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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建设的基本途径在于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本文围绕新时期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措施展开论述。
【关键词】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
【中图分类号】G322.24 【文章标识码】B 【文章编号】1326-3587(2012)10-0134-01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途径
党的十七大指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实现价值取向从自给型向市场型的转变;产业结构从分割型向联动型转变;经营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劳动者技能从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而推动上述转变基本的途径在于实现农业产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利益为纽带,以科技为支撑,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及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动而形成的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有机结合的一体化经营方式。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能有效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载体,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新阶段面临的问题
1.产业化经营组织整体竞争力弱。
我国农业产业化竞争力弱,不仅体现在单项产品、单个市场主体上,而且体现在龙头企业规模和实力、科技和产品质量、品牌与价格以及经营方式在内的整个产业化体系的综合竞争力上。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达66000多个,但龙头企业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状态。大部分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是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目前我国农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80%处于20世纪70—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15%左右处于90年代水平,只有5%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产品精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龙头企业的弱小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9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为3:1至4:1,而我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只有40%—50%,其中二次以上的深加工只占到2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为0.8:1。总体来看,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缺乏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效应尚未形成。
2.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
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现在农户和企业还都缺乏制度约束和风险保障机制。一方面,龙头企业扶持生产的机制没有健全,加工、运销企业不能自觉地扶持生产,不能自觉地为生产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各项服务,不能自觉地让利于农;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普遍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因而不能做到同甘共苦,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3.主导产业缺乏长远发展能力。
主导产业是指能支撑区域经济状况和有鲜明特色的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源头和基础。尽管各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都确定了一些主导产业,但多是小规模、不成批量的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支柱性的主导产业较少。
4.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
强有力的中介组织的缺失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至关重要的瓶颈问题之一。中介组织是将松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较为成功的国家,中介组织往往由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担当。目前,我国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规模较小,服务内容单一,主要限于技术、信息咨询和市场销售服务,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则很少,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大部分合作组织生存较困难,因而很难做到积极有效的带动广大农户,服务农民。
三、进一步加快和推进新形势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的总抓手。工作的重点放在优化区域布局、培植主导产业和扶持龙头企业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发展。我认为农业产业化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以壮大规模和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把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龙头企业实力强弱和牵动力大小,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水平和成效。发展龙头企业,一方面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并在包装、储运方面狠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正确发挥政府作用,从市场体系的建设,金融支持和法律支持等方面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同时在资金投入上,要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兴办龙头企业。
2.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建立商品基地。
选择农业主导产业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选择合适的主导产业应该按照“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突出本地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形成生产规模”的原则。这样可以达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的目的,还可以有效避免农业产业地区趋同的问题,防止某些农特产品生产能力过剩,有利于开发特色农业、开发特色农产品,创出名优特新产品,确立市场优势地位。
3.完善利益连接机制,促进产业化健康发展。
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核心。要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把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起来,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大力推行“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和各类行业协会等多种方式,建立产业化各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分配机制。
4.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民是自主选择经营方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但要改变农民抵抗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法制观念淡薄,市场竞争意识、诚信理念缺乏的状况,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民自己信得过,对农民生产经营具有支持力、约束力的农民合作组织。一方面为农民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科技服务、信息采集进行全程的社会化服务,办一些单个农户需要而又难以办到和办好的事情。另一方面又可以代表农民处理与企业的关系,提高农民的谈判地位,争取更多的利益。
【关键词】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
【中图分类号】G322.24 【文章标识码】B 【文章编号】1326-3587(2012)10-0134-01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途径
党的十七大指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实现价值取向从自给型向市场型的转变;产业结构从分割型向联动型转变;经营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劳动者技能从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而推动上述转变基本的途径在于实现农业产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利益为纽带,以科技为支撑,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及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动而形成的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有机结合的一体化经营方式。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能有效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载体,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新阶段面临的问题
1.产业化经营组织整体竞争力弱。
我国农业产业化竞争力弱,不仅体现在单项产品、单个市场主体上,而且体现在龙头企业规模和实力、科技和产品质量、品牌与价格以及经营方式在内的整个产业化体系的综合竞争力上。虽然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达66000多个,但龙头企业没有摆脱“小、散、低、弱”状态。大部分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是小企业,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缺乏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普遍较低,目前我国农业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80%处于20世纪70—80年代的世界平均水平,15%左右处于90年代水平,只有5%左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产品精加工、包装、营销、品牌管理等方面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龙头企业的弱小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率。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9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为3:1至4:1,而我国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只有40%—50%,其中二次以上的深加工只占到2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为0.8:1。总体来看,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缺乏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品牌效应尚未形成。
2.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
完善的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现在农户和企业还都缺乏制度约束和风险保障机制。一方面,龙头企业扶持生产的机制没有健全,加工、运销企业不能自觉地扶持生产,不能自觉地为生产环节提供资金、技术等各项服务,不能自觉地让利于农;另一方面,龙头企业与农户双方普遍没有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互助协作、联动发展的关系,因而不能做到同甘共苦,不能形成长久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3.主导产业缺乏长远发展能力。
主导产业是指能支撑区域经济状况和有鲜明特色的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源头和基础。尽管各地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时,都确定了一些主导产业,但多是小规模、不成批量的产业,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支柱性的主导产业较少。
4.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
强有力的中介组织的缺失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至关重要的瓶颈问题之一。中介组织是将松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较为成功的国家,中介组织往往由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担当。目前,我国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规模较小,服务内容单一,主要限于技术、信息咨询和市场销售服务,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则很少,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在市场竞争中大部分合作组织生存较困难,因而很难做到积极有效的带动广大农户,服务农民。
三、进一步加快和推进新形势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
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把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的总抓手。工作的重点放在优化区域布局、培植主导产业和扶持龙头企业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发展。我认为农业产业化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1.以壮大规模和增强带动能力为重点,把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龙头企业实力强弱和牵动力大小,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水平和成效。发展龙头企业,一方面要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名牌意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并在包装、储运方面狠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尽快推进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正确发挥政府作用,从市场体系的建设,金融支持和法律支持等方面对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同时在资金投入上,要引导各类资本向龙头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兴办龙头企业。
2.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建立商品基地。
选择农业主导产业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内容,选择合适的主导产业应该按照“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突出本地特色、符合市场需求、形成生产规模”的原则。这样可以达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的目的,还可以有效避免农业产业地区趋同的问题,防止某些农特产品生产能力过剩,有利于开发特色农业、开发特色农产品,创出名优特新产品,确立市场优势地位。
3.完善利益连接机制,促进产业化健康发展。
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核心。要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把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起来,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大力推行“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发展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和各类行业协会等多种方式,建立产业化各经营主体的利益共同体,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分配机制。
4.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民是自主选择经营方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但要改变农民抵抗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弱,法制观念淡薄,市场竞争意识、诚信理念缺乏的状况,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成立农民自己信得过,对农民生产经营具有支持力、约束力的农民合作组织。一方面为农民生产经营、市场销售、科技服务、信息采集进行全程的社会化服务,办一些单个农户需要而又难以办到和办好的事情。另一方面又可以代表农民处理与企业的关系,提高农民的谈判地位,争取更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