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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农业部近日提出,含有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复配产品,自2004年6月30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5种高毒农药在农业上使用。为完成这次削减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利用国债项目,已投资50多亿元贴息企业,用于高毒农药的转产和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