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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一张民国十年上海中华书局为纪念“双十节”(民国政府国庆日)发行的一种代金券,现介绍给大家。
此券为纸质套色两面印刷,长19.8厘米,宽13.5厘米,最上面是编号:NO001543。绿色花纹边框内上部花圈中印有红字“三十节纪念”。何谓“三十节”,票中又有说明:“民国十年十月十日为我国第十次国庆,平年为双十节,今年却是三十节,敝局特赠纪念券以志不谖。”
下部中间印“国币贰拾圆整”,上面盖有一枚发行印,两边从右到左印有细则,依次为:
一、凭券购左列各物,照左列实价计算。此券可价现金二十元之用(邮费另加)。甲:四部读本(预约实价八十元);乙:国音留声机片(今购机片实价七十四元,单购片子四十元,机器向不单售);丙:柯提拿英语留声机片(合购机片实价一百六十元,单购片子一百二十元。机器向不单售)。
二、此券用至中华民国十年底止,外埠以邮局寄出日印为凭。
三、此券限用上海棋盘街四马路中华书局总店,其余分局及经售处概不适用。四、此券如有污损涂改一概无效。
五、反面请签字盖章。
六、除第一条所举各物外,购买他物概不适用。
中华民国十年十月十日,上海中华书局有限公司。背面线框外另有“(注意)每券一张购物一件,两券购物两件,余类推。不将找付银及邮费汇下者无效。一券购物两件、两券以上购物一件者亦无效。”框内有“购物品名、找付银数、邮费、收件地址、购物人”等。
从内容可知,此券为纪念“三十节”从十月十日至十二月底总计发行两个月,只限上海棋盘街四马路中华书局总店适用。此券可能当时就已少见,又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岁月,保存至今实为不易。
(责编:丁丑)
此券为纸质套色两面印刷,长19.8厘米,宽13.5厘米,最上面是编号:NO001543。绿色花纹边框内上部花圈中印有红字“三十节纪念”。何谓“三十节”,票中又有说明:“民国十年十月十日为我国第十次国庆,平年为双十节,今年却是三十节,敝局特赠纪念券以志不谖。”
下部中间印“国币贰拾圆整”,上面盖有一枚发行印,两边从右到左印有细则,依次为:
一、凭券购左列各物,照左列实价计算。此券可价现金二十元之用(邮费另加)。甲:四部读本(预约实价八十元);乙:国音留声机片(今购机片实价七十四元,单购片子四十元,机器向不单售);丙:柯提拿英语留声机片(合购机片实价一百六十元,单购片子一百二十元。机器向不单售)。
二、此券用至中华民国十年底止,外埠以邮局寄出日印为凭。
三、此券限用上海棋盘街四马路中华书局总店,其余分局及经售处概不适用。四、此券如有污损涂改一概无效。
五、反面请签字盖章。
六、除第一条所举各物外,购买他物概不适用。
中华民国十年十月十日,上海中华书局有限公司。背面线框外另有“(注意)每券一张购物一件,两券购物两件,余类推。不将找付银及邮费汇下者无效。一券购物两件、两券以上购物一件者亦无效。”框内有“购物品名、找付银数、邮费、收件地址、购物人”等。
从内容可知,此券为纪念“三十节”从十月十日至十二月底总计发行两个月,只限上海棋盘街四马路中华书局总店适用。此券可能当时就已少见,又经过近一个世纪的漫长岁月,保存至今实为不易。
(责编:丁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