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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农村建设,需要信息技术和信息性公共服务的支撑;而新农村信息性公共服务实施,不仅需要现代化的通讯设施,还需要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要提高和普及农民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需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发挥信息性公共服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 新农村 信息技术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公共部门提供给整个社会的服务,包括政府公共服务和非营利组织机构提供的服务。而政府公共服务是政府部门为整个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安全和防务、法律和秩序的维护、立法和制定规章条例、公共卫生的维护、环境保护、社会救济、基础及科学研究、义务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是指农村地区为满足农业、农村发展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按其内容可将其分为技术性农村公共服务、信息性农村公共服务和专业性农村公共服务等三大类。新农村建设,需要信息技术和信息性公共服务的支撑。只有较好地将通讯(Communication)技术、计算机(Computer)技术和控制(Control)技术等信息技术应用到广大农村,才能较好地完成新农村建设伟大任务。几年来,我国在农村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在2007年12月28日举行的2007年全国信息技术应用会议上,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肖华司长作了题为“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工作报告,在报告中总结了五年来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展、成效及以后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重点,强调了“积极做好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的试点应用”和“加强信息技术在农村和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陈英副司长,在“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深入开展”的讲话中指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全国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农村信息性建设和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尽管如此,推进新农村信息性建设的任务仍很艰巨,信息性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农村信息性公共服务现状
1.信息化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机构不够健全。主要体现在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数量少,缺少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掌握、应用不够熟练,直接影响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致使农村信息闭塞、生产劳动方式陈旧,观念更新、技术更新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公共服务主体单一,农民现代化水平相对较低。一般来说,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主要由政府、集体、个人、家庭、企业、各种行业协会和其他类型的民间组织等构成的。但是,中国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组织还很不健全、数量也很少、力量非常有限,集体经济的社会服务功能也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做为农村公共服务对象的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和建设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我国9亿农民,尽管人力资源相当丰富,但人力资本含量不足,主要体现在农民知识水平较低,农业劳动技能较低,信息性意识较差,思想观念狭隘,管理模式、管理素质有待提升,接受与反馈市场信息的能力,以及适应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相对较差等。这些差距均需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推进信息化进程和加大信息公共服务力度的前提下逐步改善。
二、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信息性公共服务的基本保障
为农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并构建完善的、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的主要责任,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必要举措。新农村建设要求农业信息化,而广义的农业信息化是指以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实现农业科技、生产、流通和消费信息在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有效传递的过程。狭义的农业信息化是指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把农业科研成果、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供求信息、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国内外农业发展形势以及经济政治形势等知识和信息传递给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以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流通和消费的过程。狭义的农业信息化主要以计算机网络的传播为主,而广义的农业信息化则包括计算机、电视、广播、报纸、电话、现场宣传等手段。无论是广义的还狭义的农业信息化,都需要有现代化的信息设施环境。
为确保农村信息环境建设,各级政府十分重视。2006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性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农村邮政和电信,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在农业部《关于实施“九大行动”的意见》(农发[2006]2号文件)中,提出实施农业科技提升行动的任务,并指出“加快建设电脑、电话、电视‘三电合一’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信息性”的具体方案;中国移动通信也站在全局的高度,立足企业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不断加大“信息网”、“通信网”和“营销网”三网投入,努力营造农村信息环境,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以满足九亿农民需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全面提高农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多予、少取、搞活”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六字方针。然而多予什么?如何多予才能达到搞活农村经济、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笔者认为,多予不仅是资金注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更应该是信息技术和信息传递方面的投入。在农民利用信息技术的初级阶段,政府不仅要承担建立农村市场信息体系、规范信息市场、 整合信息资源、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的重任,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就目前而言,农村信息技术人员一方面是通过建立的各种服务站培训的骨干农民;另一方面是通过“三支一扶”的政策导向,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然而,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和农民信息性水平,必须充分发挥和利用丰富的教育资源优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文件明确指出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并提出“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深化农村教育改革”的农村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思想,而做为农村教育主体的农村教师,他们是农村的知识精英,是发展农村教育的生力军,他们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与新农村信息性建设具有密切的关系,他们了解农村实际,具有较高的文化底蕴、知识水平,容易接收新知识、新技术,也必应成为农村信息技术应用和传播的中坚力量,所以,加强对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力度,对全面提高农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导向,鼓励大学生深入到农村,进行各种信息技术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扩大政府信息服务的范围,使广大农民能够尽快、尽早地掌握信息技术的应用,并能够及时捕捉农业资源环境、农村社会经济、农业生产、农业科教、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市场和农业企业等信息,及时调整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发挥信息性公共服务的作用,才能更好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徐小青:中国农村公共服务[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47-52
[2]阳信生:政府创新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M].湖南: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 期
[3]钱学军.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信息性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5
[关键词] 新农村 信息技术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公共部门提供给整个社会的服务,包括政府公共服务和非营利组织机构提供的服务。而政府公共服务是政府部门为整个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安全和防务、法律和秩序的维护、立法和制定规章条例、公共卫生的维护、环境保护、社会救济、基础及科学研究、义务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是指农村地区为满足农业、农村发展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按其内容可将其分为技术性农村公共服务、信息性农村公共服务和专业性农村公共服务等三大类。新农村建设,需要信息技术和信息性公共服务的支撑。只有较好地将通讯(Communication)技术、计算机(Computer)技术和控制(Control)技术等信息技术应用到广大农村,才能较好地完成新农村建设伟大任务。几年来,我国在农村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在2007年12月28日举行的2007年全国信息技术应用会议上,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肖华司长作了题为“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工作报告,在报告中总结了五年来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展、成效及以后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重点,强调了“积极做好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接收系统的试点应用”和“加强信息技术在农村和农业领域的推广应用”;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陈英副司长,在“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深入开展”的讲话中指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取得成效,全国行政村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农村信息性建设和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尽管如此,推进新农村信息性建设的任务仍很艰巨,信息性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农村信息性公共服务现状
1.信息化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机构不够健全。主要体现在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数量少,缺少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掌握、应用不够熟练,直接影响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致使农村信息闭塞、生产劳动方式陈旧,观念更新、技术更新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公共服务主体单一,农民现代化水平相对较低。一般来说,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主要由政府、集体、个人、家庭、企业、各种行业协会和其他类型的民间组织等构成的。但是,中国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非政府组织还很不健全、数量也很少、力量非常有限,集体经济的社会服务功能也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做为农村公共服务对象的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和建设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我国9亿农民,尽管人力资源相当丰富,但人力资本含量不足,主要体现在农民知识水平较低,农业劳动技能较低,信息性意识较差,思想观念狭隘,管理模式、管理素质有待提升,接受与反馈市场信息的能力,以及适应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相对较差等。这些差距均需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通过推进信息化进程和加大信息公共服务力度的前提下逐步改善。
二、基础设施建设,是新农村信息性公共服务的基本保障
为农村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并构建完善的、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的主要责任,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必要举措。新农村建设要求农业信息化,而广义的农业信息化是指以各种信息传播手段实现农业科技、生产、流通和消费信息在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有效传递的过程。狭义的农业信息化是指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通过计算机网络把农业科研成果、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供求信息、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国内外农业发展形势以及经济政治形势等知识和信息传递给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以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流通和消费的过程。狭义的农业信息化主要以计算机网络的传播为主,而广义的农业信息化则包括计算机、电视、广播、报纸、电话、现场宣传等手段。无论是广义的还狭义的农业信息化,都需要有现代化的信息设施环境。
为确保农村信息环境建设,各级政府十分重视。2006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性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加强农村信息网络建设,发展农村邮政和电信,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在农业部《关于实施“九大行动”的意见》(农发[2006]2号文件)中,提出实施农业科技提升行动的任务,并指出“加快建设电脑、电话、电视‘三电合一’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业信息性”的具体方案;中国移动通信也站在全局的高度,立足企业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不断加大“信息网”、“通信网”和“营销网”三网投入,努力营造农村信息环境,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以满足九亿农民需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全面提高农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多予、少取、搞活”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六字方针。然而多予什么?如何多予才能达到搞活农村经济、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笔者认为,多予不仅是资金注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更应该是信息技术和信息传递方面的投入。在农民利用信息技术的初级阶段,政府不仅要承担建立农村市场信息体系、规范信息市场、 整合信息资源、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的重任,还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就目前而言,农村信息技术人员一方面是通过建立的各种服务站培训的骨干农民;另一方面是通过“三支一扶”的政策导向,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然而,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和农民信息性水平,必须充分发挥和利用丰富的教育资源优势。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文件明确指出了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并提出“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深化农村教育改革”的农村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思想,而做为农村教育主体的农村教师,他们是农村的知识精英,是发展农村教育的生力军,他们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与新农村信息性建设具有密切的关系,他们了解农村实际,具有较高的文化底蕴、知识水平,容易接收新知识、新技术,也必应成为农村信息技术应用和传播的中坚力量,所以,加强对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力度,对全面提高农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导向,鼓励大学生深入到农村,进行各种信息技术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扩大政府信息服务的范围,使广大农民能够尽快、尽早地掌握信息技术的应用,并能够及时捕捉农业资源环境、农村社会经济、农业生产、农业科教、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产品市场和农业企业等信息,及时调整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步实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现代化,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发挥信息性公共服务的作用,才能更好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1]徐小青:中国农村公共服务[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47-52
[2]阳信生:政府创新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M].湖南: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 期
[3]钱学军.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信息性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