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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学作品中的民间音乐在我国文化上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本文通过对文学作品中的民间音乐进行一定的分析研究,探讨文学作品中民间音乐所体现的功能和影响,对我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
关键词:文学作品 民族音乐 分析
当前,我国文化的研究与分析越来越深入细致,民间音乐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研究我国民间音乐,需要从文学作品中深入探讨。在远古时代,许多伟大的文学爱好者,对音乐的研究颇深。他们将民间音乐以文学作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将文学与音乐合理巧妙地结合起来,用文学的形式表示音乐,用音乐的形式传承文学,为我国文化艺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文学作品中记载民间音乐的“发展史”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就出现了《乐记》、《吕氏春秋》等音乐学的代表著作。在相传为公孙尼子撰写的《乐记》中,论及了有关音乐本源、音乐美感、音乐的社会作用、乐和礼的关系学,是音乐哲学的滥觞性著作。由战国末期秦相吕不韦集合门第共同编写的《吕氏春秋》则留下了有关远古音乐,音乐与自然社会政治关系,尤其是音律方面的记载,此后,在各朝各代的志书中都有记载,全面介绍当时的音乐制度、乐律、乐队和礼仪规范等内容。另外,在音乐美学方面,出现了儒家、道家、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在声律学研究方面,有京唐的六十律,钱乐之和沈重的三百六十律,何承天的新律,荀昌力的笛律等,在宫调理论法方面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旋宫理论。汉代民间音乐中有“相和之调”。魏晋南北朝有清高三调、笛上三调。隋唐时期有八声音阶,燕乐二十八调、八十四调和犯调、移调理论。宋代有“为调式”,“之调式”系统论,元代的北曲十七调、南曲十三调。明代的九宫,清代的南北曲各十二宫词等。在词调音乐,琴学表演,艺术理论和音乐百科全书的著作方面,有大量的文学论著。这些文人及其论著都曾对于中国传统音乐的乐学、律学、宫调理论、美学等规律作过论述,将音乐的创作方法与表现形式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出来,为民间音乐及艺术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遗产。
二、文学作品中体现民间音乐的功能
民间音乐具有许多功能,美学功能、感化教育功能、消遣娱乐功能等等。在文学作品中关于民间音乐功能的描写有很多,通过文学语言的描述,氛围的渲染,民间音乐更具有其艺术性。
(一)文学作品体现民间音乐的意境美。意境是意与境的统一,情与景的融合。音乐艺术作为情感的艺术,成功的作品大多具有意境美。我国有许多传统的优秀音乐作品,通过文学的记载将它们传承了下来,这些作品都能运用优美动人的旋律,为人们描绘如见其景、如闻其声的意境。文学作品可以通过特定的语言描写,情境场合记载,展现民间音乐的意境美。这与绘画艺术中对于意境美的展现,特别讲究虚实相声,有无相成,非常注重留有空白的道理是一致的。
(二)文学作品体现民间音乐的育人作用。民间音乐具有感化教育的目的,很多民间音乐有乐观的、欢快的、积极向上的情调。在我国古代,许多伟大的思想家就非常重视音乐的教育作用,尤其是来自民间的音乐,通过其通俗而又富有趣味的表达方式可以达到教育感化人们心灵的作用。而且“乐”常常是和“礼”结合在一起的,并称“礼乐”。“礼”的功能是规范人的外在行为,“乐”的功能是调节人的内在精神,使之平和中正,“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说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就体现了这种礼乐观,同时强调了“乐”的教化功能。另一方面说,民间音乐许多都是由文学作品的形式唱出来的,如诗歌、诗赋等形式都是一种民间歌谣的表现形式,而通过文学的这种表现形式、语言的描写形式更使得民间音乐具体化、形象化。在这种情况下文学作品相当于民间音乐的载体,它传达了民间音乐的社会功能,包括感化育人的功能,所以说文学作品体现民间音乐的育人作用。
(三)文学作品传达民间音乐所表示的思想。民间歌曲种类繁多,民间音乐作为一种文化传承了下来。在整个音乐的发展过程中,民间歌曲是人民集体创作,口口相传的载体,其历史悠久,流传面广,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劳动,抒发着人们的喜怒哀乐,成为群众的“生活伴侣”,被喻作“人民的心声”。民间音乐最直接的文学体现就是《诗经》——我国古代首部乐歌总集。其中《国风》是《诗经》的精华,也是先秦民歌最重要的文献资料,其以广泛的题材,新颖的手法,多角度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与其同类型的汉代《乐府》民歌,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继承了诗经现实主义的传统,展现了现实生活的面貌,更有五言诗体之新创。战国时期楚地祀神民歌,孕育了伟逸绝世的《楚辞》、《离骚》等巨作,开创了我国浪漫主义色彩先河,更加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人们寄希望于神灵,寄美好于浪漫的想象。许多民间歌曲通过传唱,通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与描述,深刻地传达了其本质要表达的东西,即人民的内在情怀与思想,广大人民的心声。而且通过文学作品将相关的民间音乐记载下来,有利于其自身的传承,更有利于我们对文化的研究和继承。
三、文学作品对我国民间音乐发展的作用
(一)文学作品对于民间音乐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在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人们不仅创作了大量的民间音乐作品,也不断从理性的层面去总结民间音乐实践的经验和发展规律,探索民间音乐在审美、功能、技法方面的民族特点,由此创作出了大量迸发思想火花的理论篇章。关于这些理论著述,多出自古代的“士”,亦即文人阶层。中国文人的文化修养高深,知识面也很广阔,他们往往喜欢对事物做理性思考,从本质的、原理的层面去把握对象。他们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我们更宏观简明地把握中国音乐的民族神韵、更理性地体认和指导音乐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指南。这些文学作品中有许多关于音乐的创作之说,有许多关于经典作曲的评论之说,他们的观点对于现在我国民间音乐的创作、发展亦有深刻的指导与实践意义
(二)文学作品为民间音乐的传承提供了“载体”。如上所述,许多民间音乐都是以文学作品的形式流传了下来,民间音乐是当时社会人民心声的体现。如果没有文学作品的形式,那些经典的民间音乐,如《乐府诗歌》、《诗经》等歌唱形式的音乐作品无法流传下来,从这个角度来说,民间歌曲是抽象化的,而文学作品的功能就是为这一抽象化的东西提供一个载体,使其能够长期的具体存在。也就是说,文学作品使民间音乐能够长时间地传承下来,为我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四、结束语
文学作品是民间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民间音乐又能够通过文学作品体现其功能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文化研究过程中,我们应该深入研究经典的文学作品中所讲述的关于民间音乐的精华思想,继承民间文化的发展。同时也应将经典的民间音乐以文学作品的形式记载下来,进行大量的文学作品创作,推动民间文化的发展,将文学与音乐合理巧妙地结合起来,弘扬发展我国艺术文化。
参考文献
[1]罗泽真.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
[2]代晓琴.对《论语》中孔子音乐思想的解读[J].语文建设,2012(06).
[3]马晨.论音乐的文学品性[J].大舞台,2011:(08).
关键词:文学作品 民族音乐 分析
当前,我国文化的研究与分析越来越深入细致,民间音乐作为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研究我国民间音乐,需要从文学作品中深入探讨。在远古时代,许多伟大的文学爱好者,对音乐的研究颇深。他们将民间音乐以文学作品的形式表现出来,将文学与音乐合理巧妙地结合起来,用文学的形式表示音乐,用音乐的形式传承文学,为我国文化艺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文学作品中记载民间音乐的“发展史”
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就出现了《乐记》、《吕氏春秋》等音乐学的代表著作。在相传为公孙尼子撰写的《乐记》中,论及了有关音乐本源、音乐美感、音乐的社会作用、乐和礼的关系学,是音乐哲学的滥觞性著作。由战国末期秦相吕不韦集合门第共同编写的《吕氏春秋》则留下了有关远古音乐,音乐与自然社会政治关系,尤其是音律方面的记载,此后,在各朝各代的志书中都有记载,全面介绍当时的音乐制度、乐律、乐队和礼仪规范等内容。另外,在音乐美学方面,出现了儒家、道家、墨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在声律学研究方面,有京唐的六十律,钱乐之和沈重的三百六十律,何承天的新律,荀昌力的笛律等,在宫调理论法方面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旋宫理论。汉代民间音乐中有“相和之调”。魏晋南北朝有清高三调、笛上三调。隋唐时期有八声音阶,燕乐二十八调、八十四调和犯调、移调理论。宋代有“为调式”,“之调式”系统论,元代的北曲十七调、南曲十三调。明代的九宫,清代的南北曲各十二宫词等。在词调音乐,琴学表演,艺术理论和音乐百科全书的著作方面,有大量的文学论著。这些文人及其论著都曾对于中国传统音乐的乐学、律学、宫调理论、美学等规律作过论述,将音乐的创作方法与表现形式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出来,为民间音乐及艺术的发展留下了宝贵的遗产。
二、文学作品中体现民间音乐的功能
民间音乐具有许多功能,美学功能、感化教育功能、消遣娱乐功能等等。在文学作品中关于民间音乐功能的描写有很多,通过文学语言的描述,氛围的渲染,民间音乐更具有其艺术性。
(一)文学作品体现民间音乐的意境美。意境是意与境的统一,情与景的融合。音乐艺术作为情感的艺术,成功的作品大多具有意境美。我国有许多传统的优秀音乐作品,通过文学的记载将它们传承了下来,这些作品都能运用优美动人的旋律,为人们描绘如见其景、如闻其声的意境。文学作品可以通过特定的语言描写,情境场合记载,展现民间音乐的意境美。这与绘画艺术中对于意境美的展现,特别讲究虚实相声,有无相成,非常注重留有空白的道理是一致的。
(二)文学作品体现民间音乐的育人作用。民间音乐具有感化教育的目的,很多民间音乐有乐观的、欢快的、积极向上的情调。在我国古代,许多伟大的思想家就非常重视音乐的教育作用,尤其是来自民间的音乐,通过其通俗而又富有趣味的表达方式可以达到教育感化人们心灵的作用。而且“乐”常常是和“礼”结合在一起的,并称“礼乐”。“礼”的功能是规范人的外在行为,“乐”的功能是调节人的内在精神,使之平和中正,“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说的“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就体现了这种礼乐观,同时强调了“乐”的教化功能。另一方面说,民间音乐许多都是由文学作品的形式唱出来的,如诗歌、诗赋等形式都是一种民间歌谣的表现形式,而通过文学的这种表现形式、语言的描写形式更使得民间音乐具体化、形象化。在这种情况下文学作品相当于民间音乐的载体,它传达了民间音乐的社会功能,包括感化育人的功能,所以说文学作品体现民间音乐的育人作用。
(三)文学作品传达民间音乐所表示的思想。民间歌曲种类繁多,民间音乐作为一种文化传承了下来。在整个音乐的发展过程中,民间歌曲是人民集体创作,口口相传的载体,其历史悠久,流传面广,伴随着人们的生活劳动,抒发着人们的喜怒哀乐,成为群众的“生活伴侣”,被喻作“人民的心声”。民间音乐最直接的文学体现就是《诗经》——我国古代首部乐歌总集。其中《国风》是《诗经》的精华,也是先秦民歌最重要的文献资料,其以广泛的题材,新颖的手法,多角度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与其同类型的汉代《乐府》民歌,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继承了诗经现实主义的传统,展现了现实生活的面貌,更有五言诗体之新创。战国时期楚地祀神民歌,孕育了伟逸绝世的《楚辞》、《离骚》等巨作,开创了我国浪漫主义色彩先河,更加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人们寄希望于神灵,寄美好于浪漫的想象。许多民间歌曲通过传唱,通过文学作品的记载与描述,深刻地传达了其本质要表达的东西,即人民的内在情怀与思想,广大人民的心声。而且通过文学作品将相关的民间音乐记载下来,有利于其自身的传承,更有利于我们对文化的研究和继承。
三、文学作品对我国民间音乐发展的作用
(一)文学作品对于民间音乐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在数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人们不仅创作了大量的民间音乐作品,也不断从理性的层面去总结民间音乐实践的经验和发展规律,探索民间音乐在审美、功能、技法方面的民族特点,由此创作出了大量迸发思想火花的理论篇章。关于这些理论著述,多出自古代的“士”,亦即文人阶层。中国文人的文化修养高深,知识面也很广阔,他们往往喜欢对事物做理性思考,从本质的、原理的层面去把握对象。他们的理论研究成果,为我们更宏观简明地把握中国音乐的民族神韵、更理性地体认和指导音乐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指南。这些文学作品中有许多关于音乐的创作之说,有许多关于经典作曲的评论之说,他们的观点对于现在我国民间音乐的创作、发展亦有深刻的指导与实践意义
(二)文学作品为民间音乐的传承提供了“载体”。如上所述,许多民间音乐都是以文学作品的形式流传了下来,民间音乐是当时社会人民心声的体现。如果没有文学作品的形式,那些经典的民间音乐,如《乐府诗歌》、《诗经》等歌唱形式的音乐作品无法流传下来,从这个角度来说,民间歌曲是抽象化的,而文学作品的功能就是为这一抽象化的东西提供一个载体,使其能够长期的具体存在。也就是说,文学作品使民间音乐能够长时间地传承下来,为我国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四、结束语
文学作品是民间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民间音乐又能够通过文学作品体现其功能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文化研究过程中,我们应该深入研究经典的文学作品中所讲述的关于民间音乐的精华思想,继承民间文化的发展。同时也应将经典的民间音乐以文学作品的形式记载下来,进行大量的文学作品创作,推动民间文化的发展,将文学与音乐合理巧妙地结合起来,弘扬发展我国艺术文化。
参考文献
[1]罗泽真.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J].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2).
[2]代晓琴.对《论语》中孔子音乐思想的解读[J].语文建设,2012(06).
[3]马晨.论音乐的文学品性[J].大舞台,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