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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主导思想是“股东利益至上”,没有考虑到利益相关者,而实际上应该向后面这种观点转变。民营企业在治理结构中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有助于企业实现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 拥有企业所有权的需要。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与控股方式往往是带有明显的血缘性、隐蔽性和封闭性,对于股权结构的安排或者变更外人无法知晓。股权的转让也局限于家族成员之间,外人无法参与股权的转让。这种家族制的产权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自由化制度,实现产权的合理流动和多元化,使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都能持有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这样会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团体凝聚力。企业以独立的财产对自己的经营活动负责,因而不能忽视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财富的创造。企业是财富创造的集合体,每一个对企业财富创造做出了专有性投资的参与者都应是企业的所有者。因此,利益相关者有理由也有必要参与企业的治理。
2 共同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需要。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包括股东、管理者、员工、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系列多边契约,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投入专用性资产以期获得一定的回报,各自都有独立的利益要求,且利益要求的满足与其拥有的企业所有权大小和企业绩效的优劣息息相关。股东作为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在企业中投入了专用性资产,承担了企业的剩余风险,理所当然应拥有企业的控制权。然而,在公司制的民营企业中,并非只有股东才承担风险,包括人力资本在内的其他参与者同资金供给者相比处于相同甚至更难转移的风险之中。当企业经营业绩不佳时,资本有着更多的退出通道,而其他向企业贡献了专有性资产的利益相关者承担的风险更大,这部分资产一旦改做他用,价值就会降低。为了激励这些专用性资产进入企业,企业需要给予其一定的剩余收益,应该设计一定的契约安排和治理制度来分配给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一定的控制权,即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参与公司治理。
3 契约理论角度建立新型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关系的需要。建立在委托代理理论基础上的公司治理理论坚持“资本雇佣劳动”观点。在这种观念看来,股东的资本和雇员的劳动这两个生产要素中,为公司提供物质资本的“资本家”的权利是资本的所有权,雇员只是股东资本的雇佣者,雇员的劳动是股东资本购买的商品。这种观念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物质资本相对稀缺的历史阶段的产物。在今天知识经济的生产方式下,显然是不适应的。对“企业剩余”做出贡献的不仅是股东投资人的实物资产,而且还有雇员投入的专用性人力资产以及债权形成的资产等。按照谁贡献谁受益原则,这些产权主体都有权参与剩余分配。此外,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绝大多数资本所有者只不过是资本市场上的寻利者,真正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操心、真正支配企业的其实是向企业投入大量人力资产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所以,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相对地位的变化增强了企业中人力资本所有权的谈判力,物质资本所有者要想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必须依赖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合作。
4 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需要。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股份公司中,經理人可能会利用控制权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发生代理成本。由于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监督成本,民营企业中的监督成本与国有企业相比更加高。由于我国目前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发达,民营企业主很难找到满意的经理人,即使找到了所发生的激励成本也高,同时相应的监督成本也高。企业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存在了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了信息的不对称,所有者监督经理人的成本很高,所以就需要调动广大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经理人的积极性。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具有信息优势,比如银行既有动机也有能力监督经理人的行为;员工在企业内部能够直接监督经理人的行为。因此,他们参与公司治理就能降低代理成本。(作者为台州职业科技学院教师。原文为《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摘自《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年第3期)
公共投资必须在任何扶贫经济发展战略中发挥关键作用,包括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市场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机制,但是市场也常常不能产生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经济推动力和社会正义。例如,法律和秩序、基本的基础设施、初级保健、基础教育以及科学研究之类的公共品是不可能由个人完全按照市场激励提供的。
没有合适的管治,市场鼓励短期利润追逐,并以对可持续发展必需的长期投资作为代价。随着自由化和金融市场的开放,在过去20年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率已经急剧下降。为了纠正市场的缺陷,公共投资能发挥也应该发挥关键作用,在涉及长期发展方面尤其如此。长期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资。通过“挤入”效应,公共投资也是促进私营经济活动的关键措施。公共投资能“挤入”私人投资,尤其在某些领域(诸如为出口大宗农产品而修建的道路设施、对新开发产业工程师的训练进行投资、那些对私营部门风险太大的基础投入产业)。
尽管有很多潜在收益,公共投资在很多发展中国家还是下降了。发展中国家公共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上世纪80年代10%的峰值,下降到了2000年的仅仅5%多。这个下降在拉丁美洲表现得特别剧烈,从上世纪70年代末期的8%~9%下降到了2000年的不足3%。这种下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的条件约束所致。对宏观稳定压倒其他目标(增长、就业和发展)的强调,意味着国家有激励去削减各种投资。与此同时,预算平衡的约束,没有对经常支出和资本支出加以区分,造成了政府削减公共投资而不是经常支出。当然,对减少的公共投资的关切,不意味着公共投资完美无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公共投资的糟糕管理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改进公共投资管理的方式也是必要的。(原文为《“国家发展战略”视角的公共投资和国有企业改革》,摘自2010年第10期《中央党校学报》)
1 拥有企业所有权的需要。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与控股方式往往是带有明显的血缘性、隐蔽性和封闭性,对于股权结构的安排或者变更外人无法知晓。股权的转让也局限于家族成员之间,外人无法参与股权的转让。这种家族制的产权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自由化制度,实现产权的合理流动和多元化,使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都能持有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这样会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团体凝聚力。企业以独立的财产对自己的经营活动负责,因而不能忽视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财富的创造。企业是财富创造的集合体,每一个对企业财富创造做出了专有性投资的参与者都应是企业的所有者。因此,利益相关者有理由也有必要参与企业的治理。
2 共同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需要。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一组包括股东、管理者、员工、债权人、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系列多边契约,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投入专用性资产以期获得一定的回报,各自都有独立的利益要求,且利益要求的满足与其拥有的企业所有权大小和企业绩效的优劣息息相关。股东作为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在企业中投入了专用性资产,承担了企业的剩余风险,理所当然应拥有企业的控制权。然而,在公司制的民营企业中,并非只有股东才承担风险,包括人力资本在内的其他参与者同资金供给者相比处于相同甚至更难转移的风险之中。当企业经营业绩不佳时,资本有着更多的退出通道,而其他向企业贡献了专有性资产的利益相关者承担的风险更大,这部分资产一旦改做他用,价值就会降低。为了激励这些专用性资产进入企业,企业需要给予其一定的剩余收益,应该设计一定的契约安排和治理制度来分配给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一定的控制权,即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参与公司治理。
3 契约理论角度建立新型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关系的需要。建立在委托代理理论基础上的公司治理理论坚持“资本雇佣劳动”观点。在这种观念看来,股东的资本和雇员的劳动这两个生产要素中,为公司提供物质资本的“资本家”的权利是资本的所有权,雇员只是股东资本的雇佣者,雇员的劳动是股东资本购买的商品。这种观念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物质资本相对稀缺的历史阶段的产物。在今天知识经济的生产方式下,显然是不适应的。对“企业剩余”做出贡献的不仅是股东投资人的实物资产,而且还有雇员投入的专用性人力资产以及债权形成的资产等。按照谁贡献谁受益原则,这些产权主体都有权参与剩余分配。此外,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绝大多数资本所有者只不过是资本市场上的寻利者,真正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操心、真正支配企业的其实是向企业投入大量人力资产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所以,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相对地位的变化增强了企业中人力资本所有权的谈判力,物质资本所有者要想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必须依赖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合作。
4 降低委托代理成本的需要。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股份公司中,經理人可能会利用控制权来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发生代理成本。由于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监督成本,民营企业中的监督成本与国有企业相比更加高。由于我国目前的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发达,民营企业主很难找到满意的经理人,即使找到了所发生的激励成本也高,同时相应的监督成本也高。企业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存在了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了信息的不对称,所有者监督经理人的成本很高,所以就需要调动广大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经理人的积极性。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具有信息优势,比如银行既有动机也有能力监督经理人的行为;员工在企业内部能够直接监督经理人的行为。因此,他们参与公司治理就能降低代理成本。(作者为台州职业科技学院教师。原文为《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民营企业治理结构》,摘自《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年第3期)
公共投资必须在任何扶贫经济发展战略中发挥关键作用,包括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市场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机制,但是市场也常常不能产生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经济推动力和社会正义。例如,法律和秩序、基本的基础设施、初级保健、基础教育以及科学研究之类的公共品是不可能由个人完全按照市场激励提供的。
没有合适的管治,市场鼓励短期利润追逐,并以对可持续发展必需的长期投资作为代价。随着自由化和金融市场的开放,在过去20年里,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率已经急剧下降。为了纠正市场的缺陷,公共投资能发挥也应该发挥关键作用,在涉及长期发展方面尤其如此。长期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资。通过“挤入”效应,公共投资也是促进私营经济活动的关键措施。公共投资能“挤入”私人投资,尤其在某些领域(诸如为出口大宗农产品而修建的道路设施、对新开发产业工程师的训练进行投资、那些对私营部门风险太大的基础投入产业)。
尽管有很多潜在收益,公共投资在很多发展中国家还是下降了。发展中国家公共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上世纪80年代10%的峰值,下降到了2000年的仅仅5%多。这个下降在拉丁美洲表现得特别剧烈,从上世纪70年代末期的8%~9%下降到了2000年的不足3%。这种下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的条件约束所致。对宏观稳定压倒其他目标(增长、就业和发展)的强调,意味着国家有激励去削减各种投资。与此同时,预算平衡的约束,没有对经常支出和资本支出加以区分,造成了政府削减公共投资而不是经常支出。当然,对减少的公共投资的关切,不意味着公共投资完美无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公共投资的糟糕管理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改进公共投资管理的方式也是必要的。(原文为《“国家发展战略”视角的公共投资和国有企业改革》,摘自2010年第10期《中央党校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