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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电检查工作的开展是维护电力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利益、保证供用电安全的有效途径,在电力客户逐渐增多,用电模式及用电需求日趋多样化的背景下,用电检查工作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了供电系统的经济效益。本文通过阐述用电检查工作的定义和内容,进一步分析用电检查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探讨反窃电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 用电检查;反窃电措施
中图分类号 TM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22-0230-02
用电检查是供电企业营销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而反窃电工作又是用电检查工作的难点。供电环节中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直接影响电力系统的经济运行,不利于供电企业有效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用电风险和隐患。由于窃电技术的日益进步,实施窃电的主体日益复杂,窃电案件不断增多,在法制社会的环境下,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查处窃电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是相关电力工作者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1 用电检查概述
用电检查是电力企业为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供用电公共安全而开展的检查、监督及指导工作,以帮助电力用户进行安全、合理、经济用电。用电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国家关于供用电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供用电标准;对电力客户送电装置施工过程及施工质量的检验;监察电力用户送点装置中相关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对电力用户的保安电源及非电性质电源实施保安措施;全面了解电力用户进网作业的情况;监管电力用户的用电计量装置、继电保护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调度通信装置等运行情况;查处违章用电及窃电行为;指导用电客户执行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检查并网电源及自备电源的安全情况等。
2 用电检查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电力企业所提供的电能不同于其他的商品,电能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几乎是同时完成的,电能的被盗也具有一定的独特表现,窃电证据的查证较为困难。首先窃电现场几乎没有明显的痕迹、窃电工具较为隐秘、窃电所得电能无需运输或储存,即便在窃电现场发现窃电者,也无法及时准确获知被盗电能数量,给电力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给社会供用电秩序带来消极影响。
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电力企业的客户和需求电量迅速增长,原有的用电检查队伍已经不能有效满足实际的工作需要,影响了用电检查的工作效率。目前用电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检查装备与高科技的窃电手段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加之电力企业对于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使反窃电工作仍然局限区域性、自发性的防范阶段,与窃电的系统化、专业化形成鲜明对比。
许多用电检查人员受到我国长期电力紧缺及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实施工作的过程中依旧沿用传统的用电管理思想,面对窃电主体结构的复杂性和窃电行为的多样性缺乏有力的处理对策,整体用电管理水平及用电检查人员的思想素质有待提高。同时,在窃电证据查证困难、窃电损失难以认定的情况下,用电检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处理难度较大,执法成本较高,难以有力打击窃电行为。
3 供电环节中窃电现状及反窃电具体措施
就全国各地所查处的窃电作案手段而言,既往私接无表用电、损坏电能表或计量互感器用电、私开电表接线装置封印或电表大盖封印用电、绕越电能表用电等较为原始的窃电方式仍有沿用。在用电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应用电子表屏实施窃电的案例,并已发展到应用现代化技术的智能型窃电方式,如利用物理原理,改变电能表的电压、电流、相位及安装接线等方面的参数,采取断流、欠流、失压、欠压或通过移项改变接线方式等手段,使电能表慢转、反转或停转。
近年来,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窃电主体逐渐由部分高耗能企业、个体企业和居民用户逐渐转变为个体企业、租赁承包企业、集体企业、个别国有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呈现复杂化的趋势,使供电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同时,相关窃电技术和窃电产品日趋现代化、专业化,社会上已经出现从事窃电技术研发和窃电产品生产的企业。严峻的窃电形势与现代化的窃电技术对用电检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电力企业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反窃电措施,才能有利打击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切实保障电力系统的经济运行和供用电安全。
3.1 坚持防范、查处相结合的反窃电原则
供电企业自身应把好供用电装置的质量关,完善用电计量装置的防窃性能,同时加强查处工作。对于成套的电能计量装置,在制作材料上严格把关,选好电能计量表和表箱、一次和二次电缆线、计量互感器、计量柜、计量用铅封等硬件,实现电能计量装置的全封闭,使之具有良好的防窃功能。对现有电能计量装置中存在容易窃电的缺陷进行结构改造,改造计量回路和计量方式,并利用高科技手段充分发挥负荷控制系统的电量分析和监控功能,将电能计量装置与电能负荷控制终端技术相结合,增强窃电的难度,逐步实现对用户电量的即时监控和遥测。
同时应用防窃电能表或在电子电能表上做一些改进提高防窃性能。如将电子式电能表的反向用电计入正向,预防反接电流窃电。或采用锰铜片分流,预防表外短接电流线窃电。在民用电能计量方面积极应用具有多种防窃电功能的DDSD1352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防止接地窃电、电容窃电、分流窃电等行为,其使用次数和相应频率如表1所示。
3.2 完善用电检查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电力行政管理机构
针对电力部门自身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部门担任负责人的电力行政管理机构,指导、协调电力企业进行日常电力行政管理和反窃电工作。公检法等行政或司法部门也应将反窃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供用电秩序的规范化提供良好条件。同时建立以公安、电力主管单位、电力企业保卫部门、用电检查人员为基础的联合执法组织,不断充实其执法警力,争取隶属于或挂靠公安机关,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行使一定的执法权,将打击窃电行为落到实处。
3.3 依法打击窃电行为,加强反窃电打击力度
目前窃电行为依旧普遍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打击窃电行为的手段过于单一,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随意性和软弱性。在反窃电工作中,窃电不能简单认定为违约问题,其行为性质及当前发展态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供用电安全和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一大公害,对于严重的窃电违法行为,不仅应该在经济上给予制裁,必须运用刑法等严厉法律手段进行打击,通过行政或司法渠道追究窃电者的责任。电力企业在打击反窃电工作中,应全面配合、协助公安部门收集相关证据,使窃电者受到应有的惩处,从而起到一定的威慑和教育作用。
3.4 加强反窃电技术创新,提高反窃电技术水平
针对当前窃电行为智能化、科技化的发展趋势,窃电者机械制作及仿制能力较强的窃电现状,电力企业应加大反窃电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提高防窃电设备及窃电检查设备的科技含量,加快电能表在线监测和用户电压监测管理的实施速度,准确读取用户电量及电压等方面数据。如在反窃电工作中广泛应用多功能用电检查仪和变压器容量测试仪进行电能计量装置的误差测试和变压器装置的容量和性能检测,减少电能计量误差及变压器运行异常的情况,帮助用电检察人员判断窃电行为。同时在用电合同中强化窃电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辅助反窃电工作的实施,最大限度的挽回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
4 总结
窃电行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社会性,反窃电工作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取得显著成果,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今后的用电检查工作中电力企业可能还会遇到更多极具挑战的问题,因此,电力企业应不断加强用电检查人员的教育,完善用电检查管理体系,并依法打击窃电违法行为,确保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供用电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廖仁章.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重大意义[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9.
[2]董霄燕.浅淡用电检查中的反窃电[J].科学之友(B版),2009,04.
[3]朱俊华,张岚.强化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探讨[J].云南电业,2008,12.
关键词 用电检查;反窃电措施
中图分类号 TM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22-0230-02
用电检查是供电企业营销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而反窃电工作又是用电检查工作的难点。供电环节中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直接影响电力系统的经济运行,不利于供电企业有效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用电风险和隐患。由于窃电技术的日益进步,实施窃电的主体日益复杂,窃电案件不断增多,在法制社会的环境下,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依法查处窃电行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是相关电力工作者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1 用电检查概述
用电检查是电力企业为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供用电公共安全而开展的检查、监督及指导工作,以帮助电力用户进行安全、合理、经济用电。用电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国家关于供用电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供用电标准;对电力客户送电装置施工过程及施工质量的检验;监察电力用户送点装置中相关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对电力用户的保安电源及非电性质电源实施保安措施;全面了解电力用户进网作业的情况;监管电力用户的用电计量装置、继电保护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调度通信装置等运行情况;查处违章用电及窃电行为;指导用电客户执行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检查并网电源及自备电源的安全情况等。
2 用电检查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电力企业所提供的电能不同于其他的商品,电能的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几乎是同时完成的,电能的被盗也具有一定的独特表现,窃电证据的查证较为困难。首先窃电现场几乎没有明显的痕迹、窃电工具较为隐秘、窃电所得电能无需运输或储存,即便在窃电现场发现窃电者,也无法及时准确获知被盗电能数量,给电力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给社会供用电秩序带来消极影响。
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电力企业的客户和需求电量迅速增长,原有的用电检查队伍已经不能有效满足实际的工作需要,影响了用电检查的工作效率。目前用电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检查装备与高科技的窃电手段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加之电力企业对于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使反窃电工作仍然局限区域性、自发性的防范阶段,与窃电的系统化、专业化形成鲜明对比。
许多用电检查人员受到我国长期电力紧缺及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在实施工作的过程中依旧沿用传统的用电管理思想,面对窃电主体结构的复杂性和窃电行为的多样性缺乏有力的处理对策,整体用电管理水平及用电检查人员的思想素质有待提高。同时,在窃电证据查证困难、窃电损失难以认定的情况下,用电检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处理难度较大,执法成本较高,难以有力打击窃电行为。
3 供电环节中窃电现状及反窃电具体措施
就全国各地所查处的窃电作案手段而言,既往私接无表用电、损坏电能表或计量互感器用电、私开电表接线装置封印或电表大盖封印用电、绕越电能表用电等较为原始的窃电方式仍有沿用。在用电检查过程中,还发现应用电子表屏实施窃电的案例,并已发展到应用现代化技术的智能型窃电方式,如利用物理原理,改变电能表的电压、电流、相位及安装接线等方面的参数,采取断流、欠流、失压、欠压或通过移项改变接线方式等手段,使电能表慢转、反转或停转。
近年来,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窃电主体逐渐由部分高耗能企业、个体企业和居民用户逐渐转变为个体企业、租赁承包企业、集体企业、个别国有企业及中外合资企业,呈现复杂化的趋势,使供电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同时,相关窃电技术和窃电产品日趋现代化、专业化,社会上已经出现从事窃电技术研发和窃电产品生产的企业。严峻的窃电形势与现代化的窃电技术对用电检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电力企业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反窃电措施,才能有利打击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切实保障电力系统的经济运行和供用电安全。
3.1 坚持防范、查处相结合的反窃电原则
供电企业自身应把好供用电装置的质量关,完善用电计量装置的防窃性能,同时加强查处工作。对于成套的电能计量装置,在制作材料上严格把关,选好电能计量表和表箱、一次和二次电缆线、计量互感器、计量柜、计量用铅封等硬件,实现电能计量装置的全封闭,使之具有良好的防窃功能。对现有电能计量装置中存在容易窃电的缺陷进行结构改造,改造计量回路和计量方式,并利用高科技手段充分发挥负荷控制系统的电量分析和监控功能,将电能计量装置与电能负荷控制终端技术相结合,增强窃电的难度,逐步实现对用户电量的即时监控和遥测。
同时应用防窃电能表或在电子电能表上做一些改进提高防窃性能。如将电子式电能表的反向用电计入正向,预防反接电流窃电。或采用锰铜片分流,预防表外短接电流线窃电。在民用电能计量方面积极应用具有多种防窃电功能的DDSD1352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防止接地窃电、电容窃电、分流窃电等行为,其使用次数和相应频率如表1所示。
3.2 完善用电检查管理体系,建立高效电力行政管理机构
针对电力部门自身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部门担任负责人的电力行政管理机构,指导、协调电力企业进行日常电力行政管理和反窃电工作。公检法等行政或司法部门也应将反窃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供用电秩序的规范化提供良好条件。同时建立以公安、电力主管单位、电力企业保卫部门、用电检查人员为基础的联合执法组织,不断充实其执法警力,争取隶属于或挂靠公安机关,在政府允许的情况下,行使一定的执法权,将打击窃电行为落到实处。
3.3 依法打击窃电行为,加强反窃电打击力度
目前窃电行为依旧普遍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打击窃电行为的手段过于单一,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表现出一定的随意性和软弱性。在反窃电工作中,窃电不能简单认定为违约问题,其行为性质及当前发展态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供用电安全和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的一大公害,对于严重的窃电违法行为,不仅应该在经济上给予制裁,必须运用刑法等严厉法律手段进行打击,通过行政或司法渠道追究窃电者的责任。电力企业在打击反窃电工作中,应全面配合、协助公安部门收集相关证据,使窃电者受到应有的惩处,从而起到一定的威慑和教育作用。
3.4 加强反窃电技术创新,提高反窃电技术水平
针对当前窃电行为智能化、科技化的发展趋势,窃电者机械制作及仿制能力较强的窃电现状,电力企业应加大反窃电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提高防窃电设备及窃电检查设备的科技含量,加快电能表在线监测和用户电压监测管理的实施速度,准确读取用户电量及电压等方面数据。如在反窃电工作中广泛应用多功能用电检查仪和变压器容量测试仪进行电能计量装置的误差测试和变压器装置的容量和性能检测,减少电能计量误差及变压器运行异常的情况,帮助用电检察人员判断窃电行为。同时在用电合同中强化窃电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辅助反窃电工作的实施,最大限度的挽回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
4 总结
窃电行为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社会性,反窃电工作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取得显著成果,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今后的用电检查工作中电力企业可能还会遇到更多极具挑战的问题,因此,电力企业应不断加强用电检查人员的教育,完善用电检查管理体系,并依法打击窃电违法行为,确保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供用电的安全。
参考文献
[1]廖仁章.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重大意义[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9.
[2]董霄燕.浅淡用电检查中的反窃电[J].科学之友(B版),2009,04.
[3]朱俊华,张岚.强化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探讨[J].云南电业,2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