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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件字号:国办发〔2015〕45号发文时间:2015年6月11日执行时间:2015年6月11日执行一、进一步放宽准入(一)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各级相关行政部门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不得新设前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