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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蓬勃发展,科技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向信息化、平台化、资源整合化方向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创客和文化创客是新的经济形态中的创意主力军。创客和创客空间纷纷兴起,通过对创客和创客空间的定义、现状进行梳理,总结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旨在在“大数据”和“互联网+”的背景下,结合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业特点,提出未来“大数据+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新模式。
创客 文化创客
数据管理 虚拟平台
引言
有关于创客空间的研究数量较多,大多从实体空间的搭建上入手,以探究商业运营为目的。创客空间仅仅基于兴趣驱动创建,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而对于文化创客空间的的研究,“文化创客空间”作为“创客空间”下的一个子概念,国内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在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指导意见》后,圆梦(文化)创客空间成为全国首个文化“创客空间”项目并落户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使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态势初现,映射出文化创客空间的发现趋势可能重复以往的方法方式。
从“创客”到“创客空间”
(1)概念的提出背景
早前在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致开幕辞时,提出要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随之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在一年后的1月4日,李总理开始探访深圳柴火创客空间,夸赞年轻创客们的创造力无穷。创客运动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鼓励,让“创客”和“创客空间”都随之兴盛。为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愿景,创客们被寄予厚望。2015年1月2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支持发展创客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到“众创空间”和“创客空间”。3月5日,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又反复提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愿景,显示出政府对创业创新的重视。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在国家层面第一次提出搭建“创客空间”平台,扶持大众创新创业。《意见》提出目标,即到2020年,要形成一大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同时又具备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等特点的创客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2)国外创客发展情况
创客空间一词来自国外。“创客”二字,翻译于英文单词“maker”,指不以盈利为目的,重点在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创客空间是一种全新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平台,通过向创客提供开放的空间和加工设备,以及组织相关的聚会和工作坊,来促进知识分享,跨界协作和创意的实现最后实现产品化。国外多年的发展,已经把创客空间这个模式推进到了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历史时期。国内创客文化的发展比国外晚几年,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的兴起,为我国的创客提供了一个好的发展的平台。近几年来,国内的创客文化发展的比较迅速,加上文化创意园区的建设也推动了文化创客的发展。从当前国内文化创客产业链的发展来看,创客和创客空间是发展最为迅速和最核心的部分,对整个产业链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带动作用。
(3)“创客”与“创客空间”的对接及意义
“创客空间”是为创客们提供实现创意和交流创意思路,及产品的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创新和交友相结合的社区平台创客空间。创客空间提供了所需的工具与设备,带有“自由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在这里,人们从软件走向硬件。
“创客”和“创客空间”各自圈定了一个范围,将目标人及目标物突出,这有利于二者彼此对接。将“创客”和“创客空间”割裂开来看,分散的“创客”创造效率及产生效益双低下,缺少“创客”的“创客空间”也无法实现收益。故实现此二者的对接有利于将分散在不同主体、不同空间、不同类型的创意资源挖掘出来、整合起来,形成集聚效益。
从“创客空间”到“文化创客空间”
(1)中国创客空间的发展现状
中国诞生的第一家创客空间是2010年建立的上海新车间。根据全球创客空间维基站点统计,截止到2015年5月,在其网站注册的创客空间有21家,分布于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成都、广州、东莞、香港和武汉。国内目前实际正式运行的创客空间总共有53家,辐射区域覆盖了华北、长三角、珠三角、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各地还不断出现新的创客空间① 。目前,我国创客空间主要形成了三个层面的发展格局:
1.“北上广深”等特大型城市的创客空间
這些特大城市科技力量雄厚、经济发展迅速,信息流动快,政府大力扶持创新创业,大力地推动了创客活动。比如北京创客空间得到中关村创新孵化器的支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房屋租赁资金优惠及创业支持。同时深圳各区政府也争先布局,开始规划建设一大批创客空间载体,来为深圳的创客们和在开展的创新创意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平台支撑、产业化运作。
2.科技基础力量较好的中心城市创客空间
这一层的创客空间中,西安、杭州、武汉、成都、厦门等地的创客空间也已经开始起步。可是由于这些城市的产业基础和科技能力有限,创客空间没有系统的建设规划、政策资金不足以及产业配套不完善等情况,让这第二层面的创客空间发展相对滞后。
3.依托高校和科技园区形成的创客空间
这层中具有典型性代表的有杭州洋葱胶囊等。因为高校、科技园区里的科研条件比较好,可以有效的发挥教师和学生专业以及兴趣特长,很大程度上引发了高校创客空间兴起。
(2)创客空间的发展困境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创客空间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大部分的创客空间维持自身发展都有些许困难,创客文化也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尊重,想要去推动经济发展、带动自主就业、营造创新创业的氛围力量还是很微薄。
1.从盈利模式上看。创客空间的盈利都通过以下途径:会员费和赞助、系列培训课程的收入、代售收入、活动和工作坊收入。可持续发展性不强。 2.从其自身发展能力上看。创客空间的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受投资融资渠道不畅通、商业模式模糊、市场理念不清、人才欠缺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优秀的创意只能在空中漂浮,难以落地转化为符合市场需求的商品。
3.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看。由于创客空间强调创新创意,大部分都是创客们的原创产品,而国内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大部分的原创内容很容易被别人复制加工,损害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在国内创客运动的大力发展的土壤还不成熟,这是局限创客发展的很大的障碍
(3)在“创客空间”的概念基础上提出“文化创客空间”的必要性
文化创意产业视域下的文化创意具有悖论性,一方面意味着个性化、甚至定制型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如李克强所提出的“工匠精神”),另一方面又是在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产业链下出现,因此借助“文化创客空间”这个概念,强调所需要的视角:如何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独特性(包括文化资源、文化创意设计、文化产品生产、文化服务供给、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营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体验等的独特性,因此才会衍生出许多的问题域,比如在文化资源这个层面,就需要讨论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将其相关资源加以合理的发掘、整合、集散,这是讨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驱动 转型升级”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
(4)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与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创客空间处于初创阶段,由于政策资金、产业基础及科技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尚未形成一定的模式,但是通过对现存的文化众创空间积累的经验的吸取,可以对我国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与管理模式提供一些借鉴经验。以下是对我国文化创客空间发展提的几点建议。
1.国家为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
就政府对文化创客空间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来讲,可以吸取美国在这方面的经验。美国总统奥巴马将每年的6月18日定为“国家创客日”,还颁布了推动创客运动的整体措施。这给我国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带来的启示是政府应该用资金扶持引导文化创客空间的运营 ,并设立有关机构以审查与处理文化创新项目的工商注册、 专利申请等事宜。国家应该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以维护文化创客的利益,为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上的支持。同时资金问题也是困扰文化创客的一个重要因素 。文化创客意味着创客需要利用现代先进制造技术融合自己的文化创意生产出创新产品并推向市场,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此,国家应该给予文化创客空间一定的资金支持以及红利以促进文化创客空间更好地发展。
2.提高服务技术,构建网络文化创客空间服务体系
在现阶段文化创客空间的形成与扩散中,要建立起专业的公共服务机构来对文化创客进行支撑。必须对文化创客空间进行科学规划,提高服务技术,才能够从技术层面上为创客空间的发展提供支撑。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传播的效率大为提高,文化创客空间可以借力网络快速发布信息和需求,从而实现众筹的目的,解决小微型企业创新中的资金难题。同时通过构建网络文化创客空间服务体系,可以加强文化创客线上线下的交流和沟通,一遍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传达,方面相关人员作出战略性的重要决策以及减少文化创客空间的管理层级,以此更为高效的为整个空间的项目服务。
3.打造在线交流平台,构建文创信息生态圈
互联网+”背景下众筹机制的普及,一方面促进了创新沃土的形成,另一方面也使文化创客拥有市场化推广的契机。此外,线下物理空间与线上虚拟社区的融合,使文化DIY和创意萌发不再是文化创客的“单打独斗”,全球文化创客借助互联网形成松散的文化网络,再工业语境下制造业的重构本身已成为一场文化运动。②。由此可见,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打破文化创客之间的沟通壁垒,同时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凝聚多方力量,实现文化创客之间的无缝对接,构建良好的信息生态环境,构建文创信息生态圈。
社会的发展与技术的创新出新的生产方式, 能够支持人们更为个性化的创造、开发、生产出新的作品与产品,同时大規模化的生产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也逐渐式微,文化创客定制化生产将以重构制造业的方式实现再工业化。就文化创意产业而言,创客精神中对创新 、开放的追求将促进文化活力的爆发。文化创客空间作为一个新鲜的概念及新型的发展模式,以全要素聚合与融合效应区别于传统的文化产业园区,在我国发展前景良好,其发展模式与管理经验也将会为其它行业提供良好的借鉴范本。
文化创客空间引入“云数据”的新思路
(1)“文化创客空间”借力“云数据”的必要性
1.我国现有的“创客空间”的主要组织管理模式存在不足
“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既是运用云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是借助云计算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通过集中式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数据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可以有效避免我国现有的“创客空间”的主要组织管理模式上的以下缺点:
第一,空间布局不均
目前我国创客空间整体处于发育期,储量规模较小,而且大多聚集在中心城市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西南地区,创客空间数量极少,呈现出空间布局上的不平衡。
第二,类型及商业模式不规范,类型复杂,偏向传统型
目前我国创客空间的商业模式大致分为企业平台型、媒体驱动型、投资驱动型、垂直产业型、地产思维型。例如平台型主要靠政府和大型企业的投资支持,依赖性太强。媒体驱动型靠宣传获得创意咨询,收效甚微。投资型平台偏向投资价值,注重经济回报,轻视创意实现等等。所以,现有的创客空间无法很好的进行全方位的资源整合,都存在着不足。
第三,文化创客空间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
一些创客空间仅仅基于兴趣驱动而创建,靠创客们自掏腰包,自己筹集资金,由于后续资金无法持续,设备不全,管理不科学,产业链条过短,建立不久便成为“僵尸空间”,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影响了创客们实现创意的积极性。 2.将“云数据+”引入“文化创客空间”
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能精准挖掘用户需求,能对信息有效整合,解决创客们相互之间的链接受到限制等问题,转变传统文化创意多是以“商客文”的模式---倒三角,下面的尖角是文化,中间是客户、最上面则是商业价值,造成产业模式的不稳定。
能发掘出潜藏的创意资源,把文作为塔基,商作为塔尖,实现创意产业的稳定。能整合以创意实现为目的资金信息,人才信息,硬件信息,投资信息等相关需要,在开放的平台上,进行信息交换和匹配,准确定位线下资源,实现线下资源高效率重复性使用。
(2)“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模式
基于对已有的虚拟化平台、大数据管理和传统文化创客空间三者的综合研究来看,未来“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态势:
1.从实体独立空间到虚拟化平台
目前,为了打破各个独立的创客空间信息不畅,各居一隅,分散管理的低效状况,独立的创客空间在区域上形成联盟。2015年,上海成立了区域性创客空间联盟,成为上海新型的孵化器平台。同年5月,北京创客空间联盟成立。以及后来的线上线下互动的形式也不断出现。国外也有成熟的例子可以借鉴。可见,互动、联合的趋势也是文化创客空间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基于大数据管理的虚拟化创客空间的平台化将更好的实现创客们跨区域、跨界线的良好互动,在虚拟的平台上,资源将被有效利用,创意将被重新整合,与线下实体产生良性互动。
2.从单一运行到产业化运营
文化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创意的独立和创意产品的单一运行不能带来持久的发展和价值的大幅度增值。国内外许多创客空间发展的过程中,还迸发了诸如创意咖啡厅、创意工厂等形式与创客空间并存,这些使创客空间的形式更加灵活多变,也可以说这是创客空间发展的一部分,这些空间通过各种线下组织和活动聚龙创客,通过沙龙、聊天等更多的互动增加创客之间的交流碰撞和信任。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空间和组织单一。
其次,文化创客空间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还没有在创意孕育的环节就彼此联合,从创意产出到创意运营和推广的各个环节更缺乏产业化运营的意识和思路。所以文化创客空间发展思路有待完善。
(3)将“云数据”引入“文化创客空间”的现实意义
由以上的“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模式来看,将“云数据”引入到“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中具有切实的现实意义。主要意义有以下两点:
1.推动创意置顶
我国传统产业模式多呈现“商客文”的倒三角模式,即商业诉求在上并占最大份额,客户体验次之,文化创意最下。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创意”为第一生产力,传统“商客文”模式对“文化创意”的漠视,势必会损伤“文化创意创造”,进而降低三大效益。
2.推动释放大众创新的潜能
文化创意产业在当今被普遍认为只是一小部分人的事,而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文化创意”,本当是无门槛,并且生自民间源自生活的。为解决这一困境,去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这一举动也从侧面印证了大众创新的潜能尚未释放这一事实。
结语
目前创客和创客空间在我国的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就文化创意产业而言,创客精神中对创新 、开放的追求将促进文化活力的爆发。文化创客空间作为一个新鲜的概念及新型的发展模式,以全要素聚合与融合效应区别于传统的文化产业园区,在我国发展前景良好,其发展模式与管理经验也将会为其它行业提供良好的借鉴范本。本文通过对创客空间的现状梳理,分析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环境。据此指出文化创客空间发展和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关系及其面临的窘境,提出互联网时代下“云数据”与“文化创客空间”结合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发展模式,并就此提出几点未来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借互联网时代下的“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发展模式进行研究,推动文化产业创意释放的现实意义,以期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我国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和创意潜能的释放提供一定的借鉴。
①引用来自段浩 陈颖 “中国创客空间地图与发展模式”
②众创空间—文化创客的群落生境,李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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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 文化创客
数据管理 虚拟平台
引言
有关于创客空间的研究数量较多,大多从实体空间的搭建上入手,以探究商业运营为目的。创客空间仅仅基于兴趣驱动创建,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而对于文化创客空间的的研究,“文化创客空间”作为“创客空间”下的一个子概念,国内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在3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指导意见》后,圆梦(文化)创客空间成为全国首个文化“创客空间”项目并落户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使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态势初现,映射出文化创客空间的发现趋势可能重复以往的方法方式。
从“创客”到“创客空间”
(1)概念的提出背景
早前在2014年9月,李克强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致开幕辞时,提出要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随之形成“人人创新”、“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在一年后的1月4日,李总理开始探访深圳柴火创客空间,夸赞年轻创客们的创造力无穷。创客运动得到政府的支持和鼓励,让“创客”和“创客空间”都随之兴盛。为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愿景,创客们被寄予厚望。2015年1月2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支持发展创客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到“众创空间”和“创客空间”。3月5日,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又反复提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愿景,显示出政府对创业创新的重视。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在国家层面第一次提出搭建“创客空间”平台,扶持大众创新创业。《意见》提出目标,即到2020年,要形成一大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同时又具备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等特点的创客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2)国外创客发展情况
创客空间一词来自国外。“创客”二字,翻译于英文单词“maker”,指不以盈利为目的,重点在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的人。创客空间是一种全新的组织形式和服务平台,通过向创客提供开放的空间和加工设备,以及组织相关的聚会和工作坊,来促进知识分享,跨界协作和创意的实现最后实现产品化。国外多年的发展,已经把创客空间这个模式推进到了一个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历史时期。国内创客文化的发展比国外晚几年,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浪潮的兴起,为我国的创客提供了一个好的发展的平台。近几年来,国内的创客文化发展的比较迅速,加上文化创意园区的建设也推动了文化创客的发展。从当前国内文化创客产业链的发展来看,创客和创客空间是发展最为迅速和最核心的部分,对整个产业链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带动作用。
(3)“创客”与“创客空间”的对接及意义
“创客空间”是为创客们提供实现创意和交流创意思路,及产品的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创新和交友相结合的社区平台创客空间。创客空间提供了所需的工具与设备,带有“自由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在这里,人们从软件走向硬件。
“创客”和“创客空间”各自圈定了一个范围,将目标人及目标物突出,这有利于二者彼此对接。将“创客”和“创客空间”割裂开来看,分散的“创客”创造效率及产生效益双低下,缺少“创客”的“创客空间”也无法实现收益。故实现此二者的对接有利于将分散在不同主体、不同空间、不同类型的创意资源挖掘出来、整合起来,形成集聚效益。
从“创客空间”到“文化创客空间”
(1)中国创客空间的发展现状
中国诞生的第一家创客空间是2010年建立的上海新车间。根据全球创客空间维基站点统计,截止到2015年5月,在其网站注册的创客空间有21家,分布于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成都、广州、东莞、香港和武汉。国内目前实际正式运行的创客空间总共有53家,辐射区域覆盖了华北、长三角、珠三角、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各地还不断出现新的创客空间① 。目前,我国创客空间主要形成了三个层面的发展格局:
1.“北上广深”等特大型城市的创客空间
這些特大城市科技力量雄厚、经济发展迅速,信息流动快,政府大力扶持创新创业,大力地推动了创客活动。比如北京创客空间得到中关村创新孵化器的支持,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房屋租赁资金优惠及创业支持。同时深圳各区政府也争先布局,开始规划建设一大批创客空间载体,来为深圳的创客们和在开展的创新创意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平台支撑、产业化运作。
2.科技基础力量较好的中心城市创客空间
这一层的创客空间中,西安、杭州、武汉、成都、厦门等地的创客空间也已经开始起步。可是由于这些城市的产业基础和科技能力有限,创客空间没有系统的建设规划、政策资金不足以及产业配套不完善等情况,让这第二层面的创客空间发展相对滞后。
3.依托高校和科技园区形成的创客空间
这层中具有典型性代表的有杭州洋葱胶囊等。因为高校、科技园区里的科研条件比较好,可以有效的发挥教师和学生专业以及兴趣特长,很大程度上引发了高校创客空间兴起。
(2)创客空间的发展困境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创客空间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大部分的创客空间维持自身发展都有些许困难,创客文化也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尊重,想要去推动经济发展、带动自主就业、营造创新创业的氛围力量还是很微薄。
1.从盈利模式上看。创客空间的盈利都通过以下途径:会员费和赞助、系列培训课程的收入、代售收入、活动和工作坊收入。可持续发展性不强。 2.从其自身发展能力上看。创客空间的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受投资融资渠道不畅通、商业模式模糊、市场理念不清、人才欠缺等因素的影响,很多优秀的创意只能在空中漂浮,难以落地转化为符合市场需求的商品。
3.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看。由于创客空间强调创新创意,大部分都是创客们的原创产品,而国内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大部分的原创内容很容易被别人复制加工,损害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因而在国内创客运动的大力发展的土壤还不成熟,这是局限创客发展的很大的障碍
(3)在“创客空间”的概念基础上提出“文化创客空间”的必要性
文化创意产业视域下的文化创意具有悖论性,一方面意味着个性化、甚至定制型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如李克强所提出的“工匠精神”),另一方面又是在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产业链下出现,因此借助“文化创客空间”这个概念,强调所需要的视角:如何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独特性(包括文化资源、文化创意设计、文化产品生产、文化服务供给、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营销、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体验等的独特性,因此才会衍生出许多的问题域,比如在文化资源这个层面,就需要讨论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文化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将其相关资源加以合理的发掘、整合、集散,这是讨论文化创意产业“创新驱动 转型升级”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
(4)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与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创客空间处于初创阶段,由于政策资金、产业基础及科技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尚未形成一定的模式,但是通过对现存的文化众创空间积累的经验的吸取,可以对我国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与管理模式提供一些借鉴经验。以下是对我国文化创客空间发展提的几点建议。
1.国家为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
就政府对文化创客空间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来讲,可以吸取美国在这方面的经验。美国总统奥巴马将每年的6月18日定为“国家创客日”,还颁布了推动创客运动的整体措施。这给我国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带来的启示是政府应该用资金扶持引导文化创客空间的运营 ,并设立有关机构以审查与处理文化创新项目的工商注册、 专利申请等事宜。国家应该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以维护文化创客的利益,为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法律上的支持。同时资金问题也是困扰文化创客的一个重要因素 。文化创客意味着创客需要利用现代先进制造技术融合自己的文化创意生产出创新产品并推向市场,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此,国家应该给予文化创客空间一定的资金支持以及红利以促进文化创客空间更好地发展。
2.提高服务技术,构建网络文化创客空间服务体系
在现阶段文化创客空间的形成与扩散中,要建立起专业的公共服务机构来对文化创客进行支撑。必须对文化创客空间进行科学规划,提高服务技术,才能够从技术层面上为创客空间的发展提供支撑。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传播的效率大为提高,文化创客空间可以借力网络快速发布信息和需求,从而实现众筹的目的,解决小微型企业创新中的资金难题。同时通过构建网络文化创客空间服务体系,可以加强文化创客线上线下的交流和沟通,一遍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传达,方面相关人员作出战略性的重要决策以及减少文化创客空间的管理层级,以此更为高效的为整个空间的项目服务。
3.打造在线交流平台,构建文创信息生态圈
互联网+”背景下众筹机制的普及,一方面促进了创新沃土的形成,另一方面也使文化创客拥有市场化推广的契机。此外,线下物理空间与线上虚拟社区的融合,使文化DIY和创意萌发不再是文化创客的“单打独斗”,全球文化创客借助互联网形成松散的文化网络,再工业语境下制造业的重构本身已成为一场文化运动。②。由此可见,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打破文化创客之间的沟通壁垒,同时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凝聚多方力量,实现文化创客之间的无缝对接,构建良好的信息生态环境,构建文创信息生态圈。
社会的发展与技术的创新出新的生产方式, 能够支持人们更为个性化的创造、开发、生产出新的作品与产品,同时大規模化的生产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也逐渐式微,文化创客定制化生产将以重构制造业的方式实现再工业化。就文化创意产业而言,创客精神中对创新 、开放的追求将促进文化活力的爆发。文化创客空间作为一个新鲜的概念及新型的发展模式,以全要素聚合与融合效应区别于传统的文化产业园区,在我国发展前景良好,其发展模式与管理经验也将会为其它行业提供良好的借鉴范本。
文化创客空间引入“云数据”的新思路
(1)“文化创客空间”借力“云数据”的必要性
1.我国现有的“创客空间”的主要组织管理模式存在不足
“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既是运用云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是借助云计算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通过集中式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数据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可以有效避免我国现有的“创客空间”的主要组织管理模式上的以下缺点:
第一,空间布局不均
目前我国创客空间整体处于发育期,储量规模较小,而且大多聚集在中心城市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西南地区,创客空间数量极少,呈现出空间布局上的不平衡。
第二,类型及商业模式不规范,类型复杂,偏向传统型
目前我国创客空间的商业模式大致分为企业平台型、媒体驱动型、投资驱动型、垂直产业型、地产思维型。例如平台型主要靠政府和大型企业的投资支持,依赖性太强。媒体驱动型靠宣传获得创意咨询,收效甚微。投资型平台偏向投资价值,注重经济回报,轻视创意实现等等。所以,现有的创客空间无法很好的进行全方位的资源整合,都存在着不足。
第三,文化创客空间的生存状态不容乐观
一些创客空间仅仅基于兴趣驱动而创建,靠创客们自掏腰包,自己筹集资金,由于后续资金无法持续,设备不全,管理不科学,产业链条过短,建立不久便成为“僵尸空间”,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影响了创客们实现创意的积极性。 2.将“云数据+”引入“文化创客空间”
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能精准挖掘用户需求,能对信息有效整合,解决创客们相互之间的链接受到限制等问题,转变传统文化创意多是以“商客文”的模式---倒三角,下面的尖角是文化,中间是客户、最上面则是商业价值,造成产业模式的不稳定。
能发掘出潜藏的创意资源,把文作为塔基,商作为塔尖,实现创意产业的稳定。能整合以创意实现为目的资金信息,人才信息,硬件信息,投资信息等相关需要,在开放的平台上,进行信息交换和匹配,准确定位线下资源,实现线下资源高效率重复性使用。
(2)“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模式
基于对已有的虚拟化平台、大数据管理和传统文化创客空间三者的综合研究来看,未来“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态势:
1.从实体独立空间到虚拟化平台
目前,为了打破各个独立的创客空间信息不畅,各居一隅,分散管理的低效状况,独立的创客空间在区域上形成联盟。2015年,上海成立了区域性创客空间联盟,成为上海新型的孵化器平台。同年5月,北京创客空间联盟成立。以及后来的线上线下互动的形式也不断出现。国外也有成熟的例子可以借鉴。可见,互动、联合的趋势也是文化创客空间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基于大数据管理的虚拟化创客空间的平台化将更好的实现创客们跨区域、跨界线的良好互动,在虚拟的平台上,资源将被有效利用,创意将被重新整合,与线下实体产生良性互动。
2.从单一运行到产业化运营
文化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创意的独立和创意产品的单一运行不能带来持久的发展和价值的大幅度增值。国内外许多创客空间发展的过程中,还迸发了诸如创意咖啡厅、创意工厂等形式与创客空间并存,这些使创客空间的形式更加灵活多变,也可以说这是创客空间发展的一部分,这些空间通过各种线下组织和活动聚龙创客,通过沙龙、聊天等更多的互动增加创客之间的交流碰撞和信任。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空间和组织单一。
其次,文化创客空间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助推器,还没有在创意孕育的环节就彼此联合,从创意产出到创意运营和推广的各个环节更缺乏产业化运营的意识和思路。所以文化创客空间发展思路有待完善。
(3)将“云数据”引入“文化创客空间”的现实意义
由以上的“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模式来看,将“云数据”引入到“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中具有切实的现实意义。主要意义有以下两点:
1.推动创意置顶
我国传统产业模式多呈现“商客文”的倒三角模式,即商业诉求在上并占最大份额,客户体验次之,文化创意最下。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创意”为第一生产力,传统“商客文”模式对“文化创意”的漠视,势必会损伤“文化创意创造”,进而降低三大效益。
2.推动释放大众创新的潜能
文化创意产业在当今被普遍认为只是一小部分人的事,而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文化创意”,本当是无门槛,并且生自民间源自生活的。为解决这一困境,去年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这一举动也从侧面印证了大众创新的潜能尚未释放这一事实。
结语
目前创客和创客空间在我国的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就文化创意产业而言,创客精神中对创新 、开放的追求将促进文化活力的爆发。文化创客空间作为一个新鲜的概念及新型的发展模式,以全要素聚合与融合效应区别于传统的文化产业园区,在我国发展前景良好,其发展模式与管理经验也将会为其它行业提供良好的借鉴范本。本文通过对创客空间的现状梳理,分析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环境。据此指出文化创客空间发展和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关系及其面临的窘境,提出互联网时代下“云数据”与“文化创客空间”结合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发展模式,并就此提出几点未来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借互联网时代下的“云数据”+“文化创客空间”发展模式进行研究,推动文化产业创意释放的现实意义,以期通过本文的研究,为我国文化创客空间的发展和创意潜能的释放提供一定的借鉴。
①引用来自段浩 陈颖 “中国创客空间地图与发展模式”
②众创空间—文化创客的群落生境,李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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