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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斋先生认为,建安时期盛行的清商乐,是曹氏父子所开创的新兴音乐,并不是汉代相和歌的延续;清商乐的流行,促进了五言诗体的成熟;建安时期兴盛起来的五言游宴诗和女性题材诗,都是二曹六子等人为新兴清商乐填写的歌词。通过考察建安时期的清商乐及其与五言诗创作的关系知道,建安时期的清商乐是汉代俗乐的直接沿用;当时盛行的清商乐的确对五言诗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但绝不是体现在文体方面;建安时期乐府诗创作还是一种特权,并没有形成普遍创作乐府诗、如同后世文人依曲填词的情况。木斋先生的观点没有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