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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的标识和象征符号,能让游子记得住乡愁、找得到回家的路。2017年7月,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第一部专门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政府规章《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等于是为全省的古树名木戴上了“护身符”、撑起了“保护伞”。那么,为什么要专门出台这部《办法》?《办法》有哪些具体规定?它将对全省古树名木保护产生怎样的深远影响?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杨幼平。
记者:为什么要专门出台这样一部《办法》?它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杨幼平:简单来说,《办法》的出台是为了顺应生态文明发展的形势、满足公众的情感需求以及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整体保护。
虽然多年来我们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一直没有停息,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但仍存在人为干扰过多、技术力量薄弱、保护意识不强、职责分工不明、资金保障不足、碎片化管理等问题,导致古树名木生存环境时有破坏,濒危古树得不到救治,甚至被擅自移植、盗伐盗卖等严重问题。我相信《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使我省的古树名木能够得到整体性、系统性保护。首先,《办法》划定了保护职责分工,一是明确县级以上林业、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二是遵循方便养护和“谁直接受益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公共绿地、公园、公路、道路等用地范围内古树名木的养护人及养护责任。其次,《办法》明确保护经费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方面可以得到保障。另外,一部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实施,将更加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律在保护和管理中的作用,大大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记者:《办法》规定哪些是损害古树名木的行為?对于这些行为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杨幼平:《办法》列举了损害古树名木的几种行为:擅自砍伐、采挖或者挖根、剥树皮;非通透性硬化古树名木树干周围地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烟、采石、倾倒有害污水和堆放有毒有害物品等行为;刻划、钉钉子、攀树折枝、悬挂物品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规定处罚,最高罚款可达3万元;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古树名木保护标志、保护设施,要处罚并责令改正。对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古树名木受损害或者死亡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记者:有时候大家在路边或者公园里被一些古树吸引,有兴趣了解但是又不太认识,有没有什么渠道或者方法能让大家了解到古树名木的知识?
杨幼平:2016年9月,我们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了公开征集浙江省古树名木LOGO活动,现已确定LOGO并在全省使用,这使浙江在全国率先拥有古树名木专属“形象标识”,大大增强了古树名木的识别度。在此基础上,设计制作了全省统一式样的铭牌,分单株和古树群两种。铭牌登记了古树名木的编号、树名、树龄、简介等“户口”档案信息,相当于是每株古树名木的“身份证”。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将古树名木资源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并给每棵树定制二维码。下一步,我们将绘制完成“浙江省古树名木地图”,开发手机APP,做到随时随地可查阅每棵古树名木的身份、位置和档案,推进智慧管理。
记者:浙江一直在倡导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有没有一些科学性、专业性的措施?在科学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何?
杨幼平:古树名木因树龄不一、树种不一、生长环境不一、“病情”不一,救治和保护一定要对症下药,所以肯定是要讲究科学性的。譬如以前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地方,出发点是好的,想保护古树,就在它边上用水泥、石块砌成“实打实”的围栏,圈起来,不让其遭到人为破坏。但这样做反而会对古树名木有伤害,因为不透气,会影响到树的根系生长。目前,我们已成立了包括土壤、植物生理、景观园艺、防雷技术、病虫害防治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咨询委员会,针对不同情况的古树开出不同的药方,“一树一策”,综合“会诊”,予以救护。2016年以来,全省已完成对2700多株古树名木的救治性保护,涉及8个市46个县(市、区),目前尚有1950株正在保护中,平均每株花费2.5万元,已经投入保护资金上亿元。
记者:古树名木在生长过程中,经常受到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如何去协调、解决古树名木保护和工程建设两者之间的矛盾?
杨幼平:《办法》里面就规定了这方面的内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前需根据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保护要求制定保护方案。如果建设单位未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施工的,要处罚并责令改正,最高罚款10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古树名木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的标识和象征符号,在老百姓心目中有着很重的分量,古树名木本身也是一种美的存在,有没有一些地方可以供大家专门欣赏到古树名木之美?
杨幼平:古树名木不仅是自然的珍宝,更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除了让它能更好地活下去,更要让人感受到它的精神之美、历史之美、文化之美。自五年保护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古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等,以古树名木群为中心,打造各类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建设特色休闲场所,目前全省已建有主题公园63个。如江山市大桥镇陈家村,先后投入50多万元建立了占地5亩左右的古树主题公园,有香樟、苦槠等古树20多株,成为当地很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和最好的历史文化标识,这些地方十分欢迎广大游客前去观赏、旅游。
记者:长期以来,民间和社会公众对保护古树名木有很高的热情,公众可以自己认养一些古树名木吗?
杨幼平:一直以来,我们都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国家捐献古树名木以及捐资、认养古树名木。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资金压力,还可以发挥社会力量去保护古树名木。根据保护办法和五年行动计划,后面会尽快制定《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满足社会公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强烈意愿。
唐代诗人徐凝有诗曰:“行人不见树少时,树见行人几番老。”古树名木是不言的历史,是美丽的文化,是绿色的瑰宝。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随着保护办法和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古树名木一定会成为浙江“大花园”建设的“镇园之宝”和一道独特的风景。
记者:为什么要专门出台这样一部《办法》?它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杨幼平:简单来说,《办法》的出台是为了顺应生态文明发展的形势、满足公众的情感需求以及加强对古树名木的整体保护。
虽然多年来我们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一直没有停息,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但仍存在人为干扰过多、技术力量薄弱、保护意识不强、职责分工不明、资金保障不足、碎片化管理等问题,导致古树名木生存环境时有破坏,濒危古树得不到救治,甚至被擅自移植、盗伐盗卖等严重问题。我相信《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使我省的古树名木能够得到整体性、系统性保护。首先,《办法》划定了保护职责分工,一是明确县级以上林业、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二是遵循方便养护和“谁直接受益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公共绿地、公园、公路、道路等用地范围内古树名木的养护人及养护责任。其次,《办法》明确保护经费要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资金方面可以得到保障。另外,一部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的实施,将更加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法律在保护和管理中的作用,大大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记者:《办法》规定哪些是损害古树名木的行為?对于这些行为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杨幼平:《办法》列举了损害古树名木的几种行为:擅自砍伐、采挖或者挖根、剥树皮;非通透性硬化古树名木树干周围地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烟、采石、倾倒有害污水和堆放有毒有害物品等行为;刻划、钉钉子、攀树折枝、悬挂物品或者以古树名木为支撑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违反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规定处罚,最高罚款可达3万元;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古树名木保护标志、保护设施,要处罚并责令改正。对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古树名木受损害或者死亡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记者:有时候大家在路边或者公园里被一些古树吸引,有兴趣了解但是又不太认识,有没有什么渠道或者方法能让大家了解到古树名木的知识?
杨幼平:2016年9月,我们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了公开征集浙江省古树名木LOGO活动,现已确定LOGO并在全省使用,这使浙江在全国率先拥有古树名木专属“形象标识”,大大增强了古树名木的识别度。在此基础上,设计制作了全省统一式样的铭牌,分单株和古树群两种。铭牌登记了古树名木的编号、树名、树龄、简介等“户口”档案信息,相当于是每株古树名木的“身份证”。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将古树名木资源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并给每棵树定制二维码。下一步,我们将绘制完成“浙江省古树名木地图”,开发手机APP,做到随时随地可查阅每棵古树名木的身份、位置和档案,推进智慧管理。
记者:浙江一直在倡导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有没有一些科学性、专业性的措施?在科学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何?
杨幼平:古树名木因树龄不一、树种不一、生长环境不一、“病情”不一,救治和保护一定要对症下药,所以肯定是要讲究科学性的。譬如以前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地方,出发点是好的,想保护古树,就在它边上用水泥、石块砌成“实打实”的围栏,圈起来,不让其遭到人为破坏。但这样做反而会对古树名木有伤害,因为不透气,会影响到树的根系生长。目前,我们已成立了包括土壤、植物生理、景观园艺、防雷技术、病虫害防治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咨询委员会,针对不同情况的古树开出不同的药方,“一树一策”,综合“会诊”,予以救护。2016年以来,全省已完成对2700多株古树名木的救治性保护,涉及8个市46个县(市、区),目前尚有1950株正在保护中,平均每株花费2.5万元,已经投入保护资金上亿元。
记者:古树名木在生长过程中,经常受到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如何去协调、解决古树名木保护和工程建设两者之间的矛盾?
杨幼平:《办法》里面就规定了这方面的内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的,施工前需根据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保护要求制定保护方案。如果建设单位未在施工前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或者未按照古树名木保护方案施工的,要处罚并责令改正,最高罚款10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古树名木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的标识和象征符号,在老百姓心目中有着很重的分量,古树名木本身也是一种美的存在,有没有一些地方可以供大家专门欣赏到古树名木之美?
杨幼平:古树名木不仅是自然的珍宝,更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除了让它能更好地活下去,更要让人感受到它的精神之美、历史之美、文化之美。自五年保护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古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等,以古树名木群为中心,打造各类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建设特色休闲场所,目前全省已建有主题公园63个。如江山市大桥镇陈家村,先后投入50多万元建立了占地5亩左右的古树主题公园,有香樟、苦槠等古树20多株,成为当地很有特色的旅游景点和最好的历史文化标识,这些地方十分欢迎广大游客前去观赏、旅游。
记者:长期以来,民间和社会公众对保护古树名木有很高的热情,公众可以自己认养一些古树名木吗?
杨幼平:一直以来,我们都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国家捐献古树名木以及捐资、认养古树名木。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资金压力,还可以发挥社会力量去保护古树名木。根据保护办法和五年行动计划,后面会尽快制定《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满足社会公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强烈意愿。
唐代诗人徐凝有诗曰:“行人不见树少时,树见行人几番老。”古树名木是不言的历史,是美丽的文化,是绿色的瑰宝。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随着保护办法和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古树名木一定会成为浙江“大花园”建设的“镇园之宝”和一道独特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