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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是发挥其用益物权属性、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内在要求,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要求.构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制度具备法律基础和社会基础,应当在坚持物权平等原则、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以及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条件以及行使方式,并建立健全与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相适应的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