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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年)》,明确了未来五年能源监管的目标、重点任务和相关措施,确保放权与监管齐头并进,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服务能源行业科学发展。《计划》明确,国家能源局将重点从六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监管能源政策和规划、项目落实情况;二是加强能源市场秩序监管;三是突出能源垄断环节监管;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和能源供应保障;五是深化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六是加强能源服务民生和普遍服务监管。特别是将加强对能源政策、规划、计划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管,开展能源政策法规执行情况专项调研或检查,对国家能源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开展综合性评价,加强能源项目的全过程监管,防止“未批先建”、“已核未建”和“批建不一”等现象,保障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