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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茶杯、塑料水桶、塑料奶瓶、塑料豆浆机……塑料制品俨然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但就是在这种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并且日常利用率极高的材料中,却隐藏着可能危害人们健康的物质。
欧盟从今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欧盟认为,双酚A在加热时会析出到食物和饮料当中,它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影响婴儿的发育以及免疫力,甚至会诱发癌症。
提起双酚A,人们可能感到非常陌生,但是这种物质却广泛地应用于日常消费品中。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对6岁以上的美国人进行过调查,93%的尿液中发现有双酚A的存在。有美国研究者说:“如果你的身体中没有双酚A,那你简直就不是生活在现代世界里。”
双酚A全称双酚基丙烷(BPA),是生产聚碳酸酯的重要原料。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苑会林告诉记者,凡是塑料制品底部标有PC标志的,或者是一个三角形中标有“7”或者“58”的,产品中就存在双酚A。
含双酚A的塑料制品在水中状态较为稳定,若加热至150℃,双酚A就会溶解,与油、酸等材质相遇也容易析出。所以反复消毒、灌入滚烫的沸水、放进微波炉里加热等都会造成双酚A溶出量迅速增加。实验表明,塑料瓶装上沸水时双酚A的释放速度会比在室温下增加54倍。
目前,我国适用于PC制品的现行国家标准是《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其中对双酚A用量规定:一升蒸馏水中酚含量要小于或等于0.05mg。而在欧盟对婴儿奶瓶禁用双酚A后,卫生部近日也举行食品添加剂新闻通气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李宁表示,目前中国正在清理包装材料,并出台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未来婴幼儿奶瓶不能使用双酚A。
既然奶瓶中的双酚A被列入禁用名单,但是为什么市面上还广泛存在着双酚A的其他制品呢,比如太空杯、水杯等?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告诉记者,人们对于双酚A毒性的讨论很早就有了,并且一直有争议。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曾于2008年撰写过一份报告草案声称它是安全的,但不久之后,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下属的国家毒理学规划处认为,双酚A会引起“一些担心”,并提出双酚A对“胎儿、婴儿和儿童的大脑、行为和前列腺有潜在影响”。
并且早在1998年,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的遗传学家也曾发现,被注射双酚A的雌性小鼠存在严重的生殖问题,还会产生有缺陷的卵子,这种情况会影响小鼠三代。此前也有动物实验发现,双酚A或与乳腺、前列腺及生殖系统疾病有关,还能诱发某些癌症。
“但是,这些研究一直都处于动物实验的阶段,而且迄今没有充足证据证明人体因摄取PC制品释放的双酚A而受到伤害。并且传统的毒理学观点认为,有毒物质剂量的大小决定危害程度。在日常生活环境中成人接触的双酚A的浓度很低,不足以构成对人体的危害。所以目前只有奶瓶中的双酚A被禁止了。”苑会林告诉记者。
董金狮说,婴儿接触双酚A的几率明显大大超过成人。如果婴儿在断奶前一直使用含有双酚A的奶瓶,并作为其哺乳的唯一方式的话,双酚A在他们体内的剂量就会相当大。就像一名欧盟官员说的:由于双酚A的危害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就其以上的这一特性必须采取有效、充分的行动。这样做是为了进一步减少双酚A对人体的危害,尤其是对婴儿的危害。在他们看来,尽管仍存争议,但是双酚A可能存在的对婴儿的危害就足以使它进入禁用的名单。
所以欧盟以及很多国家,近些年纷纷将双酚A列为婴儿奶瓶中的禁用物。2008年,加拿大首先宣布双酚A为有毒化学物质,并禁止在婴儿奶瓶的制作过程中使用双酚A。美国也于2009年3月提案禁止在“可重复使用的食品容器”和“其他食品容器”中使用双酚A。
反观我国,虽然目前也出台了禁用双酚A的征求意见稿,但是在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设计上,很少能走在别国之前,而像禁止双酚A这样未雨绸缪的禁令更是少之又少。
董金狮说,欧盟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素来以严格著称,但是禁用双酚A,也需要有背后的技术支撑。目前,PES、PPSU等新的材料被研制出来,它们更耐高温也更安全。这些技术的进步使饱受争议的双酚A可以被替代。而我国目前不具备生产这些新材料的技术,这也导致我国不敢贸然率先禁止使用双酚A。
此外,在董金狮看来,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制度管理。虽然目前政府开始重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等法规也已经颁布。但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是要落在实处。
比如更新一项标准,需要大量的实验数据来支撑,而目前我国对各种标准的经费投入不够,有时只有3~5万的拨款,这样就无法获得足够的实验数据。除了政府拨款外,有时经费还需要由制定标准的单位自行筹集,这样的话制定标准的单位就会吸纳企业进行参与制定。这就意味着,标准中难免会掺杂进企业的利益考量,从而导致标准的不科学和不公正。所以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贸然更改标准,科学性得不到保证,同时也会引起各方的质疑。所以在标准制定上,我国默认的做法就是“宁可缺失标准,也不产生新标准”。
而在国外,标准的制定主要是靠政府的资金支持。像欧盟、美国等国家每隔3~5年还要对已有标准进行更新,如果发现了新的材料,或者有害物质就会体现在更新的标准中。这种做法是很科学的,因为科技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标准也要随着科学的发展不断更新,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而我国关于PC制品的标准是1992年出台的,至今没有任何修改,现在的情况就好比“魔”已经很高了,但是“道”却始终不变。所以在标准的制定方面,后期的不断追踪更新更加重要。“只有克服了这些不足,今后才不会出现类似双酚A这样的,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我国总落于人后的状况。”董金狮说。
欧盟从今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成员国。欧盟认为,双酚A在加热时会析出到食物和饮料当中,它可能扰乱人体代谢过程,影响婴儿的发育以及免疫力,甚至会诱发癌症。
提起双酚A,人们可能感到非常陌生,但是这种物质却广泛地应用于日常消费品中。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曾对6岁以上的美国人进行过调查,93%的尿液中发现有双酚A的存在。有美国研究者说:“如果你的身体中没有双酚A,那你简直就不是生活在现代世界里。”
双酚A全称双酚基丙烷(BPA),是生产聚碳酸酯的重要原料。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苑会林告诉记者,凡是塑料制品底部标有PC标志的,或者是一个三角形中标有“7”或者“58”的,产品中就存在双酚A。
含双酚A的塑料制品在水中状态较为稳定,若加热至150℃,双酚A就会溶解,与油、酸等材质相遇也容易析出。所以反复消毒、灌入滚烫的沸水、放进微波炉里加热等都会造成双酚A溶出量迅速增加。实验表明,塑料瓶装上沸水时双酚A的释放速度会比在室温下增加54倍。
目前,我国适用于PC制品的现行国家标准是《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卫生标准》,其中对双酚A用量规定:一升蒸馏水中酚含量要小于或等于0.05mg。而在欧盟对婴儿奶瓶禁用双酚A后,卫生部近日也举行食品添加剂新闻通气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李宁表示,目前中国正在清理包装材料,并出台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未来婴幼儿奶瓶不能使用双酚A。
既然奶瓶中的双酚A被列入禁用名单,但是为什么市面上还广泛存在着双酚A的其他制品呢,比如太空杯、水杯等?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告诉记者,人们对于双酚A毒性的讨论很早就有了,并且一直有争议。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曾于2008年撰写过一份报告草案声称它是安全的,但不久之后,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下属的国家毒理学规划处认为,双酚A会引起“一些担心”,并提出双酚A对“胎儿、婴儿和儿童的大脑、行为和前列腺有潜在影响”。
并且早在1998年,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的遗传学家也曾发现,被注射双酚A的雌性小鼠存在严重的生殖问题,还会产生有缺陷的卵子,这种情况会影响小鼠三代。此前也有动物实验发现,双酚A或与乳腺、前列腺及生殖系统疾病有关,还能诱发某些癌症。
“但是,这些研究一直都处于动物实验的阶段,而且迄今没有充足证据证明人体因摄取PC制品释放的双酚A而受到伤害。并且传统的毒理学观点认为,有毒物质剂量的大小决定危害程度。在日常生活环境中成人接触的双酚A的浓度很低,不足以构成对人体的危害。所以目前只有奶瓶中的双酚A被禁止了。”苑会林告诉记者。
董金狮说,婴儿接触双酚A的几率明显大大超过成人。如果婴儿在断奶前一直使用含有双酚A的奶瓶,并作为其哺乳的唯一方式的话,双酚A在他们体内的剂量就会相当大。就像一名欧盟官员说的:由于双酚A的危害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就其以上的这一特性必须采取有效、充分的行动。这样做是为了进一步减少双酚A对人体的危害,尤其是对婴儿的危害。在他们看来,尽管仍存争议,但是双酚A可能存在的对婴儿的危害就足以使它进入禁用的名单。
所以欧盟以及很多国家,近些年纷纷将双酚A列为婴儿奶瓶中的禁用物。2008年,加拿大首先宣布双酚A为有毒化学物质,并禁止在婴儿奶瓶的制作过程中使用双酚A。美国也于2009年3月提案禁止在“可重复使用的食品容器”和“其他食品容器”中使用双酚A。
反观我国,虽然目前也出台了禁用双酚A的征求意见稿,但是在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设计上,很少能走在别国之前,而像禁止双酚A这样未雨绸缪的禁令更是少之又少。
董金狮说,欧盟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素来以严格著称,但是禁用双酚A,也需要有背后的技术支撑。目前,PES、PPSU等新的材料被研制出来,它们更耐高温也更安全。这些技术的进步使饱受争议的双酚A可以被替代。而我国目前不具备生产这些新材料的技术,这也导致我国不敢贸然率先禁止使用双酚A。
此外,在董金狮看来,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制度管理。虽然目前政府开始重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等法规也已经颁布。但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是要落在实处。
比如更新一项标准,需要大量的实验数据来支撑,而目前我国对各种标准的经费投入不够,有时只有3~5万的拨款,这样就无法获得足够的实验数据。除了政府拨款外,有时经费还需要由制定标准的单位自行筹集,这样的话制定标准的单位就会吸纳企业进行参与制定。这就意味着,标准中难免会掺杂进企业的利益考量,从而导致标准的不科学和不公正。所以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贸然更改标准,科学性得不到保证,同时也会引起各方的质疑。所以在标准制定上,我国默认的做法就是“宁可缺失标准,也不产生新标准”。
而在国外,标准的制定主要是靠政府的资金支持。像欧盟、美国等国家每隔3~5年还要对已有标准进行更新,如果发现了新的材料,或者有害物质就会体现在更新的标准中。这种做法是很科学的,因为科技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标准也要随着科学的发展不断更新,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而我国关于PC制品的标准是1992年出台的,至今没有任何修改,现在的情况就好比“魔”已经很高了,但是“道”却始终不变。所以在标准的制定方面,后期的不断追踪更新更加重要。“只有克服了这些不足,今后才不会出现类似双酚A这样的,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我国总落于人后的状况。”董金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