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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疆考古;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学术争鸣
[摘要]本文回顾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新疆史前后段(公元前20世纪至前2世纪)的时代发展序列问题,即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问题进行的学术争鸣,从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概念提出的背景、内涵争论和最新研究进展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新疆史前考古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田野考古发掘规模扩大,田野考古方法和操作规程更加科学化。198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自治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都进行了细致的文物普查工作。此前亦有部分区县对辖区文物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批重要的史前遗址和墓葬,有的还进行了试掘和重点发掘。而配合基本建设或科研进行的正式发掘更多。一个地区遗址和墓葬发现、发掘的数量增多,对同一遗址或墓葬的发掘面积比以前也大大增加,有条件的还进行了全面的揭露。考古发掘面积的增大,使得全面准确地认识一个考古遗存的文化特征,及对同一地区的相关遗存进行比较研究成为可能,为深入认识新疆史前历史的发展序列奠定了基础。田野发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考古遗物的采集记录科学完整,增强了材料的科学性和可信度;同时,一些社会科学类和专业的考古期刊杂志相继恢复和创刊,使得大多数考古发掘简报和报告都能够及时编写、发表,促进了考古信息的交流。这些都大大推进了新疆史前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这其中围绕新疆史前后段(公元前20世纪至前2世纪)的时代发展序列问题,即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问题的学术争鸣非常引人注目。
新疆史前后段发展序列的建立是由对新疆彩陶的再认识来实现的。此前,人们依据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丰富的彩陶文化和早期新疆为边疆落后地区的认识,把凡是有彩陶出土的遗址和墓葬全部认定为新石器时代晚期或铜石并用时代,认为新疆的新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公元前5世纪。1982年,陈戈发表《略论新疆的彩陶》一文,他认为:“新疆的彩陶既有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也有铜石并用或铜器时代的,……最后还有铁器时代的”,而新疆彩陶绝对年代的上限为距今3400年,下限在西汉前后。他据此提出,在距今3400年到公元前后,新疆地区经历了新石器时代晚期、铜石并用时代、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把新疆出土铜器的遗址和墓葬明确定为铜器时代遗存,把出土铁器的遗址和墓葬定为铁器时代遗存。
1985年,陈戈在《关于新疆远古文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正式提出了新疆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的概念。他认为新疆境内的青铜时代文化较多,其年代在距今约3500~2500年之间;新疆境内的早期文化中属铁器时代的文化或类型亦较多,其年代大约在距今2500~1700年之间。同年,王炳华在《新疆青铜时代考古文化试析》一文中,通过对此前被认定为新石器时代的考古遗存进行重新定性,认为从公元前2000年起,新疆地区已陆续步入了青铜时代;在公元前1000年前后,新疆青铜文化呈现了相当繁荣的形态,铜器使用相当普遍;进入战国时代后期,新疆出现了铁器,逐步实现了向铁器时代的转化。1987年和1990年,陈戈就新疆史前文化的发展阶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他认为新疆的新石器时代应该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青铜时代大约是在公元前2000~前1000年左右,而从公元前1000年前后开始,新疆已经进入了早期铁器时代。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概念的提出,是考古工作者对新疆早期考古遗存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和研究上的重大突破。
考察当时的学术背景,三个方面的原因引发了这次认识上的变化。首先,田野考古工作的改进,遗址和墓葬的大面积揭露,使考古工作者对遗址和墓葬的文化面貌,特别是铜器、陶器、铁器等遗物的并存关系有了相对准确、全面的把握。在此基础上,学者可以对部分地区早期遗存进行基本的文化类型划分;之后,在碳14测年数据的支持下,对不同类型的遗存有了一个相对的早晚判断。其次,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提出和完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苏秉琦提出了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理论,打破了传统的“中原中心说”对地方考古研究的束缚,也促使新疆的考古工作者摆脱内地史前文化时代发展的认知体系,探索并构建适合新疆考古实际的新的理论框架。最后,研究者对苏联考古研究成果的吸收与借鉴,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早在20世纪40年代,苏联考古学家就建立了中亚北方草原早期考古文化序列,并区分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中国考古界与苏联考古界的交流和对苏联考古研究成果的介绍上世纪5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苏联学者对南西伯利亚和哈萨克斯坦境内史前后段考古遗存的研究——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时代框架体系,文化类型划分和文化特征总结——必然影响到中国学者对新疆考古材料的认识。所有这些都促成了人们通过细致、具体的研究来修正原来对新疆史前文化发展阶段的认识,提出符合新疆实际的史前后段发展序列。
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概念提出后,经过多年的考古实践,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和接受。研究人员在实际考古工作中,主动应用这一概念分析和解决问题,促进了新疆考古研究的深入。但与此同时,对新疆地区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提法,不少人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对其具体内涵、界定、应用等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如:
1993年,水涛提出新疆青铜时代形成于公元前二千纪的下半叶,终结于公元前一千纪的下半叶,经历了10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不同意在青铜时代之后再划出一个早期铁器时代。
安志敏根据遗存文化面貌的差异,把新疆青铜时代划分为三期:前期(约公元前2000~前1500年)、中期(约公元前1500~前1000年)、后期(约公元前1000年~前300年)。他认为“早期铁器时代的提法,暂可从缓。
吕恩国等则认为,大约自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700年前后是新疆地区青铜时代考古文化发生、发展到逐渐过渡到早期铁器时代的时期,青铜时代的发展存在着不平衡现象。
陈光祖把距今4000年至公元前2世纪确定为新疆的金属器时代。他把新疆之金属器时代划定在“自铜器最初出现至公元前2世纪这段时间。……根据铁器的出现情况,可以将新疆之金属器时代划分为两个阶段,早期阶段大致相当于铜石并用时代至青铜时代,晚期阶段大致相当于早期铁器时代”。张川则认为,研究者在是否把出现零星铁器作为划分早期铁器时代的标志上存在分歧,而且无论哪种判断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都难以把握,所以他也倾向于使用金属器时代的概念。
以上这些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以陈戈为代表,把铁器的出现与否作为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划分的标志。第二类 以王炳华为代表,把铁器是否相对普遍使用作为判断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分野的依据;或者不同意早期铁器时代的提法,安志敏、水涛、吕恩国等人基本上持这种观点。第三类以陈光祖、张川等为代表,认为新疆早期考古遗存的发现还不宜使用青铜时代来概括其时代特征,或者难以从考古实践中区分青铜时代或早期铁器时代。
以上第三类观点并不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和认同。这类观点也承认存在着两个前后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因不易区分而放弃使用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的概念。笔者以为不易区分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这样两个阶段,这只能说明前后相衔接的两个时代的过渡非常复杂和不平衡。
第一类和第二类观点争论的焦点有二:其一,早期铁器时代存在与否;其二,如果存在早期铁器时代,应如何界定,即究竟是以铁器的出现为界标,还是以铁器的相对普遍应用为界标。否定早期铁器时代存在的学者,除已经作古的安志敏外,水涛是主要代表。不过,随着考古发现的逐渐增多和相关研究的深入,史前时期的新疆存在一个以铁器的应用为特征的时代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水涛担纲主编的《新疆通史·史前时代》已经单独划出了一个早期铁器时代即为明证。而早期铁器时代的界定才是争论的真正焦点和问题症结所在,虽然这种争论已是在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时代框架之下,但究竟把早期铁器时代划在公元前700年还是公元前1000年,分歧依然较大。
笔者以为,要消弭双方的分歧,首先就要对早期铁器时代概念的内涵做一个双方都承认的规定,否则这种争论将难以停止,而且争论下去的意义也不大。这里我们可以借鉴考古学界对新石器时代概念的内涵规定来对早期铁器时代做一个相应的规定。新石器时代不应该仅仅存在磨制石器,还要有磨制石器得以产生和应用的社会基础,如农业的出现,以及由农业出现引发的定居的生活方式、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宗教信仰的变化,这些社会生活的变化反过来又引发了考古学可以看得见的物质层面的变化,如陶器、礼仪祭祀用品、聚落形态等。因而,我们对新石器时代的内涵包括的内容不限于物质层面的磨制石器、陶器等,还有经济生活方式的变化——农业的出现、聚落规模的扩大等。同理,既然可以称作是早期铁器时代,那么就不应该仅仅存在铁器,还要有生产铁器的冶炼技术和这种技术得以产生与应用的社会基础。因此,我们对早期铁器时代的内涵规定,除了铁器的应用外,还应该有更丰富的内容,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只有包括了这两项内容,早期铁器时代的概念才能成立。当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物质反映是陶器、生产工具和聚落形态,但遗憾的是,把反映生活方式的陶器、居址、墓葬与反映生产方式的生产工具应用地层学和类型学原理纳入到早期铁器时代的界定研究非常罕有,以往的分期界定研究“多主要以碳十四数据和铜、铁器等的有无及多少作为年代判断依据,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明显不足”。因此,以往对早期铁器时代的界定是存在缺陷的。然笔者欣慰地看到,有学者在改进研究方法探索新疆早期铁器时代的问题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2005年,韩建业发表了其《新疆青铜时代一早期铁器时代的分期和谱系》一文(以下简称韩文),运用考古地层学和类型学的基本原理,对整个新疆青铜时代一早期铁器时代文化进行了系统的分期和谱系研究。
韩文第二部分“文化分期”,首先把全疆地区按地理单元的独立性分为10个小区,每个小区依据地层叠压关系,按照类型学原理进行陶器分组;之后,在小区分组的基础上进行总分组和总分期。他把新疆青铜时代一早期铁器时代分为三段五期(第74页表九)。因此,他的分期基础最主要的是陶器的形制演变,碳14数据和铁器、铜器仅作为参考。
韩文第三部分“文化性质”在总分期的基础上,对三大阶段的文化性质进行了对比。他把第一阶段(总第一期)认定为青铜时代,分为六个文化和类型,并从更高层次来看,把天山北路文化和其余五种文化类型进行了文化系统的划分,即占据了全疆大部的中西部“筒形罐文化系统”和偏居一隅的东部“带耳罐文化系统”(第76页)。他把第二阶段(总第二、三、四期)认定为早期铁器时代偏早阶段,分为六个文化和类型,和第三阶段(总第五期)认定为早期铁器时代偏晚阶段,分为四个文化和一组遗存,又都分别划分为西南的“圜底釜文化系统”和东北部的“高颈壶文化系统”,两大系统东强西弱的格局在两个阶段保持了基本的稳定(第79、81页)。不管是第一阶段还是第二、三阶段,韩文在文化系统的划分上,除主要依据陶器风格外,还涉及到了墓葬形态、葬式、农作物种类、生产工具等,并总结出了各个系统所代表的经济方式(第76、79、81页)。
韩文第四部分“来龙去脉和交互关系”,总结了在每个阶段不同文化类型的互动关系和相互影响,并对每个阶段的文化格局进行了论证。
韩文第五部分“结论”,对整个新疆青铜时代一早期铁器时代的文化格局的变化进行了总结,并着重指出了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在经济方式上的差异:“在青铜时代(第一阶段),全疆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畜牧和狩猎经济,同时中南部还存在农业。”“早期铁器时代偏早阶段(第二阶段),……全疆大部由畜牧经济转化为游牧经济,……早期铁器时代偏晚阶段(第三阶段),游牧文化在全疆进一步深入、普及。”(第91页)
纵观韩文,其第一阶段和第二、三阶段划分的依据,除铜器、铁器的有无和陶器形制特征外,还总结了文化系统、文化格局所反映的经济方式等更具分期意义因素上的差异,这样就使得其分期依据更加充分,其对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的划分也更加合理。虽然其划分还缺乏聚落形态这一考古学文化的重要因素——这是由于考古发现的不平衡造成的,但其对早期铁器时代的界定比以往还是更进了一步。
[责任编辑:成彩虹]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摘要]本文回顾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新疆史前后段(公元前20世纪至前2世纪)的时代发展序列问题,即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问题进行的学术争鸣,从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概念提出的背景、内涵争论和最新研究进展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新疆史前考古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田野考古发掘规模扩大,田野考古方法和操作规程更加科学化。198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自治区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都进行了细致的文物普查工作。此前亦有部分区县对辖区文物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批重要的史前遗址和墓葬,有的还进行了试掘和重点发掘。而配合基本建设或科研进行的正式发掘更多。一个地区遗址和墓葬发现、发掘的数量增多,对同一遗址或墓葬的发掘面积比以前也大大增加,有条件的还进行了全面的揭露。考古发掘面积的增大,使得全面准确地认识一个考古遗存的文化特征,及对同一地区的相关遗存进行比较研究成为可能,为深入认识新疆史前历史的发展序列奠定了基础。田野发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对考古遗物的采集记录科学完整,增强了材料的科学性和可信度;同时,一些社会科学类和专业的考古期刊杂志相继恢复和创刊,使得大多数考古发掘简报和报告都能够及时编写、发表,促进了考古信息的交流。这些都大大推进了新疆史前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这其中围绕新疆史前后段(公元前20世纪至前2世纪)的时代发展序列问题,即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问题的学术争鸣非常引人注目。
新疆史前后段发展序列的建立是由对新疆彩陶的再认识来实现的。此前,人们依据中原地区新石器时代丰富的彩陶文化和早期新疆为边疆落后地区的认识,把凡是有彩陶出土的遗址和墓葬全部认定为新石器时代晚期或铜石并用时代,认为新疆的新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公元前5世纪。1982年,陈戈发表《略论新疆的彩陶》一文,他认为:“新疆的彩陶既有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也有铜石并用或铜器时代的,……最后还有铁器时代的”,而新疆彩陶绝对年代的上限为距今3400年,下限在西汉前后。他据此提出,在距今3400年到公元前后,新疆地区经历了新石器时代晚期、铜石并用时代、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把新疆出土铜器的遗址和墓葬明确定为铜器时代遗存,把出土铁器的遗址和墓葬定为铁器时代遗存。
1985年,陈戈在《关于新疆远古文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正式提出了新疆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的概念。他认为新疆境内的青铜时代文化较多,其年代在距今约3500~2500年之间;新疆境内的早期文化中属铁器时代的文化或类型亦较多,其年代大约在距今2500~1700年之间。同年,王炳华在《新疆青铜时代考古文化试析》一文中,通过对此前被认定为新石器时代的考古遗存进行重新定性,认为从公元前2000年起,新疆地区已陆续步入了青铜时代;在公元前1000年前后,新疆青铜文化呈现了相当繁荣的形态,铜器使用相当普遍;进入战国时代后期,新疆出现了铁器,逐步实现了向铁器时代的转化。1987年和1990年,陈戈就新疆史前文化的发展阶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他认为新疆的新石器时代应该为公元前5000~前3000年,青铜时代大约是在公元前2000~前1000年左右,而从公元前1000年前后开始,新疆已经进入了早期铁器时代。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概念的提出,是考古工作者对新疆早期考古遗存认识上的一次飞跃和研究上的重大突破。
考察当时的学术背景,三个方面的原因引发了这次认识上的变化。首先,田野考古工作的改进,遗址和墓葬的大面积揭露,使考古工作者对遗址和墓葬的文化面貌,特别是铜器、陶器、铁器等遗物的并存关系有了相对准确、全面的把握。在此基础上,学者可以对部分地区早期遗存进行基本的文化类型划分;之后,在碳14测年数据的支持下,对不同类型的遗存有了一个相对的早晚判断。其次,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理论的提出和完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苏秉琦提出了考古学文化的区系类型理论,打破了传统的“中原中心说”对地方考古研究的束缚,也促使新疆的考古工作者摆脱内地史前文化时代发展的认知体系,探索并构建适合新疆考古实际的新的理论框架。最后,研究者对苏联考古研究成果的吸收与借鉴,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早在20世纪40年代,苏联考古学家就建立了中亚北方草原早期考古文化序列,并区分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中国考古界与苏联考古界的交流和对苏联考古研究成果的介绍上世纪5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苏联学者对南西伯利亚和哈萨克斯坦境内史前后段考古遗存的研究——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时代框架体系,文化类型划分和文化特征总结——必然影响到中国学者对新疆考古材料的认识。所有这些都促成了人们通过细致、具体的研究来修正原来对新疆史前文化发展阶段的认识,提出符合新疆实际的史前后段发展序列。
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概念提出后,经过多年的考古实践,逐渐被人们所熟知和接受。研究人员在实际考古工作中,主动应用这一概念分析和解决问题,促进了新疆考古研究的深入。但与此同时,对新疆地区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提法,不少人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对其具体内涵、界定、应用等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如:
1993年,水涛提出新疆青铜时代形成于公元前二千纪的下半叶,终结于公元前一千纪的下半叶,经历了10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不同意在青铜时代之后再划出一个早期铁器时代。
安志敏根据遗存文化面貌的差异,把新疆青铜时代划分为三期:前期(约公元前2000~前1500年)、中期(约公元前1500~前1000年)、后期(约公元前1000年~前300年)。他认为“早期铁器时代的提法,暂可从缓。
吕恩国等则认为,大约自公元前2000年到公元前700年前后是新疆地区青铜时代考古文化发生、发展到逐渐过渡到早期铁器时代的时期,青铜时代的发展存在着不平衡现象。
陈光祖把距今4000年至公元前2世纪确定为新疆的金属器时代。他把新疆之金属器时代划定在“自铜器最初出现至公元前2世纪这段时间。……根据铁器的出现情况,可以将新疆之金属器时代划分为两个阶段,早期阶段大致相当于铜石并用时代至青铜时代,晚期阶段大致相当于早期铁器时代”。张川则认为,研究者在是否把出现零星铁器作为划分早期铁器时代的标志上存在分歧,而且无论哪种判断标准在实际操作中都难以把握,所以他也倾向于使用金属器时代的概念。
以上这些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以陈戈为代表,把铁器的出现与否作为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划分的标志。第二类 以王炳华为代表,把铁器是否相对普遍使用作为判断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分野的依据;或者不同意早期铁器时代的提法,安志敏、水涛、吕恩国等人基本上持这种观点。第三类以陈光祖、张川等为代表,认为新疆早期考古遗存的发现还不宜使用青铜时代来概括其时代特征,或者难以从考古实践中区分青铜时代或早期铁器时代。
以上第三类观点并不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和认同。这类观点也承认存在着两个前后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因不易区分而放弃使用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的概念。笔者以为不易区分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这样两个阶段,这只能说明前后相衔接的两个时代的过渡非常复杂和不平衡。
第一类和第二类观点争论的焦点有二:其一,早期铁器时代存在与否;其二,如果存在早期铁器时代,应如何界定,即究竟是以铁器的出现为界标,还是以铁器的相对普遍应用为界标。否定早期铁器时代存在的学者,除已经作古的安志敏外,水涛是主要代表。不过,随着考古发现的逐渐增多和相关研究的深入,史前时期的新疆存在一个以铁器的应用为特征的时代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水涛担纲主编的《新疆通史·史前时代》已经单独划出了一个早期铁器时代即为明证。而早期铁器时代的界定才是争论的真正焦点和问题症结所在,虽然这种争论已是在新疆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的时代框架之下,但究竟把早期铁器时代划在公元前700年还是公元前1000年,分歧依然较大。
笔者以为,要消弭双方的分歧,首先就要对早期铁器时代概念的内涵做一个双方都承认的规定,否则这种争论将难以停止,而且争论下去的意义也不大。这里我们可以借鉴考古学界对新石器时代概念的内涵规定来对早期铁器时代做一个相应的规定。新石器时代不应该仅仅存在磨制石器,还要有磨制石器得以产生和应用的社会基础,如农业的出现,以及由农业出现引发的定居的生活方式、社会组织方式的变化,宗教信仰的变化,这些社会生活的变化反过来又引发了考古学可以看得见的物质层面的变化,如陶器、礼仪祭祀用品、聚落形态等。因而,我们对新石器时代的内涵包括的内容不限于物质层面的磨制石器、陶器等,还有经济生活方式的变化——农业的出现、聚落规模的扩大等。同理,既然可以称作是早期铁器时代,那么就不应该仅仅存在铁器,还要有生产铁器的冶炼技术和这种技术得以产生与应用的社会基础。因此,我们对早期铁器时代的内涵规定,除了铁器的应用外,还应该有更丰富的内容,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只有包括了这两项内容,早期铁器时代的概念才能成立。当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物质反映是陶器、生产工具和聚落形态,但遗憾的是,把反映生活方式的陶器、居址、墓葬与反映生产方式的生产工具应用地层学和类型学原理纳入到早期铁器时代的界定研究非常罕有,以往的分期界定研究“多主要以碳十四数据和铜、铁器等的有无及多少作为年代判断依据,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明显不足”。因此,以往对早期铁器时代的界定是存在缺陷的。然笔者欣慰地看到,有学者在改进研究方法探索新疆早期铁器时代的问题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2005年,韩建业发表了其《新疆青铜时代一早期铁器时代的分期和谱系》一文(以下简称韩文),运用考古地层学和类型学的基本原理,对整个新疆青铜时代一早期铁器时代文化进行了系统的分期和谱系研究。
韩文第二部分“文化分期”,首先把全疆地区按地理单元的独立性分为10个小区,每个小区依据地层叠压关系,按照类型学原理进行陶器分组;之后,在小区分组的基础上进行总分组和总分期。他把新疆青铜时代一早期铁器时代分为三段五期(第74页表九)。因此,他的分期基础最主要的是陶器的形制演变,碳14数据和铁器、铜器仅作为参考。
韩文第三部分“文化性质”在总分期的基础上,对三大阶段的文化性质进行了对比。他把第一阶段(总第一期)认定为青铜时代,分为六个文化和类型,并从更高层次来看,把天山北路文化和其余五种文化类型进行了文化系统的划分,即占据了全疆大部的中西部“筒形罐文化系统”和偏居一隅的东部“带耳罐文化系统”(第76页)。他把第二阶段(总第二、三、四期)认定为早期铁器时代偏早阶段,分为六个文化和类型,和第三阶段(总第五期)认定为早期铁器时代偏晚阶段,分为四个文化和一组遗存,又都分别划分为西南的“圜底釜文化系统”和东北部的“高颈壶文化系统”,两大系统东强西弱的格局在两个阶段保持了基本的稳定(第79、81页)。不管是第一阶段还是第二、三阶段,韩文在文化系统的划分上,除主要依据陶器风格外,还涉及到了墓葬形态、葬式、农作物种类、生产工具等,并总结出了各个系统所代表的经济方式(第76、79、81页)。
韩文第四部分“来龙去脉和交互关系”,总结了在每个阶段不同文化类型的互动关系和相互影响,并对每个阶段的文化格局进行了论证。
韩文第五部分“结论”,对整个新疆青铜时代一早期铁器时代的文化格局的变化进行了总结,并着重指出了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在经济方式上的差异:“在青铜时代(第一阶段),全疆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畜牧和狩猎经济,同时中南部还存在农业。”“早期铁器时代偏早阶段(第二阶段),……全疆大部由畜牧经济转化为游牧经济,……早期铁器时代偏晚阶段(第三阶段),游牧文化在全疆进一步深入、普及。”(第91页)
纵观韩文,其第一阶段和第二、三阶段划分的依据,除铜器、铁器的有无和陶器形制特征外,还总结了文化系统、文化格局所反映的经济方式等更具分期意义因素上的差异,这样就使得其分期依据更加充分,其对青铜时代和早期铁器时代的划分也更加合理。虽然其划分还缺乏聚落形态这一考古学文化的重要因素——这是由于考古发现的不平衡造成的,但其对早期铁器时代的界定比以往还是更进了一步。
[责任编辑:成彩虹]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