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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8日,龙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暂停上市六年之久的*ST大通(000038.SZ)复牌,当日大涨37%。5月14日,*ST大通摘帽后变身深大通,主业转型为房地产,受其影响股价当日涨停。
在暂停上市期间的2008年1月28日,通过债务重组、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亚星”)向*ST大通赠与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83%的股权和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
按照规划,除了上述资产外,旗下朱家洼社区改造地块和山东头地块均将注入上市公司,但是由于受到崂山区政府的干预,上述资产的注入再生变数。在经过曲折而复杂的挂牌竞拍和终止挂牌竞拍后,当地政府与另一家房地产公司违背正常程序时隔七年达成转让协议。
5月21日,山东高院下发(2013)鲁民一初字第12-2号查封朱家洼土地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范围包括: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以南、仙霞岭路以北、云岭路以东、松岭路以西,挂牌编号为06-31#-2号、面积为82722平方米的土地;挂牌编号为06-31-3号、面积为36815.05平方米的土地。查封期为2013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0日。
一场看似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纠纷,却因崂山区政府的介入而变得扑朔迷离。
政府干预 一波三折
2001年9月15日,青岛市崂山区国土资源局与亚星签订《青岛市崂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约协议》(青崂土预字(2001)第68号),约定向亚星出让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朱家洼村整村改造项目193000平方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费用总计1.88亿元,使用年限50年。协议签订后亚星依约向崂山国土局支付预约金及土地款300万元。
2001年12月22日,青岛市崂山区发展计划局给亚星下发的《关于朱家洼旧村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中称,朱家洼项目总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改造所需资金由亚星自筹。
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在亚星于2002年办齐朱家洼项目的全套手续之后,崂山区政府却没有配合亚星进行该项目的开发。
亚星一名高管告诉《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在2003年至2004年间公司多次发函给崂山区政府,要求其办理相关手续,但当地政府总是敷衍推诿。自2005年开始,崂山区政府不顾此前崂山区国土资源局与亚星所签署的协议,将朱家洼项目的开发权转让给青岛领世华府公司(下称“领世华府”),2006年基本筹备完毕并开始定向挂牌。
据了解,2006年9月,崂山区政府委托崂山区城市化建设指挥部(现调整为崂山区开发管理局)制定挂牌标准,其中明文规定,报名单位必须在报名前与朱家洼村委签订改造合同,并提供了合同范本。然而,令众多房地产商没有想到的是,该范本与领世华府三个月之前已签订的合同一字不差。
“崂山区政府违背公开挂牌竞拍程序,在挂牌竞拍之前就试图将朱家洼改造项目定向出让给领世华府,使得其他房地产企业没有任何机会进入。”上述高管说。
2006年11月22日,亚星将青岛崂山区政府和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告上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称被告对原告合理、合法的要求不予理会,单方撕毁协议,另行挂牌出让预约土地,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并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期间,国土资源部监察局也认为此次挂牌涉嫌“假挂牌”、“量身定做”和挂牌主体资格不合法等问题,要求整改并保证招拍挂工作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此次挂牌被废止。
之后,领世华府公司于2007年2月9日与崂山区政府达成协议,并领走了1.4亿元的挂牌保证金。至此,本次挂牌完全终结。
然而,2008年7月领世华府突然将崂山区政府等告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已终止的2006年挂牌竞得人资格,亚星及朱家洼村委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申请加入诉讼。2009年6月,领世华府突然撤回了起诉,并在同年8月就本案再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亚星仍作为支持政府决定的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参与。拖了四年后的2013年,最终领世华府仍以撤诉了结。
转让程序遭质疑
亚星高管表示,领世华府在2013年4月10日从山东省高院撤诉后,于4月15日至青岛中院再次起诉,而在亚星提出以第三人身份申请加入诉讼的当天,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达成和解。亚星高管认为,这明显是在得不到省高院支持后双方又回青岛中院做了个局。
记者获得的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和解协议”显示,双方约定按照领世华府2006年报价,签订编号为QDLSXG-2006-001的挂牌项目《成交确认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新制订的村庄改造方案实施村庄改造,对项目开发有关条件经协商后进行统一调整。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达成的和解内容,并结合近几年领世华府提起的诉讼,可以明显看出双方是在通过诉讼调解规避国家土地法规、土地出让政策,将应当公开、公平竞争的挂牌出让变成了私下的协议出让。
该律师认为,在国土资源部的干预以及山东高院已查封的情况下, 2006年的挂牌并没有完成全部的程序,没有确定任何竞得人。而且,作为唯一参与者,领世华府已协议领回缴纳的1.4亿元保证金。因此,该次挂牌早已终止,不可能在七年后再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当时的竞得人,这从领世华府在青岛中院、山东高院两次提起诉讼却又不得不撤诉中可以得到印证。如果崂山区政府再次出让该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另行组织招拍挂程序。
亚星认为,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通过协议,对原挂牌文件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和修改,侵害了其他竞争者的权益,违反了招、拍、挂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属于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
维权行动
记者了解到,崂山区政府与领世华府达成“和解协议”后,亚星4月28日致函崂山区政府明确表示,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的和解协议违规,并将就此采取法律手段在青岛中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该协议,希望崂山区政府停止一切与此项目的活动,避免事态扩大化。
亚星高管表示,从国家反腐大环境看,这种明显违规的行为能够得到制止,由于涉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必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目前,亚星持有4310.11万股深大通股份,占比44.79%。根据规划,未来亚星所有的资产都将注入上市公司。
2013年5月3日,亚星向青岛中院申请撤销“和解协议”,并向青岛市人大抄送了相关材料,请求市人大对崂山区政府和青岛中院的行为进行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收到诉讼请求后,青岛中院应于7日内立案或出具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件,此后亚星可向山东高院上诉,但截至5月22日青岛中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件。虽然亚星两次致函青岛中院,但仍没有得到回复。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亚星致函青岛中院,敦促其立案或出具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件,同时抄送市人大内司委。尽管人大内司委多次与青岛中院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山东省高院也派出调查组到青岛中院和崂山区政府了解情况,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青岛中院依然没有给出结论。同时,崂山区政府5月14日带领拆迁办、土地局等部门到朱家洼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加速项目推进,直至5月21日被山东高院查封。
亚星表示,因该“和解协议”已严重侵犯第三方利益,因此必然被法院撤销。此外,为了维护股东利益,亚星将向山东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履行合约,至少争取做到公开招拍挂。
此外,国土资源部的督查部门也注意到崂山区政府在该项目的操作上存在很多违规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针对朱家洼项目,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李虎告诉本刊记者,房管局只是职能部门,目前该项目涉及司法诉讼,应该由法制部门解决。崂山区委宣传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一切按法律程序进行,最后应以法院判决为准,对于是否违背程序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亚星方面表示,“和解协议”并非法院判决,青岛中院只是充当了“公证人”角色,崂山区政府与一家企业私下和解,显然违背了公开招拍挂程序。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能联系到领世华府相关人员对此事发表评论。
在暂停上市期间的2008年1月28日,通过债务重组、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东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亚星”)向*ST大通赠与青岛广顺房地产有限公司83%的股权和兖州海情置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
按照规划,除了上述资产外,旗下朱家洼社区改造地块和山东头地块均将注入上市公司,但是由于受到崂山区政府的干预,上述资产的注入再生变数。在经过曲折而复杂的挂牌竞拍和终止挂牌竞拍后,当地政府与另一家房地产公司违背正常程序时隔七年达成转让协议。
5月21日,山东高院下发(2013)鲁民一初字第12-2号查封朱家洼土地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范围包括: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以南、仙霞岭路以北、云岭路以东、松岭路以西,挂牌编号为06-31#-2号、面积为82722平方米的土地;挂牌编号为06-31-3号、面积为36815.05平方米的土地。查封期为2013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0日。
一场看似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纠纷,却因崂山区政府的介入而变得扑朔迷离。
政府干预 一波三折
2001年9月15日,青岛市崂山区国土资源局与亚星签订《青岛市崂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预约协议》(青崂土预字(2001)第68号),约定向亚星出让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朱家洼村整村改造项目193000平方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费用总计1.88亿元,使用年限50年。协议签订后亚星依约向崂山国土局支付预约金及土地款300万元。
2001年12月22日,青岛市崂山区发展计划局给亚星下发的《关于朱家洼旧村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中称,朱家洼项目总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改造所需资金由亚星自筹。
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在亚星于2002年办齐朱家洼项目的全套手续之后,崂山区政府却没有配合亚星进行该项目的开发。
亚星一名高管告诉《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在2003年至2004年间公司多次发函给崂山区政府,要求其办理相关手续,但当地政府总是敷衍推诿。自2005年开始,崂山区政府不顾此前崂山区国土资源局与亚星所签署的协议,将朱家洼项目的开发权转让给青岛领世华府公司(下称“领世华府”),2006年基本筹备完毕并开始定向挂牌。
据了解,2006年9月,崂山区政府委托崂山区城市化建设指挥部(现调整为崂山区开发管理局)制定挂牌标准,其中明文规定,报名单位必须在报名前与朱家洼村委签订改造合同,并提供了合同范本。然而,令众多房地产商没有想到的是,该范本与领世华府三个月之前已签订的合同一字不差。
“崂山区政府违背公开挂牌竞拍程序,在挂牌竞拍之前就试图将朱家洼改造项目定向出让给领世华府,使得其他房地产企业没有任何机会进入。”上述高管说。
2006年11月22日,亚星将青岛崂山区政府和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告上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称被告对原告合理、合法的要求不予理会,单方撕毁协议,另行挂牌出让预约土地,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并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期间,国土资源部监察局也认为此次挂牌涉嫌“假挂牌”、“量身定做”和挂牌主体资格不合法等问题,要求整改并保证招拍挂工作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此次挂牌被废止。
之后,领世华府公司于2007年2月9日与崂山区政府达成协议,并领走了1.4亿元的挂牌保证金。至此,本次挂牌完全终结。
然而,2008年7月领世华府突然将崂山区政府等告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已终止的2006年挂牌竞得人资格,亚星及朱家洼村委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申请加入诉讼。2009年6月,领世华府突然撤回了起诉,并在同年8月就本案再次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亚星仍作为支持政府决定的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参与。拖了四年后的2013年,最终领世华府仍以撤诉了结。
转让程序遭质疑
亚星高管表示,领世华府在2013年4月10日从山东省高院撤诉后,于4月15日至青岛中院再次起诉,而在亚星提出以第三人身份申请加入诉讼的当天,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达成和解。亚星高管认为,这明显是在得不到省高院支持后双方又回青岛中院做了个局。
记者获得的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和解协议”显示,双方约定按照领世华府2006年报价,签订编号为QDLSXG-2006-001的挂牌项目《成交确认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新制订的村庄改造方案实施村庄改造,对项目开发有关条件经协商后进行统一调整。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达成的和解内容,并结合近几年领世华府提起的诉讼,可以明显看出双方是在通过诉讼调解规避国家土地法规、土地出让政策,将应当公开、公平竞争的挂牌出让变成了私下的协议出让。
该律师认为,在国土资源部的干预以及山东高院已查封的情况下, 2006年的挂牌并没有完成全部的程序,没有确定任何竞得人。而且,作为唯一参与者,领世华府已协议领回缴纳的1.4亿元保证金。因此,该次挂牌早已终止,不可能在七年后再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当时的竞得人,这从领世华府在青岛中院、山东高院两次提起诉讼却又不得不撤诉中可以得到印证。如果崂山区政府再次出让该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另行组织招拍挂程序。
亚星认为,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通过协议,对原挂牌文件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和修改,侵害了其他竞争者的权益,违反了招、拍、挂应当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属于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
维权行动
记者了解到,崂山区政府与领世华府达成“和解协议”后,亚星4月28日致函崂山区政府明确表示,领世华府与崂山区政府的和解协议违规,并将就此采取法律手段在青岛中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该协议,希望崂山区政府停止一切与此项目的活动,避免事态扩大化。
亚星高管表示,从国家反腐大环境看,这种明显违规的行为能够得到制止,由于涉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必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目前,亚星持有4310.11万股深大通股份,占比44.79%。根据规划,未来亚星所有的资产都将注入上市公司。
2013年5月3日,亚星向青岛中院申请撤销“和解协议”,并向青岛市人大抄送了相关材料,请求市人大对崂山区政府和青岛中院的行为进行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收到诉讼请求后,青岛中院应于7日内立案或出具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件,此后亚星可向山东高院上诉,但截至5月22日青岛中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件。虽然亚星两次致函青岛中院,但仍没有得到回复。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亚星致函青岛中院,敦促其立案或出具不予受理的法律文件,同时抄送市人大内司委。尽管人大内司委多次与青岛中院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山东省高院也派出调查组到青岛中院和崂山区政府了解情况,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青岛中院依然没有给出结论。同时,崂山区政府5月14日带领拆迁办、土地局等部门到朱家洼召开拆迁动员大会,加速项目推进,直至5月21日被山东高院查封。
亚星表示,因该“和解协议”已严重侵犯第三方利益,因此必然被法院撤销。此外,为了维护股东利益,亚星将向山东高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履行合约,至少争取做到公开招拍挂。
此外,国土资源部的督查部门也注意到崂山区政府在该项目的操作上存在很多违规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针对朱家洼项目,崂山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李虎告诉本刊记者,房管局只是职能部门,目前该项目涉及司法诉讼,应该由法制部门解决。崂山区委宣传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一切按法律程序进行,最后应以法院判决为准,对于是否违背程序不方便发表任何意见。
亚星方面表示,“和解协议”并非法院判决,青岛中院只是充当了“公证人”角色,崂山区政府与一家企业私下和解,显然违背了公开招拍挂程序。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能联系到领世华府相关人员对此事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