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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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儿初入世,社会上的许多物事,让他迷惘,便心生不安。为了平息躁动,弄了一条英国伊丽莎白种系的柯基犬。小犬无尾,腿短,便显臀肥,弹跳有女相,风情万种,颇惹人怜。狗虽雌性,却起了一个雄性的名字,曰钢特。后来他有了恋人,情不再系狗,便把其遗弃给我和家婆,从此便与宠物结缘,有了额外的牵挂。女孩初进屋时,小犬钢特吠叫不止,在她脚下嗅来嗅去。待她轻抚一番之后,竟驯顺地依伏于她的膝下,仰面露怜爱眼神,期盼喂食。一喂就咋舌,美。到女孩告辞时,它拼命尾随,远远不归。女孩只好再送回来,挡在门里,以脱身。它在门里啸叫,异于往日,透出忧伤。女孩对小儿说,它认我,已把我当作家里人。这让我和家婆感动,一致认为,这个女孩是选对了,连狗都验证。

2


  爱犬钢特不欢,早餐不奔前,躲在卫生间里弄喘声。
  钢特眼神丰富,欢喜、渴望、争宠,总能用眼神表达。家里人只要一用餐,它一定要踅到餐桌前,眼巴巴地看着主人的嘴唇翕动,如小儿看馋。就扔给它一块火腿,或一块排骨,或一角面饼。眼下,人类过年,餐桌丰富,扔给它的食物多膏腴,看来,它很可能得了胃疾,消化不良。
  于是想到,人与宠物之间,爱心不能过剩,过剩的爱,是害。宠物饿着,反而胃肠通常,有进食欲望,一如对爱人,不能过于用爱,大爱之下,不知感恩,遑论珍惜,以为理该如此。另外,大爱,有居高临下、不由分说的强迫性质,让被爱者,不知所措,失去自我,这对生活的自立,也是有害的。
  家婆问计,我说,任其饿,饿到一定时候,它自然恢复。

3


  今天停暖,虽然室外已到了摄氏19度,也感到冷。这就一如感情,感情一直热着,突然冷下来,心中感到的冷,比实际的冷还冷。
  昨天晚上,我在刺猬河大堤上遛狗,看到岸柳的苞芽已肿而紫了,不禁眼前一亮。因为紫,就是要开,为人间吐绿。
  脚下的土地沉实,踩到上面,能听到声音。如再有数日阳光普照,水汽蒸发,就会生出浮尘。花开、风起、扬尘,北京的春天就是这样——和煦与粗粝相伴而生。
  狗能本能地分辨温顺与暴烈——与同类相遇,能交颈互咬的,一定是有温和的性情。相反,它一定是远远地躲避,躲避不过,就拱你足踝,求救于人。
  这一点,已得到多次实际验证,所以,跟宠物一起,我也能识别狗。
  但人就不同。人无先天机警,只有吃过亏之后,才有认识,才长记性。所以人的生命成本比动物高。
  人类学者、美国的赫舍尔在《人是谁》里说过,人的智力并不天然地就优于动物——野鹿临悬崖,它会自然收脚,而儿童会一直走下去,跌死;看见赭红的炭火,狗会绕过,而姗姗学步的人类,会伸过手去,烫伤。
  所以,说人类是“经验之果”,是对的。
  这就让人产生联想——年轻的、有学历的,就自然比年老的、无学位的高明吗?把他们速速地提拔到高位,就一定会有期待中的作为么?相反,这里老而无用的暗示,会弱化、淡化这个社会尊老、敬老、爱老之风。而无老就无幼,这不仅是儒家学说,更是生命规律、人生哲学,它告诉人们,“老”承载着人类的“经验之果”,是人类前行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人类不知从哪里上路,也不知将走向哪里,将会重新沦入在黑暗中的探索、在蒙昧中的瑟缩,其“幼”,也就会成为生命难以承受之重。
  人之于酒,大醉,尚好,昏然睡去,如入忘川,尚可忘忧。但更多的时候,是不昏不醒,纠结在中间状态,起卧均不适,就殊难受。人生状况也是如此,既顺遂又不顺遂,颇考验人的耐性。于是,只有坚韧的人,才能行远;没有耐心的人,仓皇而败。这里,老人们的耐心境界,是后来者的天然之师。
  人与人相处也如是。并不是豁然的喜与厌、爱与恨,总是喜厌相伴、恩怨交结。有人说,要想让两个人分开,并不需要人为的离间,只需要放任他们朝夕相处,粘在一起。时日一久,他们会自己把对方的缺点放大,直至不能容忍。这一点,在我故乡的老人们那里得到验证。老人们对不认可的姻缘并不采取断然的棒打鸳鸯,而是含笑以对,让他们去幸。只是迟迟不给其名分,让他们心虚。到了后来,让他们虚的,不是外界的压力,而是虚的自身没有内在动力,就自然而然地散去。家族之间也不因此结怨,和好如初。这种“非暴力”维权行动,之所以有效,并不说明老人们有多么高明,它恰恰是一种人性的证明。我对毛姆的《人性的枷锁》之所以百读不厌,就是出自这方面的理由。
  具体到亲人之间,为什么爱与不爱都不能使其分离,是因为有家庭、家族的人伦“枷锁”。这把枷锁的材质,不是金属,而是血缘。血缘是基因,决定着生命的样态,区别着与他人的不同,就有了物以类聚之象;血缘是原始股,无论升降,无论兴衰、无论荣枯,本钱都是不能出让的。还有,生命的一次性特征,也决定了亲缘关系的不可再生——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可能再见。这种无可奈何,让人产生畏惧,因而就产生了珍惜,在不爱中爱,在裂隙中求弥合,在怨恨中求恩德。为什么朱自清一篇庸常的《背影》,产生了那么大的感染力,是那个“背影”让人们看到了亲人的必然远去,在巨大的忧伤之中,对亲情产生了悲悯。为什么彭程的一篇新作《对坐》,也在读者心中激起联翩的波澜?是那个“对坐”的姿态(每天陪父母坐坐)让人们醒悟到,应对那个远去的必然结局,所谓珍惜,就是从身边的老人做起。

4


  晚,偕家婆到刺猬河公园遛狗。
  刺猬河公园,现已改名塞纳园,甬道旁有廊牌,布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文化宣传内容。
  院内有石桥、甬道、清流、岸柳、太阳能照明灯,还有文化广场,游人繁盛。
  近看,柳絲轻摇,缓水漾波,疑在梦中;远看,柳色绒绒,河水闪白,如入画境。微暗之中,足音杂沓,弄破清静,也好,免去寂寞,使人回归人间。小犬知时节,不耐热气,粉舌卷喘。正有预备,袋中有钵与水,便引至路边座椅,令其饮。以瓶倒钵中,不饮,只接饮倒时水流,可谓庄重地解渴,儿戏地喝。   行至无护栏处,小犬索性狂奔入河水,纵情而游。小犬鼻小,嘘气无力,只生零星浪花,小小之下,可爱。犬肥身重,不敢远游,游丈余,就回归,伏岸边巨石上歇息,但人一走近,复又入水,不让人逮。反反复复,似捉弄人,就更可爱。招来众人围观,有少女稀罕,以手机照相,好回家传播珍奇。
  知疲上岸,寻繁密草皮,在上翻滚,且立身抖动,把自己弄干。家婆笑嗔道,本来干净,却又弄脏,即便伶俐,也不过是狗。我说,狗吐了,又吃进,它只感觉干净,而不顾人眼中的干净。这就叫,人干净的是肉身,狗干净的却是心灵。家婆说,文人无趣,总是把简单的弄复杂。
  小犬惬意,在人前兀走。
  我有多余心思看行人。
  前有一少女,腰细臀肥,人一走动,两个臀瓣就左右上提,如柳摇曳,有锥心的风情。人稍走远,整个背影如一张剪纸,凸显腰窝,更惊心动魄。陪伴她走的,是一中年妇女,或许是她母亲。妇人壮阔,上下同规格地肥,臀形如一盘磨,走时足音响重,臀肉下坠,总像要砸到地上。两相对照,不禁生出感慨,人间不平总是要人恨的,但最该恨的,是时光。
  回家之后,家婆给小犬淋浴,之后,施以电吹风。小犬系母性,风吹之下,现出两排粉红乳头,让人顿感温柔,忍不住在一颗上捏一捏。家婆说,难寻种犬,也不能生育,可惜了。我说,这有什么可惜,不被使用,才有永远的母性之美,一如女人,乳本来是用来哺育的,却用来玩儿,一玩儿就肿,肿后就瘪,就失去了女性特征。
  家婆惊愕,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说,你们男人都想些什么!
  不想分辩,起身推窗,放眼远望。一片漆黑,也不见繁星,一切的美都被湮没了。
  突然想到鲁迅《好的故事》中的一个句子——“鞭爆的繁响在四近,烟草的烟雾在身边:是昏沉的夜。”
  鲁迅的句子总是那么有味道,能把外在情景拉入心田,让你感到,远处的一切,都跟你有关。
  这是大化之美。
  但鲁迅的文字,已被人遗忘了,因为今人觉得它费解而无用。
  但是,它的无用,正是他的大用,提醒人们,虚无之下,尚存实有,一如这昏沉之夜,虽然夜色把万物之美都遮蔽了,却一个也没有消失。待阳光乍现,美会如期张目。
  而且,晨露洗过,美得新异,堪可医治审美疲劳,让人往深刻里理解,并懂得什么是精神的永恒。

5


  昨晚遛钢特(家犬)时,狗不耐热,总望着刺猬河的河面。近日连续有风,河面被吹来一层浮滓,颇不洁。怕它潜水游泳,弄脏净好茸毛。便生一计,故意逗弄它之外的狗。因常在岸上走,人狗均相熟,也能叫出别的狗的名字,比如眼前那只狗,主人叫它毛毛,我也就毛毛、毛毛地叫,表达对它的亲热。钢特初怔住,之后就啸叫,之后就驱逐。它怕失宠,本能地捍卫自己的地位,就把河水放弃了。
  之后,就一直驯顺,乖巧地跟着我,不生别念。
  我忍俊不禁,不停地笑,因为我觉得,在感情层面,人和狗是一样的,远则怨,近则不恭,一味娇宠,反恩德不察,日夜胶着在一起,反生离隙,要懂得适宜地冷。
  日间,总有一个理念浮起,即:把身边的书读破,会把远处的祸避过。
  读书的时候,心静,不被窗外事诱惑;废书之后,内心浮躁,出门闲逛,被市井颜色所吸引,禁不住趋近,陷在是非之中。
  这一点,缘于昨晚睡前读郁达夫的散文。郁达夫读和写时,心性净洁,下笔典雅;一走到街上,就奔酒肆、勾栏,满眼醇酒、美妇。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的文字,突分两格,既有《银灰色的死》那样的颓废与沉沦,又有《怀鲁迅》那样的昂扬与崛起——“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周作人说他身上有两个鬼,一个绅士鬼,一个流氓鬼,或许与之同类。
  可以说,人身上都有庄重和轻浮的两面。文人靠自我束脩,靠书中伦理,节制自己不良的一面,即便是郁达夫这样的放浪形骸的人,陷入红尘,也有本能的回归,“曾经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他书读得多,能自责、自省。到了女人那里,就不一样了,他们普遍地缺乏自我修正能力,常凭感觉任性而为,理性形成,要靠外力——娇宠,使其轻浮;“鞭打”,使其庄重。尼采曾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里说:“到女人那里去,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他不是轻视女人,而是深懂女人。
  不妨举现实中的一例。女人爱风情,衣着喜薄短,用柏杨的话说,一坐故露大腿。这里的“故”,不是故意的意思,而是固然、所以的应用。她露出大腿,正确的做法是直视而不是回避——你直视的目光,一如鞭子,会唤醒她的羞耻意识,向下抻一抻裙角;而你的回避,却是放纵,近似同谋。
  所以,要爱女人,就要先懂女人;爱宠物,就要先懂宠物——不然,都会毁在你手里。
  我是指男人的自重和责任。

6


  在刺猬河边遛狗时,两岸坐满了垂钓的人。
  地面温度已到了36摄氏度,人们以这种方式避暑,因为垂钓需静心,“心静自然凉”,他们可以把暑热暂时忘却。
  然而狗也热,一心想到河里去游泳,几经阻拦未果,终于入河,搅起一圈圈涟漪。
  垂钓者颇不悦,认为河里一出现狗,就再也钓不着鱼了。因为“是猫沾腥,是狗吃肉”,鱼对狗有天然的恐惧,所以狗出现在河边,是钓者的凶兆。我说,你们的目的又不是鱼,而是享受钓,鱼非鱼岂不是一样?他们说,是钓者,眼里就有鱼,即便不仅仅是为了鱼。
  既然谈不拢,也就不再客气,任爱犬畅游。因为鱼是公共的,而狗是自己的。
  每次遛狗,我都穿着一件乡下屠夫常穿的白纱布褡褳,腋下开口,露浓密腋毛,仅靠布襻连接,且为了防止爱犬溺水,手里掌一长长竹竿,作派有蛮者之风。他们便有所顾忌,怯于争执,只是无奈地摇头。但我分明听到他们低声嘟囔道——狗也就算了,可恨的是人,手里晃悠着一支破竹竿,“竿”通“赶”,把鱼都赶走了,还钓什么钓?养狗的都霸道。   回程的路上,我想,钓尽管钓就是了,还讲什么似是而非的迷信?
  我的祖父和父亲,都钓过鱼,做过猎人,在渔猎活动中,也都染上了迷信的习性。从他们身上我知道,迷信与渔猎者天然相伴,并且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无数预兆和巫术,所以,渔猎活动,并不像城里人所想象的那样洒脱,其中有太多的禁忌。
  譬如——
  他们认为与有眼疾者、顽劣者和妇女相遇,就是不祥之兆。所以,猎人每逢出猎,先要前后左右观望,一旦发现上述这些人,就要躲避,或转道而行。如果某妇人斜刺里出现,躲闪不及,只好打道回府。一些心地善良的人,知其忌讳,会主动回避,让猎人感激。
  譬如——
  路遇空车,或劈柴车,被认为是对狩猎不利;相反如果大车里装满了谷物、货品,乃至干草,则认为是好兆头。如遇拉棺材的车,则更是上上大吉,因为棺材是装尸的,尸通“实”,预示着满载而归。这个说法,甚至影响了其他的行为,比如娶亲、出行。遇到出殡人群,不仅不是晦气,而且因为“棺”通“官”,后代就有官运,走路就有官道,通畅而平安。相反,遇到娶亲的队列,就大不吉,因为“冲喜”。所以,别人家娶亲时,你不要出远门,要到他的场面上喝喜酒,这叫沾喜、沾仙气。自家迎娶时,如遇同样的阵势,要迅速往地面上扔事先预备好的顶针或瓷碗,以对抗妨碍。
  又譬如——如果狩猎途中听到乌鸦、猫头鹰和蝙蝠的鸣叫,则认为是不祥之兆,就要处处小心。如果第一枪打偏了,第一条鱼没咬钩,就预示着这次渔猎活动不会有好结果,不如及早收场。如果一头猎物,屡打不中,或者即便捕到,也自行逃脱,就不要打了,因为它已修炼成仙,不可冒犯,如果执意穷追,会危及猎人的生命。我父亲曾紧盯过一只雪狐,枪总是打不准,就用地夹,狐狸被夹住之后,自己咬断了腿逃走,在即将被追上的时候,又放出恶屁,他就大为惊骇,认为遇到了狐仙,就主动放生。后来父亲患癌症过早离世,在最后的日子里,他反复叨念,说自己得罪了狐仙,它索命来了。
  还譬如——
  钓鱼的人身边的水桶往往是空的,因为他们承继了一个古训,装鱼的桶在未钓得第一条鱼之前,不要盛水,鱼一得水,就跑掉了。还有,狩猎的人,一般不亲自解剖猎物,因为猎物的灵魂会给猎人的眼睛里留下记号——凶光,以昭示给后来的同类。乡下人常说的,杀气太重的人不适合当猎人,或许就是从这里而来。
  追寻迷信和禁忌的形成原因,是不难的。因为渔猎,是先民的一种生存活动,在那种原初的条件下,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能力和水平极为低下,每当遇到或听到用自己的知识难以解释的事物及现象,自然要托付给神怪、灵异等冥冥中的力量,从而编造出虽然荒谬却言之凿凿的解释,热心聆听者又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予以补充和证实,神秘文化就越来越发达了。而渔猎者又与一般的先民不同,他们更直接、更深入地进入大自然的内部,更有现场的感受。譬如一个猎人只身在森林里过夜,漆黑又寂静的周围环境会让他恐怖异常,而当他听到那在森林峡谷中迂回不已的野兽啸叫,自然会把它当作是某种怪物发出的声音,并把附近野兔跳跃时弄出的窸窣,认为是怪物走近的脚步。特殊品种的叫声,如乌鸦、蝙蝠、猫头鹰,凄哀如哭,让猎人顿感战栗,以为是妖魔现身,大难降临。所以,种种神秘现象的描述和种种奇异感受的传播,都是来自渔猎者——首先将林妖形象传到人间者,就是猎人;首先发现“美人鱼”者,就是渔夫。
  到书房搜寻有关的读物,找到俄罗斯专事渔猎题材写作的阿克萨科夫的《暴风雪》,兴味而读,发现,俄罗斯民间的迷信和禁忌,许多都跟我国的相同,不禁感到,在愚昧落后的前提下,不同民族的认识殊少差异,只是后来的知识修养、科学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不同,拉大了距离,有了文野之分。而现在的城市化、全球一体化,又逐步在消泯这种差异,千篇一律之下,文化的魅力,可堪回味的、独特的生命感受渐渐稀少,那种记忆中的“迷信”风俗,反而让人倍感亲切,因为它可以离间现实的所谓真实,给想象营造空间,让人类还有梦幻。
  不禁怀念儿时由祖父和父亲的渔猎活动而带来的乐趣——
  鲇鱼只一根脊骨而无须刺,焖酥了之后,用筷子往鱼背上一戳,便分解出两半腴肥的鱼肉,可放心地大口吞食,大快朵颐。
  整只麻雀用泥密封(泥中放上盐屑),放到炭火上烧烤,到了相宜的时辰,重重地往地上一摔,泥壳分裂时,自动把羽毛撕去,裸呈粉红雀肉,鲜嫩无比。
  松鼠去皮、掏去五脏,在案板上剁碎,爆炒,或汆丸子,有鸡肉味道。
  斑鸠肉与鸡肉相比,更让人下酒,鸡肉柴,而斑鸠肉醇厚。
  獾肉多脂,炖在锅里,能香飘四邻,能让粗糙食物,譬如窝头、玉米面饼,吃出细粮感觉。
  即便是狐狸,剖后在冷水里浸泡三日,拔去臊气,也可以进食。只是要多预备大蒜,因为刚咽下去时是香,再一回味,就有一股似臊非臊的味道,得靠大蒜平息。
  …… ……
  说来说去,这些乐趣都是建立在“饥饿”之上,那是旱涝频仍,家无余粮,虽撙节而食,也仅够一季的饱,其余三季,或瓜菜代之,或去渔猎。父亲患恶症,总是反思自己杀生,让家人唏嘘不已。其实他的渔猎,不是习性,而是为了“活”的被迫行为,他不应该自责太重。但是,有关渔猎的迷信对他的影响太深,他听不进别人的解释。到了我这一代,就远离渔猎了,虽对旧时传说有科学解释,但禁忌有暗示作用,不信中,也有余悸。索性罢手,图个心理清净。
  细一思忖,对待迷信的态度,绝非简单的信与不信,他有文化作用,而文化作用就是精神作用(心理作用),往往让人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间迟疑不决。

7


  我最厌恶巧舌如簧的人。因為只有嘴不对心的人,才能巧舌如簧。
  说心里话的人,缓慢,甚至笨拙。而且,朴实的人,往往羞于夸夸其谈。
  以生活为本,心性高洁的人,往往一切从简。
  母亲从小就对我说,要喜爱粗茶淡饭,要喜欢土鞋布衣,这样,不生贪吝,知足常乐。   所以,我喜吃野菜,野菜润肠,不留宿便,口气清爽。也喜吃小米,小米化瘀,不生臃肥,身姿灵巧。
  所以,我不挑剔衣着,也不屑于揽镜自照,素面朝天,表里如一,让本性自由发言,因而不务虚荣,也鄙睨宵小,含笑来去,心广地宽。
  有人问,你怎么总是那么意气风发、春意盈面?
  我说,因为无我,不太看重自己。一如小草细小,却总是向上生长,自得于草根习性。
  爱犬钢特,系小儿豢养,我却爱之如命,常领它招摇过市、得陇望蜀,常对它说,小孙子,你要听爷爷的话,远离赃物,不理生人。
  它理会人意,紧随身后,不跑远。
  我常失眠至深夜,枯坐在客厅里,听家婆弄鼾,爱犬陪坐,驱之不去,让我为“忠诚”感叹。人与狗都能听到生命的心跳,故愈加喜生,不生忧愁,且忘却不公,觉万物平等。

8


  从是日起,晚饭后增加遛狗时间,与其是人遛狗,不如说是狗遛人。爱犬钢特,虽是母性,却善攻击,遇到不喜同类,猝然上前撕咬,让人措手不及。对方主人颇不悦,我只好赔以笑脸,且说,您尽可以打它,往远处驱赶。竟真的下手,用手中的缰绳抽。不期打到小犬眼部,尖叫一声跑远。对方走离,我揽狗察看,见右眼红肿,久久不能睁开。我心疼不已,骂道,狗日的!
  这就是纠结,一如处世,都是在愿与不愿之间。
  回家给狗滴以眼药,它就伏在我的腿上,听凭救治,楚楚可怜。我内心温柔,有泪。我对它叮嘱,以后要驯顺,因为现在的人都有戾气,不能轻易招惹,以免给主人引来纠纷和诉讼。狗无言,只是睁开了伤眼,满眼迷惘。
  便联想到,现在的世道,已缺失厚朴,打狗不再看主人,只看一己之私。

9


  今天是大年初六。早晨,自然睡醒,通體舒坦,满心温柔。
  便大呼爱犬钢特。
  小犬应声而至,上床来,与我共枕而卧,一如婴儿驯顺。
  小犬全身洁净,嗅其绒毛,有淡香。这是人爱惜的结果,常给它洗澡,使其远离动物属性。
  爱,真是有力量,使铁树开花,使顽石有灵,使狗通人性。
  起床,看《非常6+1》,高博的主持比李咏为上,因为他懂得节制,有冷幽默,层次深些。
  那些儿童,通灵鬼精,人小,却有大才艺,唱、舞、念、做,都有板眼,让人惊叹于人的智能。不禁想到,成人真可以以儿童为师,除去浮尘,保持热情和好奇心。好奇心是阳光品质,一如小草,即便巨石压身,也钻隙而出,生长在阳光之下。
  也就是说,童心是一种能量,一如水,可随物赋形。
  成人已接受了社会对他的规定,行为总是在身份观念中徘徊,他放不开心性,就殊少生动。因为臣服于清规戒律,生命力就弱化了,表面的稳重,其实是惰性。
  此时,我怀念儿时时光,因为那时我尚不知道自己是谁,就无知无畏,像一头乡间的驴子,遍食百草,不怕腹泻,满地打滚,不怕身脏,呜哇乱叫,不怕人笑,活在天地自然造化之中,能感受到生命本身的存在。小犬钢特也是这样的,所以,我很羡慕它,因为它比我活得率性、幸福。

10


  今天是清明节。
  阳光明媚,有微风。带家婆与狗去小清河踏青。
  小清河畔,黄花遍地,春虫嘤嗡,爱犬被吸引,竞跑追蝶。家婆剜野菜,边动作,边回忆儿时趣味。不到两个时辰,所带行囊,就被野菜充满,而野菜依旧遍地,家婆惋惜地一叹,就这样吧。儿时挖野菜,是为了充饥;现在挖来,是为了调剂胃口。目的的不同,态度也就不同:充饥者,要把野菜挖尽;调剂者,适可而止。
  午时,携野菜去探母。母大悦,因她喜食野菜,正可大饱口福。
  清水洗净,泼以辣椒油,好吃得出乎意料,口感爽脆,咀嚼时竟有隐隐回甘。在儿时的记忆中,野菜总是有苦味,或许是因为没有肉香垫底,遮不住清寒之气。
  母亲饕餮而食,我不禁劝道,尝一下鲜即可,因为您有高血压、冠心病,过度而食,会让血管负重,会诱发晕眩或浮肿。
  母亲笑笑,说,这人一老了,忌讳就多,就不自由,并不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要注意养生。
  从母亲的感慨中,我突然悟到:其实原始的生机是无须养的,他自己就在那里盎然着;一到了有意养生的地步,生气已远离人身,已了无回天之力。

11


  这两天柳絮纷飞。
  对柳絮过敏者,得皮肤病,故避之;在清洁工人眼里,它脏污环境,故扫之;文人嫌其轻浮,撩人心性,故厌之。
  殊不知它是柳树的种子,是物种繁衍之本。
  人之看事物,常只攻其一点,而不其余,得出的结论总是似是而非。
  这两天爱犬发情。
  在河畔上行走,公狗尾随,故赶之;在客厅里盘卧,经血污地,故揩之;家婆嫌其累赘,多有烦言,欲弃之。
  殊不知这是动物的生命本能,是顺应天理之举。
  人看待动物,只从人本位出发,宠爱的背后,是天性的扼杀,近乎残酷。
  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认真反思。

12


  天大热,球迷沏一壶茶,看世界杯,进入清凉境界。而球迷外的人就不同——
  晚上,家婆遛狗回,大喊热死,开空调,凉风劲吹。我不能承受机器的凉,骨缝中有针扎感觉,建议她关,静静地享受自然风。她不允,我气愤,吵。狗看看她,看看我,莫名其妙。因为狗趴在水泥地上,自寻凉意,便不知人在凉热中的进退,它感到人好笑。家婆奇瘦,腿骨上无多余的肉,反而怕热,吹凉风。便可知,狗的皮毛,我身上的赘肉,有消暑功能。
  把自己关进书房,裸身翻闲书,暂时把暑气和闲气忘了。
  我越来越不满意自己的生活,感到希望无多。我的生活总是“错位”,乐趣就殊少——
  能远足的时候,没有放达之心,觉得宅在书斋里读读写写才是正事;待文思枯竭想游历,却已无多余的体力,殚于迈步。   有可挥斥方遒的平台与机会时,讲究守成与低调,一味谦恭;待世事看透,想铺张扬厉,表达个性,却已失去应有的激情,一如尾巴夹得久了,粘连在一起,反而翘不起来了。
  坐想美色,也血脉偾张,觉得自己雄风骀荡,可以有大浪漫;待美色真的玉立于前,却瞻前顾后、禁忌重重,以至于器官都沉睡不起,一如阉。
  遇到可借助之势,正可顺势延伸人脉,以少付出而获大收益,却酸性上升,以攀附为耻;待急难险事当前,需要打通关系,破解难题之时,又找不到门径,顿感临时抱佛脚才是最大的人生尴尬。
  官员与文士杂合于一身——在官场谈文学,书生气重;到了文场,又讲官话,官气十足。两个场面上的人便都视你为异类——均不倚重,均不与你畅所欲言,或防备,或轻蔑,或嘲讽,或贬损,身姿顿矮。
  即便仅仅是在文场行走,由于身居城乡接合的部位,学院派认为你黄土加身,胸无点墨,文化轻浅,一派俗俚;而乡土文人,又认为你登堂入室,狐假虎威,故作高深,不可与之为伍。二者皆排斥,便雅俗无据。
  即便是写作本身,因为既写散文又写小说,就招来多余的议论:虽然都写得用心,都写得精致,且多“经典”篇目;但小说界说我的小说不如散文,散文界说我的散文不如小说,多能,反而自讨其辱。
  如此种种,颇烦心乱神。素日不管不顾,坦然面对,而且还自我调侃,我是我的主宰,他人奈我何如?但暑热之下,心绪不宁,就表现出虚弱,就强化了不堪之感,真以为事事不如意,不可活。
  我躺在床上陷入冥想,感到人生虚无,执着于意义却根本无意义,不过是兀自劳顿而已。
  看来暑热绝不仅仅是气候问题,而是精神问题。
  烦闷之下,翻身下床,穿衣到街上去。从冷饮店买茉莉凉茶一箱,在楼前的石桌前独自啜饮。
  狗在屋里叫,它要出來;我在外边痛享孤独,不想进去。
  家婆隔窗而望,嗫嚅不止。
  天渐渐地黑了,不可阻止。

13


  晚上到刺猬河边遛狗时,见到那个书摊的品种多了起来,便心中一喜。
  急切地趋向前去,竟发现有一部自己的中短篇小说集《神医》(作家出版社,2010年3月第一版),赫然放在那里。书的品相很新,疑似从书店流出。问摊贩价格,他说5元。这本书销路不好,尚有积压,出版社正以三五折贱卖,原价32元,仅卖11.2元。即便如此,与5元作比,还是贵的。
  我问摊贩,2元卖不卖?
  他说,你要是喜欢就拿去。
  正此时,身边的家婆惊呼,这不是你写的书吗,干吗还买?
  摊贩一愣,从我手中抢过书去,看那扉页。扉页上正有一张作者像,正对应着眼前这个人。他说,2元不卖了,5元。
  家婆说,不卖就不卖,咱们走。
  然而我不走。因为扉页上有我的签字:敬请张××大兄指正。
  遂花5元钱,存下一个有趣的故事。
  家婆愤愤,说,你以后出书,不要什么人都送,省得让人家当废纸处理。
  我说,要不是你多嘴,也就省下了3元。
  她不明白,每有新书出,这个张××大兄是必送的,因为他是本地稀有的文化人中最有文化的一个。他是名牌大学中文系的高才生,在区党校当过讲师,在区委宣传部当过副部长,现在也是一个文献部门的一把手。平日里,我们频繁接触,对谈热烈,互称知己,交情甚笃。这样的人如果不送,他会怨你小视,见面时不好说话。这一如给领导送烟酒,他可以不用,送到门前小商亭去贱卖换钱,但是你不能就此不送。送不送在你,用不用在他,图的是自安。
  把这番意思讲给家婆,她说,你明天上班时,开个玩笑,还把签字本给他送回去,看他怎么说。
  使不得,我说,赠书沦落,原因很多,未必就是他不重视,不读。或许是放在机关,被卫生员清理;或许搁在家中,遗忘在书报堆里;或许是书贩行窃,随手牵羊——绝非他主观故意。如果你再把书送回去,那就是认定他的不珍重的态度,虽能收获一番解释,但也会成就一团尴尬,以后的交往就不自在了。况且,文人相交,未必非诗书筹唱才算雅,能嘘寒问暖、亲切相待也颇不俗。譬如你吧,一辈子也不懂我、看重我,不还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不离不弃?作为现实中的人,要看重书之外。
  家婆理解困难,说,你们文人太复杂,活得太累。不像女人和狗,高兴就是高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直来直去,不会遮掩。正因为我们简单,所以我们快乐,对人对己,都没有怨言。

14


  晚上还是到刺猬河公园遛狗。
  虽黄昏已至,但夕阳仍灼灼如烧,让人看到时光不忍逝去的样子。
  家婆患有糖尿病,移步一久,就累,请求在路边歇。正有一靠背长凳预备在那里,就顺势坐下。借机拿出水具,欲饮狗。
  狗却专注地看着一侧,眼神有惊异之光。
  那一侧,草繁茂而杂,就有蛮荒相。一灰羽小鸟,体型、大小都如雀,长着细长的喙。奇异处,是两头都有喙,似从头部中间穿过,状如开山所用的十字镐。它悠闲地在草上散步,不时啄食地上虫蚁、草籽和蒺藜果。我叫不上名字,姑且管它叫交喙鸟,取喙贯通的意象。家婆说这种鸟她幼时常见,但当下却好久不见了,所以她备感亲切,眼里也有光。
  那鸟如入无人之境,也不忌惮人声,就那么自在地觅食,好像行走在自己的领地。我不免想到,由于蛮荒,没人工痕迹,就使鸟的本性登场。所以,公园的构建,最理想的办法,就是少置备人工设施,让它有山林气息、原始面貌,杂花生树、莺飞草长,野而和谐。只有这样,才有百虫,才有百鸟,才有亲近自然的感觉。
  我们久久地凝视着那只小鸟,不忍动弹,这里当然包括狗。
  搁在以往,虫鸟一仓皇乱动、乱飞,狗就啸叫、就扑捉,但这只鸟平静而从容,就让狗感到敬畏,它审视、它思考、它追问究竟,所以它始终凝眸,不解时,还不停地伸展舌头,面部的表情像咋舌而笑,它有人意。   以为狗干渴,便把水倒在钵里,强令它喝。它飞舌汲水,喝得很快,似乎它放不下对鸟的惦念。
  饮水罢,再回望那小鸟,鸟飞走了,只看到它小小的余影。
  望着远去的小鸟,狗突然放声啸叫,它不是冲着小鸟,而是冲着人。
  我醒悟到,它是在抗议人强令饮水的动作,因为对人的服从,它把小鸟错过了。

15


  一早,儿子儿媳邀我和家婆偕爱犬游韩村河镇天开村“天开花海”。此地原址是天开水库库底,近年旱,干涸,村人遍植菊花,成璀璨花海。门票每人25元,绿草甬路,菊花有数十种。刚到时,天阴,草上洇着露水,脚踩其上,且润且渲,颇享受。
  草茂花深,小犬一进入,就杳了身影,需人时时寻觅。这倒增添了情趣,让人的爱心有所附着。美景能召唤童心,家婆频频拍照,一对年轻夫妇则纵情嬉闹,为保持父尊的庄重,我只好催促小犬径直朝前走,远离他们。
  接近午时,豁然晴朗,花朵立刻鲜艳起来。这反而让人觉得不适,觉得过于刺眼。才体会到,赏花时光最好有薄阴,柔和的氛围,让人不分神,能看到美的脉络。
  小犬的舌头吐得很长,它是渴了,饮过水之后,依然吐得长,看来它累了。我便把它抱在怀里,替它走。毛茸茸的身子,清晰的心跳,让我感到生命是那样的美好。

16


  爱犬钢特越来越仁义了。
  譬如晚上散步,我和家婆必须同时相陪,它才移步。我有旧思想,床上夫妻,地上君子,两人出行,从不勾肩搭背,总是一前一后。这就给钢特出了难题:我跟家婆相距得远了,它就无所适从,既怕跟不上前边疾行的我,又怕丢下后面缓行的她,就在之间来回跑,顾及着两个主人,行程就双倍于人。我们二人就都怜,怜于它的累。
  譬如在居室相处,公婆必须和睦,一有争执,它就颤抖,躲进厕间。所以,有它的存在,融洽了我們夫妻二人的关系。
  譬如每到晚间饭口,它都依偎在主人身边,看主人咀嚼,就像小儿看馋,期待喂。怕它食瘀,我和家婆约定,只有我在场时可以喂,不然就置之不理。所以,为了怜惜爱犬,晚上我一般不赴约,只陪家婆与狗。
  譬如夜里眠床,它必须与人相依而眠,常居于我和家婆之间。而眠床狭小,怕挤了它的小身子,我和家婆只好分床。但人分狗不分,上半夜它依偎家婆,后半夜它依偎我,来回穿梭。
  狗到了这等地步,就不是狗了,而是家庭的一个成员。
  这就给我带来额外的忧伤,常情不自禁地想:如果家婆不在了,我可拿它怎么办?如果我们都不在了,它可怎么活?
  所以养宠物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是感情的拖累,因为不可割舍,就无端地忧伤。这与无果的爱情相仿佛,既不能弃,又不能终,悬在半空,觉得有债务。
  我常抚摸着爱犬的毛发,悲从心生,表现得十分脆弱。家婆出远门,也是心神不定,常打过电话来,劈头就问,钢特还好?
  狗是第一,人退居其二,它占满了人的感情空间。所以,宠物不能轻易养,它让人感到“牵挂”之重。

17


  画家王书樵常到我家来,既煮酒谈阔,又论道议禅。爱犬也喜听,乖巧地伏在我们左右。书樵大为惊异,对钢特发生浓厚兴趣,悉心观察数日,率然做长卷《钢特图》,将爱犬的十数个动作,有机地呈现在画面之上,趣味横生,意蕴悠长。他嘱我写一阕《钢特赋》钤于画的一侧,合作完成一种诗意的表达。遂绞尽脑汁,写下如下文字——
  小犬乃英国伊丽莎白皇家种裔,虽为女性,却遇威猛者不惧,见专横者不谄,双耳乍起,敢于迎敌,且仰天长啸,傲骨铮铮,故命名钢特,以状性情。但钢特对主人颇缠绵,昼形影不离,夜同榻而眠。主人之喜怒哀乐它均能体会,主人之好恶取舍它也能处处呼应,乖巧与聪慧不逊于童子,令人既爱且敬。遂叹曰:人性狗性共通天地灵性,人情狗情同化日月真情。
  书樵读罢,脱口称赞:太好了!遂豪兴大发,放笔书丹,字与画浑然一体,俨然是大作品,令人荡气回肠。我求其好生装裱,庄重地悬于我家客厅,时时回味,以寄情,以明志,以砥砺人性。

18


  逗弄着爱犬钢特,我突然生出一组碎思——
  狗太乖巧了你渴望它说话,人太絮叨了你希望他闭嘴。
  思念过于绵长你选择遗忘,冷漠过于长久你呈现热情。
  器小易盈,如各地的文学小刊物。
  量大常虚,如文坛之外的民间思想家。
  盐存大海,终究是水;引入浅滩,才可蒸发出盐。
  蛹化成蝶,终究是虫;飞入深闺,才可触动春愁。
  所谓时尚,就是一群人都说着相同的话。
  所谓过气,就是个别人说与众不同的话。
  浑水摸鱼如有所得,那是运气。
  清水求鱼终有所获,那是苦修。
  敬请斧正,是要您扔掉斧子,切勿指正。
  博您一哂,是请您闭上尊口,不置微词。

19


  与爱犬厮守,让我看到了自己的另一面,也懂得了不少做人的道理。
  天寒时节,为了遮风保暖,每晚出门遛狗,我都要戴上一顶俄式高身圆筒毡帽,再配上深色棉质风衣和长筒皮靴,有哥萨克英武之风。走在大街上,吸引众多目光,感到自己颇脱俗。由于感觉大好,每出门前都要在穿衣镜前久久打量,如妇人般自我欣赏,好像在顷刻间,自己从猥琐中破土生长,渐渐挺拔高大起来。
  在日间,到公共场合,扮演社会角色,着装要周正得体,那顶俄式毡帽,是断然不可戴在头上。发型规矩,谈吐拘礼,一招一式,都是身份的要求。但一旦与狗为伍,与社会疏离,一切禁忌,就顿显多余,率然忘机之下,自由登场。而且是理直气壮的解放,熟人见面,也自然而然地认同,不显突兀。
  在室内,爱犬温顺好静,不喜大声喧哗。我每与家婆争执,只要声高,它就浑身颤抖,手足无措,钻进厕间,躲起来。此番情景,让我和家婆面面相觑,均感惭愧,便偃旗息鼓,和气相处。然后到厕间对它细声相告,说,我们已不再争吵,你尽管走出。走出之后,它看看我,看看家婆,满眼忧伤,疑是惊魂未定。狗的表现,类似教化,让人自觉。   爱犬是小型犬,身如婴儿,它喜与人同床而卧,娇惯自己。我喜仰卧,四肢伸展,以缓解读写压力。家婆喜侧卧,身形蜷曲以守妇德。平时,它多与家婆同居一室,眠时也侧卧,相向的情态,如婴儿在怀。好像它怕我寂寞,隔三岔五也光临我的床榻。见我仰卧而读,它也无声地仰卧在我的枕畔。它两耳摊开,四蹄举天,模样乖巧,让我心生漫天温柔。更可人处,我叹息,它也叹息,我痰咳,它也痰咳,我弄鼾,它也弄鼾,一切都依照人的形态。狗依人样而行止的存在,不禁让我生出警觉:人一定要举止端庄,从善而为;否则,狗也会龇牙放纵,无良行恶。
  世人云:从狗看主人。
  这是对的。
  那么,在宠物面前,人切不可得意忘形、一味任性,要懂得自珍、自爱、自警、自省。

20


  冰雪融化,草木发芽,人衣渐薄,小鸟咿呀。爱犬被招惹得直吐舌头,在草地上撒花儿打滚,我被感染,思绪大开,陷入冥想——
  厚重则压抑,轻薄则浮躁,水流则欢快,宁静则安详。
  一切症候,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人与自然也是互动的关系,连锁的反应,共生共荣。
  但花发思春,其前提是正值妙龄,若已人生垂暮,便需克制欲望,矜持守成,再蠢蠢欲动,必会丢怪露丑。欢喜跳跃,其前提是有青春的膂力,若筋骨渐老,便须缓行,再一意卖萌,必有筋断骨折之虞。
  大千世界,自然有风云变幻,草木自然会有转基因,人也自然会有变异之象——
  歌德愈老,愈大发缱绻春情,承领二八女子绕膝之欢,但他是天才,可以把其中的感受,换为一卷卷的诗。而诗美醉心,可让人们顿生宽容,不以为俗恶。若凡夫俗子也东施效颦,不过是形而下的欲望动作,就会陷入市井恩怨、道德纠纷,遭世人鄙弃。
  萨特玩二人、甚至三人游戏,但他是哲人,能作理性的掌控。同时,其游戏的对象,也有相应的心境,无性别自卑,也不以为女性为“第二性”,她们有“上位”的能力,可以互玩。这一如大树发芽,要有适宜的水分和一定的温度积累。而一般人都生活在“感性”的土壤之中,都是随性顺势的萌发,都是实生活的斤斤计较,没有“逆动”的承受能力,一旁逸斜出就乱了阵脚,甚至自毁。
  有道是,特殊的树木开特殊的花,而凡常的花朵,就要本分地开。
  有道是,庙堂之高,是佛的座位;草庐之低,是人的家居。自适的态度是“只羡鸳鸯不羡仙”,因为鸳鸯一如男女,都是凡间的物事。
  我则认为,“羡”是自卑的表现,干脆就什么都不羡,只安于做自己。就像人间草木,是草结穗,是木结果,反倒自立,反倒有了自我价值。

21


  昨晚在刺猬河边遛狗时,有大惊喜。整天忙碌,河边已半月不至,刚进入甬道,就满眼鹅黄,顿生暖意。再往前走,更是一片葱茏——柳芽已绽满丝绦,岸槐已发新枝,广玉兰已开得厚白,小草已竞着拱身。河面无波,水雾似有似无,一如梦幻不可捕捉。行人也见多,且衣着渐薄,还有裙裾摇曳。
  我情不自禁地大口呼吸,更想喊叫。概念中的春天,终于被真切地感受到,豁然释怀。但已过了率性的年龄,宜矜持,便放快了脚步,以表达喜悦。小犬腿短,它跑着跟进,因体毛金黄,在葱茏之间,它格外醒目,像欢跳的音符。
  我强烈地感到,温暖是看不见的大力,不仅可穿透季节的冰封,也能穿透世故心的遮蔽,化凝固为流动,化压抑为轻松,也抖落禁忌而向往自由。
  我便和小犬一起跑,让嫩黄迅速闪过,让清气钻进胸肺,把精神的枷锁一路卸去。
  回到家里,兴奋难平,便喝高山雪菊,品心跳的节律。我感到青春依在,神清气爽。
  一早起来,有小雨淅沥。雨滴虽飘零,但也足够减少路尘,走在小城的街面上,一片水声。水声悦心,让人想到田垄上的麦苗,人和万物,在斯时返青。小麦的启示,让我在早餐时,喝豆浆,吃春饼。这朴素的口味,与自然征候相和谐,让肌体发力,心神静好。之后是精力充沛地工作,且满面微笑,喜见人。
  午后推窗,天蓝而雨清,为城市氣象所稀有,身体的困乏一下子烟消云散。我怀着庄重的心情干一件事,即为东南西北的友才寄书——寄素日不好意思送人的拙著。

22


  早饭后,家婆和爱犬都凝视着我,那是巴望的眼神。我领悟到,那是想让我带她们去踏青。
  家婆和狗是自然生活的状态,对大自然敏感,不似我,整日读写,不敏于四季,对冷热迟暮。我心中一热,说,走。
  小犬居然能听明白,它箭一样蹿到门槛,向上跳跃,它喜悦。
  我和家婆每人持一只布袋、一把小铲,自然还有爱犬饮水的用具。因为每年清明前后,我和家人都要去挖一次野菜,今天正好。
  驱车向东,到了著名的永定河。那里有河畔公园,公园里依自然的形态,有起伏的丘陵,还有密林、花丛和遍地野菜。
  停车远眺,虽然有风,但河水清淩平静,杳无波澜。因为风小而暖,不起风寒。
  公园里的花木,因为都是人工种植,所以都是名贵品种,所以根部都围以土埯,都有浇过的痕迹,所以树恣肆地发芽、花饱满地绽放,有丰饶气概。人工推动了季节,这里更有春天的模样。
  起伏的丘陵上,百草风发,野菜丰肥。能入口的野菜,不用寻觅,只需挖。
  我和家婆有分工,她挖苦荬,我挖刺苣,并且约定,袋满为止。
  我和家婆在具体的挖法上有分歧,她只挖茎叶而去根,我是连根挖起。她说,根老难咬。我说,如果是纯粹的野地,你说的有道理,但这是有水浇灌的土地,菜根白嫩。我连根挖出一棵刺苣,在裤腿上擦去泥土,放在嘴里嚼,以证明我的判断。她说,小心,这里打过农药。我说,农药沉积于茎叶,不殃及根。我把嚼剩的菜根让她品尝,她尝过,笑而曰,果然如你所说,又嫩又甜。
  但她还是坚持她的挖法,她说,挖的苦荬与你的不同,它的根有苦性,即便是反复淘洗,也难以入口。她虽然说得很对,但儿时挖苦荬,吃的就是它的苦味,既可疗饥又可败火。想到今夕毕竟不同,又想到这是在大自然里踏青,是享受自然之趣,便由着她的心性。   考虑到有小犬跟随,不能分离,就一左一右,互相照拂。小犬不停地在两人之间跑来跑去,不知疲倦。在大自然里狗也撒欢儿,眼神明亮。跑累了,就在中间的坡草上打滚,一会儿是背黄,一会儿是肚白,出奇地可爱。我和家婆不时地停下来欣赏,觉得这里有美意,便相视而笑,会心又赏心。
  这里的刺苣真多,尤其是在树埯之上,一片接一片联袂地长,且一棵接一棵地鲜嫩。那里的土也松软,铲子一下去,整棵野菜自己就蹦出来。这让我兴奋不已。即便是兴奋,也有一份清醒:树埯是用来存水的,一旦挖豁了,浇水时水就会跑,所以,野菜挖下,就自觉地把土按原样再培起来,不造成破坏。在挖野菜时,一个看林女工就在左右巡视,她见状,笑着说,一看你们就是文明人,既赏春,也惜春。
  由于不需要她刻意地监督,她就逗弄小犬。她说,你们家的狗真好看,背上的毛金黄,肚下的毛雪白,光闪闪地干净。别家的狗会啃树,它从地下捡小石头,扔出去又捡回来,自己跟自己玩儿。腿也短,又没尾巴,走起路来屁股扭扭的,像个大姑娘,它是什么品种?我说,他是英国伊丽莎白柯基犬,出奇地温顺。她说,呃,原来它出生于皇家,我说它这么懂事乖巧。女工从兜里拿出两块曲奇饼干掰给它吃,小犬不仅吃,还添人家的手,人家走远,它还尾在身后送,依依不舍。小犬也知人意,在善者面前,生者也熟。
  狗的行止,让人感到它与大自然是那么的融合,阳光之下,一切就应该这样亲切、和好。
  本来挖野菜是踏青的一个方式,应该属于悠闲和随意,但刺苣遍地,是不竭的吸引,让我难以释怀,便拼命地挖。以至于刺苣之外的风景也被完全淡忘,眼里只有刺苣。布袋已经挖满,还不忍停歇。向家婆张望,见她仅挖了半袋,刚漾起的一丝忧伤顷刻烟消云散,又忘情地挖下去。直弄得自己呼吸急促、大喘不止,不得不歇。
  我索性把自己瘫倒在草地上,深情地叫了一声:啊,我的刺苣!
  奇怪地,足不出户,埋头于书写,就想不起大地上的物事,好像大自然里的花草树木都不存在,都跟自己无关。而此时,生长的意识猝然满溢于胸,自然万物不仅存在,而且都跟自己有关,它们是我的!
  挖不完的刺苣啊,你让我对你没有办法,我心有不甘!于是,我强烈地感到,书斋里的生活,让我心钝目盲,失去了对大自然的感受能力,身体也有了衰退之相。这类似暗疾,不可不医。我必须时时走出室外,亲近我的刺苣。刺苣不仅可以健身,而且可以医心——它让我敏感,知生命趣味,不再僵硬地活。
  为什么蒙田总是追问自己:“我知道什么?”
  这时候我找到了答案,远离了自然万物,人总是生活在教条和成见中,并且,自以为是,抱残守缺。
  怀着对家婆和爱犬的感激,且盈盈地爱着她们,我满载而归。

23


  早,陪家婆到谢记烧饼店吃早点。每人一碗羊杂,她佐以一烧饼夹羊肚,我则一烧饼夹肠、烧饼夹菜。
  她跟我说,今天是端午节,你不必再写,也休息一天,去孩子奶奶家,与她共度。难得她主动关心母亲,我心中一热,把碗中的羊杂拨给她一些。我说,那好,那你就下厨房,把你最拿手的两道菜——红烧肉和糖醋鲤鱼做给老人吃。
  夸她拿手,她甚喜,率然允曰:那自然。
  早点毕,共赴城南菜市场,割前臀尖一块,八斤六两,称活鲤鱼一条,三斤三两,另购香葱、香菜、荠菜和黄瓜若干,火腿两只,一斤六两,西瓜一只是三斤八两。
  进了家门,爱犬钢特见购物众多,喜而跳。家婆对它说,我们要出门,也带你。它听懂了,坐在房门的位置等待。家婆梳妆,耗时久,小犬急切,不停地向她啸叫,意思是说,你怎么还不走?
  到了老母家,那个特大号的搪瓷缸子已沏好酽茶,并放着几只小茶碗。母亲说,知道你们要来,我们已在等。
  所谓“我们”,母亲之外,还包括大弟一家和三弟的两个女儿。
  家婆说,今天我烧菜,你们谁也别插手。当然,两个侄女可以给我打下手。
  两个侄女今年大学毕业,对未来有期待,大妈、大伯的到来,让她们很欢快,很乐意表现她们的勤快,所以大妈的话音刚落,她们就已经簇在她的身边,等候吩咐。
  两个人的交谈让我忍俊不禁,因为她们说,今天即便是节日,也不宜发祝福节日的短信,因为是屈原投江的日子,既然悲壮,所以要庄重。
  虽然离中午时间尚早,但家婆按捺不住操刀的兴奋,转身进了厨房。母亲不愿让儿孙们感到自己无用,开始淘米、蒸饭。电饭锅蒸上以后,她往餐桌旁摆凳子,一刻也不闲。我说,妈,您就歇着,这些活儿有人干。她笑着说,我高兴,就不歇。
  我说,既然你们都喜欢忙,我也别闲着,我到村西大堤上去遛狗。
  爱犬钢特这次又听懂了,不用我示意,它就跟我一起抬腿。
  我们到了大堤,左右环视,麦子已收割完毕,新鲜麦茬像平静的波浪,朝四下荡漾开去。隐隐有香味,既来自麦茬,也来自被阳光暴晒的土地。我大口呼吸,喜不自胜。钢特也望远,眼神明亮。是新奇又无辜的明亮,猜测着主人的心情。
  看着土地茂盛之后的秃,我心中有沧桑,不禁哼起了李宗盛的《远行》——
  亲亲我爱多么希望你会明白
  我需要安静下来
  想象未来怎么安排
  时间飞快 时间飞快
  來不及抹去昨日尘埃
  时间它不让我等待
  就这样迎面而来
  不舍你那黑白分明亮亮的眼睛
  只是你年纪还小
  无从明了我的心情
  时间不停 时间不停
  原谅我依然决定远行
  当所有等待都变成曾经
  我会说好多精彩的故事给你听
  就要离开
  虽然我心中有无限伤怀
  就要离开
  虽然我心中有难言悲哀
  明知寂寞叫人难以忍耐
  也许一切就此从头再来
  虽然不知何时回来
  我只盼望你会明白 你会明白
  喔 你会明白
  回想过去曾经暗淡几许光彩
  有时候我不知道
  这样决定应不应该
  时间飞快该来的会来
  我从来不曾这样坦白
  啊往日绚烂的梦已不再
  我已经累了
  我需要离开这舞台
  就要离开
  虽然我心中有无限伤怀
  就要离开
  虽然我心中有难言悲哀
  明知寂寞叫人难以忍耐
  也许一切就此从头再来
  虽然不知何时回来
  我只盼望你会明白
  你会明白 喔 你会明白
  你会明白 喔 你会明白 喔
  你会明白
  这是李宗盛唱给他女儿的,我身边没有女儿,所以我唱给小犬。也因为我不去远行,所以就唱远行的歌。哼唱之后,我突然意识到,对千篇一律的生活,我有隐隐的不甘,内心的深处,有思变的愿望。
  而小犬被唱得表情懵懂,以为自己有过错,不敢走远,一步不离地跟在我身边。

24


  早六时许,爱犬钢特在我床边叫了一声,类似叫早。在似醒非醒之间,突有灵光乍现,冒出一段疑似格言的东西,赶紧抻纸而记,云:
  无论生我养我之人,还是我生我养之人,终要离我而去,便心生忧伤,感人生虚无,不必迂执;
  无论恨我爱我之人,还是我恨我爱之人,终要化为枯骨,便心生宽慰,觉怨亲平等,无须亲疏。
  记下细忖,感到它像一副天赐的长联,对偶、对称、对应,其中蕴含着很深刻的含义,即便是平日里苦思冥想,也未必能得。所以,所谓“偶得”,其实就是“灵感”的一种证明。
  钢特很迷惘,它哪里知道,它的一声叫,居然能天赐格言。
  责任编辑 张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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