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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家的前一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厨房吃豌豆面,小狗毛球腻在我的脚边。我伸出手摸摸它的脑袋,它往我腿上蹭得更厉害。半个小时前,郭女士说等我走了以后就打算把毛球送给村里的老人养,她以后得宁波老家两头跑,顾不上照顾一条狗。我没吱声,算是默认。
不知道是因为我要离家,还是因为毛球要走,这顿面吃得极其不尽兴。我把里面的豌豆一粒一粒挑出来吃掉,剩下的半碗面条倒进了毛球碗里。听村里人说,其他狗都不爱吃面,我家这条狗估计是随了我,爱吃面。毕竟在农村,一条爱吃面的狗是不多见的。
我蹲在它脚边,看着它把半碗面条吃干净。
毛球是在春天来到我家的,那会儿田野里才冒出一点新绿,巴掌大小的它,在田埂上慢慢挪步,很有几分娇憨的神态,所以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它没来之前,我一直过着独居生活。虽然郭女士才是这个家的主人,但是她早出晚归,我们俩打照面的时间不过一两个小时。以往我总是窝在二楼房间里看书,毛球成为这个家的新成员后,我就把书搬到一楼客厅,一是为了照顾它,二是为了让自己在这座房子里不那么孤单。
一听到它要走,就想起很多跟它有关的事。它刚来的那天,本来打算喂它奶粉,但是它不肯喝,只好骑着电瓶车跑到镇上去买火腿肠。火腿肠买回来后,把它放在膝盖上趴好,掐一点火腿粒放在手上,它伸着粉红色的舌头,在好几双眼睛的关注下,卷起火腿肠粒,快速吞了下去。毛球不喜欢喊叫,来的第一个月都不会出声,后来无意中听到它的哼哼声,觉得又惊又喜。有一次,它两只前爪搭着我的棉鞋,就那样打着盹儿睡着了,好一会儿,都不敢晃动身子,生怕惊醒了它。我低着头去看它,只瞧见一个圆滚滚的脑袋搁在我脚上,像一个毛线球。
其实都是些小事,要是它不走,我压根不会想起这些琐碎得看起来似乎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可是生活就是被一些无关紧要的琐碎构建成的,那么多的琐碎连在一起就像搭建成功的沙堆城堡,城堡由一粒粒普通的沙子堆积而成,堆成美好,堆成生活,堆成很多个世界。
好几年前,我们家还养过另外一只狗,腿长,尾巴翘起像一把伞,在田野里跑动起来,别提身姿有多矫健了,见过的人都夸它是条好狗。可是有一天,它不见了,像从村庄上空刮过的一阵风一样,消失得无影无形。
我不常想起这条黄狗,因为我跟它没多少感情。我一年回家两次,偶尔摸一摸它的脑袋,从来没有带它去田野上疯跑过。但是它听得懂我的话,对着田野喊一句“小黄”,几分钟后,它就窜到我面前了。
收拾好碗筷了,我准备上阳台吹吹风。夏天要来了,村庄里的风更活跃了。像是有着浩荡生命力一样的一团风,从我面前逃走,还挟带着一个黑色的已经被分解开来的塑料袋一齐飞上天。
村庄里总是会刮起一阵莫名其妙的大风,没有人知道这股风是从哪里刮来,但都知道它总会卷起些什么带走。有时候是一件晒在晾衣杆上的旧衣服,有时候是泥巴路上的一个塑料袋,有时候是某户人家的炊烟,还有从烟囱里飘来的那户人家的味道。有时候也带走一个人的灵魂,带走好几个人的希望。
但是,它是什么时候带走了我家的那条黄狗,又是什么时候带走了村里的那个流浪汉呢?
没有人知道那个流浪汉是什么时候消失的,很多人连他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只是在某户人家办喜事的时候,人们才想起来:
“咦,怎么今天没有看见毛头了?”
“也不只今天啦,前几天老王家嫁女儿也没看见他。”
“对啊,上个月吴家接媳妇也没有看见他。”
“真是奇了怪啦,这人还凭空消失了?”
人们一边抽着烟,一边谈论着他,话语里不甚在意他的死活,只是在聊一件能扯得开话题的事。刚好有这么一个人可以拎出来在茶余饭后供大家取乐,而且又不伤害在座的任何一个,这有何不可呢?
没有什么不可的。得知我家的那条黄狗不见了,我也只有过一小时的愤怒和悲伤,仅仅只有一小时。而这时候,每个人花上十几分钟来谈论毛头的消失,总之,这无论如何也谈不上是关心或者是更为深远的怀念吧。
按年龄来算,毛头是我爷爷那辈的人,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听过他的威名。家家户户哄孩子用的招数都是:“再不听话,毛头就来把你抓走。”村子里的小孩几乎是在这样的无端恐惧中长大的,但其实,我们离他很远。
他个子很高,不像个南方人,一头浓密的长卷发和同样茂密的胡子里指不定藏着几只活蹦乱跳的虱子。常年裹着一件破烂袄子,当初是什么颜色已经分辨不出了,总之,在我的记忆里,是泛着油光的乌黑和浑浊的黄色。
按理说,他这样子,走起路来要么是颤颤巍巍的,要么是佝偻驼背的可怜相,但他不是,昂首挺胸,愣是比旁个人还要潇洒几分。他不讨钱,也不讨饭,包里倒是有碗,但也没见他掏出来过。
比起别的流浪汉,他真是很有几分气派的。
每逢有人家办喜事或者丧事,他闻着风就过来了,也不进去,就站在那户人家的门口,等着管事的人出来,大大方方要一碗香菇炖肉吃吃。他是讲理的,不多要,一碗就好。主人家端来饭菜,他倒在自己的破碗里,然后就捧着碗自覺地走到旁边的空地上,大口吃起来。吃完饭菜,还给人家作一个揖,自顾自讲几句好话才转身离开。
要是有人家建造新房子,他准会出现。不是白天,而是在夜里,趁着所有人睡着了,他就会在那户人家的地基上,用红砖搭一个宝塔,宝塔搭成后,摆摆手就走了。第二天一早,做工的人和主人家都来了,瞧见这个宝塔,就知道昨晚毛头来过了。一边笑骂他几句,一边把那砖头摞成的宝塔一块块拆了。推是推不倒的,有人做过实验,不管用多大的力气,用脚踹还是用手掰,好几个人加在一起施力,那个宝塔依然没有任何动静。这时候,人们就笑着说:“这傻子,一点都不傻呢,比我们都还要聪明。”
那宝塔是他的魔术,是他的手段,是他跟所有人做的戏法,更是他存在于这个村庄的证明。人们瞧见这个宝塔,就瞧见了他。他一个人在无人的夜里做着这样的戏法,戏弄的对象是迎面吹来的风,是已经入睡的村庄,是这户人家,也是他自己。
后来,他消失了,建筑工地上再也瞧不见用红砖搭成的宝塔了,没有人跟村庄做这样无聊又有趣的游戏了。
风来了,风把村子里有趣的人带走了,把最会抓耗子的黄狗带走了,把喋喋不休最会骂人的太婆带走了,把村子里的所有的响动都带走了。风走后,村子就安静下来了。
我站在阳台上,楼下传来毛球的喊叫声,叫得那么响亮,我生怕它惊动了田野里的风。谁知道风下一个要带走的是谁呢?我快步走下阳台,锁上两道门。我决意要把风锁在门外,这个家里的任何,都不能被风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