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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散装办,省属水泥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陕西省散装水泥计量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陕质技监局量发[20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市散装办要积极协助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本规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规定制定完善的散装水泥计量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计量管理人员。要以此为契机,使我省散装水泥计量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