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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慈善行业来说,2011年可谓是多事之秋。
这一年,原本深得民心的中国慈善事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从年初红十字会的“万元餐费单”,到引发轩然大波的“郭美美炫富”,再到仍在发酵的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放贷事件,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
受质疑的不仅是官办的慈善机构,而且逐渐延伸到其他慈善捐赠行为。
2011年11月14日,国资委发布前9月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统计情况。这是从2009年l2月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便开始执行的一项措施。统计表中,2011年1~9月有92家中央企业发生对外捐赠支出,累计支出总金额为169028.6万元。其中,救济性捐赠56016.3万元,占33.1%;公益性捐赠97645.8万元,占57.8%;其他捐赠15366.5万元,占9.1%。救济性捐赠中,向受灾地区捐赠7609.8万元,定点扶贫及援助捐赠48406.5万元。公益性捐贈中,向科教文卫体事业捐赠22818.1万元。
消息一出,央企该不该捐赠、该捐赠多少的陈词滥调开始在不少媒体上甚嚣尘上。捐赠本是一件好事,但奇怪的是,对于央企这个特殊的企业群体,从捐赠之初媒体和公众的质疑便如影随形。人们为何对“做好事”如此挑剔?这些质疑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问题?
祸起“不透明”
一直以来,央企捐赠都面临着+尴尬的怪圈:“捐了,惹质疑;不捐,受非议;捐少了,被说为富不仁;捐多了,又被说行业垄断创造高利润。”
“公众对捐赠的质疑,实际并非是对捐赠这一行为的质疑,而是对捐赠效果的质疑。”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0研究所前所长、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看来,捐赠是好事,却不一定总能办成好事,“人们不满央企垄断、分配不公、捐赠暗箱操作、效率低下。如果把捐赠过程透明化,对缓解这种尴尬地位有很大的好处。”
“不透明”正是公众质疑的关键所在。它不仅令红十字会这家百年老店声誉扫地,而且犀利地指出中国慈善行业发展多年仍如此脆弱的症结所在。一直以来,媒体曾多次质疑央企捐赠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捐赠方针不清晰,捐赠形式单一、捐赠领域狭窄,决策过程“后台化”,随意性强、连续性差等等,甚至指出这种暗箱操作的方式,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流程上的不透明,使得央企捐赠近年来备受诟病,也让捐赠效果大打折扣。以至在央企捐赠对象中有一项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定点扶贫及援助。
据了解,目前已有90余家定点中央企业从事定点扶贫工作。2002年开始接受国务院扶贫办给予的贫困县扶贫任务后,每家央企少则一个县(区),多则四五个县。8年来,央企定点扶贫出资出人,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文件实施,在各自所帮扶贫困县取得了一定成绩。按照2011年前9月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统计表中的数据,定点扶贫及援助捐赠金额达48406.5万元。
媒体对央企扶贫成绩的报道却常常踪影难觅。
今年6月10日一15日,由国务院扶贫办主办的《新世纪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在北京农业展馆成功开幕。这次成就展的主题为“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但其中有关央企扶贫成果的展览少之又少。
没有捐赠成效的宣传,没有信息的双向沟通,即使做的工作再多、效果再好,也很难得到公众的充分理解。
“央企捐赠领域过于传统、捐赠形式单一、捐助很低调,捐赠一般不与企业品牌相联系,捐赠宣传不力,都造成了不为社会所知的现象。”社科院慈善专家葛道顺表示。
实际上,央企捐赠中存在的问题,早在两年前就引起了国资委的重视。
2009年11月3日,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会议上,国资委第一次明确表达了规范央企捐赠的几条意见。12月16日,国资委正式公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对公益捐赠行为规范管理,对摊派性捐赠可以拒绝,超过标准的需报备国资委同意……这使得央企捐赠的规范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客观地说,通知发布以后,这两年来央企捐赠的规范性越来越高。”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钟宏武对《国企》记者表示,“现在表单登出的捐赠去向比较明确和清晰,前几年并没有规范的时候,各种劝募者众多,央企的压力非常大,捐赠去向也并不是很清晰。”
公示制度开启了全民监管捐赠的先河,得到业内众多专家的好评。但是,表单上巨额数字背后延伸出的一些细节部分,依然得到了公众和学者的质疑。
主要捐赠对象之一是政府,是否有背后交易;受捐对象对捐赠的使用如何监督管理;捐款细节问题不明确,捐赠效果如何不得而知;捐赠专业化程度不高,仅仅为捐钱……央企捐赠依旧问题不少。
于是,为保证捐赠透明,提高捐赠流程效率,一些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了非公募基金会。
企业基金会亟待“专业化”
记者在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网的基金会信息公布栏查阅到,在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中,由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创办的有8家,约占总数的6.8%。这8家基金会分别为中远慈善基金会、宝钢教育基金会、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神华公益基金会、华润慈善基金会、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可见,从2005年5月13日第一家在民政部登记的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迄今,央企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并不多。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建立基金会,关键要看有没有必要。”钟宏武认为,“一般来说,捐赠支出额度比较大的企业利用基金会捐赠比较高效;国际业务占很大比例的企业,用基金会出面捐赠避免意识形态的冲突,利于国际认同;跟公众接触关系比较紧密的企业,可以利用基金会持续性捐赠增加企业美誉度。”
“我们做过一项调查,世界100强企业中,建立了企业基金会的占72%。前20强中建立企业基金会的占80%,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均没有建立基金会。”钟宏武对记者表示。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显示,基金会要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基金会登记部门民政部管理网站上,成立的基金会每年定期年检并即时向全社会公示基金会的各项运作信息,保证基金会的公开、透明。
钟宏武认为:“基金会建立后的捐赠会形成民政部、国资委、社会等全方面监督格局,比企业自己捐赠要透明得多。”也就是说,央企建立基金会,有助于流程上的公开透明。
多名业内专家也表示:“非公募基金会可以使企业从被动的以突发事件为主的捐助走向主动的、有规划的捐助,相较之传统捐赠,会减少内部层层审批环节,流程效率会大大提高,捐赠成本会有所降低,更专业、规范,这也是跨国公司捐赠普遍采取的方式。”。 但是,反对的声音也不在少数。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开门见山地指出:“央企基金会比官办基金会还差。”
“央企不能建立基金会。他们现在建立的基金会无法独立运营,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没有规范的慈善意识,也不会把钱捐给真正需要用钱的人群手中,反而依然是改变不了领导‘批条子’的行政化行为,运作不透明,资金使用不受监督,甚至沦为洗钱的工具,容易滋生公益腐败。”
邓国胜对此表示:“建立基金会是国际趋势,不能因为它能产生腐败而拒绝建立。关键要对成立基金会的企业进行制度上的监管,防止腐败风险。”
實际上,让众多专家争论和质疑的并不是基金会本身,而是央企的基金会是否会变味。“部分学者质疑的是央企基金会的实际管理能力,以及基金会能否相对于央企保持独立性运作的实质问题。”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益研究院顾问张杨认为,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基金会是否专业化。
记者从民政部网上看到,应该登出的四部分信息“基本信息、章程、年度工作报告、公益活动”,有的央企基金会公布的并不完善,多家年度工作报告信息显示基金会员工福利为零,这也意味着员工多为内部兼任——央企基金会的运作,显然不够“专业化”。
做负责任的捐赠者
无论是传统捐赠还是刚刚起步的央企基金会,捐赠完成后的资金使用监管是央企捐赠中普遍薄弱的一环。多位专家对《国企》记者表示。
“对于企业个体而言,捐赠是自愿行为,捐赠完成后的资金流向和使用的监管取决于自身的选择,并无好与不好的价值判断。”葛道顺说。因此央企捐赠的后续监管一直不被重视。很多央企是捐完钱,就算结束捐赠行为。
但是后续监督资金的具体流向和使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社会和全民的负责。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益研究院顾问张杨告诉记者,首先,作为捐赠者本身有权利监管,其次,央企作为特殊性质的主体也有义务监管。在公益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捐赠者对捐赠的后续监管非常重视,会积极行使自己作为捐赠人的多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权、知情权、命名权、免税权、撤销权、留名权等。这对促进公益慈善行为的规范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要想解决前文所述的种种问题,央企内部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力度。对于国资委来说,也应当提供一些有益引导,以利于央企捐赠的良性发展。
邓国胜建议,国资委应加强央企捐赠在定时披露详细信息方面、效益评估方面、财务公开方面的工作,可以尝试制定更为细致的捐赠行为指引,以进一步规范捐赠。
张杨则认为:“应该引入社会化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主导或者参与监管。建立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对接机制更加有助于公信力建设。同时,多元化的评价体现也更加体现客观公正。’’
对于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央企基金会,钟宏武建议,国资委可以把基金会建设当成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推进,正确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基金会,运用多方合力将央企基金会建设推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而在专家们看来,央企捐赠的规范化只是开始,下一步要努力的方向还很多。
据了解,跨国公司做慈善一般都与企业品牌营销合二为一,与企业品牌密切相连,捐赠效果也广为人知。这种“功利性”捐赠,让公众记住品牌,加深感性印象,增加与公众沟通的机会,对企业发展非常有利。
“捐赠能为企业带来什么效果,给企业带来什么意义,是否能增加品牌美誉度,是否利于公众的认可,这是中央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钟宏武强调。而要达到这样的捐赠效果,必须把捐赠作为一项专门的工作来抓,融入到战略规划中,保证捐赠的有“质”有“效”。
不仅如此,央企捐赠还必须跳出“助其脱贫”,“不管致富”的怪圈。邓国胜表示:“一个地方第一年等救济,第二年仍在等救济,这样的脱贫意义不大。央企捐赠的终极意义是要为社会解决一些迫切的问题,要对社会发展带来现实的推动。”“总之,央企捐赠要负起责任。”
何谓负责任的捐赠?邓国胜总结出负责任的主要表现:“捐赠内部流程一定要完善,捐赠在哪个领域要有战略考虑,选择捐赠主体要有专业考量,捐赠效果要定期研究总结,捐赠各环节要有监管。”
“央企不仅要做捐赠者,而且还要做一个负责任的捐赠者。”诸多专家对央企捐赠提出了殷殷期望。
这一年,原本深得民心的中国慈善事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从年初红十字会的“万元餐费单”,到引发轩然大波的“郭美美炫富”,再到仍在发酵的河南宋庆龄基金会放贷事件,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
受质疑的不仅是官办的慈善机构,而且逐渐延伸到其他慈善捐赠行为。
2011年11月14日,国资委发布前9月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统计情况。这是从2009年l2月国资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便开始执行的一项措施。统计表中,2011年1~9月有92家中央企业发生对外捐赠支出,累计支出总金额为169028.6万元。其中,救济性捐赠56016.3万元,占33.1%;公益性捐赠97645.8万元,占57.8%;其他捐赠15366.5万元,占9.1%。救济性捐赠中,向受灾地区捐赠7609.8万元,定点扶贫及援助捐赠48406.5万元。公益性捐贈中,向科教文卫体事业捐赠22818.1万元。
消息一出,央企该不该捐赠、该捐赠多少的陈词滥调开始在不少媒体上甚嚣尘上。捐赠本是一件好事,但奇怪的是,对于央企这个特殊的企业群体,从捐赠之初媒体和公众的质疑便如影随形。人们为何对“做好事”如此挑剔?这些质疑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问题?
祸起“不透明”
一直以来,央企捐赠都面临着+尴尬的怪圈:“捐了,惹质疑;不捐,受非议;捐少了,被说为富不仁;捐多了,又被说行业垄断创造高利润。”
“公众对捐赠的质疑,实际并非是对捐赠这一行为的质疑,而是对捐赠效果的质疑。”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0研究所前所长、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看来,捐赠是好事,却不一定总能办成好事,“人们不满央企垄断、分配不公、捐赠暗箱操作、效率低下。如果把捐赠过程透明化,对缓解这种尴尬地位有很大的好处。”
“不透明”正是公众质疑的关键所在。它不仅令红十字会这家百年老店声誉扫地,而且犀利地指出中国慈善行业发展多年仍如此脆弱的症结所在。一直以来,媒体曾多次质疑央企捐赠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捐赠方针不清晰,捐赠形式单一、捐赠领域狭窄,决策过程“后台化”,随意性强、连续性差等等,甚至指出这种暗箱操作的方式,很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流程上的不透明,使得央企捐赠近年来备受诟病,也让捐赠效果大打折扣。以至在央企捐赠对象中有一项经常被人忽视,那就是定点扶贫及援助。
据了解,目前已有90余家定点中央企业从事定点扶贫工作。2002年开始接受国务院扶贫办给予的贫困县扶贫任务后,每家央企少则一个县(区),多则四五个县。8年来,央企定点扶贫出资出人,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的文件实施,在各自所帮扶贫困县取得了一定成绩。按照2011年前9月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统计表中的数据,定点扶贫及援助捐赠金额达48406.5万元。
媒体对央企扶贫成绩的报道却常常踪影难觅。
今年6月10日一15日,由国务院扶贫办主办的《新世纪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在北京农业展馆成功开幕。这次成就展的主题为“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但其中有关央企扶贫成果的展览少之又少。
没有捐赠成效的宣传,没有信息的双向沟通,即使做的工作再多、效果再好,也很难得到公众的充分理解。
“央企捐赠领域过于传统、捐赠形式单一、捐助很低调,捐赠一般不与企业品牌相联系,捐赠宣传不力,都造成了不为社会所知的现象。”社科院慈善专家葛道顺表示。
实际上,央企捐赠中存在的问题,早在两年前就引起了国资委的重视。
2009年11月3日,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会议上,国资委第一次明确表达了规范央企捐赠的几条意见。12月16日,国资委正式公布《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对公益捐赠行为规范管理,对摊派性捐赠可以拒绝,超过标准的需报备国资委同意……这使得央企捐赠的规范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客观地说,通知发布以后,这两年来央企捐赠的规范性越来越高。”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钟宏武对《国企》记者表示,“现在表单登出的捐赠去向比较明确和清晰,前几年并没有规范的时候,各种劝募者众多,央企的压力非常大,捐赠去向也并不是很清晰。”
公示制度开启了全民监管捐赠的先河,得到业内众多专家的好评。但是,表单上巨额数字背后延伸出的一些细节部分,依然得到了公众和学者的质疑。
主要捐赠对象之一是政府,是否有背后交易;受捐对象对捐赠的使用如何监督管理;捐款细节问题不明确,捐赠效果如何不得而知;捐赠专业化程度不高,仅仅为捐钱……央企捐赠依旧问题不少。
于是,为保证捐赠透明,提高捐赠流程效率,一些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了非公募基金会。
企业基金会亟待“专业化”
记者在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网的基金会信息公布栏查阅到,在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中,由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创办的有8家,约占总数的6.8%。这8家基金会分别为中远慈善基金会、宝钢教育基金会、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神华公益基金会、华润慈善基金会、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可见,从2005年5月13日第一家在民政部登记的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迄今,央企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并不多。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建立基金会,关键要看有没有必要。”钟宏武认为,“一般来说,捐赠支出额度比较大的企业利用基金会捐赠比较高效;国际业务占很大比例的企业,用基金会出面捐赠避免意识形态的冲突,利于国际认同;跟公众接触关系比较紧密的企业,可以利用基金会持续性捐赠增加企业美誉度。”
“我们做过一项调查,世界100强企业中,建立了企业基金会的占72%。前20强中建立企业基金会的占80%,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均没有建立基金会。”钟宏武对记者表示。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显示,基金会要依照章程从事公益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基金会登记部门民政部管理网站上,成立的基金会每年定期年检并即时向全社会公示基金会的各项运作信息,保证基金会的公开、透明。
钟宏武认为:“基金会建立后的捐赠会形成民政部、国资委、社会等全方面监督格局,比企业自己捐赠要透明得多。”也就是说,央企建立基金会,有助于流程上的公开透明。
多名业内专家也表示:“非公募基金会可以使企业从被动的以突发事件为主的捐助走向主动的、有规划的捐助,相较之传统捐赠,会减少内部层层审批环节,流程效率会大大提高,捐赠成本会有所降低,更专业、规范,这也是跨国公司捐赠普遍采取的方式。”。 但是,反对的声音也不在少数。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开门见山地指出:“央企基金会比官办基金会还差。”
“央企不能建立基金会。他们现在建立的基金会无法独立运营,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没有规范的慈善意识,也不会把钱捐给真正需要用钱的人群手中,反而依然是改变不了领导‘批条子’的行政化行为,运作不透明,资金使用不受监督,甚至沦为洗钱的工具,容易滋生公益腐败。”
邓国胜对此表示:“建立基金会是国际趋势,不能因为它能产生腐败而拒绝建立。关键要对成立基金会的企业进行制度上的监管,防止腐败风险。”
實际上,让众多专家争论和质疑的并不是基金会本身,而是央企的基金会是否会变味。“部分学者质疑的是央企基金会的实际管理能力,以及基金会能否相对于央企保持独立性运作的实质问题。”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益研究院顾问张杨认为,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基金会是否专业化。
记者从民政部网上看到,应该登出的四部分信息“基本信息、章程、年度工作报告、公益活动”,有的央企基金会公布的并不完善,多家年度工作报告信息显示基金会员工福利为零,这也意味着员工多为内部兼任——央企基金会的运作,显然不够“专业化”。
做负责任的捐赠者
无论是传统捐赠还是刚刚起步的央企基金会,捐赠完成后的资金使用监管是央企捐赠中普遍薄弱的一环。多位专家对《国企》记者表示。
“对于企业个体而言,捐赠是自愿行为,捐赠完成后的资金流向和使用的监管取决于自身的选择,并无好与不好的价值判断。”葛道顺说。因此央企捐赠的后续监管一直不被重视。很多央企是捐完钱,就算结束捐赠行为。
但是后续监督资金的具体流向和使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对社会和全民的负责。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益研究院顾问张杨告诉记者,首先,作为捐赠者本身有权利监管,其次,央企作为特殊性质的主体也有义务监管。在公益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捐赠者对捐赠的后续监管非常重视,会积极行使自己作为捐赠人的多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权、知情权、命名权、免税权、撤销权、留名权等。这对促进公益慈善行为的规范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要想解决前文所述的种种问题,央企内部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力度。对于国资委来说,也应当提供一些有益引导,以利于央企捐赠的良性发展。
邓国胜建议,国资委应加强央企捐赠在定时披露详细信息方面、效益评估方面、财务公开方面的工作,可以尝试制定更为细致的捐赠行为指引,以进一步规范捐赠。
张杨则认为:“应该引入社会化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主导或者参与监管。建立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的对接机制更加有助于公信力建设。同时,多元化的评价体现也更加体现客观公正。’’
对于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央企基金会,钟宏武建议,国资委可以把基金会建设当成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推进,正确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基金会,运用多方合力将央企基金会建设推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而在专家们看来,央企捐赠的规范化只是开始,下一步要努力的方向还很多。
据了解,跨国公司做慈善一般都与企业品牌营销合二为一,与企业品牌密切相连,捐赠效果也广为人知。这种“功利性”捐赠,让公众记住品牌,加深感性印象,增加与公众沟通的机会,对企业发展非常有利。
“捐赠能为企业带来什么效果,给企业带来什么意义,是否能增加品牌美誉度,是否利于公众的认可,这是中央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钟宏武强调。而要达到这样的捐赠效果,必须把捐赠作为一项专门的工作来抓,融入到战略规划中,保证捐赠的有“质”有“效”。
不仅如此,央企捐赠还必须跳出“助其脱贫”,“不管致富”的怪圈。邓国胜表示:“一个地方第一年等救济,第二年仍在等救济,这样的脱贫意义不大。央企捐赠的终极意义是要为社会解决一些迫切的问题,要对社会发展带来现实的推动。”“总之,央企捐赠要负起责任。”
何谓负责任的捐赠?邓国胜总结出负责任的主要表现:“捐赠内部流程一定要完善,捐赠在哪个领域要有战略考虑,选择捐赠主体要有专业考量,捐赠效果要定期研究总结,捐赠各环节要有监管。”
“央企不仅要做捐赠者,而且还要做一个负责任的捐赠者。”诸多专家对央企捐赠提出了殷殷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