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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作为不同于成年人的特殊群体,赋予其拒证权是保障其人权的重要表现,也是减少相关的冤假错案并防止公检机关非法取证,进而实现诉讼之价值目标的有效手段。但是在立法和实践中,赋予未成年人拒证权面临着不可逃避的难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除了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外,改变相关工作人员的取证观念也极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