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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就目前来讲,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彻底分级分税财税体制的有效实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完善的重要基础。为此,财税审计监督工作也要进行不断规范与优化。在财税管理的立法、执法与监督体系中,财政审计监督是监督保障的重要环节,因此,面对财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对财政审计工作的完善也要给予足够重视。
关键词: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审计 重点与方法
一、引言
面对财税体制深入改革后产生的一系列新变化,应针对不同层次、阶段,以及不同对象来科学合理的调整、转向财政审计监督的重点与方法。在全新体制正式推行之前,财政审计不仅要监督地方政府、财税部门始终遵循中央提出的分级分税体制的相关步骤与要求来落实各项工作,为改革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还要将新旧体制过渡时期,地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及时反映出来,便于国家可以及时给予优化补充。
二、财税体制改革变化分析
首先,是财税管理体制的彻底分级分税,这种变化不仅会突破分级包干财政体制下实行的分配格局的各项局限,财政资金也会得到进一步集中,进而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的不断强化提供有力保障,在此背景下,财政的两个比重也会随之不断提升,逐渐形成了中央占据着大比例收入,而地方则占据较大支出比例的全新分配格局。
其次,随着全新财税体制的推行,中央、地方财政之间存在的利益矛盾与各项问题也会得到有效环节,甚至可能会彻底消除。简单来讲,分级分税财政体制的实施其实就是围绕税源、税种这一中心,实行中央、地方自己收自己的税,突破了传统两者捆绑在一起而产生的种种局限。比如,越远违规减免税、应收不收等一系列问题,都会逐步得到缓解或是消除,但这并不代表着中央、地方的利益矛盾就会彻底消除,而是会以新的形式产生,一些传统体制下存在的问题也可能会继续出现,因而,必须要做出更深层次的分析与完善。
三、财政审计工作的重点与方法探究
1.加强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相比于传统财政审计监督工作来讲,改革后的审计重点不再是对上级财政资金的挖挤,或者是越权违规减免税收等一系列内容,而是将维护国家政令统一、财政决策的真实性视为重点工作。在具体实施中,主要是通过审计、评估地方财政决算的方法,来对其财政决算是否真实可靠、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资源是否已经定时定额的纳入,以及是否因为税源流失、侵蚀税基等情况的出现而给财政收入带来影响等诸多方面做出严格审查,还有就是各项财政支出是否遵循国家各项财政政策,特别是在具体贯彻国家各项财政政策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各类问题也要视为审计重点,以此来将地方政府、财税部门在实际执行各项政策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充分揭露、反映出来。此外,在审计、评估地方财政决算过程中,要将预算法视为重要参考依据与标准,将预算的法律约束力充分体现出来,对各级政府、财税部门存在的一系列违法行为、方法做出及时审查与合理纠正,以此来推动地方财政预算能够始终按照正确的法制轨道实行推广。
2.审计揭露财税体制的实施情况与问题。在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应对中央税、共享税的具体征收管理现状、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财税政策的合理做出科学审计与合理揭露。在分级分税财税体制实施之后,中央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主要都是由中央直属国家税务局、财政中企,以及海关等方面来负责的,结合财税管理提出的针对立法、执法与监督必须要建立相互制约、分离运行机制的要求,审计署应结合中央直属各征收机关,完成的实际年度收入情况、其财务决算报表来开展各项审计监督,运用综合分析、延伸调查,以及座谈了解与综合分析等方式来对其执法情况,以及各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审查,主要是财政中企处、海关等中央级别的征收管理机关是否严格按照改革后财税体制政提出的各项政策与要求,来对中央政令统一给予有效维护,能否做到应收尽收,或者是是否存在为严格执法而给中央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等问题,一旦发现要给予立即纠正。同时,针对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财税管理部门在制定政策过程中突显出的问题,也要给予及时揭露,并通过国务院给予科学完善。
另外,為了进一步提升财政审计层次,将财政审计监督的宏观调控作用全面发挥出来,财政审计应结合实际情况与需求,运用专项审计调查这种方法,对新旧体制过渡时期,或者是推行新体制过程中,地方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呈现出的各类问题、矛盾进行全面揭露,并对其问题产生原因做出深入分析,联系实际提出合理科学的改进意见,为国家相关部门对其情况作出全面了解、科学实施宏观决策提供有力参考与保障,将财政审计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其审计重点、优化审计方法,以此来为新体制的全面推行创造良好条件。
3.强化对财政信用资源的科学审计。财政信用的进一步发展,不论是对财政职能、体制的转变与完善,还是收支型、供给型向经营性的转变,都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主要涉及到财政周转金、债务信用两方面。就目前来看我国财政信用还存在借贷管理不严、资金实力单薄,以及资金回收难、周转慢等乙烯类问题,比如,《商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管理办法》中,就未对无法按期分级次上划县级财政已代收的使用费、滞期费,以及如何承担挪用费用等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进而导致政策实施中经常会出现偏差。现阶段,各地方即使已针对财政周转金使用管理作出了较为严格的审计监督,但在债务信用审计方面还有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国债、代销等债券信用也要给予严格审计监督。
4.构建财税立法、执法与监督制约体制。针对财政审计工作现状与发展趋势来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为了充分满足财税体制改革提出的各项需求,应重视、加强才睡立法、执法与监督相互制约体制的构建与佤山,真正将财政审计视为国家财税运行机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为我国财政审计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此,结合现行体会,财政审计工作不仅要注重财税立法的积极参与,还要通过财政决算来进一步推行审计监督运行机制,高效、有序的落实各项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给财税管理立法、执法以及监督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其改革后的财税体制能够顺利推行,相关部门应科学落实各项审计监督工作,结合具体情况,在具体实施中给予不断完善,从而将财政审计的宏观调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此,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需求对审计重点、方法做出科学调整与优化,以此来全面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推行需求,取得更理想的财政审计工作效果。
参考文献:
[1]后鸿燕.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审计的发展趋势研究[D].苏州大学,2005.
[2]宋皓军.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审计问题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7.
[3]陈献东.试论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价值定位和审计目标[J].财经界,2016,(3):4,7.
关键词: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审计 重点与方法
一、引言
面对财税体制深入改革后产生的一系列新变化,应针对不同层次、阶段,以及不同对象来科学合理的调整、转向财政审计监督的重点与方法。在全新体制正式推行之前,财政审计不仅要监督地方政府、财税部门始终遵循中央提出的分级分税体制的相关步骤与要求来落实各项工作,为改革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保障,还要将新旧体制过渡时期,地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及时反映出来,便于国家可以及时给予优化补充。
二、财税体制改革变化分析
首先,是财税管理体制的彻底分级分税,这种变化不仅会突破分级包干财政体制下实行的分配格局的各项局限,财政资金也会得到进一步集中,进而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的不断强化提供有力保障,在此背景下,财政的两个比重也会随之不断提升,逐渐形成了中央占据着大比例收入,而地方则占据较大支出比例的全新分配格局。
其次,随着全新财税体制的推行,中央、地方财政之间存在的利益矛盾与各项问题也会得到有效环节,甚至可能会彻底消除。简单来讲,分级分税财政体制的实施其实就是围绕税源、税种这一中心,实行中央、地方自己收自己的税,突破了传统两者捆绑在一起而产生的种种局限。比如,越远违规减免税、应收不收等一系列问题,都会逐步得到缓解或是消除,但这并不代表着中央、地方的利益矛盾就会彻底消除,而是会以新的形式产生,一些传统体制下存在的问题也可能会继续出现,因而,必须要做出更深层次的分析与完善。
三、财政审计工作的重点与方法探究
1.加强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相比于传统财政审计监督工作来讲,改革后的审计重点不再是对上级财政资金的挖挤,或者是越权违规减免税收等一系列内容,而是将维护国家政令统一、财政决策的真实性视为重点工作。在具体实施中,主要是通过审计、评估地方财政决算的方法,来对其财政决算是否真实可靠、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资源是否已经定时定额的纳入,以及是否因为税源流失、侵蚀税基等情况的出现而给财政收入带来影响等诸多方面做出严格审查,还有就是各项财政支出是否遵循国家各项财政政策,特别是在具体贯彻国家各项财政政策的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各类问题也要视为审计重点,以此来将地方政府、财税部门在实际执行各项政策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充分揭露、反映出来。此外,在审计、评估地方财政决算过程中,要将预算法视为重要参考依据与标准,将预算的法律约束力充分体现出来,对各级政府、财税部门存在的一系列违法行为、方法做出及时审查与合理纠正,以此来推动地方财政预算能够始终按照正确的法制轨道实行推广。
2.审计揭露财税体制的实施情况与问题。在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应对中央税、共享税的具体征收管理现状、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财税政策的合理做出科学审计与合理揭露。在分级分税财税体制实施之后,中央税,以及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主要都是由中央直属国家税务局、财政中企,以及海关等方面来负责的,结合财税管理提出的针对立法、执法与监督必须要建立相互制约、分离运行机制的要求,审计署应结合中央直属各征收机关,完成的实际年度收入情况、其财务决算报表来开展各项审计监督,运用综合分析、延伸调查,以及座谈了解与综合分析等方式来对其执法情况,以及各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审查,主要是财政中企处、海关等中央级别的征收管理机关是否严格按照改革后财税体制政提出的各项政策与要求,来对中央政令统一给予有效维护,能否做到应收尽收,或者是是否存在为严格执法而给中央财政收入带来不利影响等问题,一旦发现要给予立即纠正。同时,针对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财税管理部门在制定政策过程中突显出的问题,也要给予及时揭露,并通过国务院给予科学完善。
另外,為了进一步提升财政审计层次,将财政审计监督的宏观调控作用全面发挥出来,财政审计应结合实际情况与需求,运用专项审计调查这种方法,对新旧体制过渡时期,或者是推行新体制过程中,地方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呈现出的各类问题、矛盾进行全面揭露,并对其问题产生原因做出深入分析,联系实际提出合理科学的改进意见,为国家相关部门对其情况作出全面了解、科学实施宏观决策提供有力参考与保障,将财政审计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其审计重点、优化审计方法,以此来为新体制的全面推行创造良好条件。
3.强化对财政信用资源的科学审计。财政信用的进一步发展,不论是对财政职能、体制的转变与完善,还是收支型、供给型向经营性的转变,都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主要涉及到财政周转金、债务信用两方面。就目前来看我国财政信用还存在借贷管理不严、资金实力单薄,以及资金回收难、周转慢等乙烯类问题,比如,《商贸企业业务发展周转金管理办法》中,就未对无法按期分级次上划县级财政已代收的使用费、滞期费,以及如何承担挪用费用等方面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进而导致政策实施中经常会出现偏差。现阶段,各地方即使已针对财政周转金使用管理作出了较为严格的审计监督,但在债务信用审计方面还有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国债、代销等债券信用也要给予严格审计监督。
4.构建财税立法、执法与监督制约体制。针对财政审计工作现状与发展趋势来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为了充分满足财税体制改革提出的各项需求,应重视、加强才睡立法、执法与监督相互制约体制的构建与佤山,真正将财政审计视为国家财税运行机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为我国财政审计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此,结合现行体会,财政审计工作不仅要注重财税立法的积极参与,还要通过财政决算来进一步推行审计监督运行机制,高效、有序的落实各项工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为了给财税管理立法、执法以及监督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其改革后的财税体制能够顺利推行,相关部门应科学落实各项审计监督工作,结合具体情况,在具体实施中给予不断完善,从而将财政审计的宏观调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对此,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需求对审计重点、方法做出科学调整与优化,以此来全面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推行需求,取得更理想的财政审计工作效果。
参考文献:
[1]后鸿燕.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审计的发展趋势研究[D].苏州大学,2005.
[2]宋皓军.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财政审计问题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7.
[3]陈献东.试论财政决算草案审计的价值定位和审计目标[J].财经界,2016,(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