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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经济中,政府不仅承担着保卫国家的主权职能,保障社会安定的社会职能,更重要的是,国家还承担着经济管理职能,或称为经济职能。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职能将会显得越来越重要。
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应抓住重点,搞好顶层设计。应将事业单位分类作为这项改革的基础,加快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政事关系。其要点是区分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将事业单位打造成公共产品的生产主体之一,成为政府的助手和伙伴;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重在构建以理事会为中心,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新模式;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的政府条件,确立事业单位相对于政府的正确定位。另外,须解决好事业单位改革后经济上的可持续问题。这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形成战略目标,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形成透明、多元化参与的治理结构;形成多元化的筹资体系;形成复合型人力资源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
(一)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政府
市场失灵要求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或对经济进行干预,政府在经济中是不可或缺的,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经济职能将日益增强。
1、政府与市场共同存在于现代社会中,两者已形成不可分离的共生关系。理想的政府与市场应该是都可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的,但社会是复杂的。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没有市场的政府和没有政府的市场都是无法想像的。离开了市场,现代社会将难以持续健康地发展;离开了政府,市场正常运作的制度前提也将无法保障。现代市场制度得以确立的产权保护、损害赔偿等规则,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仅仅靠市场交易双方的合意约定和自我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是提供相应制度安排的最重要的制度供给者。当然应该注意,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这种共生关系不应是亲密无间的,而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政府和市场所涉及的具体社会领域是不完全相同的,它们的原则各异,目标亦不相同。如果二者界限不清,那么不仅无法相得益彰,而且,反而即会破坏政府的原则,又会破坏市场的原则,有损于公平,无益于效率。因而,政府与市场应在各自的运作原则和作用范围内,相互促进、共同协调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2、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在日益加强,这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以其信息利用的完全和价格机制的激励创造了巨大的机会和持续的物质增长,但这种发展却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削减。一定社会中共生的市场与政府,并非是一方越有效便可以简单地替代另一方,相反,越发达的市场机制越要求高效率、高素质的政府调节。因为市场越完善、越有效,其自身历史的现实的所不能采取作用的领域越明确,政府调节的针对性便越强。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总会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对于这些新问题,已经发育起来的市场总有不适应的方面,因而总会要求不断引入并完善政府调节。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提供的东西更多,而不是更少。市场经济下的政府不一定就小,而关键在于其执行的职能要高效而有力。
(二)政府职能的界定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调节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的经济,市场调节的效率,政府作用的优劣,都取决于政府职能的准确界定。高效有力的政府管理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
1、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节应着重总量调节。由于市场竞争的盲目性、分散性以及市场机制的不完备,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不均衡成为一种常态,必须引入政府调节以减少不必要的代价。另外,对于一些生命周期长,又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生产,由于生命周期较长,一旦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在短期内便难以恢复,整个经济将遭受严重打击,因而需要政府采取干预。对于一些带有战略意义,同时又具有较大风险的领域部门的发展,相当大的成本和不确定的前景,也使這一部门单纯依靠市场难以实现充分发展,引入政府调节也成为必要。
2、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节应是第二次调节。市场调节是市场经济中第一层次上的调节,市场能够调节的政府就不必干预,而市场无力涉及,在资源配置上低效率时,则由政府再调节。当然,不是说政府的第二次调节重要性上不如市场调节,它是更高层次的调节,是总体上、全局上的调节。一般来说,现实中的市场调节以效率优先,而政府通过社会保障等方式进行的第二次调节则更为注重公平环境的营造。
3、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在社会物品一定的情况下,政府提供物品的增加,就是市场生产物品的减少,政府提供物品的多少是衡量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公共物品是人们生活享受与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内容,作为外部性的极端例子,市场往往体现出提供的不足,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国防、司法以及公共设施等纯粹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以增进国民福利。而对于准公共物品,特别是无排他性,但却有竞争性的准公共物品的存在,因竞争性使得在对此类物品消费的增加必然使得其他人的消费减少,影响其效率的实现。此外,由政府提供此类物品,效用最大化驱动下的个人可能对其漠不关心,过度使用,从而引发对公共物品的损害。因而,生产力尚不充分发达期间,政府提供“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定义下的纯粹公共物品为宜。
4、“知识时代”的政府其意义更为重大。世纪之交,以人工智能产品为支撑的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它的出现引发了人类整个社会结构、思维结构、经济结构的根本变化。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分工和知识分散在广阔的背景下交互影响,政府作用在一些新的领域必会加强。由于知识本身信息化的要求,其在传播中可能会发生扭曲,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出于个别的目的,在决策中迟缓而保守,在知识分工深化的时代,这将使信息越发的不对称、不完善,信息在播种中失真,利益集团则会因拥有“垄断”优势达到超额利润。这时则需政府加强其追求扩大公共利益的倾向,推动共同利益群体的产生。另外,政府也有必要建立激励体系,最大可能地将信息转化为一种公共物品,以此减少信息不全带来的损失,尽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理想状态。
结束语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经济不再是纯粹的市场与政府的选择,而常常是两者不同组合的选择。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人类选择了市场,但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却必然以高效的政府管理为依托,政府作用的加强成为了现代经济的显著特征。竞争有序的市场建立,大量基础设施的提供,科技发展的推动,政策计划的制定,还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切都必须有赖于政府积极有效的调节和干预。
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应抓住重点,搞好顶层设计。应将事业单位分类作为这项改革的基础,加快形成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政事关系。其要点是区分公共服务的提供与生产,将事业单位打造成公共产品的生产主体之一,成为政府的助手和伙伴;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重在构建以理事会为中心,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新模式;高度重视事业单位改革的政府条件,确立事业单位相对于政府的正确定位。另外,须解决好事业单位改革后经济上的可持续问题。这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形成战略目标,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形成透明、多元化参与的治理结构;形成多元化的筹资体系;形成复合型人力资源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
(一)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政府
市场失灵要求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或对经济进行干预,政府在经济中是不可或缺的,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经济职能将日益增强。
1、政府与市场共同存在于现代社会中,两者已形成不可分离的共生关系。理想的政府与市场应该是都可以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的,但社会是复杂的。在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没有市场的政府和没有政府的市场都是无法想像的。离开了市场,现代社会将难以持续健康地发展;离开了政府,市场正常运作的制度前提也将无法保障。现代市场制度得以确立的产权保护、损害赔偿等规则,公平有效的竞争环境,仅仅靠市场交易双方的合意约定和自我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是提供相应制度安排的最重要的制度供给者。当然应该注意,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这种共生关系不应是亲密无间的,而应该保持一定的距离。政府和市场所涉及的具体社会领域是不完全相同的,它们的原则各异,目标亦不相同。如果二者界限不清,那么不仅无法相得益彰,而且,反而即会破坏政府的原则,又会破坏市场的原则,有损于公平,无益于效率。因而,政府与市场应在各自的运作原则和作用范围内,相互促进、共同协调地推动经济的发展。
2、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在日益加强,这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以其信息利用的完全和价格机制的激励创造了巨大的机会和持续的物质增长,但这种发展却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削减。一定社会中共生的市场与政府,并非是一方越有效便可以简单地替代另一方,相反,越发达的市场机制越要求高效率、高素质的政府调节。因为市场越完善、越有效,其自身历史的现实的所不能采取作用的领域越明确,政府调节的针对性便越强。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总会不断提出新的问题,对于这些新问题,已经发育起来的市场总有不适应的方面,因而总会要求不断引入并完善政府调节。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府提供的东西更多,而不是更少。市场经济下的政府不一定就小,而关键在于其执行的职能要高效而有力。
(二)政府职能的界定
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调节与政府作用有机结合的经济,市场调节的效率,政府作用的优劣,都取决于政府职能的准确界定。高效有力的政府管理是市场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
1、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节应着重总量调节。由于市场竞争的盲目性、分散性以及市场机制的不完备,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不均衡成为一种常态,必须引入政府调节以减少不必要的代价。另外,对于一些生命周期长,又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生产,由于生命周期较长,一旦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在短期内便难以恢复,整个经济将遭受严重打击,因而需要政府采取干预。对于一些带有战略意义,同时又具有较大风险的领域部门的发展,相当大的成本和不确定的前景,也使這一部门单纯依靠市场难以实现充分发展,引入政府调节也成为必要。
2、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调节应是第二次调节。市场调节是市场经济中第一层次上的调节,市场能够调节的政府就不必干预,而市场无力涉及,在资源配置上低效率时,则由政府再调节。当然,不是说政府的第二次调节重要性上不如市场调节,它是更高层次的调节,是总体上、全局上的调节。一般来说,现实中的市场调节以效率优先,而政府通过社会保障等方式进行的第二次调节则更为注重公平环境的营造。
3、政府的主要作用在于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在社会物品一定的情况下,政府提供物品的增加,就是市场生产物品的减少,政府提供物品的多少是衡量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公共物品是人们生活享受与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内容,作为外部性的极端例子,市场往往体现出提供的不足,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国防、司法以及公共设施等纯粹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以增进国民福利。而对于准公共物品,特别是无排他性,但却有竞争性的准公共物品的存在,因竞争性使得在对此类物品消费的增加必然使得其他人的消费减少,影响其效率的实现。此外,由政府提供此类物品,效用最大化驱动下的个人可能对其漠不关心,过度使用,从而引发对公共物品的损害。因而,生产力尚不充分发达期间,政府提供“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定义下的纯粹公共物品为宜。
4、“知识时代”的政府其意义更为重大。世纪之交,以人工智能产品为支撑的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它的出现引发了人类整个社会结构、思维结构、经济结构的根本变化。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分工和知识分散在广阔的背景下交互影响,政府作用在一些新的领域必会加强。由于知识本身信息化的要求,其在传播中可能会发生扭曲,一些特殊利益集团出于个别的目的,在决策中迟缓而保守,在知识分工深化的时代,这将使信息越发的不对称、不完善,信息在播种中失真,利益集团则会因拥有“垄断”优势达到超额利润。这时则需政府加强其追求扩大公共利益的倾向,推动共同利益群体的产生。另外,政府也有必要建立激励体系,最大可能地将信息转化为一种公共物品,以此减少信息不全带来的损失,尽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理想状态。
结束语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经济不再是纯粹的市场与政府的选择,而常常是两者不同组合的选择。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人类选择了市场,但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却必然以高效的政府管理为依托,政府作用的加强成为了现代经济的显著特征。竞争有序的市场建立,大量基础设施的提供,科技发展的推动,政策计划的制定,还有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一切都必须有赖于政府积极有效的调节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