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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0月至1990年10月,我院治疗原发于骨的非何杰金淋巴瘤22例,ⅠE期11例,ⅡE期7例,ⅣE期4例。14例单纯放射治疗,6例化疗和放疗综合治疗,单纯化疗和手术治疗各1例。全组病人总的5年生存率为34%。ⅠE期、ⅡE期和ⅣE期的5年生存率分别为44.5%、28.6%和25%。ⅠE期和ⅡE期之间生存率无显著差别。放射治疗晚期并发症2例,与照射肢体全周和剂量过高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