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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翔,上世纪八十年代最出名的华语流行音乐巨星,穿越了黑胶、卡带、CD、网络四大时代。
中美混血,台湾歌星,归乡游子,特殊的身份与时代,
使他成为当时少男少女们疯狂迷恋的第一男神,盒带销售曾超过三千万。
但,一切戛然止于1989年。
65场疯狂的全国巡演之后,他远渡重洋,自此脱离了我们的视线,
成为百老汇演出工会里KRIS PHILLIPS。
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下午四点,第十六届华语音乐传媒大奖的彩排现场。
穿着黑白羽绒短装的莫文蔚刚刚下场,人影绰绰,机器乱响,一片黑咕隆咚中导演喊:下一位是谁?
一阵忙乱之后,一只巨大的黑影子从台下轻松地一跃而上,戴着黑手套的双手轻轻一抬,一个华丽的转身POSE,小小一个动作,已充分体现了功底以及雄性的荷尔蒙。强光灯照射下,乍一看颇似盛年时皮尔斯·布鲁斯南,再细看,原来是久违的费翔。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的费翔。比我想象中要帅、要高、要壮、要年轻。黑皮衣,斜背着一个大黑包,戴一顶俏皮的黑CUP帽,这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街拍帅哥,而非55岁的德高望重的前辈。
他也比我想象中要更严肃——“不好意思,调音师,我们再来一遍好么?”和一般流行歌手莫衷一是发音方式相比,他的声音是在胸腔就已形成共鸣的,再经扩音器放大,带着强大的力道,均匀铺满全场,让每一个听众耳朵里嗡嗡作响。不愧是百老汇演出工会挂了名的专业演员。
就算走红已是30年前的事,在顺德演艺中心外头的明星牌子中,费翔也依然打头。当年那前无古人的旋风式走红,让他在大陆拥有极高的知名度。我一位当公务员的高中男同学,知道我要采访费翔,激动得无法入眠。费翔是他的第一个偶像,事隔三十年,他仍然记得那些暧昧的春夜,一帮情窦初开的少年下完晚自习后骑车回家,清亮的歌声在夜空里此起彼伏,“好好爱我,不要犹豫……”“为什么一阵恼人的秋风……”那时的费翔,就是他们仰望的另一个世界,就是白马王子,就是绚烂爱情,就是摩登时代,就是美好青春,就是荷尔蒙……
也许,每一个艺人都是有使命的,费翔的命运就是在1987年,用他俊美无俦的脸庞击中无数人青春的小心脏。这效力如此之大,以至时至今日,仍有痴情女粉丝抱着大朵大朵的玫瑰,苦守在寒风之外等着见他。我问那女粉丝想对他说什么,她眼圈一红,“不想说什么,就希望他好好的。”
采访安排在后台。
费帅的化妆间就算在跟红顶白的娱乐圈,也仍然排名NO.1。里面大得吓人,显得别样的空空荡。他弯下腰和我握手,灰蓝色的眼眸如一潭秋水,一下子就把人攫了进去。陈丹青曾描述23岁的费翔美得近乎无辜,“皮肤鲜艳,像是蒸笼里刚蒸出来。”现在我们当然无缘得见蒸笼蒸出来的皮肤,但也能看到小麦样的肤色,配合他现在的年纪,倒也十分相衬。
他的头发厚重,抹着发油,典型的布鲁斯南大背头,让你免不了想起1987春晚,他那一头高耸入云的灵动卷发。“那是烫的”,他嘿嘿笑着打趣自己。那一瞬间,我脑海里的费翔与面前的费翔撞在一起,有种特别不真实的感觉。“我明白,就是电视里的人怎么走下来的那种空白。”费翔善解人意地笑。
是啊,费翔,如雷贯耳的费翔,1987年大年夜通杀全国少女心的费翔,此刻就站在一个简陋的,只有两张椅子的化妆间里侃侃而谈。不过,他倒是一脸泰然。这些年,他有一半时间呆在中国,常年奔波在二三四线城市的开业典礼和演唱会上,以至但凡在微博提到他,就会有ID跳出来说,“喔,前几天在我们县的商场见到他了”。
世人见不得酒井法子在游船卖唱,更看不得费翔在酒吧出场,但费翔不介意。他在微博里自豪地说:“现场演出是歌手最真实的表现,也是我专业中最珍惜的一刻……我想唱到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但是,中国实在太大了,一辈子都走不完!”
采访完之后,他的经纪人同我们闲扯,把他的气定神闲归结于美国的习惯:“他们美国人跟我们中国人想的不一样,我们中国人觉得那么大的名气,到那种地方特丢份,但他们美国人觉得现场演唱就是一个歌手应该做的事,只要不太差,有音响有追光灯就行,费翔老说鲍勃·迪伦还老在酒吧里演出呢……”
果然,费翔是千百场现场演出造就的实力派。16届华语颁奖礼的最高潮就是费翔出现,那嗓子、那情绪、那高音、那技巧,恐怕只有另一位高龄的宝岛费天王可以与他分庭抗礼,那些当时得令却音不成音的年轻孩子只能靠边站。
费翔如今唱得比从前还好。只要你把1986年版和2002年版春晚的《故乡的云》拿出来对照,就会发现他的唱功简直进步太多。可是,有谁会注意到这些呢?1987年,无论他唱得多么差,他都是天王巨星;2016年,无论他唱得多么好,他也仍然只是一位老前辈。
这个看脸的世界里,现实是多么残酷。
当晚的华语音乐传媒大奖,将分量最重的“评审团推荐奖”颁给了费翔。和当年他随手一出翻录口水歌的卡带数以千万量级的销量相比,原创专辑《人》的声势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所谓的耗资千万也许真的只是让他自己开心。
“现在钱赚得差不多了,就好好玩一下吧。”他在颁奖礼上豪气地说。新唱片确实志不在赚钱,费翔非常搞怪地在封面放了一张半身X光照,那是他自己的。他的名字也被弄得极小,不仔细看你根本不知道这是谁的唱片。事隔13年,他才出了这张华语专辑,与时俱进也是电子音乐,合作的有新人,曲世聪、王海涛,也有旧人,娃娃、谭健常这些上世纪的名字依然出现在他的嘴边。也许,也只有他才记得他们吧? 新出的MV,也颇具上世纪的风格。也许因为没有团队经营,一切都他靠单打独斗,也许因为长期呆在国外,与华语音乐的生疏,费翔的专辑对于当下的世代而言,有点老,也有点远。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毕竟是一个1982年已出道的歌手,和刘文正、叶倩文同一个时代。他仍然保持着他那个时代艺人的风范,永远让歌迷见到自己最好的一面。话不多说,绕来绕去都是再正确不过的言论。新时代那种短兵相接的赤膊相见,他学不会,也不愿意学。
最典型的细节是,采访到最后,我问他要照片,他从袋子里掏出一个USB给我,说里面有照片。我回去一看,几乎是他出道以来全部的照片。我记得,这样对待记者,也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艺人才有的风范与作派。
嘿,对这个世界失望么?
“怎么会。我只能说我运气很好,没有几个人能走到这一步。几个转折都算成功,也没有极困难的遭遇……”他真诚地说了很久感恩的话。
再小心地追问,还准备出下一张唱片吗?
“不一定,我自己会想,我能够给流行音乐做的贡献已经做了。”他灰黑的眼睛里有一点点失意,不过又笑了:“真的。其实这种东西是有时间性的。”
很少有艺人觉得自己是有时间性的,大家统统希望红足一世。
“肯定有的,这个是无法否认的,不管今天你是多么惊天动地的艺人,也是一个时机,能够给观众的贡献那种感觉、那种震撼就是一个时间段。后面不是说没有意义,意义在于你怎样跟你的观众一起成长。我现在是55岁,不可能抢20岁孩子的市场,做特幼稚的东西。艺人就是尽管你的时段已经过去,到了人生的另外一个阶段,你还是要面对你的观众,给他们你想要的东西。”
费翔的大明星生活,其实只有短短十年。1982年在台湾成名,又紧锣密鼓到大陆发展。在那特殊的时机,这位神秘洋气又有绝世佳容的男子,横空出世在闭塞多年的大陆,造就了他核弹一样的名气。但他又在1989年悄然离去,去百老汇当了一名最普通的演员。
突然从一个天王巨星,变成一个普通的演员,这个落差你能承受吗?
他哈哈大笑:简直非常能承受,我太乐意了。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他身上的骄傲。也许我们都小看了一个帅哥的智商与经历。29岁时的他,有一张稚嫩帅气的面孔,可是这后面是漫长的寂寞童年。父母不大管,跟着保姆长大,少年时因为过胖而备受冷落,因为混血的身份而茫然不知所措,二十岁时视为偶像的姐姐得癌症去世,紧接着父母离异……生活完完全全地被打碎过。
不过,也有好处,因为只有被打碎过的人,才不会害怕从头来过。
“我要完全把费翔两个字摆开,看我这个人到底值几分。如果你不是费翔,那么你是谁?一辈子当巨星的没有一个快乐。你看迈克尔·杰克逊,他一辈子真的快乐吗?可能有一些快乐,但大部分时候是不快乐的。我不要做那样的人。”
“明星是一个公众形象,也是一个感觉。不能说它没有价值,它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快乐,一种向往,一个共鸣点。迈克尔·杰克逊是一代人的共鸣点,梦露是一代人的共鸣点。可是,艺人一定要很清楚自己是谁,除开那形象,你本人是谁,我一定要找到那个答案。”
你找到这个答案了吗?
“当然找到了。百老汇呆的那7年,对我特别重要。考《西贡小姐》跟别的演员一样排队,没有任何特殊待遇,我终于过上了真实的生活,终于找到了真实的自我。我找到了对自己的认可,也找到了平衡,能够正常和人交往。
你很喜欢梦露?
“因为我从她身上学了很多。”
“是些什么?“
“一定要有属于你的世界或者空间。她做为一个公众人物是成功了,可是她始终觉得没有人真正了解她,甚至她自己也搞不清自己是谁。她在书里写为什么没有人一个真爱我,你看多惨。”
《一代宗师》里有句名言,说高手成就要经过三个过程: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但费翔的人生似乎反了过来,他先见众生,再见天地,最后才见的自己。因为只有搞清楚你自己是谁,人才能安心地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
“那么,你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么?”我问。
“找到了。”
“找到了之后呢?”
“你也能真实地面对别人,然后也可能有机会让别人爱上真正的你。”
“你快乐吗,现在?”
“很快乐,很快乐。”他摇着头开心地说。那一瞬间,那著名的灰蓝色眸子有亮光闪动。
南都周刊 费翔我特别不愿意抓住青春不放
南都周刊:你当年那么红,怎么那么早就走了。按常理来说,起码会做个五年吧?
费翔:可那两年我已经搞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出了5张专辑,开了全国巡演,也上了一些电视节目之类的。
南都周刊:你觉得玩儿够了是吗?
费翔:还真不是玩儿的问题,我真的觉得已经差不多了。那个时代在中国市场能做的,我已经全都做完了。5张专辑都出了,全国巡演了60多场,其实很不容易的。那时很多方面是不健全的,我们灯光音响都是从香港拉进来,一个城市演完了,拆下来全部装在火车上搬运,都得跟铁路局协调的。那个时代的中国,你真的很难想象。
南都周刊:那时候快30岁了,想在这岁数有个巨大的改变?
费翔:我其实觉得更重要的是歌唱。巡演60多场,是好几个月的时间,那时候中间还有一些政治波动,之后我们又继续演,真的是不容易。可是我们全都开开心心地演完,轰轰烈烈地都很开心。我那时觉得这是个很好的阶段,可以暂时把这段收掉了。 南都周刊:但凡是巨星,都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接受自己。比如布兰妮,她突然特别特别红之后,自己接受不了,她会对自己说:你是个骗子!所以她会神经错乱。我想知道,你一定要走,是不是完全厌倦了这种巨星的生活?
费翔:对,你描述的这种现象,其实不限于演艺圈。你表现得好你就会升级,又表现得好你又升级。英文有一个说法:一个人总会升级到让他失败的阶段。人总会失败,而且必须要失败的,只要超出他能承受的阶段。我经常看到年轻的艺人,经过选秀或歌唱比赛红起来的这种,他们可能不一定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还有专业上的训练。
南都周刊:那时你做好心理准备了?
费翔:我第一次走红是在台湾,那时真的没有准备,傻傻的。1982年《流连》那张专辑一出,一下子太大太大的名气,一步登天了。怎么面对观众,怎么唱好歌,怎么制作专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旁边一大堆人指导你,唱片公司也叫你做这个做那个。第一年我出了三张专辑,你可以想象么?唱片公司觉得哇这是一棵摇钱树,要把他摇到死为止。
南都周刊:那个时候累吗?
费翔:那时还不是累的问题,年轻的时候不知道累,可是心里虚,觉得我根本没办法面对别人的要求,也不知道该怎么表现,又很想要做好。其实我应该放慢一点,有一个培训的过程。韩国的那些公司经营的艺人会很成功,上路都会稳稳的,因为他们的培训过程很长很长,他们心里会踏踏实实的。
南都周刊:你为什么会在1986年回到大陆?那时候大陆和台湾还很隔绝,可是你的卡带在已经在太平洋公司录得满天飞了,完全没有任何宣传就卖得很好。
费翔:对,很奇怪。1986年那时完全是我自己的决定。有两个因素,一个因素是我家人,我们收到了分别四十年的姥姥的一封信,她从北京托人带到美国,又从美国带到台湾。80年代台湾有很多大陆人,到处托人寻找当年的亲戚。我必须去北京见姥姥,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这也启发了我,为什么不能把一些好的台湾流行歌带到中国大陆去。
南都周刊:你把当时最好听最流行的台湾歌曲都带到大陆来了,很多台湾明星都恨你吧?
费翔:我那时知道邓丽君在大陆很受欢迎,可是她的歌属于一种比较传统的类型,比较民谣,那种特别流行的歌还没有进入,这是个空白。我就是想把台湾那时最好的一些作品收集起来,介绍过来。为什么选择太平洋,因为我想打听大陆哪家公司最正规,质量最好,那时太平洋的确是全国顶尖的。
南都周刊:你记不记得你1986年到广州时,对这里的印象是什么?
费翔:那时候广州是属于大陆发展得比较快的城市了。花园酒店刚建起来……
南都周刊:你住花园酒店啊?
费翔:对,我第一次来是住东方宾馆,最老的五星级酒店,后来花园酒店也开幕了,我一看花园酒店就觉得,这样没错,台湾当年也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为什么我会赞成太平洋这个公司?因为那时广州各方面的设施都属于全国比较领先的,太平洋的磁带全部是从德国引进的,质量非常好。
南都周刊:你知道那些卡带卖了多少张吗?
费翔:我听到是2000多万。
南都周刊:绝对不止。
费翔:正版的是2000多万张。当时觉得完全是意外,我只是试试看而已。老实说如果我没有上春晚,那也会少一个大截,所以很多事情一定是要凑在一起做的。
南都周刊:你觉不觉得是时代选择了你?
费翔:很多事情都是天时地利人和,娱乐行业尤其是这样。每个时代的观众心态都不一样,正好这个时候来了你这样一个人,就是市场和观众特别需要的,想要看的,想要感觉的。
南都周刊:因为你那时身份太特别了,又是美籍华人,妈妈又在台湾。
费翔:对,我妈妈又是山东人,她是在中国大陆长大的,还有我们家人的故事,跟当时很多人的故事其实是一样的。上春晚选那两首歌,不仅是因为它们的流行性,还因为这两首歌各有各的故事和魅力。
南都周刊:那两首歌你自己选的,还是他们选的?
费翔:其实整张专辑里的歌都是我自己选的,这两首歌是他们在专辑里挑的。当时台里有邓在军导演,还有春晚组,他们一直选得很纠结,这两首歌要了这个就不能要那个。后来邓在军就说,让他两个都上!因为实在很难取舍。
南都周刊:那些衣服是你自己选的吗?
费翔:衣服是我自己选的。
南都周刊:你的头发是不是有自然卷?
费翔:没有,那是烫的。那个时候都流行烫发。
南都周刊:我觉得你唱第二首歌时比较放得开。
费翔:不管任何东西,我觉得最大的成功因素都是情感。《故乡的云》那首歌有我个人的故事,跟我姥姥,跟我母亲,跟我个人背景都是很吻合很真实的,观众一看就知道这种情感是真的。我这些年的经验就是这一点,你只要以最真实的情感面对观众,就没有问题。
南都周刊:你说你童年是一个胖子,一个很寂寞的胖子。
费翔:我一直都比较……寂寞。我不知道寂寞是不是好的形容词,应该是孤僻吧。寂寞是一种好像你向往、渴望想要跟别人接触,但我那个时候真的不渴望。
南都周刊:因为你是混血儿,你没有朋友吗?
费翔:不是。因为在学校里,胖孩子都会受一些气。你小时候胖过的话就会明白,别人会把你归类,归到另外一个类。
南都周刊:胖的话别人会觉得你比较蠢。
费翔:对,除非你愿意把自己搞成一个笑料。我有一些胖的同学就是走的喜剧路线,也行,他们变得很受欢迎,跟同学们笑啊闹啊。但我又不是一个笑料,我挺严肃的,性格严肃,又比较胖,童年就这样过来了。不过还好,因为胖我就好好用功读书了。
南都周刊:所以你最后考上斯坦福大学,是很厉害的。
费翔:艺人其实有很多种,有些是天天在演,像成龙,他一走进屋里,哇,像一个雷震子,要把所有的眼球吸引过去。我绝对不是成龙,我不太愿意也不太喜欢。我性格比较内向,在生活中是比较含蓄的。从事演出,可能是因为我可以表达出内心的东西。 南都周刊:你高中瘦了以后,是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你很帅?
费翔: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一直到今天,我也觉得我自己并不是帅哥。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一直不是很起眼,所以始终不觉得人的外形是那么重要。
南都周刊:外形是很占便宜的对吗?
费翔:我不能否认,外形会有对人有一定影响吧,有的时候是帮助。现在很多人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会过于重视这个,我也有点反感,觉得每个人都修图修图,美图美图,有用吗?那个也不是你,下一步就是微整微整,再下一步就是整形整形,你难道真的不能满足于自己天生的样子吗?
南都周刊:可是你不该说这话,你是中国流行音乐偶像派的掌门人,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偶像。
费翔:你知道嘛,我现在55岁了,一年比一年老了,我也要接受这个。你的天生是什么就是什么,你老了就是老的样子,我特别不愿意一直抓着青春不放。
南都周刊:你觉得那样很愚蠢对不对?
费翔:不是愚蠢,而是到最终会很不愉快。因为真的,人年纪大了,整容不会让你青春,让你快乐,只会让你更尴尬,你会觉得怪怪的。我宁愿看一个天然老的脸。尽管人家说你老了,或者说TA老了,可是对不起,每个人都要老的,这是一定要接受的。
南都周刊:大家都觉得你简直是不老的。
费翔:这是不可能的。我其实也会健身,但我不会骗自己说要维持20岁的状态,这是不可能的。
南都周刊:说一下你的健身方法?
费翔:我自己会在酒店饭店房间里,我有套运动是可以在房间做的。大致一个平地,能够铺下一块布或者地毯就够了。不是瑜伽。瑜伽特别好,可是我不太适合,因为我的柔软度不够。我练的就是那种健身操,比较像军队做的那种,一定要动到出汗,心跳也一定要到某个阶段,健身才产生作用。
南都周刊:你说你特别容易发胖。
费翔:的确是,年龄大了,饮食方面就要控制。我一放松就会胖。但我也没有那么神经质,因为我也不是男模,不需要脱衣服,跳猛男舞。要拍戏的时候我就必须瘦,苦饿着,把自己饿瘦为止。像拍《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我就每天吃豆腐干过日子。
南都周刊:我第一次听人说减肥吃豆腐干。
费翔:其实你知道吗,豆腐干的营养含量特别好。能吃饱,又有蛋白质,又对身体没坏处。
南都周刊:就是一般的豆腐干吗?
费翔:哪种都行,你可以吃各种口味的,要不然太枯燥了。你要觉得吃饱了,舒服了才能再继续。这个很管用。拍电影时我就吃豆腐干,饭店里好几箱放在那儿。
南都周刊:你一直是个好孩子,是不是因为你妈妈管你管得很严?
费翔:还好吧,你知道吗,我父母都不管我的,从小没人管我,他们各自忙自己的事情。我爸爸是一个高尔夫球迷,他可以下午三四点就从办公室提早走,天黑前把18洞打下来。妈妈,也是活跃在文艺圈,做电影剧本,那时她跟李翰祥和胡金铨都是老朋友。
南都周刊:难怪你可以入这一行啊。
费翔:最开始我入的是电影行业,很奇怪,因为那时候是张艾嘉请我演了《11个女人》。
南都周刊:张艾嘉认识你妈才请你的,对不对?
费翔:是张艾嘉的妈妈,见到了我的妈妈,然后说艾嘉正在找演员,就这样子拐过去了。艾嘉就跟我见了一面,然后把其中一个单元给我主演了。因为是一个盲人角色,所以有一点挑战。那个时候张艾嘉是个大腕,她已经是个大导演,演过好几部电影的巨星,绝对跟林青霞她们是同级。我刚刚从美国戏剧学院回来的,就说试试看。
南都周刊:你小时候跟你姐姐长大的。你跟姐姐的生活是怎么样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你们两姐弟相依为命做作业那种?
费翔:我姐姐也挺疯狂的,她不待在家。我们家只有我一个人是正常的,真的,我是最老实的一个人。还有就是我的奶妈,也就是我的保姆。她特别好,把我从小一直带到17岁高中毕业。我上飞机去美国念大学时,她就跟我妈妈说,好吧我的大功完成了,然后就嫁人了。
南都周刊:你跟她的感情好过你跟你妈妈吗?
费翔:其实不一样,跟我奶妈的感情特别深,我受她的影响大。她是那种标准的台湾人,特别热情,特别开朗,台湾人特别好,就是很温暖。
南都周刊:姐姐是一个非常疯狂的女孩,很有才,很聪明很聪明?
费翔:对,她比我年龄大很多,所以不太可能处在一起。我就是个小屁孩,什么都不懂。
我也是看着她的坏榜样取笑她,她经常是警察要来找我爸妈谈的。她是个非常厉害的女孩,特别有才华,又很漂亮,所以会惹很多麻烦。
南都周刊: 21岁那年,你姐姐去世,对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
费翔:正常的话,我应该还可以再玩儿几年。但每个人都要进入社会的嘛,我只不过是入社会入得早了一些。姐姐去世,我爸爸又走了,我就留下照顾我妈妈。
南都周刊:你一直跟着妈妈,跟她关系密切么?
费翔:我妈妈不是一个特别愿意往后看的人,她是活在今天的。我也是受她的影响长大的。
南都周刊:你是很独立的人,习惯了一个人,不喜欢别人走进你的生活?
费翔:我其实比较习惯独立,也比较孤僻,自己走自己的一条路,不会受约束。人家会说你应该怎么样怎么样,我说谁说的?我可以做自己的选择嘛。像当时我开微博的时候,人家说你微博不能这样开,一定要互动啊,比如我猫拉了一个屎我就拍一张照给你看。我说对不起,我开微博只按我自己的方式开,我就是有我自己要表达的东西,有我自己的节奏。
南都周刊:你这么多年,都是别人爱你,有没有爱过别人?
费翔:当然爱过。你知道嘛,我唱过一首歌叫《爱过你》,就是在那首歌之前,我难受得像个神经病一样。可是没办法,爱情就是一个没办法的事情。
后记
采访过去的老明星,其实是很难约的。因为他们的名气足够大,已经不需要再倚靠记者来增加知名度,采访对他们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事情。所以要约,通常要靠相熟的关系人介绍,或者诚意。
因此费翔的采访也一直磕磕碰碰,有诸多贵人相助,也直到最后一刻才定下来。采访聊了一半小时,看得出他是个惯于接受采访的人,说话滴水不漏,非常警惕。但他又有一种自带的好学生式的谦逊与礼貌,一看就是乖宝宝,父母都是文化人。而且他当年从台湾美国中学考上的可是出了名难考的斯坦福医学系,当年班上有两个人考取,另一个是他们班上的第一名,最后成了有名的医学家,而费翔则在一年后退学,成了一名歌星。
“他后来特别特别优秀,比我优秀多了。”比当一个巨星还优秀么?费翔没有犹豫,“可是他是正规的,真的把斯坦福做到一个特别的位置。”如果要现在的你选择,你还会选择读一年后退学么?还是说仍旧会选择你现在的人生?”费翔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犹豫了一下,他说,人毕竟还是要有一个自己热爱的工作。
有自己热爱的工作,红过,做过巨星,年过五十了,还可以在中国各地演唱。在处处是钱的中华大地,像他这样级别的明星,一场价格基本在二三十万之间。他所到之处,仍然是山呼海啸般的欢迎。这确实是一种运气。
他偶尔在微博上贴他在国外的写意生活,完全是美国精英式的:全世界旅行,纽约和伦敦都有家,时代广场边的公寓摩登漂亮,伦敦的HOUSE则温馨静谧;闲时看看画展,看看书,追追卷福的话剧《哈姆雷特》;养了两只猫,一只叫傻蛋,一只叫秘密。
有没有爱人,爱人是谁?我都不想问。因为在他这一辈的艺术家看来,这是严重的秘密。人总得有秘密。可以保留自己的秘密,同时又能享受自己的生活,我以为,这是一个美貌的男子在这冰冷的世间,所能得到的最温柔的际遇。
中美混血,台湾歌星,归乡游子,特殊的身份与时代,
使他成为当时少男少女们疯狂迷恋的第一男神,盒带销售曾超过三千万。
但,一切戛然止于1989年。
65场疯狂的全国巡演之后,他远渡重洋,自此脱离了我们的视线,
成为百老汇演出工会里KRIS PHILLIPS。
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下午四点,第十六届华语音乐传媒大奖的彩排现场。
穿着黑白羽绒短装的莫文蔚刚刚下场,人影绰绰,机器乱响,一片黑咕隆咚中导演喊:下一位是谁?
一阵忙乱之后,一只巨大的黑影子从台下轻松地一跃而上,戴着黑手套的双手轻轻一抬,一个华丽的转身POSE,小小一个动作,已充分体现了功底以及雄性的荷尔蒙。强光灯照射下,乍一看颇似盛年时皮尔斯·布鲁斯南,再细看,原来是久违的费翔。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的费翔。比我想象中要帅、要高、要壮、要年轻。黑皮衣,斜背着一个大黑包,戴一顶俏皮的黑CUP帽,这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街拍帅哥,而非55岁的德高望重的前辈。
他也比我想象中要更严肃——“不好意思,调音师,我们再来一遍好么?”和一般流行歌手莫衷一是发音方式相比,他的声音是在胸腔就已形成共鸣的,再经扩音器放大,带着强大的力道,均匀铺满全场,让每一个听众耳朵里嗡嗡作响。不愧是百老汇演出工会挂了名的专业演员。
就算走红已是30年前的事,在顺德演艺中心外头的明星牌子中,费翔也依然打头。当年那前无古人的旋风式走红,让他在大陆拥有极高的知名度。我一位当公务员的高中男同学,知道我要采访费翔,激动得无法入眠。费翔是他的第一个偶像,事隔三十年,他仍然记得那些暧昧的春夜,一帮情窦初开的少年下完晚自习后骑车回家,清亮的歌声在夜空里此起彼伏,“好好爱我,不要犹豫……”“为什么一阵恼人的秋风……”那时的费翔,就是他们仰望的另一个世界,就是白马王子,就是绚烂爱情,就是摩登时代,就是美好青春,就是荷尔蒙……
也许,每一个艺人都是有使命的,费翔的命运就是在1987年,用他俊美无俦的脸庞击中无数人青春的小心脏。这效力如此之大,以至时至今日,仍有痴情女粉丝抱着大朵大朵的玫瑰,苦守在寒风之外等着见他。我问那女粉丝想对他说什么,她眼圈一红,“不想说什么,就希望他好好的。”
采访安排在后台。
费帅的化妆间就算在跟红顶白的娱乐圈,也仍然排名NO.1。里面大得吓人,显得别样的空空荡。他弯下腰和我握手,灰蓝色的眼眸如一潭秋水,一下子就把人攫了进去。陈丹青曾描述23岁的费翔美得近乎无辜,“皮肤鲜艳,像是蒸笼里刚蒸出来。”现在我们当然无缘得见蒸笼蒸出来的皮肤,但也能看到小麦样的肤色,配合他现在的年纪,倒也十分相衬。
他的头发厚重,抹着发油,典型的布鲁斯南大背头,让你免不了想起1987春晚,他那一头高耸入云的灵动卷发。“那是烫的”,他嘿嘿笑着打趣自己。那一瞬间,我脑海里的费翔与面前的费翔撞在一起,有种特别不真实的感觉。“我明白,就是电视里的人怎么走下来的那种空白。”费翔善解人意地笑。
是啊,费翔,如雷贯耳的费翔,1987年大年夜通杀全国少女心的费翔,此刻就站在一个简陋的,只有两张椅子的化妆间里侃侃而谈。不过,他倒是一脸泰然。这些年,他有一半时间呆在中国,常年奔波在二三四线城市的开业典礼和演唱会上,以至但凡在微博提到他,就会有ID跳出来说,“喔,前几天在我们县的商场见到他了”。
世人见不得酒井法子在游船卖唱,更看不得费翔在酒吧出场,但费翔不介意。他在微博里自豪地说:“现场演出是歌手最真实的表现,也是我专业中最珍惜的一刻……我想唱到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但是,中国实在太大了,一辈子都走不完!”
采访完之后,他的经纪人同我们闲扯,把他的气定神闲归结于美国的习惯:“他们美国人跟我们中国人想的不一样,我们中国人觉得那么大的名气,到那种地方特丢份,但他们美国人觉得现场演唱就是一个歌手应该做的事,只要不太差,有音响有追光灯就行,费翔老说鲍勃·迪伦还老在酒吧里演出呢……”
果然,费翔是千百场现场演出造就的实力派。16届华语颁奖礼的最高潮就是费翔出现,那嗓子、那情绪、那高音、那技巧,恐怕只有另一位高龄的宝岛费天王可以与他分庭抗礼,那些当时得令却音不成音的年轻孩子只能靠边站。
费翔如今唱得比从前还好。只要你把1986年版和2002年版春晚的《故乡的云》拿出来对照,就会发现他的唱功简直进步太多。可是,有谁会注意到这些呢?1987年,无论他唱得多么差,他都是天王巨星;2016年,无论他唱得多么好,他也仍然只是一位老前辈。
这个看脸的世界里,现实是多么残酷。
当晚的华语音乐传媒大奖,将分量最重的“评审团推荐奖”颁给了费翔。和当年他随手一出翻录口水歌的卡带数以千万量级的销量相比,原创专辑《人》的声势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所谓的耗资千万也许真的只是让他自己开心。
“现在钱赚得差不多了,就好好玩一下吧。”他在颁奖礼上豪气地说。新唱片确实志不在赚钱,费翔非常搞怪地在封面放了一张半身X光照,那是他自己的。他的名字也被弄得极小,不仔细看你根本不知道这是谁的唱片。事隔13年,他才出了这张华语专辑,与时俱进也是电子音乐,合作的有新人,曲世聪、王海涛,也有旧人,娃娃、谭健常这些上世纪的名字依然出现在他的嘴边。也许,也只有他才记得他们吧? 新出的MV,也颇具上世纪的风格。也许因为没有团队经营,一切都他靠单打独斗,也许因为长期呆在国外,与华语音乐的生疏,费翔的专辑对于当下的世代而言,有点老,也有点远。可是有什么办法呢?他毕竟是一个1982年已出道的歌手,和刘文正、叶倩文同一个时代。他仍然保持着他那个时代艺人的风范,永远让歌迷见到自己最好的一面。话不多说,绕来绕去都是再正确不过的言论。新时代那种短兵相接的赤膊相见,他学不会,也不愿意学。
最典型的细节是,采访到最后,我问他要照片,他从袋子里掏出一个USB给我,说里面有照片。我回去一看,几乎是他出道以来全部的照片。我记得,这样对待记者,也是上世纪七十年代艺人才有的风范与作派。
嘿,对这个世界失望么?
“怎么会。我只能说我运气很好,没有几个人能走到这一步。几个转折都算成功,也没有极困难的遭遇……”他真诚地说了很久感恩的话。
再小心地追问,还准备出下一张唱片吗?
“不一定,我自己会想,我能够给流行音乐做的贡献已经做了。”他灰黑的眼睛里有一点点失意,不过又笑了:“真的。其实这种东西是有时间性的。”
很少有艺人觉得自己是有时间性的,大家统统希望红足一世。
“肯定有的,这个是无法否认的,不管今天你是多么惊天动地的艺人,也是一个时机,能够给观众的贡献那种感觉、那种震撼就是一个时间段。后面不是说没有意义,意义在于你怎样跟你的观众一起成长。我现在是55岁,不可能抢20岁孩子的市场,做特幼稚的东西。艺人就是尽管你的时段已经过去,到了人生的另外一个阶段,你还是要面对你的观众,给他们你想要的东西。”
费翔的大明星生活,其实只有短短十年。1982年在台湾成名,又紧锣密鼓到大陆发展。在那特殊的时机,这位神秘洋气又有绝世佳容的男子,横空出世在闭塞多年的大陆,造就了他核弹一样的名气。但他又在1989年悄然离去,去百老汇当了一名最普通的演员。
突然从一个天王巨星,变成一个普通的演员,这个落差你能承受吗?
他哈哈大笑:简直非常能承受,我太乐意了。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他身上的骄傲。也许我们都小看了一个帅哥的智商与经历。29岁时的他,有一张稚嫩帅气的面孔,可是这后面是漫长的寂寞童年。父母不大管,跟着保姆长大,少年时因为过胖而备受冷落,因为混血的身份而茫然不知所措,二十岁时视为偶像的姐姐得癌症去世,紧接着父母离异……生活完完全全地被打碎过。
不过,也有好处,因为只有被打碎过的人,才不会害怕从头来过。
“我要完全把费翔两个字摆开,看我这个人到底值几分。如果你不是费翔,那么你是谁?一辈子当巨星的没有一个快乐。你看迈克尔·杰克逊,他一辈子真的快乐吗?可能有一些快乐,但大部分时候是不快乐的。我不要做那样的人。”
“明星是一个公众形象,也是一个感觉。不能说它没有价值,它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快乐,一种向往,一个共鸣点。迈克尔·杰克逊是一代人的共鸣点,梦露是一代人的共鸣点。可是,艺人一定要很清楚自己是谁,除开那形象,你本人是谁,我一定要找到那个答案。”
你找到这个答案了吗?
“当然找到了。百老汇呆的那7年,对我特别重要。考《西贡小姐》跟别的演员一样排队,没有任何特殊待遇,我终于过上了真实的生活,终于找到了真实的自我。我找到了对自己的认可,也找到了平衡,能够正常和人交往。
你很喜欢梦露?
“因为我从她身上学了很多。”
“是些什么?“
“一定要有属于你的世界或者空间。她做为一个公众人物是成功了,可是她始终觉得没有人真正了解她,甚至她自己也搞不清自己是谁。她在书里写为什么没有人一个真爱我,你看多惨。”
《一代宗师》里有句名言,说高手成就要经过三个过程: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但费翔的人生似乎反了过来,他先见众生,再见天地,最后才见的自己。因为只有搞清楚你自己是谁,人才能安心地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
“那么,你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么?”我问。
“找到了。”
“找到了之后呢?”
“你也能真实地面对别人,然后也可能有机会让别人爱上真正的你。”
“你快乐吗,现在?”
“很快乐,很快乐。”他摇着头开心地说。那一瞬间,那著名的灰蓝色眸子有亮光闪动。
南都周刊 费翔我特别不愿意抓住青春不放
南都周刊:你当年那么红,怎么那么早就走了。按常理来说,起码会做个五年吧?
费翔:可那两年我已经搞了很多很多的事情:我出了5张专辑,开了全国巡演,也上了一些电视节目之类的。
南都周刊:你觉得玩儿够了是吗?
费翔:还真不是玩儿的问题,我真的觉得已经差不多了。那个时代在中国市场能做的,我已经全都做完了。5张专辑都出了,全国巡演了60多场,其实很不容易的。那时很多方面是不健全的,我们灯光音响都是从香港拉进来,一个城市演完了,拆下来全部装在火车上搬运,都得跟铁路局协调的。那个时代的中国,你真的很难想象。
南都周刊:那时候快30岁了,想在这岁数有个巨大的改变?
费翔:我其实觉得更重要的是歌唱。巡演60多场,是好几个月的时间,那时候中间还有一些政治波动,之后我们又继续演,真的是不容易。可是我们全都开开心心地演完,轰轰烈烈地都很开心。我那时觉得这是个很好的阶段,可以暂时把这段收掉了。 南都周刊:但凡是巨星,都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接受自己。比如布兰妮,她突然特别特别红之后,自己接受不了,她会对自己说:你是个骗子!所以她会神经错乱。我想知道,你一定要走,是不是完全厌倦了这种巨星的生活?
费翔:对,你描述的这种现象,其实不限于演艺圈。你表现得好你就会升级,又表现得好你又升级。英文有一个说法:一个人总会升级到让他失败的阶段。人总会失败,而且必须要失败的,只要超出他能承受的阶段。我经常看到年轻的艺人,经过选秀或歌唱比赛红起来的这种,他们可能不一定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还有专业上的训练。
南都周刊:那时你做好心理准备了?
费翔:我第一次走红是在台湾,那时真的没有准备,傻傻的。1982年《流连》那张专辑一出,一下子太大太大的名气,一步登天了。怎么面对观众,怎么唱好歌,怎么制作专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旁边一大堆人指导你,唱片公司也叫你做这个做那个。第一年我出了三张专辑,你可以想象么?唱片公司觉得哇这是一棵摇钱树,要把他摇到死为止。
南都周刊:那个时候累吗?
费翔:那时还不是累的问题,年轻的时候不知道累,可是心里虚,觉得我根本没办法面对别人的要求,也不知道该怎么表现,又很想要做好。其实我应该放慢一点,有一个培训的过程。韩国的那些公司经营的艺人会很成功,上路都会稳稳的,因为他们的培训过程很长很长,他们心里会踏踏实实的。
南都周刊:你为什么会在1986年回到大陆?那时候大陆和台湾还很隔绝,可是你的卡带在已经在太平洋公司录得满天飞了,完全没有任何宣传就卖得很好。
费翔:对,很奇怪。1986年那时完全是我自己的决定。有两个因素,一个因素是我家人,我们收到了分别四十年的姥姥的一封信,她从北京托人带到美国,又从美国带到台湾。80年代台湾有很多大陆人,到处托人寻找当年的亲戚。我必须去北京见姥姥,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这也启发了我,为什么不能把一些好的台湾流行歌带到中国大陆去。
南都周刊:你把当时最好听最流行的台湾歌曲都带到大陆来了,很多台湾明星都恨你吧?
费翔:我那时知道邓丽君在大陆很受欢迎,可是她的歌属于一种比较传统的类型,比较民谣,那种特别流行的歌还没有进入,这是个空白。我就是想把台湾那时最好的一些作品收集起来,介绍过来。为什么选择太平洋,因为我想打听大陆哪家公司最正规,质量最好,那时太平洋的确是全国顶尖的。
南都周刊:你记不记得你1986年到广州时,对这里的印象是什么?
费翔:那时候广州是属于大陆发展得比较快的城市了。花园酒店刚建起来……
南都周刊:你住花园酒店啊?
费翔:对,我第一次来是住东方宾馆,最老的五星级酒店,后来花园酒店也开幕了,我一看花园酒店就觉得,这样没错,台湾当年也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为什么我会赞成太平洋这个公司?因为那时广州各方面的设施都属于全国比较领先的,太平洋的磁带全部是从德国引进的,质量非常好。
南都周刊:你知道那些卡带卖了多少张吗?
费翔:我听到是2000多万。
南都周刊:绝对不止。
费翔:正版的是2000多万张。当时觉得完全是意外,我只是试试看而已。老实说如果我没有上春晚,那也会少一个大截,所以很多事情一定是要凑在一起做的。
南都周刊:你觉不觉得是时代选择了你?
费翔:很多事情都是天时地利人和,娱乐行业尤其是这样。每个时代的观众心态都不一样,正好这个时候来了你这样一个人,就是市场和观众特别需要的,想要看的,想要感觉的。
南都周刊:因为你那时身份太特别了,又是美籍华人,妈妈又在台湾。
费翔:对,我妈妈又是山东人,她是在中国大陆长大的,还有我们家人的故事,跟当时很多人的故事其实是一样的。上春晚选那两首歌,不仅是因为它们的流行性,还因为这两首歌各有各的故事和魅力。
南都周刊:那两首歌你自己选的,还是他们选的?
费翔:其实整张专辑里的歌都是我自己选的,这两首歌是他们在专辑里挑的。当时台里有邓在军导演,还有春晚组,他们一直选得很纠结,这两首歌要了这个就不能要那个。后来邓在军就说,让他两个都上!因为实在很难取舍。
南都周刊:那些衣服是你自己选的吗?
费翔:衣服是我自己选的。
南都周刊:你的头发是不是有自然卷?
费翔:没有,那是烫的。那个时候都流行烫发。
南都周刊:我觉得你唱第二首歌时比较放得开。
费翔:不管任何东西,我觉得最大的成功因素都是情感。《故乡的云》那首歌有我个人的故事,跟我姥姥,跟我母亲,跟我个人背景都是很吻合很真实的,观众一看就知道这种情感是真的。我这些年的经验就是这一点,你只要以最真实的情感面对观众,就没有问题。
南都周刊:你说你童年是一个胖子,一个很寂寞的胖子。
费翔:我一直都比较……寂寞。我不知道寂寞是不是好的形容词,应该是孤僻吧。寂寞是一种好像你向往、渴望想要跟别人接触,但我那个时候真的不渴望。
南都周刊:因为你是混血儿,你没有朋友吗?
费翔:不是。因为在学校里,胖孩子都会受一些气。你小时候胖过的话就会明白,别人会把你归类,归到另外一个类。
南都周刊:胖的话别人会觉得你比较蠢。
费翔:对,除非你愿意把自己搞成一个笑料。我有一些胖的同学就是走的喜剧路线,也行,他们变得很受欢迎,跟同学们笑啊闹啊。但我又不是一个笑料,我挺严肃的,性格严肃,又比较胖,童年就这样过来了。不过还好,因为胖我就好好用功读书了。
南都周刊:所以你最后考上斯坦福大学,是很厉害的。
费翔:艺人其实有很多种,有些是天天在演,像成龙,他一走进屋里,哇,像一个雷震子,要把所有的眼球吸引过去。我绝对不是成龙,我不太愿意也不太喜欢。我性格比较内向,在生活中是比较含蓄的。从事演出,可能是因为我可以表达出内心的东西。 南都周刊:你高中瘦了以后,是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你很帅?
费翔: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一直到今天,我也觉得我自己并不是帅哥。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一直不是很起眼,所以始终不觉得人的外形是那么重要。
南都周刊:外形是很占便宜的对吗?
费翔:我不能否认,外形会有对人有一定影响吧,有的时候是帮助。现在很多人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会过于重视这个,我也有点反感,觉得每个人都修图修图,美图美图,有用吗?那个也不是你,下一步就是微整微整,再下一步就是整形整形,你难道真的不能满足于自己天生的样子吗?
南都周刊:可是你不该说这话,你是中国流行音乐偶像派的掌门人,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偶像。
费翔:你知道嘛,我现在55岁了,一年比一年老了,我也要接受这个。你的天生是什么就是什么,你老了就是老的样子,我特别不愿意一直抓着青春不放。
南都周刊:你觉得那样很愚蠢对不对?
费翔:不是愚蠢,而是到最终会很不愉快。因为真的,人年纪大了,整容不会让你青春,让你快乐,只会让你更尴尬,你会觉得怪怪的。我宁愿看一个天然老的脸。尽管人家说你老了,或者说TA老了,可是对不起,每个人都要老的,这是一定要接受的。
南都周刊:大家都觉得你简直是不老的。
费翔:这是不可能的。我其实也会健身,但我不会骗自己说要维持20岁的状态,这是不可能的。
南都周刊:说一下你的健身方法?
费翔:我自己会在酒店饭店房间里,我有套运动是可以在房间做的。大致一个平地,能够铺下一块布或者地毯就够了。不是瑜伽。瑜伽特别好,可是我不太适合,因为我的柔软度不够。我练的就是那种健身操,比较像军队做的那种,一定要动到出汗,心跳也一定要到某个阶段,健身才产生作用。
南都周刊:你说你特别容易发胖。
费翔:的确是,年龄大了,饮食方面就要控制。我一放松就会胖。但我也没有那么神经质,因为我也不是男模,不需要脱衣服,跳猛男舞。要拍戏的时候我就必须瘦,苦饿着,把自己饿瘦为止。像拍《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我就每天吃豆腐干过日子。
南都周刊:我第一次听人说减肥吃豆腐干。
费翔:其实你知道吗,豆腐干的营养含量特别好。能吃饱,又有蛋白质,又对身体没坏处。
南都周刊:就是一般的豆腐干吗?
费翔:哪种都行,你可以吃各种口味的,要不然太枯燥了。你要觉得吃饱了,舒服了才能再继续。这个很管用。拍电影时我就吃豆腐干,饭店里好几箱放在那儿。
南都周刊:你一直是个好孩子,是不是因为你妈妈管你管得很严?
费翔:还好吧,你知道吗,我父母都不管我的,从小没人管我,他们各自忙自己的事情。我爸爸是一个高尔夫球迷,他可以下午三四点就从办公室提早走,天黑前把18洞打下来。妈妈,也是活跃在文艺圈,做电影剧本,那时她跟李翰祥和胡金铨都是老朋友。
南都周刊:难怪你可以入这一行啊。
费翔:最开始我入的是电影行业,很奇怪,因为那时候是张艾嘉请我演了《11个女人》。
南都周刊:张艾嘉认识你妈才请你的,对不对?
费翔:是张艾嘉的妈妈,见到了我的妈妈,然后说艾嘉正在找演员,就这样子拐过去了。艾嘉就跟我见了一面,然后把其中一个单元给我主演了。因为是一个盲人角色,所以有一点挑战。那个时候张艾嘉是个大腕,她已经是个大导演,演过好几部电影的巨星,绝对跟林青霞她们是同级。我刚刚从美国戏剧学院回来的,就说试试看。
南都周刊:你小时候跟你姐姐长大的。你跟姐姐的生活是怎么样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你们两姐弟相依为命做作业那种?
费翔:我姐姐也挺疯狂的,她不待在家。我们家只有我一个人是正常的,真的,我是最老实的一个人。还有就是我的奶妈,也就是我的保姆。她特别好,把我从小一直带到17岁高中毕业。我上飞机去美国念大学时,她就跟我妈妈说,好吧我的大功完成了,然后就嫁人了。
南都周刊:你跟她的感情好过你跟你妈妈吗?
费翔:其实不一样,跟我奶妈的感情特别深,我受她的影响大。她是那种标准的台湾人,特别热情,特别开朗,台湾人特别好,就是很温暖。
南都周刊:姐姐是一个非常疯狂的女孩,很有才,很聪明很聪明?
费翔:对,她比我年龄大很多,所以不太可能处在一起。我就是个小屁孩,什么都不懂。
我也是看着她的坏榜样取笑她,她经常是警察要来找我爸妈谈的。她是个非常厉害的女孩,特别有才华,又很漂亮,所以会惹很多麻烦。
南都周刊: 21岁那年,你姐姐去世,对你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年?
费翔:正常的话,我应该还可以再玩儿几年。但每个人都要进入社会的嘛,我只不过是入社会入得早了一些。姐姐去世,我爸爸又走了,我就留下照顾我妈妈。
南都周刊:你一直跟着妈妈,跟她关系密切么?
费翔:我妈妈不是一个特别愿意往后看的人,她是活在今天的。我也是受她的影响长大的。
南都周刊:你是很独立的人,习惯了一个人,不喜欢别人走进你的生活?
费翔:我其实比较习惯独立,也比较孤僻,自己走自己的一条路,不会受约束。人家会说你应该怎么样怎么样,我说谁说的?我可以做自己的选择嘛。像当时我开微博的时候,人家说你微博不能这样开,一定要互动啊,比如我猫拉了一个屎我就拍一张照给你看。我说对不起,我开微博只按我自己的方式开,我就是有我自己要表达的东西,有我自己的节奏。
南都周刊:你这么多年,都是别人爱你,有没有爱过别人?
费翔:当然爱过。你知道嘛,我唱过一首歌叫《爱过你》,就是在那首歌之前,我难受得像个神经病一样。可是没办法,爱情就是一个没办法的事情。
后记
采访过去的老明星,其实是很难约的。因为他们的名气足够大,已经不需要再倚靠记者来增加知名度,采访对他们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事情。所以要约,通常要靠相熟的关系人介绍,或者诚意。
因此费翔的采访也一直磕磕碰碰,有诸多贵人相助,也直到最后一刻才定下来。采访聊了一半小时,看得出他是个惯于接受采访的人,说话滴水不漏,非常警惕。但他又有一种自带的好学生式的谦逊与礼貌,一看就是乖宝宝,父母都是文化人。而且他当年从台湾美国中学考上的可是出了名难考的斯坦福医学系,当年班上有两个人考取,另一个是他们班上的第一名,最后成了有名的医学家,而费翔则在一年后退学,成了一名歌星。
“他后来特别特别优秀,比我优秀多了。”比当一个巨星还优秀么?费翔没有犹豫,“可是他是正规的,真的把斯坦福做到一个特别的位置。”如果要现在的你选择,你还会选择读一年后退学么?还是说仍旧会选择你现在的人生?”费翔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犹豫了一下,他说,人毕竟还是要有一个自己热爱的工作。
有自己热爱的工作,红过,做过巨星,年过五十了,还可以在中国各地演唱。在处处是钱的中华大地,像他这样级别的明星,一场价格基本在二三十万之间。他所到之处,仍然是山呼海啸般的欢迎。这确实是一种运气。
他偶尔在微博上贴他在国外的写意生活,完全是美国精英式的:全世界旅行,纽约和伦敦都有家,时代广场边的公寓摩登漂亮,伦敦的HOUSE则温馨静谧;闲时看看画展,看看书,追追卷福的话剧《哈姆雷特》;养了两只猫,一只叫傻蛋,一只叫秘密。
有没有爱人,爱人是谁?我都不想问。因为在他这一辈的艺术家看来,这是严重的秘密。人总得有秘密。可以保留自己的秘密,同时又能享受自己的生活,我以为,这是一个美貌的男子在这冰冷的世间,所能得到的最温柔的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