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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互联网模式下,我国金融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何提高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了金融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文章分析了我国金融企业创新能力不高的现状,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金融企业;互联网模式;创新
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创新是金融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互联网模式下,我国金融企业面临着众多新考验。在此背景下,我国金融企业必须解放思想,通过改革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打造竞争新优势。
一、互联网模式下,金融企业创新存在的问题
1.创新意识较为薄弱
金融企业创新意识较为薄弱直接导致了其创新效果不够明显。一方面,创新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但新业务和产品也会给企业带来新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企业无法确保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在此前提下,金融企业并不会随意进行创新。除此之外,我国金融企业大多是先进行产品或业务的创新,再进行风险管理和制度规范,这一逻辑反差也使得金融企业创新意识不强。
2.创新质量有待提高
我国金融企业的创新质量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进行金融创新时,中心点在客户,它们更加注重目标客户的实际需要,因此国外几乎都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金融创新的成效也显而易见。而我国金融企业受创新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金融创新时往往以产品或业务为中心,忽视了客户的根本需求,导致创新成果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不高,最终导致创新的投资收益没有达到预期,创新积极性遭受打击,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同时还存在另一个不好的现象:我国金融创新时,大都直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搬来”而非“拿来”。
3.金融行业融合度不高,各自为战
从互联网应用于金融行业伊始,我国各大银行就采取各自研发、各自为营的发展策略。到现在,这一策略的弊病已经逐渐显现。每个银行投入大量的资源才换得缓慢的技术突破,若能将银行投入的资源整合在一起,统筹规划,就能减少重复建设,将是一番共同进步,协同创新的大好局面。
4.金融创新面临着巨大的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在推动金融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信息安全风险患。携程漏洞门、二维码支付欺诈等一系列事件,给金融创新敲响了警钟。如果金融企业不能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那么推出的创新成果品也不会受到目标客户的欢迎。如何提高信息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金融企业创新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二、 互联网模式下,促进金融企业创新的对策
1.强化创新意识
首先,金融企业管理层应该意识到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冲击,强化危机意识和创新观念,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和考核机制,同时实施适当的奖励制度,激发创新热情。其次,完善金融创新的相关体制,金融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经验和创新机理,在实施有效的制度规范和风险控制的同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
2.加强普惠金融观念,以客户为中心
经济新常态下,各大商业银行已经步入了后黄金时代。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许多商业银行已经从“精英金融”转向“普惠金融”,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如广发银行发行了“生意人卡”,为小微企业主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等。显而易见,这都是金融创新的良好尝试,是金融企业创新发展的一大方向。同时,金融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细化客户的需求,精准研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
3.建立虚拟联盟,整合行业资源
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多家金融企业组成虚拟联盟显得越来越重要。互联网模式下,数据挖掘、知识共享系统等新型技术无疑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当出现某种共同需要时(以金融产品创新为例),金融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快速组织起来,形成虚拟联盟,整合资源,共同开发并销售新成果。当开发的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时,加盟者们会逐步退出或解散。由此可见,互联网模式下,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联盟的目标和需要,自由选择盟友,协同创新。一方面,大企业可以强强联手,它们拥有业内充足的资源,这无疑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另一方面,随着强强联手后,创新成果的逐步推广和应用,中小企业也会转变发展思路,积极加入到大企业金融创新的大队伍中去,同时各显神通,积极寻求自己的差异化道路。
4.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两手抓
一方面,金融企业在创新的过程中离不开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硬约束。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以法律为主导,辅以同业自律的监管体制。我国监管部门应根据金融企业创新的规律,制定合理的监控标准,同时,完善创新失败的市场退出机制,保障创新失败者安全退出,以保留其再次创新的勇气。
另一方面,金融企业应加大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采用防火墙、数据加密等多种技术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同时,对金融创新进行全方位的实时监测和分析,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
除此之外,金融企业还可以引入保险机制,将创新成果配以一定的保险额度,如购买安全和隐私保护、网络安全险等,降低客户权益和安全受到侵犯带来的负面效应,降低客户的心理负担。
参考文献:
[1]王娜娜,马立平.我国金融企业产品创新发展研究[J].武汉金融,2014.
[2]许国萍.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借鉴:以余额宝为例[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4,16.
[3]桂剑,王明友,马静婷.中国金融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及建议[J].当代经济,2009.
【关键词】金融企业;互联网模式;创新
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创新是金融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互联网模式下,我国金融企业面临着众多新考验。在此背景下,我国金融企业必须解放思想,通过改革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打造竞争新优势。
一、互联网模式下,金融企业创新存在的问题
1.创新意识较为薄弱
金融企业创新意识较为薄弱直接导致了其创新效果不够明显。一方面,创新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但新业务和产品也会给企业带来新的风险;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企业无法确保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在此前提下,金融企业并不会随意进行创新。除此之外,我国金融企业大多是先进行产品或业务的创新,再进行风险管理和制度规范,这一逻辑反差也使得金融企业创新意识不强。
2.创新质量有待提高
我国金融企业的创新质量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进行金融创新时,中心点在客户,它们更加注重目标客户的实际需要,因此国外几乎都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创新,金融创新的成效也显而易见。而我国金融企业受创新意识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在金融创新时往往以产品或业务为中心,忽视了客户的根本需求,导致创新成果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不高,最终导致创新的投资收益没有达到预期,创新积极性遭受打击,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同时还存在另一个不好的现象:我国金融创新时,大都直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搬来”而非“拿来”。
3.金融行业融合度不高,各自为战
从互联网应用于金融行业伊始,我国各大银行就采取各自研发、各自为营的发展策略。到现在,这一策略的弊病已经逐渐显现。每个银行投入大量的资源才换得缓慢的技术突破,若能将银行投入的资源整合在一起,统筹规划,就能减少重复建设,将是一番共同进步,协同创新的大好局面。
4.金融创新面临着巨大的信息安全风险
互联网在推动金融企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信息安全风险患。携程漏洞门、二维码支付欺诈等一系列事件,给金融创新敲响了警钟。如果金融企业不能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那么推出的创新成果品也不会受到目标客户的欢迎。如何提高信息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金融企业创新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二、 互联网模式下,促进金融企业创新的对策
1.强化创新意识
首先,金融企业管理层应该意识到互联网带来的巨大冲击,强化危机意识和创新观念,建立有效的人员培训和考核机制,同时实施适当的奖励制度,激发创新热情。其次,完善金融创新的相关体制,金融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经验和创新机理,在实施有效的制度规范和风险控制的同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
2.加强普惠金融观念,以客户为中心
经济新常态下,各大商业银行已经步入了后黄金时代。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许多商业银行已经从“精英金融”转向“普惠金融”,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如广发银行发行了“生意人卡”,为小微企业主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等。显而易见,这都是金融创新的良好尝试,是金融企业创新发展的一大方向。同时,金融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细化客户的需求,精准研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
3.建立虚拟联盟,整合行业资源
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多家金融企业组成虚拟联盟显得越来越重要。互联网模式下,数据挖掘、知识共享系统等新型技术无疑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当出现某种共同需要时(以金融产品创新为例),金融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快速组织起来,形成虚拟联盟,整合资源,共同开发并销售新成果。当开发的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时,加盟者们会逐步退出或解散。由此可见,互联网模式下,金融企业可以根据联盟的目标和需要,自由选择盟友,协同创新。一方面,大企业可以强强联手,它们拥有业内充足的资源,这无疑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另一方面,随着强强联手后,创新成果的逐步推广和应用,中小企业也会转变发展思路,积极加入到大企业金融创新的大队伍中去,同时各显神通,积极寻求自己的差异化道路。
4.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两手抓
一方面,金融企业在创新的过程中离不开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硬约束。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建立以法律为主导,辅以同业自律的监管体制。我国监管部门应根据金融企业创新的规律,制定合理的监控标准,同时,完善创新失败的市场退出机制,保障创新失败者安全退出,以保留其再次创新的勇气。
另一方面,金融企业应加大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力度,采用防火墙、数据加密等多种技术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同时,对金融创新进行全方位的实时监测和分析,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
除此之外,金融企业还可以引入保险机制,将创新成果配以一定的保险额度,如购买安全和隐私保护、网络安全险等,降低客户权益和安全受到侵犯带来的负面效应,降低客户的心理负担。
参考文献:
[1]王娜娜,马立平.我国金融企业产品创新发展研究[J].武汉金融,2014.
[2]许国萍.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借鉴:以余额宝为例[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4,16.
[3]桂剑,王明友,马静婷.中国金融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及建议[J].当代经济,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