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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土地流转是为解决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使其效益最大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对农民的增收乃至边境地区的稳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运用文献研究和实地调研的方法,利用2013年7月在云南省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获得的实地调查数据,对民族地区土地流转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从政府、市场和农户三个利益主体角度提出完善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民族地区;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3 — 0103 — 02
土地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资源,不仅影响着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还影响着农业的现代化和国家经济发展,在国民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甚至呈现经营土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等问题。因此,如何使土地流转更适应贫困地区现实情况、更好的推进土地流转,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究。
一、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现状
(一)土地流转规模扩大
云南省地少人多,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流转逐渐增多。湾甸傣族乡位于热带地区,土壤肥沃,种植条件优越,外省种植大户在此地大面积承包,且湾甸傣族乡外出务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土地流转具有相应的现实需求相对于另外两个民族乡来说,土地流转规模较大。
湾甸傣族乡相对优越的自然环境有利于其土地流转的开展,在昌宁县三个民族乡中湾甸傣族乡的土地流转工作也走在前列。市场对优质作物的需求也促进了湾甸傣族乡土地从无序、分散式的流转逐渐向有序、集约式的流转转变。
(二)土地流转较为活跃
湾甸傣族乡在昌宁县三个民族乡中,土地条件最好,它也是昌宁全县流转最活跃的地方,相比起以往单一的转让土地请人代耕的方式,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目前采取转包、互换、出租的方式。
据湾甸傣族乡政府介绍,截至2010年末,湾甸乡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1380亩,流转耕地农户416户,主要用于发展种植甘蔗、蔬菜等产业。2011年1-2月,包括下甸村大树小组在内的几个村小组及村民个人合计流转1700亩,主要是承包给广东老板李敬海种植香蕉。以上土地流转面积共计3080亩,其中:转包710亩,互换107亩,出租2263亩。湾甸乡暂无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其他形式流转。
(三)土地流转程序较为规范
从流转程序上看,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逐渐扩大,作为昌宁县三个民族乡之一的湾甸傣族乡在土地流转时逐渐重视规范化和程序化。目前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有以下三种程序:口头协议、第三方书面证明、签订合同,根据实际流转的土地面积、流转人员、流转价格等综合而定。对于私下口头协议的流转,昌宁县司法局湾甸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农村小规模流转的正常现象,主要发生在亲戚、熟人之间。农民只有在彼此非常信任的情况下才会口头约定,如果不是知根知底一般都会进行公证,签订合同。而对于后两种流转程序,农户需到两个政府部门办理手续,首先由司法部门进行公证,之后拿着公证书和合同到农经部门登记信息,在档案中留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变更相关权利人。
二、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户对土地的依赖阻碍了土地流转的开展
作为我国西南边境山区的乡镇,湾甸傣族乡当地居民世代与土地打交道,生活和生产离不开土地。虽然湾甸傣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但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当地的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对土地流转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禁忌,他们只是和我国大多数农民一样对土地怀有深厚感情,舍不得交给别人耕种。对于农户而言,其最大的担心在于随着土地流转失去了土地的生产经营权,同时也就失去了维持他们生活的基本保障,一旦租金无法及时收取或土地流转后受到较大破坏,将对当地农户的日后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这是一些农户不愿放弃土地使用权、将土地进行流转的思想原因。因此,如何面对民族归属感和现代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好农户的后顾之忧,值得少数民族后人以及政府部门深思。
(二)土地流转后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的粮食生产和供给
土地流转通过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但是在从目前全国的土地流转现状来看,土地流转后大多数土地不再种植粮食作物,而是转向种植经济作物以提高经济收入,这就势必会在规模和数量上减少粮食作物的种植,对当地乃至地区的粮食生产和供应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流转土地使用上需要各部门思考的关键问题。在昌宁县三个民族乡中湾甸傣族乡的水土条件相对来说最好,其土地流转后主要用于发展种植甘蔗、香蕉、葡萄和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减少,虽然提高了经济效益,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改善了农户的生活,但粮食作物产量的减少将导致当地粮食购买依赖性增强,不利于粮食安全的保护。
(三)土地流转保障措施乏力
从我国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来看,目前的中国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使得许多农户即使进城务工也面临工资较低、社会保障条件较差、工作强度较大的不利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部分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进城务工的积极性。和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情况大致相同,湾甸傣族乡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农户需要把土地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基本保障,通过耕种土地来解决看病、生活、养老等基本问题,对土地流转后的生活情况存在担忧。因此部分农户为了生活最低保障,不愿意放弃土地的经营权,宁可雇佣别人来耕种,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不利于土地流转的开展。
三、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探讨完善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
对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国内理论界起步不久,主要应用于企业公司领域。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与土地流转项目密切相关的有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国土部门、承包商、村民委员会、农民等。根据其性质,可将土地流转的利益相关者分为政府、农户、市场三类。改善土地流转问题需要不同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三方如果能相互协调,将十分有利于土地流转问题的解决。 (一)从政府的角度看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只有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户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将土地进行流转。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过度开展土地流转可能会使得失去土地经营权的农民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势必会影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团结稳定。为了更好的推进土地流转,有关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尽快完善好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通过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土地流转的农户提供生活津贴、建立广泛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方式,帮助居民解决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2.建立流转土地长效发展机制
土地流转中政府既要兼顾农户增产增收,也要考虑流转土地的使用问题。为保障粮食安全,在推广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经济作物的同时,也要保证粮食作物的耕种面积,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给予对流转土地从事粮食作物的承包商或企业提供必要的补助,提高种植粮食作物的积极性。土地流转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流转,政府对已流转土地的使用情况做好监督和记录工作,对尚未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拥有者可适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技术、政策等方面咨询的途径,为农户打消土地流转的顾虑。
(二)从市场角度看
1.推进企业牵头的“坡改田”土地流转方式
对于我国西部土地破碎的地区而言,借助企业的力量,将农户自家难以耕种的山地、坡地改为梯田,可以极大改善耕种条件,使农户收入有所上升。借助企业的力量进行土地流转,对于因为土地破碎化而影响土地流转大规模推广的地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所谓“坡改田”是指农民将坡地的使用权无偿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可在期限内自行使用土地,但需在期限内将难以耕种的坡地改造为更适宜种植的梯田,这是一种因地制宜的流转方式,并且非常切实可行。首先,陡坡变梯田,直接增加了可耕地面积,也改善了原有耕地的质量;其次,通常被弃置的土地变成了可以挣钱的耕地,大大提升了土地的可流转度,使得农民在流转中获得了更多话语权,从根本上解决“越想流转的土地越难流转”的矛盾;再次,企业牵头,虽然不能达到国家拨款形成的支持力度,但是毕竟比单户农民自身的经济能力高出很多,可以在小范围内形成动力,形成健康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得当地农民收入得到可持续的提升,同时也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的介入为土地流转注入了新的活力,实现了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互利共赢。
2.积极组建与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
目前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程序主要涉及的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口头协定和农户与政府之间的公证证明,在一些地区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已出现将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融入土地流转的主体之中。一方面,中介服务组织可以提供土地的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中介服务组织可以提供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咨询和预测等服务,并帮助农户联系企业或乡镇外的种植大户,搭建农户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实现土地流转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如果能规范经营,中介服务组织的建立必将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有序开展。
(三)从农户角度看
1.提高农户自身技能
土地流转最终的目的是通过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对于继续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要通过学习使用新工具、新技术、提高专业劳动技能,进而增加农户收入。而且通过培训可加大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促进土地流转的推广。对于将土地流转并进城务工的农民,要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引导他们在外地的工作中立足,间接的推动土地流转的开展,进而帮助他们转向非农行业,更好的融入新生活,增加人力资本,达到提高生活水平的目的。
2.提高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在实施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户因为力量薄弱、信息缺失等不利条件很容易成为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面对这一情况,农户应增强土地流转中的权利保护意识,通过组成各种协会或农户等组织,更好的维护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应有权利。通过成立农民自治组织,既能将农户的需求和心声向有关政府机关反映,使一些利益分配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也能通过组织中农户互帮互助的形式,构建有效信息传输渠道,推广农业最新技术,进而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参 考 文 献〕
〔1〕 蒋满元, 唐玉斌. 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及其有效途径探讨〔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6,(04):58—62.
〔2〕 王韦.浅析杭埠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2013,(13):18—19.
〔3〕 王苏敏,于红梅.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研究〔J〕.民族论坛,2011,(22):61—63.
〔4〕 张元俊.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研究〔J〕.宁夏农林科技,2011,(11):81—83.
〔5〕 陈光燕,刘萍.犍为县清溪镇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12,(12):217—220.
〔6〕 石敏.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9,(07):253—254.
〔责任编辑:史焕翔〕
[关键词]民族地区;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利益相关者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3 — 0103 — 02
土地作为一种极其重要的资源,不仅影响着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还影响着农业的现代化和国家经济发展,在国民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现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边际效用急剧递减,甚至呈现经营土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下降等问题。因此,如何使土地流转更适应贫困地区现实情况、更好的推进土地流转,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究。
一、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现状
(一)土地流转规模扩大
云南省地少人多,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土地流转逐渐增多。湾甸傣族乡位于热带地区,土壤肥沃,种植条件优越,外省种植大户在此地大面积承包,且湾甸傣族乡外出务工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土地流转具有相应的现实需求相对于另外两个民族乡来说,土地流转规模较大。
湾甸傣族乡相对优越的自然环境有利于其土地流转的开展,在昌宁县三个民族乡中湾甸傣族乡的土地流转工作也走在前列。市场对优质作物的需求也促进了湾甸傣族乡土地从无序、分散式的流转逐渐向有序、集约式的流转转变。
(二)土地流转较为活跃
湾甸傣族乡在昌宁县三个民族乡中,土地条件最好,它也是昌宁全县流转最活跃的地方,相比起以往单一的转让土地请人代耕的方式,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目前采取转包、互换、出租的方式。
据湾甸傣族乡政府介绍,截至2010年末,湾甸乡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1380亩,流转耕地农户416户,主要用于发展种植甘蔗、蔬菜等产业。2011年1-2月,包括下甸村大树小组在内的几个村小组及村民个人合计流转1700亩,主要是承包给广东老板李敬海种植香蕉。以上土地流转面积共计3080亩,其中:转包710亩,互换107亩,出租2263亩。湾甸乡暂无转让和股份合作等其他形式流转。
(三)土地流转程序较为规范
从流转程序上看,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逐渐扩大,作为昌宁县三个民族乡之一的湾甸傣族乡在土地流转时逐渐重视规范化和程序化。目前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有以下三种程序:口头协议、第三方书面证明、签订合同,根据实际流转的土地面积、流转人员、流转价格等综合而定。对于私下口头协议的流转,昌宁县司法局湾甸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农村小规模流转的正常现象,主要发生在亲戚、熟人之间。农民只有在彼此非常信任的情况下才会口头约定,如果不是知根知底一般都会进行公证,签订合同。而对于后两种流转程序,农户需到两个政府部门办理手续,首先由司法部门进行公证,之后拿着公证书和合同到农经部门登记信息,在档案中留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变更相关权利人。
二、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户对土地的依赖阻碍了土地流转的开展
作为我国西南边境山区的乡镇,湾甸傣族乡当地居民世代与土地打交道,生活和生产离不开土地。虽然湾甸傣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但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当地的彝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对土地流转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禁忌,他们只是和我国大多数农民一样对土地怀有深厚感情,舍不得交给别人耕种。对于农户而言,其最大的担心在于随着土地流转失去了土地的生产经营权,同时也就失去了维持他们生活的基本保障,一旦租金无法及时收取或土地流转后受到较大破坏,将对当地农户的日后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这是一些农户不愿放弃土地使用权、将土地进行流转的思想原因。因此,如何面对民族归属感和现代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好农户的后顾之忧,值得少数民族后人以及政府部门深思。
(二)土地流转后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的粮食生产和供给
土地流转通过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有利于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但是在从目前全国的土地流转现状来看,土地流转后大多数土地不再种植粮食作物,而是转向种植经济作物以提高经济收入,这就势必会在规模和数量上减少粮食作物的种植,对当地乃至地区的粮食生产和供应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是流转土地使用上需要各部门思考的关键问题。在昌宁县三个民族乡中湾甸傣族乡的水土条件相对来说最好,其土地流转后主要用于发展种植甘蔗、香蕉、葡萄和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减少,虽然提高了经济效益,提高了居民的收入,改善了农户的生活,但粮食作物产量的减少将导致当地粮食购买依赖性增强,不利于粮食安全的保护。
(三)土地流转保障措施乏力
从我国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来看,目前的中国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使得许多农户即使进城务工也面临工资较低、社会保障条件较差、工作强度较大的不利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一部分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进城务工的积极性。和我国农村特别是西部地区的情况大致相同,湾甸傣族乡在养老、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农户需要把土地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基本保障,通过耕种土地来解决看病、生活、养老等基本问题,对土地流转后的生活情况存在担忧。因此部分农户为了生活最低保障,不愿意放弃土地的经营权,宁可雇佣别人来耕种,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不利于土地流转的开展。
三、从利益相关者角度探讨完善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
对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国内理论界起步不久,主要应用于企业公司领域。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与土地流转项目密切相关的有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国土部门、承包商、村民委员会、农民等。根据其性质,可将土地流转的利益相关者分为政府、农户、市场三类。改善土地流转问题需要不同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三方如果能相互协调,将十分有利于土地流转问题的解决。 (一)从政府的角度看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只有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户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将土地进行流转。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过度开展土地流转可能会使得失去土地经营权的农民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势必会影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团结稳定。为了更好的推进土地流转,有关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尽快完善好社会保障体系,可以通过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土地流转的农户提供生活津贴、建立广泛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方式,帮助居民解决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2.建立流转土地长效发展机制
土地流转中政府既要兼顾农户增产增收,也要考虑流转土地的使用问题。为保障粮食安全,在推广规模化、集约化种植经济作物的同时,也要保证粮食作物的耕种面积,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给予对流转土地从事粮食作物的承包商或企业提供必要的补助,提高种植粮食作物的积极性。土地流转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流转,政府对已流转土地的使用情况做好监督和记录工作,对尚未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拥有者可适当进行政策宣传,通过技术、政策等方面咨询的途径,为农户打消土地流转的顾虑。
(二)从市场角度看
1.推进企业牵头的“坡改田”土地流转方式
对于我国西部土地破碎的地区而言,借助企业的力量,将农户自家难以耕种的山地、坡地改为梯田,可以极大改善耕种条件,使农户收入有所上升。借助企业的力量进行土地流转,对于因为土地破碎化而影响土地流转大规模推广的地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所谓“坡改田”是指农民将坡地的使用权无偿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可在期限内自行使用土地,但需在期限内将难以耕种的坡地改造为更适宜种植的梯田,这是一种因地制宜的流转方式,并且非常切实可行。首先,陡坡变梯田,直接增加了可耕地面积,也改善了原有耕地的质量;其次,通常被弃置的土地变成了可以挣钱的耕地,大大提升了土地的可流转度,使得农民在流转中获得了更多话语权,从根本上解决“越想流转的土地越难流转”的矛盾;再次,企业牵头,虽然不能达到国家拨款形成的支持力度,但是毕竟比单户农民自身的经济能力高出很多,可以在小范围内形成动力,形成健康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得当地农民收入得到可持续的提升,同时也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的介入为土地流转注入了新的活力,实现了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互利共赢。
2.积极组建与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
目前湾甸傣族乡土地流转程序主要涉及的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口头协定和农户与政府之间的公证证明,在一些地区的土地流转过程中已出现将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融入土地流转的主体之中。一方面,中介服务组织可以提供土地的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中介服务组织可以提供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咨询和预测等服务,并帮助农户联系企业或乡镇外的种植大户,搭建农户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实现土地流转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如果能规范经营,中介服务组织的建立必将有利于土地流转的有序开展。
(三)从农户角度看
1.提高农户自身技能
土地流转最终的目的是通过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对于继续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要通过学习使用新工具、新技术、提高专业劳动技能,进而增加农户收入。而且通过培训可加大土地流转的宣传力度,促进土地流转的推广。对于将土地流转并进城务工的农民,要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引导他们在外地的工作中立足,间接的推动土地流转的开展,进而帮助他们转向非农行业,更好的融入新生活,增加人力资本,达到提高生活水平的目的。
2.提高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在实施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农户因为力量薄弱、信息缺失等不利条件很容易成为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面对这一情况,农户应增强土地流转中的权利保护意识,通过组成各种协会或农户等组织,更好的维护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应有权利。通过成立农民自治组织,既能将农户的需求和心声向有关政府机关反映,使一些利益分配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也能通过组织中农户互帮互助的形式,构建有效信息传输渠道,推广农业最新技术,进而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参 考 文 献〕
〔1〕 蒋满元, 唐玉斌. 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及其有效途径探讨〔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6,(04):58—62.
〔2〕 王韦.浅析杭埠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建议〔J〕.安徽农学通报,2013,(13):18—19.
〔3〕 王苏敏,于红梅.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研究〔J〕.民族论坛,2011,(22):61—63.
〔4〕 张元俊.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对策研究〔J〕.宁夏农林科技,2011,(11):81—83.
〔5〕 陈光燕,刘萍.犍为县清溪镇土地流转现状与对策研究〔J〕.特区经济,2012,(12):217—220.
〔6〕 石敏.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9,(07):253—254.
〔责任编辑:史焕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