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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社会工作者是社会福利的传送者,也是社会政策的实施者,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价值观和方法,与精准扶贫有很多契合的地方,对促进与整合目前精准扶贫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研究根据精准扶贫的现行做法及其问题,以扶贫对象的角度和政府的角度出发分析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必要性,试图利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介入精准扶贫,使精准扶贫政策实现政府、社会工作、贫困者的有效互动。
关键词 精准扶贫 社会工作 介入
作者简介:鲁晓妮,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社会政策、社区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087
一、 精准扶贫的现行做法及其问题
(一)精准扶贫的实践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富差距不断加剧,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扶贫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精准扶贫政策,该政策旨在让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然而部分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首先,在政府方面,部分政府官员把精准扶贫工作当作政绩工作来做,导致扶贫效果没有凸显出来;其次,在确定扶贫对象时程序不规范,过程不公开,以至于扶贫资金的投入与成果的产出不对称;最后,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了解不足。这些问题都制约着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1.精准扶贫的实施者:不够精准
精准扶贫政策出台以来,群众对这一政策有较高的评价,认可度较高,但是群众对精准扶贫实施者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方式,方法方面满意度并不是很高,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精准扶贫的实施者在实施的过程中缺乏重点和针对性。不同贫困户在贫困表现、贫困根源、贫困特点和贫困需求等方面存在差别,应该采取不同措施, 但目前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把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满足基本保障的物质条件作为重点,这种扶贫措施确实是从贫困地区人们的实际需要出发,然而忽视了贫困者的自主性、能动性和技能等方面的发展。二是精准扶贫的实施者在制定政策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精准扶贫的实施者认为其所实施的扶贫方法,符合贫困者的现实情况,将精准扶贫的物资交给贫困者就能达到预期效果。
2.精准扶贫的对象:自主性不强
精准扶贫对象对精准扶贫政策的了解是实现精准扶贫的一个基础因素,然而部分精准扶贫对象对精准扶贫政策了解甚少,有部分对象甚至不知道精准扶贫这一政策,导致对精准扶贫的认可度不高。另外,扶贫对象混淆了精准扶贫与低保的概念,认为精准扶贫属于低保的一种,是国家对他们的一种单项的帮助,和自己本身没有多大的关系。精准扶贫对象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片面化认识严重制约了精准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精准扶贫的效果。一是认为扶贫开发项目不能给自己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与自己关系不大,所以很少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二是对自身的权利和能力缺乏正确认识,一味地依靠政府给予的帮助。
(二)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1.程序不规范
精准扶贫程序的规范性是顺利实施精准扶贫的关键。这一程序规范性的前提条件是实施过程的专业性,这要求实施者要对贫困者的信息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其所面临的问题有一个很准确的评估,对实施的目标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方可制定出合理规范的程序。然而部分精准扶贫的实施者对精准扶贫对象的确立程序并不是很合理,部分地方虽然制定了一些标准,有固定的程序,但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不公开不透明,甚至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造假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扶贫工作的公平、公正,那些真正需要扶贫的对象反而得不到帮助,导致贫困者越来越不信任精准扶贫的实施者,严重影响了精准扶贫的实施效果。
2.后期管理、跟进不足
精准扶贫的后期管理和跟进有利于提高和巩固精准扶贫的成效,而目前的精准扶贫实施者在扶贫结束后,鲜有进行后期的跟进与管理工作。精准扶贫的实施者在扶贫过程中会做一些记录和收集一些信息,但没有把这些资料进行合理利用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是一部分扶贫干部潜意识里认为扶贫工作很难出成绩,导致他们不认真落实工作,应付差事。 可见,有部分扶贫者把精准扶贫当作一项任务,没有很好的利用在实施过程中所收集到的一些信息,这样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实施当中的问题,不能及时进行纠正,影响扶贫效果。另外,很多实施者在对扶贫对象的扶贫实施结束后,没有进行及时跟进、总结、定期回访等,导致有部分扶贫对象又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这样扶贫就缺乏持续性,影响扶贫效果的长远性。
二、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一)对于扶贫对象:激发潜能
精准扶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扶贫对象是主体,是内因,要使扶贫工作有效果,需要主体发挥作用,内因起作用。而现行的扶贫方式侧重于对扶贫对象的物质层面的帮助和改善,忽视了对个人潜能的挖掘,大多数贫困对象也形成了依賴政府资助的习惯,想通过政府的帮扶,来维持基本的生活,逐渐对政府产生依赖心理,致使个体不能从自身出发去改变自己的状况。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介入精准扶贫,一方面是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出发,注重挖掘贫困者自身的潜能,发挥个体的优势和能力,促成贫困者主动去脱贫。另一方面运用社会工作的优势视角理论去提升贫困者的自信心,即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每个个体都有无限的资源,都有能力改变自身目前的状况,积极去发挥自身潜能,不断去改变个体所处的环境,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进而实现自主脱贫,互助脱贫。
(二)对于政府:提高效率
长期以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主要由政府来主导,且国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尤其是社会服务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国家扶贫政策主要由政府工作人员完成,但政策制定者对扶贫对象所在的环境没有深入的了解,故制定的政策难免会不符合实际情况,造成资源的浪费。另外,这些政策的执行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很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从事着非专业的工作。再者,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使一些人钻空子,真正贫困的人没有得到帮助,而一些所谓的政府工作人员的“熟人”得到了政策的实惠,导致人情扶贫现象严重。社会工作介入以后,有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对扶贫对象和其所在的环境进行评估,根据特定的对象制定特定的扶贫计划,实施动态帮扶,政府主要起一个引导,监督的作用,具体的扶贫执行过程由社会工作者完成,这样就大大的提高了政府的效率。
关键词 精准扶贫 社会工作 介入
作者简介:鲁晓妮,甘肃政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社会政策、社区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7.087
一、 精准扶贫的现行做法及其问题
(一)精准扶贫的实践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富差距不断加剧,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扶贫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精准扶贫政策,该政策旨在让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然而部分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不乐观。首先,在政府方面,部分政府官员把精准扶贫工作当作政绩工作来做,导致扶贫效果没有凸显出来;其次,在确定扶贫对象时程序不规范,过程不公开,以至于扶贫资金的投入与成果的产出不对称;最后,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了解不足。这些问题都制约着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1.精准扶贫的实施者:不够精准
精准扶贫政策出台以来,群众对这一政策有较高的评价,认可度较高,但是群众对精准扶贫实施者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方式,方法方面满意度并不是很高,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精准扶贫的实施者在实施的过程中缺乏重点和针对性。不同贫困户在贫困表现、贫困根源、贫困特点和贫困需求等方面存在差别,应该采取不同措施, 但目前在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把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满足基本保障的物质条件作为重点,这种扶贫措施确实是从贫困地区人们的实际需要出发,然而忽视了贫困者的自主性、能动性和技能等方面的发展。二是精准扶贫的实施者在制定政策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精准扶贫的实施者认为其所实施的扶贫方法,符合贫困者的现实情况,将精准扶贫的物资交给贫困者就能达到预期效果。
2.精准扶贫的对象:自主性不强
精准扶贫对象对精准扶贫政策的了解是实现精准扶贫的一个基础因素,然而部分精准扶贫对象对精准扶贫政策了解甚少,有部分对象甚至不知道精准扶贫这一政策,导致对精准扶贫的认可度不高。另外,扶贫对象混淆了精准扶贫与低保的概念,认为精准扶贫属于低保的一种,是国家对他们的一种单项的帮助,和自己本身没有多大的关系。精准扶贫对象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片面化认识严重制约了精准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精准扶贫的效果。一是认为扶贫开发项目不能给自己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与自己关系不大,所以很少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二是对自身的权利和能力缺乏正确认识,一味地依靠政府给予的帮助。
(二)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1.程序不规范
精准扶贫程序的规范性是顺利实施精准扶贫的关键。这一程序规范性的前提条件是实施过程的专业性,这要求实施者要对贫困者的信息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其所面临的问题有一个很准确的评估,对实施的目标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方可制定出合理规范的程序。然而部分精准扶贫的实施者对精准扶贫对象的确立程序并不是很合理,部分地方虽然制定了一些标准,有固定的程序,但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不公开不透明,甚至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造假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扶贫工作的公平、公正,那些真正需要扶贫的对象反而得不到帮助,导致贫困者越来越不信任精准扶贫的实施者,严重影响了精准扶贫的实施效果。
2.后期管理、跟进不足
精准扶贫的后期管理和跟进有利于提高和巩固精准扶贫的成效,而目前的精准扶贫实施者在扶贫结束后,鲜有进行后期的跟进与管理工作。精准扶贫的实施者在扶贫过程中会做一些记录和收集一些信息,但没有把这些资料进行合理利用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是一部分扶贫干部潜意识里认为扶贫工作很难出成绩,导致他们不认真落实工作,应付差事。 可见,有部分扶贫者把精准扶贫当作一项任务,没有很好的利用在实施过程中所收集到的一些信息,这样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实施当中的问题,不能及时进行纠正,影响扶贫效果。另外,很多实施者在对扶贫对象的扶贫实施结束后,没有进行及时跟进、总结、定期回访等,导致有部分扶贫对象又恢复到了以前的状态,这样扶贫就缺乏持续性,影响扶贫效果的长远性。
二、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一)对于扶贫对象:激发潜能
精准扶贫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扶贫对象是主体,是内因,要使扶贫工作有效果,需要主体发挥作用,内因起作用。而现行的扶贫方式侧重于对扶贫对象的物质层面的帮助和改善,忽视了对个人潜能的挖掘,大多数贫困对象也形成了依賴政府资助的习惯,想通过政府的帮扶,来维持基本的生活,逐渐对政府产生依赖心理,致使个体不能从自身出发去改变自己的状况。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介入精准扶贫,一方面是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理念出发,注重挖掘贫困者自身的潜能,发挥个体的优势和能力,促成贫困者主动去脱贫。另一方面运用社会工作的优势视角理论去提升贫困者的自信心,即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优势,每个个体都有无限的资源,都有能力改变自身目前的状况,积极去发挥自身潜能,不断去改变个体所处的环境,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进而实现自主脱贫,互助脱贫。
(二)对于政府:提高效率
长期以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主要由政府来主导,且国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尤其是社会服务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国家扶贫政策主要由政府工作人员完成,但政策制定者对扶贫对象所在的环境没有深入的了解,故制定的政策难免会不符合实际情况,造成资源的浪费。另外,这些政策的执行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很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培训,从事着非专业的工作。再者,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使一些人钻空子,真正贫困的人没有得到帮助,而一些所谓的政府工作人员的“熟人”得到了政策的实惠,导致人情扶贫现象严重。社会工作介入以后,有专门的社会工作者对扶贫对象和其所在的环境进行评估,根据特定的对象制定特定的扶贫计划,实施动态帮扶,政府主要起一个引导,监督的作用,具体的扶贫执行过程由社会工作者完成,这样就大大的提高了政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