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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停止征收绿化补偿费、联网维管费、河道砂石资源费。至此,我省在全国率先成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省份。”近年来,湖北省物价局大力清费减负,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以强党建促作风转变和能力提升,省物价局以价格杠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去年以来,清费减负直接减轻实体经济负担160亿元以上。
积极统筹协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省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完成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任务,协同相关部门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加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0亿元左右。利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腾出降价空间,先后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电价水平从每千瓦时0.98元降至0.87元,由全国第1位降至第10位;3次调整大工业电价,电度电价下降3.3分/千瓦时,大工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8位降至第15位,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共计51亿元。为减轻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负担,及时放宽了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和减容(暂停)期限限制。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和销售价格,完成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工作,全面实行工商业用气同价,年减轻企业用气负担1.7亿元。联动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700元/千立方米,年减轻用户用气负担18.6亿元。
努力综合施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在去年6月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标准普降10%,年减轻社会通行费负担约16亿元的基础上,自今年5月1日起,对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比例由10%提高到15%。督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约24亿元。
实施惩罚电价,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省物价局联合有关部门对10家淘汰类钢铁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加价0.3元/千瓦时,促进减少产能569万吨。对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加价0.4元/千瓦时,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现已全部退出市场。出台实施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基于能耗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继续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促进减少电解铝产能4万吨。
形成“电价洼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在批复武汉迈异等企业用电按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基础上,省物价局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贴,对执行大工业电价的互联网企业暂停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根据互联网企业实际用电负荷调整优化报装容量,减轻基本电费负担,综合降低互联网企业电价近0.2元/千瓦时,年减轻电费负担3亿多元。目前,我省互联网企业实际执行电价水平在中部6省和周边陕西、重庆等省市中最低。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实行优惠电价政策,明确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電执行大工业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并在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着力补齐短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省物价局率先对秸杆发电上网电价实行每千瓦时加价0.081元的支持措施,支持金额约1.2亿元,促进了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气环境改善。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支持政策,支持资金4.25亿元。全面落实脱硫、脱硝、除尘加价政策,相关企业每年获得加价收入近20亿元,专项用于环保设施改造。深化排污收费改革,分阶段提高现行排污收费标准,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建立企业排污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的价格机制,倒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
以强党建促作风转变和能力提升,省物价局以价格杠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去年以来,清费减负直接减轻实体经济负担160亿元以上。
积极统筹协调,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省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完成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任务,协同相关部门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加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20亿元左右。利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腾出降价空间,先后4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电价水平从每千瓦时0.98元降至0.87元,由全国第1位降至第10位;3次调整大工业电价,电度电价下降3.3分/千瓦时,大工业电价水平由全国第8位降至第15位,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共计51亿元。为减轻停产、半停产企业电费负担,及时放宽了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和减容(暂停)期限限制。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和销售价格,完成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工作,全面实行工商业用气同价,年减轻企业用气负担1.7亿元。联动降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700元/千立方米,年减轻用户用气负担18.6亿元。
努力综合施策,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在去年6月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收费标准普降10%,年减轻社会通行费负担约16亿元的基础上,自今年5月1日起,对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比例由10%提高到15%。督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约24亿元。
实施惩罚电价,促进淘汰落后产能。省物价局联合有关部门对10家淘汰类钢铁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加价0.3元/千瓦时,促进减少产能569万吨。对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加价0.4元/千瓦时,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现已全部退出市场。出台实施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基于能耗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继续对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促进减少电解铝产能4万吨。
形成“电价洼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在批复武汉迈异等企业用电按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基础上,省物价局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给予0.15元/千瓦时的补贴,对执行大工业电价的互联网企业暂停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根据互联网企业实际用电负荷调整优化报装容量,减轻基本电费负担,综合降低互联网企业电价近0.2元/千瓦时,年减轻电费负担3亿多元。目前,我省互联网企业实际执行电价水平在中部6省和周边陕西、重庆等省市中最低。对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实行优惠电价政策,明确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電执行大工业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并在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着力补齐短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省物价局率先对秸杆发电上网电价实行每千瓦时加价0.081元的支持措施,支持金额约1.2亿元,促进了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气环境改善。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支持政策,支持资金4.25亿元。全面落实脱硫、脱硝、除尘加价政策,相关企业每年获得加价收入近20亿元,专项用于环保设施改造。深化排污收费改革,分阶段提高现行排污收费标准,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等试点行业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建立企业排污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的价格机制,倒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