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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务院在2007年发文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7年12月,财政部、国资委下发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309号)中规定: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三类执行。第一类为具有资源型特征的17家央企,其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99家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32家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