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法治精神内核的挖掘与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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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这句谚语在当今社会的民间依然不断被人们所提起和践行。从古至今,中国传统礼法精神的传承与发展在中国底层社会的表象里不断浮现。人们对于道德的至高崇尚与现代法治权利意识的淡薄形成鲜明的对比。作为处于转型期的国家,中国社会法治精神在社会中的建设迫在眉睫。从而作为法治精神内核的挖掘和建构不得不成为当今社会所要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
  关键词:法治;精神内核;道德;立法精神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08-0157-02
  作者简介:郭利辉(1988-),女,汉族,河南洛阳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13级硕士研究生;赵双乐(1991-),男,汉族,河南获嘉人,本科,山西省阳城县检察院科员。
  一、目前社会里法治精神缺乏的病态典型问题
  典型代表事件的渗透和影响力最能触及事物生长的本质。
  (一)自从三鹿奶粉事件到双汇“瘦肉精”事件,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暴突起来。民以食为先,食品上都能出问题确实令人发指,因此必须反思背后隐藏的深层次的原因。不过在表象的整理只有通过全面观察才能由表入里的触及事物真正的病因所在。进而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为了健康安全来关注我们的生存环境。
  (二)接下来反腐问题在中国社会的喊声越来越响,“阳光越亮,阴影越重”,“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中国的腐败现象已越来越突出。不管是从1999年经司法部门审理的湛江团伙走私案到厦门远华走私案,以及成某个人受贿不得不说腐败现象蔓延于中国社会的各个角落。从其传统继承上、近代改革和西方影响下,中国的腐败问题所存在的原因不外乎:
  (三)农民工权益侵害问题成为当今的热点,针对目前农民工就业权利不平等,得不到合理劳动报酬,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缺乏社会保障等诸多现象可以看出,虽然中央及地方出台有不少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但包工头仍却拖欠工程款。政府执法的松懈,司法救济欠缺可都谓是表层的解析。往往人们无法治意识,权钱大于法的思想在充斥着那些违法犯罪分子,因此追究其根本原因也是欠缺着一种法治精神的嵌套。
  二、法治精神内核的理论探究
  表象可以告诉我们事物的外部特征,但若想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必须经历一个从实践到理论的过程。法治精神内核是一个抽象的哲学概念,要想真正理解传统的方法必须先分词释义,而后再从分开后的局部到整体进行探索。
  首先,法治作为一个语词,它的起源环境决定了他的实用意义和价值。想要理解和解释某个语词必须懂得它所处的环境和时期。柏拉图在晚年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方案。然而继柏拉图之后,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进一步明确指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1]。
  其次,精神内核是一种自由而自为的定在体。精神内核是人作为生物承载在内心空间存在状态的最深刻的唯一的附着体。作为一种自由意志并非任性,通常的观点认为,自由意志意味着可以任意选择,可以这样或那样的摇摆,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实则不然,在黑格尔看来,自由意志与任性是不能同一的概念。任性指的是“内容不是通过我的意志的本性,而是通过偶然性被规定成为我的”[2]。
  最后,结合法治精神内核整体上去分析。法治精神内核是作为法治内涵的自由意志并体现在客观精神世界里,通过人的内心进而达到外在化和客观化,并借助有形物得以实现其自身,作为个体的唯一性而显现出来,进而再通过直接性的扬弃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最终在制定法、实施法、遵行法的过程中,把自然理性的自由意志作为回归来看待事物所覆盖的本质,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到自身当中,去践行它。
  三、法治精神内核的框架建构
  由于中国社会的现实复杂性,在构建法治精神内核体系中,不容易从整体上去把握。因此在阐述当中,更多的采用事物的不同方面不同角度,去看待处于不同地位不同环境的人以怎样的方式来塑造人内心当中的法治精神内核。
  (一)从教育上对法律精神在内心的塑造
  首先,家庭教育对于精神内核的塑造。对处于新时期的幼儿、少年从小在内心和观念意识里就树立起权利意识、礼法精神,但前提是父母已具备了法治信仰的基础上才能传习于子。但是这仅仅属于一部分家庭,而这一部分家庭也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将成为社会上的范例,进而去传播感染身边的人,引导他们在内心里充满对天赋人权法治的信仰,以此来充实精神世界里的内核塑造。
  其次,学校教育对于精神内核的塑造。老师作为法治精神内核的引导者,在教授学生当中培养自身权力意识的概念和理性以及对社会责任感的塑造,从而最终达到对法治的信仰。从正面来刻画,即让更多的学校教育应注重教导怎样做人来体现。在思想和行为上去引导和纠正学生的身心。实际上在这里更多的是让学生树立起作为社会公民所应具有的法治意识,从中培养出对于权利义务概念的理解。更加注重让学生懂得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拥有哪些权力理应承担起哪些义务。
  最后,社会教育对于精神内核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一方面是政府引导大众学习法治和保障法律的运作。只有政府在不断的宣传中,和通过依照法治解决的种种事件让人慢慢的树立起法治的信仰,最终并成为人内心精神生活里信仰的一部分而存在。而党内对于法治精神的建立需要自上而下的传达,党内人对法制观念的建立越发的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强,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党内建设中,要不断弘扬法治的范例,进而不断去学习,而不再以GDP来考核政绩的大小。最终在党领导政府的过程中践行法治以达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二)从儒礼道德中灌输法治精神
  中国毕竟是拥有上千年传统儒礼文化的国家,因此需要在以后传承的道德礼教上吸收法治精神。在古人看来,法不过是一种辅助,礼则往往直接转化为一种法律规范“中国人道德上的各种规律和自然法则一样,都是外部的实证命令,强制权力与强制义务,或者彼此之间的礼仪规律……只有让法治思想的人们尊崇道德的基础上熏陶法律至上,才能营造出对法律信仰的社会氛围。
  (三)从各种宗教信仰中穿插法治精神
  在中国所拥有的其他信仰里,诸如上帝,佛,穆斯林等教义里也灌输法治精神。因为法治精神的最终目的所要实现的正是这些宗教中所让人祈福的。在人权受到损害时,而不仅仅再是寻求心灵上的救赎,要更多的运用法治的精神理念进而获得法律的帮助,使自己的身心都能得到保障。实际上如何在这些宗教里去贯穿法治精神还需进一步实践探索和学习。
  四、对已建构中的法治精神予以未来的展望
  其实也是作为结束语,只有在良法的环境下,人们才能慢慢的树立起法治精神的信仰,使得在未来每个人的身上都能彰显法治的魅力。不管是身处社会的何种角色,在其立足处都能映射出法治精神的影子。并最终在形成法治信仰的基础上,行为中有所管束,内心里有所节制。从而在未来的中国国度里,身处的气候和土壤将使得更加的民主和正义。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提高。
  希望思想的落叶能敲开人们心田的包裹,使得法治精神的理念能穿插进去,塑造和充实人的精神内核。
  [ 参 考 文 献 ]
  [1][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99.
  [2][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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