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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由台湾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文教基金会与纪州庵文学森林共同主办的“我们的文学梦”系列讲座,每月一场邀请来宾演讲。2017年2月3日邀请陈克华主讲《华文写作的困境与出路——从爱荷华看台湾》,藉由自身“被边缘化”的经验,以及在爱荷华创意写作工作坊的所见所闻,阐述华语写作在被其他语言、艺术形式转译的过程中,如何重新构筑华语写作的价值与意义。
在美国:从诺贝尔文学奖揭晓与川普当选谈起
去年12月从爱荷华国际作家写作计划(International Writing Program,IWP)回来,精神至今似乎仍处在一种既疲累又亢奋的状态。若没有在此一吐为快的话,好像无法让自己从“文学集中营”般的氛围中解脱,所以今天大家是来“解救”我的。
不是每个优秀的作家都有机会到爱荷华,但去了之后是否真的有所收获与长进,可能更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去年8月底出发去爱荷华,12月初回台湾,这期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全球性事件。第一件事:诺贝尔文学奖揭晓了。是美国人获奖,当时我身边却没有任何人露出欢欣鼓舞的神色,因为爱荷华大学是美国当今创意写作( creative writing)最负盛名的学校,所有冀望在美国、甚至世界文坛占有一席之地的年轻创作者,无不摩拳擦掌,渴望参与爱荷华的workshop,接受切磋与指导,并得到更多作品出版的机会——但最终竟是一名歌手Bob Dylan得奖,这让爱荷华陷入了沉闷的气氛。
第二件大事是川普的当选。爱荷华写作班最后在纽约结束解散,正是美国总统大选前一日。第二天我在第六大道上走着,忽然就接到了朋友要我赶紧离开那里的电话,他担心川普大楼附近会有暴动,之后我只好躲在他的家里看电视,并从中看见了全美各地反川普的活动。朋友因川普当选而哭了,另一位在波士顿的朋友则E-mail给我,直说”I can not breath.”
因为川普所代表的,似乎与普世价值,包含人权、自由、多元社会等理念背道而驰,而他竟然当选了。
这短短三个月时间,我在爱荷华经历了这两件“大事”。
outsider自白
去爱荷华前,刚好也是我生命最低潮、状况最不好的时候,也不晓得去爱荷华是好是坏。从懂事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outsider,比如我虽然写诗,却是医学院背景出身。1979年前后,也就是我刚进入医学院的年代,出了许多医学院“怪胎”,有罗大佑、王浩威、庄裕安、侯文咏、张洪量,但转眼三四十年过去了,还留在白色巨塔里“奋斗”的没有几个。身在其中,我受了许多伤,因为白色巨塔对“医生兼作家”并不友善。大家听到你写作的第一个反应是满腹委屈。但不只在医学院,在所有地方,我都自觉是outsider。诗坛上总流传:“陈克华的诗都写男生,他是不是gay啊?”逼我早早跳出来回应我就是。文坛大佬们又想:“陈克华的诗到底值不值得肯定?他怎么老是写同性情欲?”在每个领域我好像都站在外面。而从小得到的印象,爱荷华就是白先勇、余光中、杨牧、痖弦……这些super star去的地方,怎么会掉到我这样一个outsider身上?
1975年我还就读花莲中学,生活在太平洋海边。16岁夏天某一天,忽然就再也忍受不了暑期辅导,我一个人走到了田径场,将草地当床,让叶子与花打在我头上,一瞬间突然心生一念:“我可能会写诗。而且要写一辈子。”如同附魔。30年后读马斯洛的人本心理学,我才知道这叫“高峰经验”( peak experience)。
被“附身”一次,改变了我一生,于是我一路写到了现在,竟已是第40年。也很早明白我拥有的外在都是“表象的绚烂”,包含模范生、东部考区状元、医生身份,但写诗恰恰不能看表象。后来明白自己一直都是一名outsider,不能如平凡的身边人物过着“一般生活”:同业医生根本不了解我在做什么、我不能结婚、我喜欢男生、我“性别不正确”、诸多的“政治不正确”……后来我发现,我写诗也是如此。
也直到前几年母亲失智、父亲逝世,才惊觉自己跟家人的连结有多深。如果你也看了郭强生在时报《人间副刊》的专栏,就会更明白大多外省家庭里,都有一大块小孩看不见的秘密和空缺,而这一个谜会随着父母亲的老去和过世,被带进坟墓,永远不见天日。看着双亲老去,我常常觉得生命中永远失去的那一块非常地“烫”……从前总觉得还可以转头不去看见,不想要知道父亲在内地究竟经历过什么事,祖父是怎样一个人,母亲对我不婚的感受……可是随着时间流逝,这些东西变得非常黏而烫手,要丢掉也不是,但要重新打开来看,却可能也看不到什么了……在这样失落的状态下,我离开了台湾,去了爱荷华。
我从没去过美国中西部。当决定去爱荷华,有人开玩笑问我,你要去那里干吗,那里只有玉米田啊。有人警告我,那是一个没有任何亚洲食物的地方,要能耐得住汉堡、三明治。而我自己也不晓得去爱荷华要做什么——写作?写作我从来就是个outsider,没上过任何的“文艺班”或创作课,每次我去文艺营授课,总是对学生说:“你们赶快离开教室!写作最好的教室就在教室外面。赶快去领受你们的人生,不要在这里学所谓的文学技巧。”我常说诗如果是葡萄酒,老师就只能教你怎么把葡萄榨成葡萄汁,文艺营则是让葡萄汁又变成“浓缩葡萄汁”而已——永远不会变成葡萄酒。
要酿葡萄酒,必须靠你自己的窍门,你的灵感,你要自己打开,放进一点酵母,让葡萄汁能够变成酒,让酒香出来。
在爱荷华:文学集中营
今天谈这个题目,必须跟大家说声抱歉,其实没有什么“华文写作的困境与出路”,只有“我的写作的困境與出路”,我只能分享自己所感受到的。
近几年来,台湾诗人好像只有陈黎去过爱荷华( 2014),长久以来仍是以小说家为主。2016年总共有来自31个国家和地区的35位作家参与爱荷华大学“国际作家写作计划”。各个作家的“来历”不一,有的是政府相关部门挑选(如台湾),有的是得到基金会赞助,有的则来自当地美国大使馆的推荐。所有IWP的老师、工作人员集中在校园里一栋两层楼、古色古香的白色木造建筑Shambaugh House,一楼是演讲厅,每周五下午会有一场Reading。此外还有翻译工作坊(Translation Workshop)也在这里上课。有趣的是爱荷华的创意写作虽然有名,但它的东方语言领域并不强,所以去年这个翻译工作坊竟然没有人懂中文,唯一的例外是日文,像日本女作家柴崎友香就很忙,随时都有学生找她合作,因此她的作品被翻译得非常多且快,几乎是同步。而以华文写作的作家如我,则呆坐在翻译工作坊中,不知如何与其他人交流。这点是值得政府在推展华语文学站上世界舞台时应该留意的。 但我毕竟还是对话上了。这里可以分享一个经验:我用了一个看似非常可笑的方法和一位不谙中文的美国学生Derick合作,翻译了我一首科幻组诗——我先把我的诗贴到Google Translation上。眨眼之间好像打翻了铅字架一样,得到一篇非常奇怪的英文文章,我再祭出我的“菜英文”,逐字逐句检视改写,重新组合成一首诗,首重文法、语意正确。有初稿之后再和Derick一字一句解释,从字意到诗意,再由Derick重新“翻译”成英文读者可以接受的英诗的雏型。经几番一来一往,最后才定稿。我发现最后的成品几近“大幅改写”。原来中、英文中的“诗意”,竟是有天渊之别。
八月到了爱荷华后几乎没有任何适应的时间,得要马上进入状况。作家们群体住在一栋复合式建筑的会馆。每个作家来到爱荷华,“必定”要做三件事:第一是参与“今日世界文学”(International Literature Today)这堂课,两位老师Christopher Merrill与Natasha Tiniacos也正是IWP主要的负责人,每个星期一下午会有三个不同国家的作家在课堂上,介绍他们的国家、文化与自身的写作;另一个活动在Shambaugh House,每周五下午的Reading;最后一个活动则是每星期五中午在市立图书馆的公开小型文学讨论会( Panel discussion),议题包含性别、媒体、各国政治对该国作家写作的影响等。
目前为止参与过IWP的作家,有两位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一位是《我的名字叫红》的作者奥罕·帕慕克,据说他当年完全不理会IWP的规则,每天关在旅馆房间闭门写作:另一位则非常的忙,忙到最后只来了IWP两个星期,那就是中国小说家莫言。这些故事都是我从聂华苓女士口中得知的。
每个人的房间都差不多,在这样一个几乎三餐只能吃三明治过活的地方,作家们只好各出奇招,设法以房间里仅有的炊具——微波炉,做出自己家乡特色的料理。不过第一天有位作家竟不知道鸡蛋不能微波,冲出房间大喊他的微波炉爆炸了。基本上这是一个堪称密闭隔绝的环境,作家们从早到晚都生活在一起,三个月不算短的时间可以想见有人谈起了恋爱。因此很多作家事后对爱荷华最深的印象并不是文学,而是交到了很多朋友,或者情人。爱荷华校园算是小而美,草地上可以看见很多松鼠、野兔和野鹿。抵达的时候是秋天,一批批雁子不断地飞来又离去,直到我离开爱荷华,往南避寒的雁子都还没走完。
我的房间刚好在建筑物的正中间,面对着一条密西西比河的支流,风景优美。爱荷华市聚集着许多文学艺术家,作为大学城,文艺风气鼎盛,作家诗人们的reading可以在老人中心大厅、图书馆、书店二楼甚至是酒吧地下室举行,一个星期平均有三四场以上。但也是一个极度冲突的地方——爱荷华市是禁烟与禁酒的。要在清教徒般氛围里诞生伟大的艺术,在我想象中恐怕非常困难。走在爱荷华市的人行道上,手拿啤酒是犯法的,更遑论在校园抽烟。但去年近一半的IWP作家又是爱喝酒又是瘾君子,所以他们一来爱荷华,当务之急便是寻找可以抽烟喝酒又不会被逮到的地方——那正好就在我的窗户外面。白天的爱荷华人人匆忙来去,学生们走路速度极快,又非常安静,没有人说话;但到了晚上,酒吧里满满的都是人,笑语喧哗。
而从我的窗户可以望见那条曾泛滥过整个校园的河,作家们会在不同时段出现在河边,抽烟,沉思,寻找灵感。最常看见塞浦路斯大学前文学院院长Stephanos Stephanides,看似一位老嬉皮,总是卷着烟丝不断地抽;伊拉克作家也是位政治讽刺漫画家,蓄着大胡子,常坐在河边沉思,一边玩手机。
但这三个月活动并不只是在爱荷华,几乎遍及美国各大城市(有时多到“错觉”他们是否拿我们作家作公关),因为我们还得跟不同城市的大学或高中或私人文学机构合作做活动,其间我总共飞了纽约、芝加哥、华盛顿、匹兹堡和纽奥良,做了多场诗歌朗诵。过程当中有很多感受,但我还是要首先感谢聂华苓老师,她今年已经93岁了,诚如她的书名《三生三世》,聂老师真的是培育了台湾整整三代的作家,从余光中到陈克华(也许更年轻一辈也接触了),像是整整活了“三辈子”。香港导演陈安琪拍了关于聂老师的纪录片《三生三世——聂华苓》,值得一看。聂老师总是在家里招待IWP华文作家,她與Paul Engle位于校园半山上的住处仍嗅得到浓浓的文化气息,还有Paul收集的面具。自1967年两人建立起IWP以后,客厅时时冠盖云集,尽是全世界被他们挑选来的优秀作家。我这三个月不知道在她家吃了多少次饭。受邀到聂老师家的华文作家除了我还有来自上海的周嘉宁、新加坡的谢皓光、香港的伍淑贤。皓光写诗,嘉宁跟伍淑贤写小说。直到现在,聂老师的身影仍会在大学里许多重要的场合出现,很难想象她已经93岁了,依然神采奕奕。
诗与翻译
住我对面来自缅甸的诗人Ko Ko Thett英文非常流利,也有英文诗集在美国出版,所以他的Poetry Reading在校园里头极为轰动,挤满了人。这让我反省,一位英文流畅的诗人,与一位英文不怎么样的非英语写作的诗人,诗艺先不论,所受待遇真的有很大的差别。Ko Ko Thett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和冲击,他本人完全是文人作风,每晚混在酒吧喝得烂醉,可是诗写得又那么好。他身上有两件事让我感受深刻:第一是他能无碍使用英文创作;第二件事,则是他同时也有个优秀的Editor帮助书的出版。在这次交流过程中,我察觉到国外跟台湾文坛有不一样的生态,他们的出版编辑的角色非常大,这一点我稍后会再提。
去爱荷华前我原打算准备一些英译诗带去,因为我的诗的翻译实在太少了,在此特别感谢我的救星——暨南大学外国语文学系的系主任林为正教授,担任救火队。有时收到回信的时间往往是台湾的凌晨两三点。
记得我有首纪念好友Allen Yeh的诗,他在1996年因艾滋病过世,这首诗叫《撕标签》。我将英译诗拿给美国的前男友看,他是前波士顿大学的英美文学系主任,他说他不能明白“生病是道场/旁观别人生病是修行”这两句,即使在中文看来十分合理,但在英语,“道场”因日文汉字的拼音而翻成“dojo”,但“dojo”大多指的是武术场所,因此在语言脉络不同的情况下,与“修行”的翻译“cultivation”放在一起,便略显突兀。诸如此类的例子可说多到不胜枚举。 还有一件事让我感到突兀,那就是全程英语朗诵。曾参加过许多国际性的Poetry Reading,包含香港、东京和柏林,类似的场合,诗人惯常都以他的母语念诗,再由译者以本国语言朗诵;可是在美国居然都用英文来读(才发现这是一个“英文中心主义”的国家),相信对一个非英语母语的作家而言,朗读的效果一定大打折扣。
而和IWP作家相处,也发现英文作为一种国际性的语言,“南腔北调”的程度超乎想象。一开始每天早上三十来位作家聚在同一个房间吃早餐,我很惭愧只有亚洲区的英文是我听得懂的(印度除外)。所以即使英文作为共通的语言,但我始终没办法真正跨进去,只能随时间慢慢改善。有趣的是回到台湾后,家里印佣的英文我竟然就全都听懂了。
此外爱荷华大学的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也要求IWP的作家给出作品,作为他们公演的材料。35位作家自由选择自己的作品让他们去选,我的作品幸运地被三个系所同时选中。将作品投出去的过程中,我十分挣扎,因为不知道经过翻译后,原意被扭曲多少、失去多少——之前我是一个对英文没有“感受”的人,而相对中文就像张爱玲说的,其实并不需要天才,每个中文字都可以有自己的音乐、色彩、气味、故事与个性,但英文就是拼音文字,对我来说只是一连串的音节。要怎么样才能对另一个语言“有感觉”?IWP结束后,我在Boston见了哈金。哈金是位特别的作家,他母语是中文但是不用中文写作。世界文坛以非母语写作最有名的两位作家,一位是纳博科夫,另一位是康拉德,哈金一直提到这两位作家的名字,他说:“他们可以做到的话,我们也可以做到。一个以华文为母语的作家,并不一定要用华文写作。如果希望你的读者更广,或者你所要表达的内容更直接被西方世界感受,为什么不用英文写作?”这是他的想法。
我最好奇的是在我投出去的作品中哪一首会被挑中。这有点像是投石问路,探测我的诗在西方世界的接受度。结果他们第一次选了《初吻》这首诗。这首诗说的是一个男人吻另一个第一次与男人接吻的异性恋男人,十分戏剧性的内容。朗诵的时候由两位剧场男演员来演出。我才明白,原来他们喜欢有“生活情节”的作品,中文现代诗相对而言比较“情境”而少情节——当然这也可能是我的误解。
后来我在Translation Workshop遇到Derick。他希望跟我合作翻译一首诗,我立刻请教他的中文程度,他说他的母语是英文,第二语言是土耳其文,我惊讶:“你不懂中文,怎么翻译我的诗呢?”他说:“没有关系,我们从Google Translation来进行。”我当场大笑,但也答应了。我先试了几首自己翻译的作品,经逐句解释后他再回给我他的不同版本的翻译。我们首次合作翻译的诗叫《暗恋》(Crush),诗意指暗恋有点像是电梯从60层楼掉下来,那种惊心动魄。第一个版本几乎是直译,但到了第二个版本,则更有音乐性,句法跟语义更接近英文,但已经跟我原诗的句法十分不同了。
两种语言的碰撞思考
底下来谈一首诗的奇遇。在我的作品中,我从不觉得它特别好,这首诗叫作《错误》(Mistake)。《错误》的语法稍微西化,不过它的意象简单且现代,讲述的是每个人一生看似不会犯、却都必犯的各种小小错误,有点幽默也有点都会情调,翻成英文也容易理解。这首诗在舞蹈系被编成了像Pina Bausch的舞蹈——Bausch的舞带有剧场感,所以学生们玩得很开心,也成为公演最受欢迎的舞码。到了纽约大学,一位同样不懂中文的美国学生也请求为我翻译,他根据林为正教授翻译的《错误》又翻了一次,也是几近改写,最大的不同之一是他使用了commuter train取代subway,可能因为美国城市有地铁的不多。后来到了Alphabet City,又有一位妈妈听完我的朗读跑来告诉我,她最喜欢这首《Mistake》。最后在纽约的Poetry House又念了这首诗,再度得到掌声。种种赞美让我总觉得有些奇怪,东、西方对于诗的感受,竟然存在这么大的差别?在这样作品不断地被“再翻译”的过程中,我内心的疑问也越滚越大。琢磨的初步心得是:中文现代诗很普遍地陷在所谓的传统感性循环里,明月清风,小桥流水,用当代白话文诉说着千百年前古人的情感,这样的诗在译为英文时很容易变调为索然无味的散文,或怪异不知所云的天书。以贴近现代人生活的意象和感性来经营中文现代诗,可能才是一首诗能成功英译的王道!
前面提到的塞浦路斯教授Stephanos,轮到他做Poetry Reading时,他希望我跟他合作。他把要读的诗给我,其中有首叫《Dwelling》,他希望我能够翻译成中文,并且帮他朗读出来。Stephanos学富五车,是学者型的诗人,英诗中夹杂了大量拉丁文、希腊文,开头引用了哲学家Boethius的句子,但我总觉得这非常佛家,它说:“会流走的,都是属于时间的;能够在当下存留下来的,就是永恒。”Stephanos将这句话当作副标,这首诗全是整齐的四句一段,也因此翻译成现代中文版本后,总让我有股冲动想把它翻成绝句。我告诉他,这首诗让我想起王维,Stephanos非常惊讶,因为他教授的中国文学课里也包含王维。在书店读完这首诗后,爱荷华文学系教授向我们两人走来,开口也说了那两个咒语般的字:“王维!”诗多么奇妙啊!王维的意象同时贯穿了我们三个人,这也让我反省,不同语言的沟通中,应该可以有一个“沟通格式”,若它具普世美学或感性的架构,那么许多人是可以同时藉由这个格式进入这首诗的,我惊觉原来这“王维格式”也是一种跨语言的沟通方式。
Stephanos的例子讓我重新体会到,我们应该如何从两种语言进行碰撞思考。我跟Derick的翻译持续进行,好不容易交了期中作业上去,指导老师Natasha读完以后不客气地说:“你的诗里面有那么多的‘我爱你’,但在英文诗里我们不说‘I love you’。”我一时语塞。由于我选的是非常难翻译的科幻诗《写给复制人的十二首情歌》,诗中不断重复着“我爱你”,内容讲的是我们看似不断教导着复制人“爱”,但事实上则要质疑,我们口中的爱,究竟有多少是天赋本能,又有多少是后天养成。可是一经翻译,这中间要表达的意旨几乎荡然无存。中文的“我爱你”应该百分之百源自外来语,五四之前的古籍绝对找不到这三个字。太宰治曾说过:“我一旦写到‘爱’字,就什么也写不下去了。”在文学里对于爱,大概实在有太多无能为力的部分。 Natasha又说西方的诗中也有出现大量科学名词而仍然是“诗”的例子,但《写给复制人的十二首情歌》译后读起来却不像“英诗”。Derick之后很认真地尝试了许多不同方法,最后他打破了语言与形式,将每首诗改造得像半图像式的奇形怪状,完整地新译了一次——令人不解地,这样的“改头换面”之后,人人称赞。
在IWP的35位作家中,我的年纪算大(55岁),其他国家的作家都三十出头,也是他们写作风格塑造奠定的黄金时代,令我想急起直追。他们大都以英文写作,对于华人作家的作品,最熟知的竟是谭恩美( Amy Tan)以英文写出的《喜福会》,而不是我们所想的若干大师,叫我不禁思索如何跨越这文化藩篱。在IWP最后的日子我用英文写了一首诗叫《Wild-goose》,写的是在爱荷华住处窗外的雁子,以雁的抵达与飞行来作主轴,当我在纽奥良朗誦这首诗时,也有作家向我表达他的喜爱,也许换了语言可以使脑袋重新格式化,富有新意。想来以英文创作也不是那么难。
“烟丝披里纯”与感性迴圈
对于Bob Dylan得奖一事,爱荷华的老师们有些非常气愤,在Poetry Reading时甚至谣传了Bob Dylan拒领的假新闻,这同时显示,仍有一部分人不能接受一位音乐人获“文学”奖。川普也在美国人的惊讶与痛哭声中当选,且已在不久前宣誓就职。这让我体会到世界正在剧烈转变,这转变同时也包含了文学创作的感性跟角度,来自这31个国家和地区的35位作家各色各样,但都能感受到他们有同一个特质:企图心——他们都不是只把作品定位在自己国家的作家。这也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台湾的作家不应该再把自己限缩在台湾或者华文了。当然还是以台湾出发,因为创作上往往越个人、越民族、越内在的,其实是越普世的——必须警觉的是,内容是否流于“感伤主义”?以我的观点而言,感伤主义其实是写作最大的敌人,而写作真正需要的是灵感——“烟丝披里纯”——这是民国初年时期inspiration的翻译。
另外,我所写的《写给复制人的十二首情歌》灵感源自电影《银翼杀手》 (Blade Runner),这部电影改编自备受争议的科幻小说家Philip K.Dick作品《复制人睡前数的是复制羊吗?》,主角作为复制人,将人性活到极致,如同一位圣人,我被这部电影打动——但当我在课堂上说出Philip K. Dick的名字,底下一阵默然。我才明白对“纯文学界”而言,不仅Bob Dylan的作品不算是文学,就连科幻小说也不能进入正统。我不信邪,后来发现图书馆也有一本献给Philip K. Dick的小说《一个复制人的精神生活》——一个复制人怎么会有“精神生活”呢?这本小说意图挑战的就是这件事。就如同我们不能想象棋王怎么会输给计算机呢?但现实是所有的棋王都输掉了。这让我不禁反省,台湾的作家在选择题材与内容时,是有必要重新思考的。
从前写作总以为依靠的是本能,但其实必须将自己的写作“策略”扩大,因为在文化与文学的世界,“英语中心”已不可否认。从小学习英文到现在,多数人使用英文却似乎还无法掌握英文的“灵魂”。我相信那仰赖某种诀窍,某个窍门打开,裂出一个缝,就像我写《Wild-goose》一样,就容易进入另一个语言与文学的世界。
另一个我想谈的是诗的“感性迴圈”,这是台湾或华文诗人最需要警觉的地方。台湾学校里的文学教育也许做得太好了,所以年轻诗人开始写作时,立刻就援引了痖弦、洛夫、商禽、郑愁予……血源、血脉被看得一清二楚。虽然所有人的创作都是从模仿开始,再一步步凝铸属于自己的风格,但在模仿的过程中,许多人将这些既有的文字感性给内化,这一来会有很大的问题。以前台湾有过许多标榜新古典主义的作品,其实跟宋人的“碧云天黄叶地”相去不远。我最喜欢举的例子是月亮,中国人是最喜欢吟诵月亮的民族,可是也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诗中的月亮会像中国一样单调,全是思乡怀人,成为永远打不破的感性迴圈。西方人的诗相对比较从生活出发,而不是重复既成的意象,英文中的月亮就充满了多样可能,它可能是阴性的、不理性的与情欲的象征,就像我的诗中曾写过的:“月亮是宇宙间最大的一颗迷幻药。”写诗的人的感性往往只是一个迴圈,不断内化着以前诗人做过的事,这是一个危机。
两年前日本诗人谷川俊太郎来过台湾。但他给我的感觉不是“传统诗人”,而是“诗的艺人”。谷川长得矮小,两只眼睛发亮。他有个值得佩服的纪录:全世界唯一因为写诗而过得富足的人。谷川也写歌词,写诗与写歌词毕竟是类似却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他却游刃有余;歌词不能过于个人化,用词也最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汇,因此他是能雅能俗的。他的诗能使你感受到日文之美,所关注的题材也极为普世:时间、记忆、童年。
但最重要的是他的态度。他将写作视为一项“工艺”,就像木匠将桌子做得牢固又有美感,能卖出它的“价值”,并且必须尽他的“本分”:他必须熟练且有变化地将木材使用纯熟,并提升到艺术的层次。因此写作不单只是一件率性的事。谷川将诗反复琢磨,不断进行改良与研究,如同一名老师傅般,找到不断深入诗创作的方法。所以当我们不断强调“诗是一个个人独特灵魂的展现”时,请大家不要忘记,它同时也是一门人类传承许久的古老文字工艺。当你只一心想表现独有的诗意时,也请别忘了,你所从事的是人类共通承袭数千年的手工艺。
我在IWP绕了一圈回来,明白我个人的中文写作必须再往前跨。在IWP的35位作家身上,你能看见他们多么认真地面向这世界,关注着个人,家国同时也是世界性的议题,积极且企图心旺盛。当然他们的竞争优势某部分源自于出版社掌握大权的优秀编辑,譬如韩国小说家谈到她一本小说的出版,写作所耗费的时间远远比不上与编辑往返协商、修订的时间,若她写一本小说花费两年,那么编辑退稿、增删与修改的时间可能必须花费三到五年;但台湾从不是这样。这让我重新省思,创作者、编辑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或许是相生相克的,当今我们的读者和编辑快速地遗忘了“严肃的阅读”是什么的时候,也间接使“严肃的作家”消失,严肃的文学出版萎缩了……
而在爱荷华,我看见国外的纯文学出版、文学阅读市场却仍是正向的循环中,不禁思考台湾的纯文学是否正陷入了某种危机之中……
在美国:从诺贝尔文学奖揭晓与川普当选谈起
去年12月从爱荷华国际作家写作计划(International Writing Program,IWP)回来,精神至今似乎仍处在一种既疲累又亢奋的状态。若没有在此一吐为快的话,好像无法让自己从“文学集中营”般的氛围中解脱,所以今天大家是来“解救”我的。
不是每个优秀的作家都有机会到爱荷华,但去了之后是否真的有所收获与长进,可能更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去年8月底出发去爱荷华,12月初回台湾,这期间发生了两件重要的全球性事件。第一件事:诺贝尔文学奖揭晓了。是美国人获奖,当时我身边却没有任何人露出欢欣鼓舞的神色,因为爱荷华大学是美国当今创意写作( creative writing)最负盛名的学校,所有冀望在美国、甚至世界文坛占有一席之地的年轻创作者,无不摩拳擦掌,渴望参与爱荷华的workshop,接受切磋与指导,并得到更多作品出版的机会——但最终竟是一名歌手Bob Dylan得奖,这让爱荷华陷入了沉闷的气氛。
第二件大事是川普的当选。爱荷华写作班最后在纽约结束解散,正是美国总统大选前一日。第二天我在第六大道上走着,忽然就接到了朋友要我赶紧离开那里的电话,他担心川普大楼附近会有暴动,之后我只好躲在他的家里看电视,并从中看见了全美各地反川普的活动。朋友因川普当选而哭了,另一位在波士顿的朋友则E-mail给我,直说”I can not breath.”
因为川普所代表的,似乎与普世价值,包含人权、自由、多元社会等理念背道而驰,而他竟然当选了。
这短短三个月时间,我在爱荷华经历了这两件“大事”。
outsider自白
去爱荷华前,刚好也是我生命最低潮、状况最不好的时候,也不晓得去爱荷华是好是坏。从懂事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outsider,比如我虽然写诗,却是医学院背景出身。1979年前后,也就是我刚进入医学院的年代,出了许多医学院“怪胎”,有罗大佑、王浩威、庄裕安、侯文咏、张洪量,但转眼三四十年过去了,还留在白色巨塔里“奋斗”的没有几个。身在其中,我受了许多伤,因为白色巨塔对“医生兼作家”并不友善。大家听到你写作的第一个反应是满腹委屈。但不只在医学院,在所有地方,我都自觉是outsider。诗坛上总流传:“陈克华的诗都写男生,他是不是gay啊?”逼我早早跳出来回应我就是。文坛大佬们又想:“陈克华的诗到底值不值得肯定?他怎么老是写同性情欲?”在每个领域我好像都站在外面。而从小得到的印象,爱荷华就是白先勇、余光中、杨牧、痖弦……这些super star去的地方,怎么会掉到我这样一个outsider身上?
1975年我还就读花莲中学,生活在太平洋海边。16岁夏天某一天,忽然就再也忍受不了暑期辅导,我一个人走到了田径场,将草地当床,让叶子与花打在我头上,一瞬间突然心生一念:“我可能会写诗。而且要写一辈子。”如同附魔。30年后读马斯洛的人本心理学,我才知道这叫“高峰经验”( peak experience)。
被“附身”一次,改变了我一生,于是我一路写到了现在,竟已是第40年。也很早明白我拥有的外在都是“表象的绚烂”,包含模范生、东部考区状元、医生身份,但写诗恰恰不能看表象。后来明白自己一直都是一名outsider,不能如平凡的身边人物过着“一般生活”:同业医生根本不了解我在做什么、我不能结婚、我喜欢男生、我“性别不正确”、诸多的“政治不正确”……后来我发现,我写诗也是如此。
也直到前几年母亲失智、父亲逝世,才惊觉自己跟家人的连结有多深。如果你也看了郭强生在时报《人间副刊》的专栏,就会更明白大多外省家庭里,都有一大块小孩看不见的秘密和空缺,而这一个谜会随着父母亲的老去和过世,被带进坟墓,永远不见天日。看着双亲老去,我常常觉得生命中永远失去的那一块非常地“烫”……从前总觉得还可以转头不去看见,不想要知道父亲在内地究竟经历过什么事,祖父是怎样一个人,母亲对我不婚的感受……可是随着时间流逝,这些东西变得非常黏而烫手,要丢掉也不是,但要重新打开来看,却可能也看不到什么了……在这样失落的状态下,我离开了台湾,去了爱荷华。
我从没去过美国中西部。当决定去爱荷华,有人开玩笑问我,你要去那里干吗,那里只有玉米田啊。有人警告我,那是一个没有任何亚洲食物的地方,要能耐得住汉堡、三明治。而我自己也不晓得去爱荷华要做什么——写作?写作我从来就是个outsider,没上过任何的“文艺班”或创作课,每次我去文艺营授课,总是对学生说:“你们赶快离开教室!写作最好的教室就在教室外面。赶快去领受你们的人生,不要在这里学所谓的文学技巧。”我常说诗如果是葡萄酒,老师就只能教你怎么把葡萄榨成葡萄汁,文艺营则是让葡萄汁又变成“浓缩葡萄汁”而已——永远不会变成葡萄酒。
要酿葡萄酒,必须靠你自己的窍门,你的灵感,你要自己打开,放进一点酵母,让葡萄汁能够变成酒,让酒香出来。
在爱荷华:文学集中营
今天谈这个题目,必须跟大家说声抱歉,其实没有什么“华文写作的困境与出路”,只有“我的写作的困境與出路”,我只能分享自己所感受到的。
近几年来,台湾诗人好像只有陈黎去过爱荷华( 2014),长久以来仍是以小说家为主。2016年总共有来自31个国家和地区的35位作家参与爱荷华大学“国际作家写作计划”。各个作家的“来历”不一,有的是政府相关部门挑选(如台湾),有的是得到基金会赞助,有的则来自当地美国大使馆的推荐。所有IWP的老师、工作人员集中在校园里一栋两层楼、古色古香的白色木造建筑Shambaugh House,一楼是演讲厅,每周五下午会有一场Reading。此外还有翻译工作坊(Translation Workshop)也在这里上课。有趣的是爱荷华的创意写作虽然有名,但它的东方语言领域并不强,所以去年这个翻译工作坊竟然没有人懂中文,唯一的例外是日文,像日本女作家柴崎友香就很忙,随时都有学生找她合作,因此她的作品被翻译得非常多且快,几乎是同步。而以华文写作的作家如我,则呆坐在翻译工作坊中,不知如何与其他人交流。这点是值得政府在推展华语文学站上世界舞台时应该留意的。 但我毕竟还是对话上了。这里可以分享一个经验:我用了一个看似非常可笑的方法和一位不谙中文的美国学生Derick合作,翻译了我一首科幻组诗——我先把我的诗贴到Google Translation上。眨眼之间好像打翻了铅字架一样,得到一篇非常奇怪的英文文章,我再祭出我的“菜英文”,逐字逐句检视改写,重新组合成一首诗,首重文法、语意正确。有初稿之后再和Derick一字一句解释,从字意到诗意,再由Derick重新“翻译”成英文读者可以接受的英诗的雏型。经几番一来一往,最后才定稿。我发现最后的成品几近“大幅改写”。原来中、英文中的“诗意”,竟是有天渊之别。
八月到了爱荷华后几乎没有任何适应的时间,得要马上进入状况。作家们群体住在一栋复合式建筑的会馆。每个作家来到爱荷华,“必定”要做三件事:第一是参与“今日世界文学”(International Literature Today)这堂课,两位老师Christopher Merrill与Natasha Tiniacos也正是IWP主要的负责人,每个星期一下午会有三个不同国家的作家在课堂上,介绍他们的国家、文化与自身的写作;另一个活动在Shambaugh House,每周五下午的Reading;最后一个活动则是每星期五中午在市立图书馆的公开小型文学讨论会( Panel discussion),议题包含性别、媒体、各国政治对该国作家写作的影响等。
目前为止参与过IWP的作家,有两位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一位是《我的名字叫红》的作者奥罕·帕慕克,据说他当年完全不理会IWP的规则,每天关在旅馆房间闭门写作:另一位则非常的忙,忙到最后只来了IWP两个星期,那就是中国小说家莫言。这些故事都是我从聂华苓女士口中得知的。
每个人的房间都差不多,在这样一个几乎三餐只能吃三明治过活的地方,作家们只好各出奇招,设法以房间里仅有的炊具——微波炉,做出自己家乡特色的料理。不过第一天有位作家竟不知道鸡蛋不能微波,冲出房间大喊他的微波炉爆炸了。基本上这是一个堪称密闭隔绝的环境,作家们从早到晚都生活在一起,三个月不算短的时间可以想见有人谈起了恋爱。因此很多作家事后对爱荷华最深的印象并不是文学,而是交到了很多朋友,或者情人。爱荷华校园算是小而美,草地上可以看见很多松鼠、野兔和野鹿。抵达的时候是秋天,一批批雁子不断地飞来又离去,直到我离开爱荷华,往南避寒的雁子都还没走完。
我的房间刚好在建筑物的正中间,面对着一条密西西比河的支流,风景优美。爱荷华市聚集着许多文学艺术家,作为大学城,文艺风气鼎盛,作家诗人们的reading可以在老人中心大厅、图书馆、书店二楼甚至是酒吧地下室举行,一个星期平均有三四场以上。但也是一个极度冲突的地方——爱荷华市是禁烟与禁酒的。要在清教徒般氛围里诞生伟大的艺术,在我想象中恐怕非常困难。走在爱荷华市的人行道上,手拿啤酒是犯法的,更遑论在校园抽烟。但去年近一半的IWP作家又是爱喝酒又是瘾君子,所以他们一来爱荷华,当务之急便是寻找可以抽烟喝酒又不会被逮到的地方——那正好就在我的窗户外面。白天的爱荷华人人匆忙来去,学生们走路速度极快,又非常安静,没有人说话;但到了晚上,酒吧里满满的都是人,笑语喧哗。
而从我的窗户可以望见那条曾泛滥过整个校园的河,作家们会在不同时段出现在河边,抽烟,沉思,寻找灵感。最常看见塞浦路斯大学前文学院院长Stephanos Stephanides,看似一位老嬉皮,总是卷着烟丝不断地抽;伊拉克作家也是位政治讽刺漫画家,蓄着大胡子,常坐在河边沉思,一边玩手机。
但这三个月活动并不只是在爱荷华,几乎遍及美国各大城市(有时多到“错觉”他们是否拿我们作家作公关),因为我们还得跟不同城市的大学或高中或私人文学机构合作做活动,其间我总共飞了纽约、芝加哥、华盛顿、匹兹堡和纽奥良,做了多场诗歌朗诵。过程当中有很多感受,但我还是要首先感谢聂华苓老师,她今年已经93岁了,诚如她的书名《三生三世》,聂老师真的是培育了台湾整整三代的作家,从余光中到陈克华(也许更年轻一辈也接触了),像是整整活了“三辈子”。香港导演陈安琪拍了关于聂老师的纪录片《三生三世——聂华苓》,值得一看。聂老师总是在家里招待IWP华文作家,她與Paul Engle位于校园半山上的住处仍嗅得到浓浓的文化气息,还有Paul收集的面具。自1967年两人建立起IWP以后,客厅时时冠盖云集,尽是全世界被他们挑选来的优秀作家。我这三个月不知道在她家吃了多少次饭。受邀到聂老师家的华文作家除了我还有来自上海的周嘉宁、新加坡的谢皓光、香港的伍淑贤。皓光写诗,嘉宁跟伍淑贤写小说。直到现在,聂老师的身影仍会在大学里许多重要的场合出现,很难想象她已经93岁了,依然神采奕奕。
诗与翻译
住我对面来自缅甸的诗人Ko Ko Thett英文非常流利,也有英文诗集在美国出版,所以他的Poetry Reading在校园里头极为轰动,挤满了人。这让我反省,一位英文流畅的诗人,与一位英文不怎么样的非英语写作的诗人,诗艺先不论,所受待遇真的有很大的差别。Ko Ko Thett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和冲击,他本人完全是文人作风,每晚混在酒吧喝得烂醉,可是诗写得又那么好。他身上有两件事让我感受深刻:第一是他能无碍使用英文创作;第二件事,则是他同时也有个优秀的Editor帮助书的出版。在这次交流过程中,我察觉到国外跟台湾文坛有不一样的生态,他们的出版编辑的角色非常大,这一点我稍后会再提。
去爱荷华前我原打算准备一些英译诗带去,因为我的诗的翻译实在太少了,在此特别感谢我的救星——暨南大学外国语文学系的系主任林为正教授,担任救火队。有时收到回信的时间往往是台湾的凌晨两三点。
记得我有首纪念好友Allen Yeh的诗,他在1996年因艾滋病过世,这首诗叫《撕标签》。我将英译诗拿给美国的前男友看,他是前波士顿大学的英美文学系主任,他说他不能明白“生病是道场/旁观别人生病是修行”这两句,即使在中文看来十分合理,但在英语,“道场”因日文汉字的拼音而翻成“dojo”,但“dojo”大多指的是武术场所,因此在语言脉络不同的情况下,与“修行”的翻译“cultivation”放在一起,便略显突兀。诸如此类的例子可说多到不胜枚举。 还有一件事让我感到突兀,那就是全程英语朗诵。曾参加过许多国际性的Poetry Reading,包含香港、东京和柏林,类似的场合,诗人惯常都以他的母语念诗,再由译者以本国语言朗诵;可是在美国居然都用英文来读(才发现这是一个“英文中心主义”的国家),相信对一个非英语母语的作家而言,朗读的效果一定大打折扣。
而和IWP作家相处,也发现英文作为一种国际性的语言,“南腔北调”的程度超乎想象。一开始每天早上三十来位作家聚在同一个房间吃早餐,我很惭愧只有亚洲区的英文是我听得懂的(印度除外)。所以即使英文作为共通的语言,但我始终没办法真正跨进去,只能随时间慢慢改善。有趣的是回到台湾后,家里印佣的英文我竟然就全都听懂了。
此外爱荷华大学的音乐系、舞蹈系、戏剧系,也要求IWP的作家给出作品,作为他们公演的材料。35位作家自由选择自己的作品让他们去选,我的作品幸运地被三个系所同时选中。将作品投出去的过程中,我十分挣扎,因为不知道经过翻译后,原意被扭曲多少、失去多少——之前我是一个对英文没有“感受”的人,而相对中文就像张爱玲说的,其实并不需要天才,每个中文字都可以有自己的音乐、色彩、气味、故事与个性,但英文就是拼音文字,对我来说只是一连串的音节。要怎么样才能对另一个语言“有感觉”?IWP结束后,我在Boston见了哈金。哈金是位特别的作家,他母语是中文但是不用中文写作。世界文坛以非母语写作最有名的两位作家,一位是纳博科夫,另一位是康拉德,哈金一直提到这两位作家的名字,他说:“他们可以做到的话,我们也可以做到。一个以华文为母语的作家,并不一定要用华文写作。如果希望你的读者更广,或者你所要表达的内容更直接被西方世界感受,为什么不用英文写作?”这是他的想法。
我最好奇的是在我投出去的作品中哪一首会被挑中。这有点像是投石问路,探测我的诗在西方世界的接受度。结果他们第一次选了《初吻》这首诗。这首诗说的是一个男人吻另一个第一次与男人接吻的异性恋男人,十分戏剧性的内容。朗诵的时候由两位剧场男演员来演出。我才明白,原来他们喜欢有“生活情节”的作品,中文现代诗相对而言比较“情境”而少情节——当然这也可能是我的误解。
后来我在Translation Workshop遇到Derick。他希望跟我合作翻译一首诗,我立刻请教他的中文程度,他说他的母语是英文,第二语言是土耳其文,我惊讶:“你不懂中文,怎么翻译我的诗呢?”他说:“没有关系,我们从Google Translation来进行。”我当场大笑,但也答应了。我先试了几首自己翻译的作品,经逐句解释后他再回给我他的不同版本的翻译。我们首次合作翻译的诗叫《暗恋》(Crush),诗意指暗恋有点像是电梯从60层楼掉下来,那种惊心动魄。第一个版本几乎是直译,但到了第二个版本,则更有音乐性,句法跟语义更接近英文,但已经跟我原诗的句法十分不同了。
两种语言的碰撞思考
底下来谈一首诗的奇遇。在我的作品中,我从不觉得它特别好,这首诗叫作《错误》(Mistake)。《错误》的语法稍微西化,不过它的意象简单且现代,讲述的是每个人一生看似不会犯、却都必犯的各种小小错误,有点幽默也有点都会情调,翻成英文也容易理解。这首诗在舞蹈系被编成了像Pina Bausch的舞蹈——Bausch的舞带有剧场感,所以学生们玩得很开心,也成为公演最受欢迎的舞码。到了纽约大学,一位同样不懂中文的美国学生也请求为我翻译,他根据林为正教授翻译的《错误》又翻了一次,也是几近改写,最大的不同之一是他使用了commuter train取代subway,可能因为美国城市有地铁的不多。后来到了Alphabet City,又有一位妈妈听完我的朗读跑来告诉我,她最喜欢这首《Mistake》。最后在纽约的Poetry House又念了这首诗,再度得到掌声。种种赞美让我总觉得有些奇怪,东、西方对于诗的感受,竟然存在这么大的差别?在这样作品不断地被“再翻译”的过程中,我内心的疑问也越滚越大。琢磨的初步心得是:中文现代诗很普遍地陷在所谓的传统感性循环里,明月清风,小桥流水,用当代白话文诉说着千百年前古人的情感,这样的诗在译为英文时很容易变调为索然无味的散文,或怪异不知所云的天书。以贴近现代人生活的意象和感性来经营中文现代诗,可能才是一首诗能成功英译的王道!
前面提到的塞浦路斯教授Stephanos,轮到他做Poetry Reading时,他希望我跟他合作。他把要读的诗给我,其中有首叫《Dwelling》,他希望我能够翻译成中文,并且帮他朗读出来。Stephanos学富五车,是学者型的诗人,英诗中夹杂了大量拉丁文、希腊文,开头引用了哲学家Boethius的句子,但我总觉得这非常佛家,它说:“会流走的,都是属于时间的;能够在当下存留下来的,就是永恒。”Stephanos将这句话当作副标,这首诗全是整齐的四句一段,也因此翻译成现代中文版本后,总让我有股冲动想把它翻成绝句。我告诉他,这首诗让我想起王维,Stephanos非常惊讶,因为他教授的中国文学课里也包含王维。在书店读完这首诗后,爱荷华文学系教授向我们两人走来,开口也说了那两个咒语般的字:“王维!”诗多么奇妙啊!王维的意象同时贯穿了我们三个人,这也让我反省,不同语言的沟通中,应该可以有一个“沟通格式”,若它具普世美学或感性的架构,那么许多人是可以同时藉由这个格式进入这首诗的,我惊觉原来这“王维格式”也是一种跨语言的沟通方式。
Stephanos的例子讓我重新体会到,我们应该如何从两种语言进行碰撞思考。我跟Derick的翻译持续进行,好不容易交了期中作业上去,指导老师Natasha读完以后不客气地说:“你的诗里面有那么多的‘我爱你’,但在英文诗里我们不说‘I love you’。”我一时语塞。由于我选的是非常难翻译的科幻诗《写给复制人的十二首情歌》,诗中不断重复着“我爱你”,内容讲的是我们看似不断教导着复制人“爱”,但事实上则要质疑,我们口中的爱,究竟有多少是天赋本能,又有多少是后天养成。可是一经翻译,这中间要表达的意旨几乎荡然无存。中文的“我爱你”应该百分之百源自外来语,五四之前的古籍绝对找不到这三个字。太宰治曾说过:“我一旦写到‘爱’字,就什么也写不下去了。”在文学里对于爱,大概实在有太多无能为力的部分。 Natasha又说西方的诗中也有出现大量科学名词而仍然是“诗”的例子,但《写给复制人的十二首情歌》译后读起来却不像“英诗”。Derick之后很认真地尝试了许多不同方法,最后他打破了语言与形式,将每首诗改造得像半图像式的奇形怪状,完整地新译了一次——令人不解地,这样的“改头换面”之后,人人称赞。
在IWP的35位作家中,我的年纪算大(55岁),其他国家的作家都三十出头,也是他们写作风格塑造奠定的黄金时代,令我想急起直追。他们大都以英文写作,对于华人作家的作品,最熟知的竟是谭恩美( Amy Tan)以英文写出的《喜福会》,而不是我们所想的若干大师,叫我不禁思索如何跨越这文化藩篱。在IWP最后的日子我用英文写了一首诗叫《Wild-goose》,写的是在爱荷华住处窗外的雁子,以雁的抵达与飞行来作主轴,当我在纽奥良朗誦这首诗时,也有作家向我表达他的喜爱,也许换了语言可以使脑袋重新格式化,富有新意。想来以英文创作也不是那么难。
“烟丝披里纯”与感性迴圈
对于Bob Dylan得奖一事,爱荷华的老师们有些非常气愤,在Poetry Reading时甚至谣传了Bob Dylan拒领的假新闻,这同时显示,仍有一部分人不能接受一位音乐人获“文学”奖。川普也在美国人的惊讶与痛哭声中当选,且已在不久前宣誓就职。这让我体会到世界正在剧烈转变,这转变同时也包含了文学创作的感性跟角度,来自这31个国家和地区的35位作家各色各样,但都能感受到他们有同一个特质:企图心——他们都不是只把作品定位在自己国家的作家。这也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台湾的作家不应该再把自己限缩在台湾或者华文了。当然还是以台湾出发,因为创作上往往越个人、越民族、越内在的,其实是越普世的——必须警觉的是,内容是否流于“感伤主义”?以我的观点而言,感伤主义其实是写作最大的敌人,而写作真正需要的是灵感——“烟丝披里纯”——这是民国初年时期inspiration的翻译。
另外,我所写的《写给复制人的十二首情歌》灵感源自电影《银翼杀手》 (Blade Runner),这部电影改编自备受争议的科幻小说家Philip K.Dick作品《复制人睡前数的是复制羊吗?》,主角作为复制人,将人性活到极致,如同一位圣人,我被这部电影打动——但当我在课堂上说出Philip K. Dick的名字,底下一阵默然。我才明白对“纯文学界”而言,不仅Bob Dylan的作品不算是文学,就连科幻小说也不能进入正统。我不信邪,后来发现图书馆也有一本献给Philip K. Dick的小说《一个复制人的精神生活》——一个复制人怎么会有“精神生活”呢?这本小说意图挑战的就是这件事。就如同我们不能想象棋王怎么会输给计算机呢?但现实是所有的棋王都输掉了。这让我不禁反省,台湾的作家在选择题材与内容时,是有必要重新思考的。
从前写作总以为依靠的是本能,但其实必须将自己的写作“策略”扩大,因为在文化与文学的世界,“英语中心”已不可否认。从小学习英文到现在,多数人使用英文却似乎还无法掌握英文的“灵魂”。我相信那仰赖某种诀窍,某个窍门打开,裂出一个缝,就像我写《Wild-goose》一样,就容易进入另一个语言与文学的世界。
另一个我想谈的是诗的“感性迴圈”,这是台湾或华文诗人最需要警觉的地方。台湾学校里的文学教育也许做得太好了,所以年轻诗人开始写作时,立刻就援引了痖弦、洛夫、商禽、郑愁予……血源、血脉被看得一清二楚。虽然所有人的创作都是从模仿开始,再一步步凝铸属于自己的风格,但在模仿的过程中,许多人将这些既有的文字感性给内化,这一来会有很大的问题。以前台湾有过许多标榜新古典主义的作品,其实跟宋人的“碧云天黄叶地”相去不远。我最喜欢举的例子是月亮,中国人是最喜欢吟诵月亮的民族,可是也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诗中的月亮会像中国一样单调,全是思乡怀人,成为永远打不破的感性迴圈。西方人的诗相对比较从生活出发,而不是重复既成的意象,英文中的月亮就充满了多样可能,它可能是阴性的、不理性的与情欲的象征,就像我的诗中曾写过的:“月亮是宇宙间最大的一颗迷幻药。”写诗的人的感性往往只是一个迴圈,不断内化着以前诗人做过的事,这是一个危机。
两年前日本诗人谷川俊太郎来过台湾。但他给我的感觉不是“传统诗人”,而是“诗的艺人”。谷川长得矮小,两只眼睛发亮。他有个值得佩服的纪录:全世界唯一因为写诗而过得富足的人。谷川也写歌词,写诗与写歌词毕竟是类似却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他却游刃有余;歌词不能过于个人化,用词也最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词汇,因此他是能雅能俗的。他的诗能使你感受到日文之美,所关注的题材也极为普世:时间、记忆、童年。
但最重要的是他的态度。他将写作视为一项“工艺”,就像木匠将桌子做得牢固又有美感,能卖出它的“价值”,并且必须尽他的“本分”:他必须熟练且有变化地将木材使用纯熟,并提升到艺术的层次。因此写作不单只是一件率性的事。谷川将诗反复琢磨,不断进行改良与研究,如同一名老师傅般,找到不断深入诗创作的方法。所以当我们不断强调“诗是一个个人独特灵魂的展现”时,请大家不要忘记,它同时也是一门人类传承许久的古老文字工艺。当你只一心想表现独有的诗意时,也请别忘了,你所从事的是人类共通承袭数千年的手工艺。
我在IWP绕了一圈回来,明白我个人的中文写作必须再往前跨。在IWP的35位作家身上,你能看见他们多么认真地面向这世界,关注着个人,家国同时也是世界性的议题,积极且企图心旺盛。当然他们的竞争优势某部分源自于出版社掌握大权的优秀编辑,譬如韩国小说家谈到她一本小说的出版,写作所耗费的时间远远比不上与编辑往返协商、修订的时间,若她写一本小说花费两年,那么编辑退稿、增删与修改的时间可能必须花费三到五年;但台湾从不是这样。这让我重新省思,创作者、编辑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或许是相生相克的,当今我们的读者和编辑快速地遗忘了“严肃的阅读”是什么的时候,也间接使“严肃的作家”消失,严肃的文学出版萎缩了……
而在爱荷华,我看见国外的纯文学出版、文学阅读市场却仍是正向的循环中,不禁思考台湾的纯文学是否正陷入了某种危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