改革以求创新,所以“创新可以培养吗?创新是外力的教育所致吗?”的问题确有必要辨明。由于创新是当今探讨的焦点,范围之广之深决非一文尽述,本文仅限于孩子即受教育者在学习过程中的创新培养。
一、“培养”与“创新”相洽——从概念辨析到判断
张文从运动角度给“创新”和“培养”下了定义,虽声称“对这些不同指向分析并非绝对化,而且也不能绝对化地解读”,然其定义不免机械绝对而让人难以认同,对“培养”的理解如此狭隘以致很容易引起误解。首先,培养是“把孩子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手段组织起来加以某种规范的活动”吗?我们说教育的质的规定性在于培养人,如果培养仅仅在于“某种规范”,那我们的教育就实在没多大重要性了,我们的目的不在于“增进人的知识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增强人的体质”[1],而在于规范,有谁会乐于受教育呢?更别说发挥受教育者的创造性了。事实上,培养是把孩子按照一定目的和手段组织起来进行启迪引导的过程,使其由不知到知、不会到会、不懂到懂,而每个小小的前进和提高对孩子来说都是小小的创新,“它打破既有的规范和受规范约束的一切限制”,而这种既有的规范来自不懂不会不知的茫然无措,不培养,能打破吗?张文称:“(培养)要把孩子圈在规范的藩篱内,使孩子成为规训化的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孩子在课堂上学到了知识,掌握了某种技能,提高了能力,说得具体点,孩子学会了认读陌生的字,掌握了二项式定理就是被圈在规范的藩篱内了吗?
张文的结论为:“‘培养’是制度生成并回归于制度,‘创新’是人性生成并回归于人性。创新活动的人性色彩恰恰是培养活动所不能给与的,很难从‘培养’中找到创新的特性和所需要的条件,很难找到两者充分而必然的联系。”首先必须明晓制度和人性的含义,培养是制度生成却并非回归于制度,而能超越和反作用于制度。创新由天性生成却需后天培养。张文后面用来作例证的所谓“培养”恰恰是“限制与束缚”,决非本原意义的创新,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挂一漏万。现实当中确有打着培养创新能力的旗号,做着压抑甚至扼杀孩子天性的“勾当”。他们为了各种各样的功利目的,也为了追赶改革的潮流,以致形成所谓的“改革”哲学,认为凡改必对必好,不改就是保守落后,以致形式主义满天飞,倒是坑苦了学生。
从创新的本意讲,它是在创造活动中反映出的个体所具有的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想象的智能品质或能力,表现为思维和想象的流畅性、灵活性和独创性[2]。它完全可以培养并且必须通过培养才能发展和提高,否则就会慢慢消失,就像王安石的《伤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孩子是有创新的“本能的缪斯”,但不经培养而自生自成成为创新型人才,可能吗?
二、如何培养孩子创新能力——从判断到实践
既然孩子的创新完全可以培养,就应该在教育实践中既谨慎细心,又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在于努力探索培养创新才能的规律,使每个学生都能全面而自由地发展,发挥自己独特的创新潜力;有所不为就在于不要打着创新旗号盲目乱干,对学生不负责任。仅仅所谓“让歌者唱”,“让思者想”和“让行着走”是远远不够的,甚至有误导之嫌,试问孩子能“唱”能“想”能“走”,不是培养得来的吗?康德讲:人只有经过教育,才能成为人[3]。卢梭说: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由教育赐予我们[4]。包括创新在内的智慧和能力都决非“本能的缪斯”自然而来。那么面对当今时代的现实,通过什么途径,采用什么办法才能最好地培养孩子的创新呢?现实中每个孩子所具有的复杂性、独特性、多维性使我们不可能三言两语就给出明确的答案,相关的研究也在蓬勃开展,取得了不少的阶段性成果。本文虽参考了别人的研究,但也可能只是一管之见,挂一漏万。
我们建立的原则是:首先,教育的起点是人的生命,而生命是一种向上向前的冲动,本质是创新和探索。创新决不神秘,他来源于孩子们对生活和自然的好奇心,每个孩子都有创新的潜能和要求。教育中所谓的后进生只是相对的,他们在学习上不优秀,无法取得良好的成绩,绝不意味着他们就是平庸之辈。相反,他们在其他方面可能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潜力,教师要善于观察,因人施教,在培养孩子创新的坦途上并无“差生”。
其次,活动和交往是创新培养的生命和灵魂,如果教师只是把课本上的内容一点一滴地“喂”给学生,而没有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和交往,没有学生自己的探索和钻研,谈何创新呢?
再次,关注孩子的精神生命,孩子的天性当中确有创新和学习的“种子”,要想成长为参天大树就需要获得良好的培养和教育,要让孩子的童年既有欢乐幸福,又能开发智慧,培养创新,即长知识有本领。
最后,要有自由民主、和谐宽松、互相理解的育人环境。孩子不是固定在自己座位上的木偶,而是有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权利,可以随心所欲不逾矩,是为自由;不是教师说了算,而是由包括学生在内的大多数决定,是为民主;大家在欢快中通力合作,共同成长,是为和谐;做错了不是怒声呵斥而是悉心帮助,是为宽松。有研究表明,具有创造性的个体的主要人格特点是:具有审美特点;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偏好复杂的事物;具有充沛的精力;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偏爱直觉;高度自信和轻松感;对自己的创新能力有较强的意识;具有较高的积极的自我形象;看重独立性,不太追求群体的赞同。
三、创新是生命天性和后天培养的共同作用——来自实践的反思
张文认为,因为我们所谓的“培养”,造就了统一的声音,机械般的鼓掌,毫无个性的校服,从而消解了孩子本能的缪思——创新。不过谁会认为这是培养呢?这是典型的约束和控制。这里没有孩子的声音,没有他们作为生命个体的存在,有的只是驯服的机器和木偶。两百多年前那愤怒的声音“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要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数目的果实;它将气候、风雨、季节搞得混乱不清;……他不愿意事物天然的那个样子,甚至对人也是如此,必须把人像练马场的马那样加以训练”,[5]你会认为这是培养吗?但在我们的教育中,这种现象并没有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所以,我们不仅要学会敬畏生命,尊重天性,不强求和压迫孩子,还要探求孩子认知和创新的规律,因势利导,积极培养。培养应当以人的天性为前提,顺应儿童的天性,采择符合儿童天性的内容并以适当方式传递给儿童。这就像一粒种子可以长成参天大树,石头是不行的,可是,没有合适的土壤、充足的水分、适宜的气候,这粒种子就会慢慢失去活力而死亡。我们的成人社会有时会作出令人遗憾的选择,这就是像张文中提到的压抑甚至扼杀孩子创新天性的主要原因。在培养人的过程中,人的天性非外力所能改变,应改变的是我们的培养方法和体系,以使这种培养适合人的创新天性的发展和成长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道俊,王汉澜.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41.
[2]胡卫平.青少年的科学创造力研究[J].教育研究,2002(7),44.
[3]康德.判断力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98.
[4][5]卢梭.爱弥儿[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原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