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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问题,既需要管好学校,也需要对那些培训机构各种“科技减负”“素质”教育的新花样,进行严格监督。
今年2月底,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通知》一经发布便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立即停办整改”“坚决纠正”“坚决查处”等关键词的高频出现,也让公众对此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给予了更多期待。
今年两会期间,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再度成为热点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也专门提到“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明确提出“要化解好学校减负、校外增负的问题”。
自1955年7月教育部发出新中国第一个“减负令”——《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以来,共发布了十几道“减负令”,地方出台的“减负令”更是多达上百道。然而,现实情况是,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减反增,家长的焦虑感更甚,出现了“年年喊减负,月月陷困境”的局面。
那么,如何从根源实现“真减负,减真负”?“治理这些乱象必须正本清源,综合施策。”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表示。
2000年以前,国家层面发布的“减负令”,其政策“靶心”瞄准的主要是课堂内的学业负担。2000年后发布的“减负令”,在重申此前多道“减负令”关于控制考试、控制竞赛次数、教学要严格遵循教学大纲等内容的基础上,从制度性安排的视角,开出了不少“药方”,提供了多个政策选项。比如,2000年1月发布的《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首次提出小学生学业评价取消百分制,同时要求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坚决落实小学免试升初中的规定。
这些制度性安排成为此后减负政策的“压舱石”。2004年6月,教育部出台的“五坚持五不准”在重申此前政策基础上,再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按照考试成绩排队”。
日趋复杂的社会情境,不仅使中小学减负陷入一边学校减负另一边校外培训机构拼命加码的怪圈,而且客观上导致此前出台的相关制度性安排的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学校取消的“小升初”考试纷纷转入地下或半地下,最终换来了校外培训班的持续红火,不但学生的课业负担未减,反而增加了家长的负担。
针对校外文化课补习热等社会新苗头,2013年8月出台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明确提出严禁违规补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试图打破“学校减负、社会加负”和“教师减负、家长加负”的怪圈。
“产生校外培训种种无序和违背规律各种乱象的一个重要根源,是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明里暗里的条件要求助推的,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一名重点中学负责人表示。他认为,今年出台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校外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也不是简单地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涉足基础教育学科类培训,而是通过提高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依据规范标准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完善的规范完善,该限制培训领域的限制培训领域。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这是第一次。”韩平说,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是当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课外负担重正是教育领域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的一个真实体现。
今年两会期间,中小学生课外补习成风话题的讨论引起很多代表委员的共鸣。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师范大学校长杜卫在政协小组发言称,现在的孩子要上“两个学校”,一个是传统的学校,一个是补习学校。补习学校如此盛行,实在“不太正常”。
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现有中小学生1.8亿,中小学课外辅导学生超过1.37亿人次,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
校外培训机构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无资质办学,出现“奥数班”等超纲教学,与升学挂钩的“占坑班”,还有教师队伍管理混乱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員、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的提案就是关注校外培训乱象,他认为现在到了“必须规范”的时候。
“出现一些‘疯狂的培训’与各种培训机构的‘忽悠’也有很大关系。”韩平提出,当务之急要做的,是对社会上这种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非常复杂,在国际上也是个难题,不但涉及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还涉及家长的教育观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部分学生的选择性、补充性需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2017年,教育部将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列入2018年“奋进之笔”重点工作任务。本着“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基本思路,分两步走,先开展集中专项治理,遏制住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再研究制定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平稳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和谐稳定,提供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的选择性、补充性服务。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专项治理行动是全面治理的开端,重在治标,瞄准治本。与专项治理同步,我们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的意见,就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内容、日常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部署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构建良好教育培训秩序。”吕玉刚说。
继《通知》出台后,教育部又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此类活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查处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全面清理、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
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的清理和规范管理,可谓是切中了要害,抓到了源头,“这是回应民生关切,落实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破解中小学课外负担重、‘择校热’等基础教育热点问题的正本清源之举,必将在全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韩平说。
“校外培训并非‘洪水猛兽’,不该完全禁止,它的存在对青少年的个性化成长和全面发展也确实有学校以外的补充作用。”韩平建议,在对课外班进行规范监管的同时,学校和家长也不要只关注分数,“孩子有一些对体育、艺术的兴趣和爱好,会受益终身”。
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问题,既需要管好学校,也需要对那些培训机构各种“科技减负”“素质”教育的新花样,进行严格监督。“我们将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考核,强力推进落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书写新时代教育的奋进之笔。”韩平表示。
今年2月底,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通知》一经发布便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立即停办整改”“坚决纠正”“坚决查处”等关键词的高频出现,也让公众对此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给予了更多期待。
今年两会期间,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再度成为热点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也专门提到“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明确提出“要化解好学校减负、校外增负的问题”。
自1955年7月教育部发出新中国第一个“减负令”——《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以来,共发布了十几道“减负令”,地方出台的“减负令”更是多达上百道。然而,现实情况是,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减反增,家长的焦虑感更甚,出现了“年年喊减负,月月陷困境”的局面。
那么,如何从根源实现“真减负,减真负”?“治理这些乱象必须正本清源,综合施策。”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表示。
历年政策
2000年以前,国家层面发布的“减负令”,其政策“靶心”瞄准的主要是课堂内的学业负担。2000年后发布的“减负令”,在重申此前多道“减负令”关于控制考试、控制竞赛次数、教学要严格遵循教学大纲等内容的基础上,从制度性安排的视角,开出了不少“药方”,提供了多个政策选项。比如,2000年1月发布的《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首次提出小学生学业评价取消百分制,同时要求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地区坚决落实小学免试升初中的规定。
这些制度性安排成为此后减负政策的“压舱石”。2004年6月,教育部出台的“五坚持五不准”在重申此前政策基础上,再次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按照考试成绩排队”。
日趋复杂的社会情境,不仅使中小学减负陷入一边学校减负另一边校外培训机构拼命加码的怪圈,而且客观上导致此前出台的相关制度性安排的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学校取消的“小升初”考试纷纷转入地下或半地下,最终换来了校外培训班的持续红火,不但学生的课业负担未减,反而增加了家长的负担。
针对校外文化课补习热等社会新苗头,2013年8月出台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明确提出严禁违规补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试图打破“学校减负、社会加负”和“教师减负、家长加负”的怪圈。
“产生校外培训种种无序和违背规律各种乱象的一个重要根源,是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明里暗里的条件要求助推的,真正切断这一关联,才是釜底抽薪之策。”一名重点中学负责人表示。他认为,今年出台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校外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也不是简单地禁止校外培训机构涉足基础教育学科类培训,而是通过提高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门槛,依据规范标准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完善的规范完善,该限制培训领域的限制培训领域。
各方关注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问题’,这是第一次。”韩平说,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是当下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课外负担重正是教育领域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的一个真实体现。
今年两会期间,中小学生课外补习成风话题的讨论引起很多代表委员的共鸣。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师范大学校长杜卫在政协小组发言称,现在的孩子要上“两个学校”,一个是传统的学校,一个是补习学校。补习学校如此盛行,实在“不太正常”。
中国教育学会发布的《中国辅导教育行业及辅导机构教师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现有中小学生1.8亿,中小学课外辅导学生超过1.37亿人次,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
校外培训机构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无资质办学,出现“奥数班”等超纲教学,与升学挂钩的“占坑班”,还有教师队伍管理混乱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員、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的提案就是关注校外培训乱象,他认为现在到了“必须规范”的时候。
“出现一些‘疯狂的培训’与各种培训机构的‘忽悠’也有很大关系。”韩平提出,当务之急要做的,是对社会上这种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非常复杂,在国际上也是个难题,不但涉及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还涉及家长的教育观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以及部分学生的选择性、补充性需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2017年,教育部将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列入2018年“奋进之笔”重点工作任务。本着“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基本思路,分两步走,先开展集中专项治理,遏制住当前校外培训机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再研究制定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平稳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和谐稳定,提供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的选择性、补充性服务。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专项治理行动是全面治理的开端,重在治标,瞄准治本。与专项治理同步,我们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发展的意见,就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内容、日常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部署各地结合实际,加快构建良好教育培训秩序。”吕玉刚说。
综合治理
继《通知》出台后,教育部又发布了《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此类活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查处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赛事。全面清理、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
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的清理和规范管理,可谓是切中了要害,抓到了源头,“这是回应民生关切,落实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破解中小学课外负担重、‘择校热’等基础教育热点问题的正本清源之举,必将在全社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韩平说。
“校外培训并非‘洪水猛兽’,不该完全禁止,它的存在对青少年的个性化成长和全面发展也确实有学校以外的补充作用。”韩平建议,在对课外班进行规范监管的同时,学校和家长也不要只关注分数,“孩子有一些对体育、艺术的兴趣和爱好,会受益终身”。
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问题,既需要管好学校,也需要对那些培训机构各种“科技减负”“素质”教育的新花样,进行严格监督。“我们将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考核,强力推进落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书写新时代教育的奋进之笔。”韩平表示。