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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如何保护好文物,是世界各国、各民族共同关心的课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此采取了大量的措施。然而,现代群众性旅游活动的兴起和生机勃勃的旅游业的发展,又为文物保护工作增添了新的难题。我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文明史文物大国,文物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而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异常迅猛,正在快速向世界级旅游大国进军,因而,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如何看待和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使三者相互促进,对我们这个文物大国和未来的旅游大国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木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观览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学,边游边学,学得轻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旅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例如,西安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但它却能吸引络绎不绝的国际国内旅游者,成为我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究其原因,是因它是我国古代社会定都时间最长,定都王朝最多的城市,号称十朝古都,并且还是我国文物荟萃之地,拥有世界上第八大奇迹秦兵马俑、秦始皇陵,我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城墙、历代帝陵等等,可以说,文物古迹是西安市旅游业的生命。北京市无论在接待国际游客,还是接待国内游客上,都高居全国榜首,这除与它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关外,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它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很高的文物古迹,如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等等。文物古迹在旅游中所器的这种特殊作用,在全国各地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
基于如此的现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旅游可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旅游部门必然会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一需要,文物古迹遂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为吸引游客,旅游部门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2、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对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门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这样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都是一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4、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负作用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1、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要开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都直接威胁着文物的存在。
2、短期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估计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5、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侵蚀,这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摩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长时间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也因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破坏了文物古迹。
四、搞好文物保护,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
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以说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要达到如此境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
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旅游区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等等。
3、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损,因此,对客流量应严格控制。
4、严防游客的有意破坏,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作者单位:太原市双塔寺文物保管所)
一、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探古求知是广大旅游者的共同心理。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达到这一木的的途径不外乎两条:一是学习书本知识;二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观览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学,边游边学,学得轻松、愉快、有趣。此外,文物中大量的人类各发展阶段的绝世之作,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门分。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如被称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的秦兵马俑,世界上古今体量最大的封土陵墓秦始皇陵,世界上保存最大、最完整的皇宫——北京故宫,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文物丰富、文化古老的特点,决定了我国要重点开发以历史文化为主体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始终以观光型文化旅游为主。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是旅游业的灵魂,中国旅游业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东方特色的文物古迹,国际旅客到中国来旅游,主要还是出于中国东方文化体系的一种神秘感。
因此,较之其他国家来说,文物对于我国旅游事业,更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例如,西安市位于我国中部地区,但它却能吸引络绎不绝的国际国内旅游者,成为我国十大旅游城市之一。究其原因,是因它是我国古代社会定都时间最长,定都王朝最多的城市,号称十朝古都,并且还是我国文物荟萃之地,拥有世界上第八大奇迹秦兵马俑、秦始皇陵,我国保存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古城墙、历代帝陵等等,可以说,文物古迹是西安市旅游业的生命。北京市无论在接待国际游客,还是接待国内游客上,都高居全国榜首,这除与它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有关外,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它拥有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很高的文物古迹,如北京故宫、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等等。文物古迹在旅游中所器的这种特殊作用,在全国各地都有非常明显的表现。
基于如此的现实,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旅游可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旅游部门必然会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一需要,文物古迹遂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为吸引游客,旅游部门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2、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对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门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这样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都是一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4、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了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保护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负作用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旅游事业的发展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负作用。
1、对旅游区进行开发,从某种角度来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开发旅游区,就要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宾馆、饭店等,甚至还要开办工厂,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体量高大的建筑等等,都直接威胁着文物的存在。
2、短期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利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旅游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使其长期为旅游服务,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估计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5、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侵蚀,这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摩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例如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埃及金字塔,由于长时间大量游人的攀登,已经受到严重损害。北京八达岭长城的城砖也因高密度游人的脚踏手推,出现了严重的凹陷松动,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破坏了文物古迹。
四、搞好文物保护,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
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以说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要达到如此境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
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如对级别较高的文物古迹应派专人负责,对旅游区的文物古迹要经常或定期检查,从旅游区的经济收入中提出相当部分,专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等等。
3、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超负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损,因此,对客流量应严格控制。
4、严防游客的有意破坏,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作者单位:太原市双塔寺文物保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