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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历史上,王安石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尤其是他曾经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更使他在现代走红。如果我们撇开对王安石的评价中裹挟的政治因素,就有可能发现,他的管理思想依然值得重新发掘。他所创立的荆公新学和主持的熙丰变法,在儒家管理思想的发展演变上是一个明显的转折点,是管理思想史探究中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由于曾封荆国公,后人往往尊称为王荆公。王安石的祖上数代为官,官虽不大,学问却不浅。他的叔祖和父亲都由进士起家,王安石兄弟七人,登进士第者四人,连他家的女子也个个文采出众。同时代人魏泰在《临汉隐居诗话》中称:“近世妇人多能诗,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最众。”在这样的家庭中,王安石自幼发奋读书,号称“过目终身不忘”,“属文动笔如飞”,在北宋的儒生中是出类拔萃的。他所写的《伤仲永》,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后来的自我警诫。由于他文才出众,很早就得到了范仲淹、欧阳修等文坛大腕的赏识和推荐。庆历二年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在范仲淹等人推行新政之时,王安石在地方上得到了主政一方的磨炼,先后担任过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等职,尤其是在鄞县治绩斐然,“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朝野一片赞誉,奠定了他的事业基础。
地方主政的经历,使王安石萌生了主宰天下的大志。他不愿意按照宋代文人从政的常规做谏臣或者做循吏,所以当宰相文彦博向宋仁宗建议提拔王安石时,他拒绝了;当名谏欧阳修举荐王安石为谏官时,他又拒绝了。直到嘉祐三年升任度支判官主管财政时,他觉得有必要向朝廷展示自己的才能,就在进京述职时奏上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主张彻底整顿朝政。后人一般认为,这份万言书就是王安石的改革宣言。但是,宋仁宗以宽厚著称,不是大刀阔斧改革的主儿,对这样的进言不以为然。可能王安石也感到了仁宗对自己的不信任,所以他多次拒绝提拔。这种不断拒绝,反而使他名气越来越大,礼聘敕令一个接一个。朝廷聘他修起居注,他照旧推辞;送聘任敕文的小吏施以拜礼,王安石入偏房躲避;小吏把敕文放在书案上就走,他又追上去退还敕文;经过多此推辞,王安石终于接受了知制诰的任命,负责纠察京师刑狱。由于他对刑律条文的理解与开封府、大理寺和审刑院不一样,又因他主张舍人院有权上奏任免官员的文字建议,以避免宰执推荐官员的权力独大,与执政发生冲突。正好他的母亲去世,王安石便以丁忧辞职。守制期满后,朝廷屡召而不应,只是与名士重臣诗文交往。有着极大影响力的韩绛、韩维兄弟以及吕公著等人,不断在英宗朝的太子(即后来的宋神宗)面前夸赞王安石。宋神宗即位后,王安石认为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于是重新出山。
宋神宗想干一番大事业,对王安石寄予厚望,一召用就给予他“三级跳”的超迁礼遇,先任命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数月之间便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王安石奏称“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神宗大喜过望,认为王安石所奏“此皆朕所未尝闻,他人所学固不及此”(《长编纪事本末》卷59,下同)。神宗想以唐太宗作为楷模,王安石却说:“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在如此豪迈的愿景面前,神宗担心无人辅佐,说:“唐太宗必得魏徵,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王安石则对答道:如果皇帝想做尧舜,则肯定有皋陶、后稷之类辅佐;如果皇帝想做武丁,则肯定会有傅说。魏徵和诸葛亮属于“有道者所羞”、不足以成大业的人物,何足道哉!神宗下定决心,要求王安石“悉意辅朕”,变法大业拉开序幕。
熙宁二年,宋神宗提拔王安石任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王安石一进入执政行列,就立即请求设立专门主持变法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知枢密院陈升之共同主持,任命吕惠卿承办具体事务,派遣数十名提举官员分行诸路考察农田水利赋役事项,陆续推出青苗法、均输法、农田水利约束等新法。熙宁三年,韩琦、司马光对新法提出异议,王安石向神宗辞职,不允,韩琦反而被外放。那篇有名的《答司马谏议书》,就是王安石在这次争论中写的。此后,王安石升任礼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由执政变为宰相,更不遗余力地推行新法,除青苗法外,贡举考试改革、法官选拔考试、免役法、常平仓法、市易法、保甲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太学三舍法等新法得以全面展开。
熙宁年间推行新法过程中争议不断,王安石一概不听。由于神宗对王安石高度信任,反对变法者都被陆续贬斥出朝。由此,不同意见的争论,逐渐变成了派系之争。王安石重用的吕惠卿和韩绛,这两人被他人称为“护法善神”和“传法沙门”。在关于新法的争议中,大臣的对立日趋激烈;新法实施中引发的利益冲突,也使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大大增加,到熙宁七年,旱灾导致饥民流离,监安上门的郑侠给神宗献上《流民图》,以展示民间之苦,加上“去安石,天必雨”的社会传言,两宫太后“安石乱天下”的告诫,最终使神宗下定了决心,免去王安石宰相之职。作为补偿,将王安石的行政级别由礼部侍郎“超九转”为吏部尚书,以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
王安石罢相,神宗并未废除新法,而是继续重用吕惠卿和韩绛推进变革。也许,神宗以为变法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过是由于王安石性格过于执拗引发的,新法并无大错。但吕惠卿很快就显示出小人得志的一面,利用执政的权势排挤他人,任用私人,与韩绛也发生了矛盾。在韩绛的建议下,神宗于熙宁八年召回王安石再度拜相,加衔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但此时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像熙宁初年那样君臣相得,更不可能再推心置腹,而是互有芥蒂。加上吕惠卿与王安石之间互相揭发,使神宗大失所望。王安石的爱子王雱陷入这种互相攻讦之中,不遗余力地要彻底放倒吕惠卿。王安石自己逐渐对功业心灰意冷,尤其是王雱在33岁上就疽发身亡,更使他受到极大打击。熙宁九年,王安石二次罢相,以镇南军节度使头衔判江宁府,赐蒋山太平兴国寺常驻。次年不再判江宁府,以集禧观使养老,彻底退出政坛,封舒国公,元丰二年改封荆国公,元祐元年去世。其时哲宗即位,太后高氏垂帘听政,重用司马光等反对变法的旧臣,尽废熙宁新法,史称元祐更化。 王安石变法在当时就争议极大,在推行变法过程中他辅之以党同伐异的组织手段。元祐更化废除新法的举措,又把政见之争变成贤佞忠奸之争,有矫枉过正之嫌。待宋哲宗亲政后,推崇其父神宗,改元绍圣,贬斥司马光等,立元祐党人碑,新旧党争变成水火不容的人事之争。此后,这种政策翻烧饼以及官吏大换班的党争,一直持续直到北宋亡国。所以,南宋就有人把北宋之亡归咎于王安石变法。此后,关于王安石的评价成为历史上争论最激烈的话题之一,有人把王安石与西汉王莽、南宋贾似道相提并论,多数对王安石评价不高,但也有一些人认为王安石是一世之伟人。明代正德时的杨慎,把王安石与商鞅相比,认定“宋之南迁,安石为罪之魁”;“合莽、操、懿、温为一人者也”(《丹铅总录》卷9)。清代王夫之在《宋论》中更是全面否定王安石,认为所谓变法不过是小人推行苛政。而明代嘉靖时的章衮,清代乾隆时的蔡上翔,则都肯定王安石变法的正面作用。到近代,在社会动荡的大变局中,有些学者重新审视北宋的熙丰变法,以梁启超为代表,声称王安石是三代以下之完人,并把他比作英国的克伦威尔(《王荆公》,载《饮冰室合集》第7册)。至今,关于王安石的评价,依然在学界见仁见智。
王安石不同于单纯的政客官僚,他的本质是一个学者。“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向》《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临川集·答曾子固书》)神宗选择宰相时,韩琦就有不同意见,“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所言正是相信其学问文字而怀疑其辅政能力。在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时,神宗还说:“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在信任中透露出下意识地对书生从政的疑虑。王安石则回答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理直气壮地强调儒学的经世一面。不管外界对熙丰新法如何评价,在王安石自己看来,变法正是把儒学推向治国实践的手段。所以,探究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本原,对儒学管理思想的实践层面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王安石的变法,有其完整的指导思想,即新学。荆公新学的代表,是由王安石主持修撰的《三经新义》。王安石自己精通儒学,在变法中,为了统一思想,由朝廷设置经义局,由王安石主持,吕惠卿、王雱具体修撰,训释《诗》《书》《周礼》三部经典,为新法提供理论依据。熙宁八年,由朝廷颁布王安石编撰的三经义,作为统编教材和科举标准。王安石治学的特点是重视儒家经典的义理内涵和精神实质,反对繁琐支离的注疏训诂。在儒家经典中,他不是五经并重,而是有所选择。据说他对《春秋》就非常蔑视,称其为“断烂朝报”,对《礼记》也挑剔其不当之处,“数难之”,而对《周礼》《尚书》则特别推崇。他曾强调:“惟道之在政事,其贵贱有位,其后先有序,其多寡有数,其迟数有时。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于成周之时;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于《周官》之书。”(《周官新义》序)
荆公新学把“道”作为最基本的哲学基础,在社会治理方面强调变革。在《周礼》《易经》等儒家经典中,他特别抽取其中的变革思想大加发挥。“三十年为一世,则其所因,必有革。”“世必有革,革不必世也。”(《周官新义》附《考工记》上)把变革上升为天道,“尚变者,天道也”(《河图洛书议》)。知常而不知变,来自于人的认知局限。“天下事物之变相代乎吾之前,如吾知恒而已,则吾之行有时而不可通矣,是必度其变而时有损益而后可。”(《九卦论》)并以此为据批评北宋的因循守旧,推动变法。新学中的哲学思想内容,已经有众多研究,本文从略。
王安石读书非常广泛,儒法道释无所不包。为了变法所需,他对儒家思想有所取舍,给出自己新的解释,对儒家以外的学说也取己所需,为己所用。特别是在理财方面,儒家的传统一直强调重义轻利,甚至主张义利对立。而王安石则称:“理财乃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答曾公立书》)并以其作为变法中推行各种经济新法的依据。他的新学,新就新在放弃了汉代以来的经学套路,对儒学的解释以义理为先,带有一定的思辨色彩,以“疑经问古”的姿态,不守训诂,独出己意,强调对先王圣贤“法其意”而不是拘泥于具体字句。总体来看,荆公新学在宋初儒学转型的基础上,已经接近于理学,但与同期的理学家二程和张载相比,王安石缺少了学问上的沉潜和中立,却增添了济世从政的方略和对策。他强调:“经术者,所以经世务也。果不足以经世务,则经术何赖焉?”再进一步,张载二程的理学也并非只论学问不谈世事的书呆子,但他们议论世事时总以理想化的社会构建(如复井田、倡封建等论说)来保持与现实权力的一定距离,而王安石的新学则以迎合朝廷“富国强兵”的愿望来消弭学术与政治的分歧。《三经新义》的官方颁行,使其带上了更多的权力因素。在变法实践中,王安石又吸收了道家和法家的相关思想,被批评者看作中了“申商之术”的毒。这些,对思考儒学如何在治国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如何处理学术与权力的关系,在推行儒学管理思想中如何应用其他学说等方面,都可提供一定的参照。王安石脱离政坛退居江宁时,又对自己的著作《字说》进行了重新整理,开了以文字训诂理解经义的先声,反映出儒学思想在现实管理中受挫后的某种走向。而他对佛教的皈依,又为探究儒释融合提供了一个例证。解读王安石,是打开儒家管理思想实践困境的一把钥匙。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由于曾封荆国公,后人往往尊称为王荆公。王安石的祖上数代为官,官虽不大,学问却不浅。他的叔祖和父亲都由进士起家,王安石兄弟七人,登进士第者四人,连他家的女子也个个文采出众。同时代人魏泰在《临汉隐居诗话》中称:“近世妇人多能诗,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最众。”在这样的家庭中,王安石自幼发奋读书,号称“过目终身不忘”,“属文动笔如飞”,在北宋的儒生中是出类拔萃的。他所写的《伤仲永》,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后来的自我警诫。由于他文才出众,很早就得到了范仲淹、欧阳修等文坛大腕的赏识和推荐。庆历二年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在范仲淹等人推行新政之时,王安石在地方上得到了主政一方的磨炼,先后担任过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等职,尤其是在鄞县治绩斐然,“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朝野一片赞誉,奠定了他的事业基础。
地方主政的经历,使王安石萌生了主宰天下的大志。他不愿意按照宋代文人从政的常规做谏臣或者做循吏,所以当宰相文彦博向宋仁宗建议提拔王安石时,他拒绝了;当名谏欧阳修举荐王安石为谏官时,他又拒绝了。直到嘉祐三年升任度支判官主管财政时,他觉得有必要向朝廷展示自己的才能,就在进京述职时奏上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主张彻底整顿朝政。后人一般认为,这份万言书就是王安石的改革宣言。但是,宋仁宗以宽厚著称,不是大刀阔斧改革的主儿,对这样的进言不以为然。可能王安石也感到了仁宗对自己的不信任,所以他多次拒绝提拔。这种不断拒绝,反而使他名气越来越大,礼聘敕令一个接一个。朝廷聘他修起居注,他照旧推辞;送聘任敕文的小吏施以拜礼,王安石入偏房躲避;小吏把敕文放在书案上就走,他又追上去退还敕文;经过多此推辞,王安石终于接受了知制诰的任命,负责纠察京师刑狱。由于他对刑律条文的理解与开封府、大理寺和审刑院不一样,又因他主张舍人院有权上奏任免官员的文字建议,以避免宰执推荐官员的权力独大,与执政发生冲突。正好他的母亲去世,王安石便以丁忧辞职。守制期满后,朝廷屡召而不应,只是与名士重臣诗文交往。有着极大影响力的韩绛、韩维兄弟以及吕公著等人,不断在英宗朝的太子(即后来的宋神宗)面前夸赞王安石。宋神宗即位后,王安石认为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于是重新出山。
宋神宗想干一番大事业,对王安石寄予厚望,一召用就给予他“三级跳”的超迁礼遇,先任命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数月之间便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王安石奏称“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神宗大喜过望,认为王安石所奏“此皆朕所未尝闻,他人所学固不及此”(《长编纪事本末》卷59,下同)。神宗想以唐太宗作为楷模,王安石却说:“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在如此豪迈的愿景面前,神宗担心无人辅佐,说:“唐太宗必得魏徵,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王安石则对答道:如果皇帝想做尧舜,则肯定有皋陶、后稷之类辅佐;如果皇帝想做武丁,则肯定会有傅说。魏徵和诸葛亮属于“有道者所羞”、不足以成大业的人物,何足道哉!神宗下定决心,要求王安石“悉意辅朕”,变法大业拉开序幕。
熙宁二年,宋神宗提拔王安石任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王安石一进入执政行列,就立即请求设立专门主持变法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知枢密院陈升之共同主持,任命吕惠卿承办具体事务,派遣数十名提举官员分行诸路考察农田水利赋役事项,陆续推出青苗法、均输法、农田水利约束等新法。熙宁三年,韩琦、司马光对新法提出异议,王安石向神宗辞职,不允,韩琦反而被外放。那篇有名的《答司马谏议书》,就是王安石在这次争论中写的。此后,王安石升任礼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由执政变为宰相,更不遗余力地推行新法,除青苗法外,贡举考试改革、法官选拔考试、免役法、常平仓法、市易法、保甲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太学三舍法等新法得以全面展开。
熙宁年间推行新法过程中争议不断,王安石一概不听。由于神宗对王安石高度信任,反对变法者都被陆续贬斥出朝。由此,不同意见的争论,逐渐变成了派系之争。王安石重用的吕惠卿和韩绛,这两人被他人称为“护法善神”和“传法沙门”。在关于新法的争议中,大臣的对立日趋激烈;新法实施中引发的利益冲突,也使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大大增加,到熙宁七年,旱灾导致饥民流离,监安上门的郑侠给神宗献上《流民图》,以展示民间之苦,加上“去安石,天必雨”的社会传言,两宫太后“安石乱天下”的告诫,最终使神宗下定了决心,免去王安石宰相之职。作为补偿,将王安石的行政级别由礼部侍郎“超九转”为吏部尚书,以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
王安石罢相,神宗并未废除新法,而是继续重用吕惠卿和韩绛推进变革。也许,神宗以为变法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过是由于王安石性格过于执拗引发的,新法并无大错。但吕惠卿很快就显示出小人得志的一面,利用执政的权势排挤他人,任用私人,与韩绛也发生了矛盾。在韩绛的建议下,神宗于熙宁八年召回王安石再度拜相,加衔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但此时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像熙宁初年那样君臣相得,更不可能再推心置腹,而是互有芥蒂。加上吕惠卿与王安石之间互相揭发,使神宗大失所望。王安石的爱子王雱陷入这种互相攻讦之中,不遗余力地要彻底放倒吕惠卿。王安石自己逐渐对功业心灰意冷,尤其是王雱在33岁上就疽发身亡,更使他受到极大打击。熙宁九年,王安石二次罢相,以镇南军节度使头衔判江宁府,赐蒋山太平兴国寺常驻。次年不再判江宁府,以集禧观使养老,彻底退出政坛,封舒国公,元丰二年改封荆国公,元祐元年去世。其时哲宗即位,太后高氏垂帘听政,重用司马光等反对变法的旧臣,尽废熙宁新法,史称元祐更化。 王安石变法在当时就争议极大,在推行变法过程中他辅之以党同伐异的组织手段。元祐更化废除新法的举措,又把政见之争变成贤佞忠奸之争,有矫枉过正之嫌。待宋哲宗亲政后,推崇其父神宗,改元绍圣,贬斥司马光等,立元祐党人碑,新旧党争变成水火不容的人事之争。此后,这种政策翻烧饼以及官吏大换班的党争,一直持续直到北宋亡国。所以,南宋就有人把北宋之亡归咎于王安石变法。此后,关于王安石的评价成为历史上争论最激烈的话题之一,有人把王安石与西汉王莽、南宋贾似道相提并论,多数对王安石评价不高,但也有一些人认为王安石是一世之伟人。明代正德时的杨慎,把王安石与商鞅相比,认定“宋之南迁,安石为罪之魁”;“合莽、操、懿、温为一人者也”(《丹铅总录》卷9)。清代王夫之在《宋论》中更是全面否定王安石,认为所谓变法不过是小人推行苛政。而明代嘉靖时的章衮,清代乾隆时的蔡上翔,则都肯定王安石变法的正面作用。到近代,在社会动荡的大变局中,有些学者重新审视北宋的熙丰变法,以梁启超为代表,声称王安石是三代以下之完人,并把他比作英国的克伦威尔(《王荆公》,载《饮冰室合集》第7册)。至今,关于王安石的评价,依然在学界见仁见智。
王安石不同于单纯的政客官僚,他的本质是一个学者。“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向》《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临川集·答曾子固书》)神宗选择宰相时,韩琦就有不同意见,“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所言正是相信其学问文字而怀疑其辅政能力。在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时,神宗还说:“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在信任中透露出下意识地对书生从政的疑虑。王安石则回答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理直气壮地强调儒学的经世一面。不管外界对熙丰新法如何评价,在王安石自己看来,变法正是把儒学推向治国实践的手段。所以,探究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本原,对儒学管理思想的实践层面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王安石的变法,有其完整的指导思想,即新学。荆公新学的代表,是由王安石主持修撰的《三经新义》。王安石自己精通儒学,在变法中,为了统一思想,由朝廷设置经义局,由王安石主持,吕惠卿、王雱具体修撰,训释《诗》《书》《周礼》三部经典,为新法提供理论依据。熙宁八年,由朝廷颁布王安石编撰的三经义,作为统编教材和科举标准。王安石治学的特点是重视儒家经典的义理内涵和精神实质,反对繁琐支离的注疏训诂。在儒家经典中,他不是五经并重,而是有所选择。据说他对《春秋》就非常蔑视,称其为“断烂朝报”,对《礼记》也挑剔其不当之处,“数难之”,而对《周礼》《尚书》则特别推崇。他曾强调:“惟道之在政事,其贵贱有位,其后先有序,其多寡有数,其迟数有时。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于成周之时;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于《周官》之书。”(《周官新义》序)
荆公新学把“道”作为最基本的哲学基础,在社会治理方面强调变革。在《周礼》《易经》等儒家经典中,他特别抽取其中的变革思想大加发挥。“三十年为一世,则其所因,必有革。”“世必有革,革不必世也。”(《周官新义》附《考工记》上)把变革上升为天道,“尚变者,天道也”(《河图洛书议》)。知常而不知变,来自于人的认知局限。“天下事物之变相代乎吾之前,如吾知恒而已,则吾之行有时而不可通矣,是必度其变而时有损益而后可。”(《九卦论》)并以此为据批评北宋的因循守旧,推动变法。新学中的哲学思想内容,已经有众多研究,本文从略。
王安石读书非常广泛,儒法道释无所不包。为了变法所需,他对儒家思想有所取舍,给出自己新的解释,对儒家以外的学说也取己所需,为己所用。特别是在理财方面,儒家的传统一直强调重义轻利,甚至主张义利对立。而王安石则称:“理财乃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答曾公立书》)并以其作为变法中推行各种经济新法的依据。他的新学,新就新在放弃了汉代以来的经学套路,对儒学的解释以义理为先,带有一定的思辨色彩,以“疑经问古”的姿态,不守训诂,独出己意,强调对先王圣贤“法其意”而不是拘泥于具体字句。总体来看,荆公新学在宋初儒学转型的基础上,已经接近于理学,但与同期的理学家二程和张载相比,王安石缺少了学问上的沉潜和中立,却增添了济世从政的方略和对策。他强调:“经术者,所以经世务也。果不足以经世务,则经术何赖焉?”再进一步,张载二程的理学也并非只论学问不谈世事的书呆子,但他们议论世事时总以理想化的社会构建(如复井田、倡封建等论说)来保持与现实权力的一定距离,而王安石的新学则以迎合朝廷“富国强兵”的愿望来消弭学术与政治的分歧。《三经新义》的官方颁行,使其带上了更多的权力因素。在变法实践中,王安石又吸收了道家和法家的相关思想,被批评者看作中了“申商之术”的毒。这些,对思考儒学如何在治国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如何处理学术与权力的关系,在推行儒学管理思想中如何应用其他学说等方面,都可提供一定的参照。王安石脱离政坛退居江宁时,又对自己的著作《字说》进行了重新整理,开了以文字训诂理解经义的先声,反映出儒学思想在现实管理中受挫后的某种走向。而他对佛教的皈依,又为探究儒释融合提供了一个例证。解读王安石,是打开儒家管理思想实践困境的一把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