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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被正式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学科为建筑学、土木工程2个一级学科,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9个二级学科专业。并将于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这是该校办学层次的重大飞跃,在该校办学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几代建院人的梦想终于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