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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对被审计企业和国民经济都有重要意义。本文指出了当前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力求对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有所助益。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环境和形势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了很多发展机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各项业务也蓬勃发展起来。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方、被审计方与委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严重扭曲。
由于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完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管理层事实上是重合的。这就使审计工作的审计方、被审计方和委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简化为企业管理者和审计师之间的关系。在上市公司管理者委托事务所对自己进行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的情况下,被审计方也就是委托方处于强势地位,它可以通过种种言行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影响,从而使事务所审计人员做出对其有利的审计结论。这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的公正性。
(二)审计市场尚不大,形成了买方市场。
由于我国资产市场发展程度不够高,证券业发展水平不足,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群相对不足。这就造成众多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绞尽脑汁争取本就不多的客户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把主要精力用在争取客户上面,因而忽视了审计水平、审计质量。更有甚者,为了争取客户,一些事务所不得不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审计项目,审计质量因此也大受影响。
(三)多头监管影响了监管效果。
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监督,主要由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等多个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进行检查;二是由中注协和各地协会组织进行业务检查。由于这些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不是很明确,实践中经常出现几个机构对事务所就同一内容进行质量检查的现象。结果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监管造成协调困难,最终导致无效监管。在处理处罚方面,由于各监管部门的监督结果不能相互认同,使一些被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削弱了监督效率与效果。
(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制为主,组织结构不合理。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制,一种是合伙制。我国大部门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制。这种组织结构可以在短时间内积聚起一批注册会计师,但有限的责任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利于形成对审计人员的严格约束,加大了审计风险。在这种组织结构下,事务所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会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进而影响审计的质量。
(五)事务所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从业人员平均年龄过大、学历不高等问题,而且还存在工作经验充足的学历低,学历高的新人实践经验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事务所审计人员素质不高问题,直接制约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也影响了审计的质量。
(六)缺乏对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刚性约束机制,助长了事务所的舞弊行为。
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以行政处罚为主的现实极大地影响了监管效果。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处罚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震慑作用不够。
二、改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适当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入门槛,减少事务所数量,扩大事务所规模,改变买方市场的现状。
我国可以通过立法和制定行政规章的办法,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入门槛,将一部分资质太低的会计师事务所清理出市场,从而减少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起到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的作用。一旦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受限,则事务所客户的强势地位就可被稍稍削弱,从而扭转目前买方市场的局面,优化审计供需结构。只有会计师事务所不用再把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客户关系上,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才可能真正提高。
(二)摆正审计方、被审计方和委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
要摆顺审计方、被审计方和委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使董事会、监事会真正发挥作用。只有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关系才能理顺,从而才能使被审计方和委托方重合的情况得到改变。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才能独立、公正地履行审计职权,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三)提高监管效率。
针对政府多头监管最终导致监管无效的现状,可以借鉴美国建立一个公共会计监督委员会的做法,在现有的监管格局中增加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其过渡的措施是在中国证监会下增设证券市场审计监管部,赋予其注册权、准则制定权、监察权和处罚权等,以协调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的监管职能。此机构拥有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资格。同时,要引入公开披露制度,尽快建立起监管结果适时公告制度,在固定刊物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告,并使典型案件的审理、听证和处罚公开化。
(四)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鼓励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可以在风险的制约和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促使事务所强化专业管理,提高风险规避能力。由于合伙制事务所的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因审计报告失实而受损的投资者要求赔偿,就构成了兼顾事务所的外部威慑力量。事务所的内外双重压力可以促使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违规操作的可能性将相对减少。
(五)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
会计师事务所要提高审计质量,一定要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这也是推动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更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措施。会计师事务所要尽量吸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并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良好信誉的会计师加入审计队伍,早就一批既精通会计业务,又精通管理、审计、法律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日益复杂的审计业务需要。另外,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鼓励他们保持诚信、客观、公正的立场,严于律己,诚信工作,减少舞弊和造假行为。
(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完善审计风险防范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审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这是减少舞弊、防范控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质量控制是审计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该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各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审计质量考核办法、减少或消除人员误差、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可建立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2—3年轮换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复核机制。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经理现场全面复核、部门负责人重点复核项目经理复核过的工作底稿、主任会计师或授权的质量监管部进行分析性复核和重点抽查,以保证审计质量。
(七)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管,并尝试引入民事责任赔偿机制。
一方面要改变多头监管的现状,更具体地确定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和监管权限,减少监管的空白地带,减少重复监管。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可尝试引入审计责任民事赔偿机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民事赔偿的金额往往比行政处罚的金额更大也更具体,就形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更大的约束力。在这回总惩罚机制面前,会计师事务所将在业务操作中更加谨慎,更加负责,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三、小结
以上简要分析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五个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对应地提出了几条改进措施。相信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法制日益完善的过程中,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会一步步提高。
(作者单位:黄冈市东方安全检验所)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新的环境和形势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了很多发展机会,会计师事务所的各项业务也蓬勃发展起来。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方、被审计方与委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严重扭曲。
由于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完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管理层事实上是重合的。这就使审计工作的审计方、被审计方和委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简化为企业管理者和审计师之间的关系。在上市公司管理者委托事务所对自己进行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的情况下,被审计方也就是委托方处于强势地位,它可以通过种种言行对会计师事务所施加影响,从而使事务所审计人员做出对其有利的审计结论。这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的公正性。
(二)审计市场尚不大,形成了买方市场。
由于我国资产市场发展程度不够高,证券业发展水平不足,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客户群相对不足。这就造成众多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绞尽脑汁争取本就不多的客户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把主要精力用在争取客户上面,因而忽视了审计水平、审计质量。更有甚者,为了争取客户,一些事务所不得不降低收费标准、简化审计项目,审计质量因此也大受影响。
(三)多头监管影响了监管效果。
我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监督,主要由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等多个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进行检查;二是由中注协和各地协会组织进行业务检查。由于这些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不是很明确,实践中经常出现几个机构对事务所就同一内容进行质量检查的现象。结果各个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监管造成协调困难,最终导致无效监管。在处理处罚方面,由于各监管部门的监督结果不能相互认同,使一些被发现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削弱了监督效率与效果。
(四)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制为主,组织结构不合理。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制,一种是合伙制。我国大部门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制。这种组织结构可以在短时间内积聚起一批注册会计师,但有限的责任弱化了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利于形成对审计人员的严格约束,加大了审计风险。在这种组织结构下,事务所审计人员在工作中会缺乏必要的职业谨慎,进而影响审计的质量。
(五)事务所审计人员素质不高,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从业人员平均年龄过大、学历不高等问题,而且还存在工作经验充足的学历低,学历高的新人实践经验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事务所审计人员素质不高问题,直接制约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也影响了审计的质量。
(六)缺乏对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刚性约束机制,助长了事务所的舞弊行为。
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以行政处罚为主的现实极大地影响了监管效果。以行政处罚为主的处罚方式,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震慑作用不够。
二、改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适当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入门槛,减少事务所数量,扩大事务所规模,改变买方市场的现状。
我国可以通过立法和制定行政规章的办法,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准入门槛,将一部分资质太低的会计师事务所清理出市场,从而减少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起到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扩大规模的作用。一旦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受限,则事务所客户的强势地位就可被稍稍削弱,从而扭转目前买方市场的局面,优化审计供需结构。只有会计师事务所不用再把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客户关系上,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才可能真正提高。
(二)摆正审计方、被审计方和委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
要摆顺审计方、被审计方和委托方三者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使董事会、监事会真正发挥作用。只有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关系才能理顺,从而才能使被审计方和委托方重合的情况得到改变。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才能独立、公正地履行审计职权,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三)提高监管效率。
针对政府多头监管最终导致监管无效的现状,可以借鉴美国建立一个公共会计监督委员会的做法,在现有的监管格局中增加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其过渡的措施是在中国证监会下增设证券市场审计监管部,赋予其注册权、准则制定权、监察权和处罚权等,以协调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的监管职能。此机构拥有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资格。同时,要引入公开披露制度,尽快建立起监管结果适时公告制度,在固定刊物或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告,并使典型案件的审理、听证和处罚公开化。
(四)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鼓励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可以在风险的制约和共同利益的驱动下,促使事务所强化专业管理,提高风险规避能力。由于合伙制事务所的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因审计报告失实而受损的投资者要求赔偿,就构成了兼顾事务所的外部威慑力量。事务所的内外双重压力可以促使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违规操作的可能性将相对减少。
(五)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
会计师事务所要提高审计质量,一定要有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这也是推动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更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措施。会计师事务所要尽量吸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并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良好信誉的会计师加入审计队伍,早就一批既精通会计业务,又精通管理、审计、法律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日益复杂的审计业务需要。另外,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鼓励他们保持诚信、客观、公正的立场,严于律己,诚信工作,减少舞弊和造假行为。
(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完善审计风险防范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审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这是减少舞弊、防范控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质量控制是审计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该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各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内部运行机制和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审计质量考核办法、减少或消除人员误差、及时发现和解决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可建立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2—3年轮换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复核机制。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经理现场全面复核、部门负责人重点复核项目经理复核过的工作底稿、主任会计师或授权的质量监管部进行分析性复核和重点抽查,以保证审计质量。
(七)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管,并尝试引入民事责任赔偿机制。
一方面要改变多头监管的现状,更具体地确定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和监管权限,减少监管的空白地带,减少重复监管。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可尝试引入审计责任民事赔偿机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民事赔偿的金额往往比行政处罚的金额更大也更具体,就形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更大的约束力。在这回总惩罚机制面前,会计师事务所将在业务操作中更加谨慎,更加负责,从而提高审计质量。
三、小结
以上简要分析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五个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对应地提出了几条改进措施。相信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和法制日益完善的过程中,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会一步步提高。
(作者单位:黄冈市东方安全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