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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DAT—IAT工艺处理屠宰加工废水。下程规模1800m^3/d。部分出水进行中水回用处理后回用。污水出水水质指标达到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又满足《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5/322—1999中的一级排放标准。本工程中的回用水部分执行《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